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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09 周代的品位结构,是一个“爵本位”体制。公、卿、大夫、士爵级,不仅仅是官员位阶,也是贵族的身份标志。在拥有爵位的贵族官员之下,是无爵的胥吏层次。胥吏以“稍食”为生。“稍食”是向胥吏发放的廪食和衣装,其等级依能力和劳务而定,稍食等级就可以看成胥吏的等级。总之,面向贵族官员的爵级与面向胥吏的稍食,构成品位结构的两大段落。尽管二者间有一道身份鸿沟,但这个体制是一元化的,因为两大段落高下相接,构成了纵向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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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11 战国时的新变化,其要有二:第一是从胥吏的稍食等级中,发展出了谷物俸禄,并形成了以“若干石”谷物额度构成的官阶,即禄秩。禄秩是“吏”即新兴吏员的身份标志。一段时间里,君主对不同段落的官吏采用不同等级手段:中低级的用禄秩,高级的仍使用旧式的卿、大夫爵号,并参照周朝的采邑旧制,对功高者给封邑,使之成为“封君”。当时的“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39)之类提法,就反映了士大夫有爵号、有封邑,而下层吏员以禄秩为等级的情况。这是一种过渡性的格局。随“吏”群体不断上升,秩级也不断向上增设。到了西汉,这种来自胥吏稍食的官阶,最终被用于百官了。这意味着新兴吏员已全面取代传统贵族,统治者已用“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了。百官都用禄秩定等级,就意味着“百官皆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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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13 第二是军功爵制的发展。商鞅变法所建立的军功爵,后来发展为二十等爵。在秦汉,它既是一种功绩激励制度,也是一套上接王侯、下达庶民的身份体系,由此取代了周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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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15 周代的爵级与稍食是上下承接,战国的旧式爵级与新兴秩级是上下交错,汉代的爵级和秩级则是双峰并峙,是为“爵—秩体制”。把这个过程简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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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20 汉代爵级和秩级双峰并峙,同时二者又相互疏离。“疏离”的表现,就是秦汉不能凭爵级做官,以及爵级与秩级间不存在严格对应关系。爵与秩的这种疏离关系,我们称为“二元性”。它来自“爵本位”体制的传统影响。如前所述,秩级来自底层胥吏的稍食等级;而依周代传统,有爵者身份高贵,与胥吏相隔云泥。所以让拥有爵级的人去做吏,在秦汉人的心目中,有如让公司董事当打工仔。品位结构的这种“二元性”,表明帝国等级秩序还没有充分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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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22 由于还处在新旧转型期,所以汉帝国的等级秩序,还存在着更多松散、粗糙之处,多种品位“各自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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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24 因秩级到中二千石为止,更高的丞相、御史大夫就无法用秩级区分高下了。汉廷对这些高官位序的安排之方,一是使用“上公”和“公”的概念。西汉丞相为“公”,御史大夫为“上卿”。西汉末年增设的太傅、太师、太保,皆属“上公”,在三公之上。东汉以太傅为“上公”,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公”。二是使用“位”的概念。“位”是朝位,朝位也是一个等级尺度。汉平帝时的上公位次,是太师、太傅、太保依次而降;东汉三公的位次,则是太尉、司徒、司空依次而降。两种安排,都超出了秩级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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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26 还有将军号。汉代的将军有两种。一种是临时性的杂号将军,打仗时随机命将、并给予军号,事讫则罢,打完仗就不再是“将军”了。另一种常设将军,即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和前后左右将军,共8号。8号将军形成了一个名号序列,可以单任,也可以加给辅政而领尚书事者,用以标示其品位高下。然而将军无秩级,不在秩级的管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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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28 此外散官大夫、郎官虽有“比秩”,但朝廷行赏时往往不依其秩级,而是另行分等受赏的,参看第四章第5节。这表明散官的等级安排仍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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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30 那么从品位结构角度看,二十等爵、封爵、将军、散官、朝位等都与秩级分立,其间关系仍有错综牴牾之处,整合程度不高。这是转型期的新旧位阶杂糅参用所造成的。但是帝国等级秩序中,毕竟孕育着一元化的需要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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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32 这种动力在朝位上体现得相当充分。参看本书第六章第2节。在朝位的推动下,魏晋官品制诞生了。由此,各种位阶之间的错综牴牾,发生重大改变。魏晋的爵级有五等爵和封爵两个序列;将军发展为一百多号,并由军职变成了军阶;散官又繁衍出很多种来。在这时候,由于九品官品的问世,爵级、军号和散官等等,便被纳入了一个一元化的官品框架之内,彼此具有了明快清晰的可比性。下面以《晋官品》为例,列表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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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40 由表可见,军号、散官、五等爵、封爵等,都取得了确定的品级,其与哪一品的官职处于同一层次,以及相互的地位高低,一望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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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42 相应地,各种品秩要素的配置与权益分配,也有了通用尺度。例如西晋实行品官占田荫客制,一品占田50顷,下至9品10顷;又以官品之高卑荫亲属,以及荫人以为衣食客、佃客。那么军号、散官及封爵的拥有者(五等爵拥有者另有封户,当不在其中),就可以依其官品而占田、荫亲属、荫衣食客及佃客了。又如南北朝有“官当”之制,即以官品抵罪的制度,还有起家叙阶制度,那么爵号拥有者就可以依其官品而享受相应的官当及起家待遇了。北魏《法例律》:“五等列爵及在官品令从第五,以阶当刑二岁,免官者,三载之后听仕,降先阶一等。”北魏后期制度:“王公以下,有封邑,罪除名,三年之后,宜各降本爵一等,王及郡公降为县公……其乡男无可降授者,三年之后,听依其本品之资出身。”(40)所谓“本品之资”,就是五等爵的起家官资。各种资格、特权、礼遇等或直接附着于品级,或附着于其他位阶,无论哪种情况,在九品框架之中,它们都有了清晰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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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44 唐朝的九品官品,同样为职事官、文武散官、封爵、勋官等,提供了一个一元化的框架。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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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49 周朝的“爵—食体制”,其结构是一个单一纵列;秦汉的“爵—秩体制”,其基本结构是两个纵列,同时爵位、秩级、公卿位、军号、散官之间,依然存在着错综牴牾;而唐朝的九品体制,则是一个“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多个纵列容纳于一个一元化框架之内。中国官阶由此进入了它的成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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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51 也许有人会问,美国文官制以GS18等作为共同职等,把不同的职门、职系、职组容纳在内,岂不也是一种“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结构”吗?我们说,是,但GS18等只是“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职位结构”,却不是“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因为美国实行的是“职位分等”,而不是“品位分等”,文官个人没有级别,GS18等不像唐官品那样,包含阶、勋、爵之类个人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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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53 之所以把九品体制称为“复式结构”,还因为其中的各种位阶,还包含着更复杂的链接方式。借助“品秩五要素”,就更容易看清各个链接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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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5155 首先从薪俸方面举一个例子。北齐州郡县长官的等级,从官品看各分3等,从薪俸看则是9等,大等级套着小等级。参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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