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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元年(265年),文武普增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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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帝即位(290年),增天下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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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中兴建(317年),赐诸吏投刺劝进者加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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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元年(318年)文武增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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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太宁二年(323年)皇太子立,增文武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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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即位(326年),增文武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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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康元年(335年)帝加元服,增文武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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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帝即位(343年),增文武位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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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帝升平元年(357年)帝加元服、亲万机,增文武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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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年)帝临朝,增文武位各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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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帝即位(397年),增文武位一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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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普增位”的做法,与汉代“普赐爵”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可见秦汉的“爵—秩体制”业已告终,“官本位”时代已经降临。频繁增位,南北朝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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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泛阶,始于唐高宗乾封年间。此后“三品以上赐爵,四品以下加阶”的做法,就频繁起来了。“三品已上,其阶已贵,故赐爵;四品以下,其阶未贵,故加阶”;“九品以上,每岁逢赦,必赐阶、勋,无功获赏”(10)。位阶泛授,是为了显示皇帝殊恩,所以通常选择在庆典(如立皇太子、皇帝加元服或南郊祭天)之上,颁布大赦及泛授位阶的“恩诏”。所泛授的,照例是阶、勋、爵三样,如“享于太庙,大赦,赐文武官阶、勋、爵”、“如汾阴祠后土,赐文武官阶、勋、爵”、“南郊,大赦,赐文武官阶、勋、爵”等所显示的那样(11)。下面就是一份“恩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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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大赦天下。……升坛行事官及供奉官三品已上,赐爵一级;四品已下加一阶。诸献官并准此升坛例。内外文武官及致仕并前资陪位者,赐勋一转。缘大礼有职掌并押当者,更加一阶。斋郎并放出身。皇亲诸亲陪位未出身者,并放选;已出身者,赐勋一转。亲王公主各与一子官。三品卫、监门、黄衣、长上、飞骑、万骑并仗内杂色人,在斋宫宿卫,及诸色人有资劳人缘大礼有职掌,并流外行署预见大礼者,亦赐勋一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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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同样也有“文武臣僚各进阶、勋、爵、邑”、“内外文武臣僚咸进阶、封”、“内外文武官并进阶、勋、爵、邑有差”(13)的做法。这时候通常还向官僚提供恩荫机会,是所谓“大礼荫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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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散阶制度变质,“泛阶”的优惠跟着没有了。若逢皇帝即位或其他庆典,就可能在三年一次的例行科举之外,特开“恩科”,额外增加一次“高考”,给学子以考取学位的更多机会。光绪癸卯科(1903年)科举结束,下一科应在第三年(1906年)开考,但甲辰年(1904年)是慈禧太后的七十大寿,称“万寿节”,普天同庆,于是此年加试“恩科”。泛阶、恩科都属于资格管理上的优惠,比较而言,恩科比泛阶的优惠小多了,考不上的话就白费一次事儿,什么也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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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来总结一下前两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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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朝贵族政治下,既没有考课进阶制度,也没有泛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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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代不为官员设“阶”,当然也不存在进阶制度。爵级不构成任官资格,与秩级疏离。普赐爵位采用“赐满”形式,是一种身份调整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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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晋南北朝与唐宋,考课进阶与泛授位阶的制度,同时发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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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清的“阶”已经变质。考课所获资格,其品位化程度大为下降。泛阶之事消沉了,“恩科”算是一个小小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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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贡献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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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拜占庭帝国,行省以下的官职曾经可以买卖,其收入由皇帝和大区长分赃(15)。在法国18世纪,卖官鬻爵风行一时,遍及市政、财政和司法部门。买官既是为了法外捞钱,也是为了获得合法贵族身份,晋升上流社会。高等法院曾权倾一时,部分就是因为官职的油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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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爵买卖的变迁 在中国古代,向国家提供财物以换取官爵之事,很多朝代都有。除了财物,还可以用劳务换取。当然,这是指正式制度,而不是非法的、个人性的卖官鬻爵。卖官与王朝品位结构,有什么的关系呢?卖官的样式及其背后的观念,历史前后期有过变化,这就涉及了王朝品位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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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有这样的政策:对战争期间提供了劳务或财物者,国家给予爵号或官职作为奖酬,就是“使民以粟出官、爵”,“粟爵粟任”。《墨子·号令》:“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17)秦始皇曾给纳粟千石者拜爵一级。汉文帝时晁错倡议,鼓励百姓“入粟于官”以拜爵赎罪。很多平民买了五大夫爵。汉武帝还曾另设武功爵,其爵号有千夫、乐卿等,可以用钱购买。战国秦汉的卖爵、买爵特别突出,可见在这时候,“爵”是主干性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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