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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武官品级简略得多,文官使用九品18级,武官只有六品12级,由正一品到从六品为止。又因为从四品空缺,武官实际只有11级。哪怕是官职品级相同,武职也远比文职卑下。黄宗羲云:“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其品级悬绝,亦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靴,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走狗,退而与其仆隶齿”;“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98)。文资、武资的界限,也更森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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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明清都有武举。但在唐宋,就曾有士人群起而对武举、武学表示反感与抵制,以维护文士、文官与文化知识的高贵与尊严(99)。明代武官多出世袭、世职,武举只是个补充。武官既没有殿试,也没有三甲区分和鼎甲名号。清朝对武举重视一些,武举数量也大了一些,但朝廷和社会引以为荣的,仍是文科进士。文科进士的姓名、籍贯及名次,都被刻在“题名碑”上,《馆选录》、《鼎甲录》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一类书籍随处可见;至于武科,既没有“题名碑”,也很难看到专门记载其事的书籍。对清代武科,不要说后代,时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详。拥有功名者对武人是极其蔑视的。有这么个历史小花絮:清末总兵樊燮见抚帅,自以为是二三品官,不肯向举人师爷左宗棠请安,而左宗棠声称“武官见我,无论大小,皆要请安”,大骂“忘八蛋,滚出去”。据说樊燮为此大受刺激,从此严课其子,功名务必超过左宗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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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科举文人的品位优势,只是就和平时期而言的。战乱动荡时,武人的品位占有情况就将明显改善。如五代十国时,文人反受蔑视,文臣的封爵普遍没有武人高(101)。晚清动荡、战事频繁,“尚武”的呼声明显高涨(102),“军功官僚”应声而起(103),出现了“绅士阶层的分化和军人势力的中心化”(104)。萧一山先生称:“士农工商斯为四民,乃吾国数千年职业分类,自清季编练新军,而行伍之官兵,始与士农工商齐称焉。”(105)熊志勇先生也认为,“五民共存互补,新的‘士农工商兵’结构遂成近代中国社会组织序列的基本模式”,“在旧秩序解体和新秩序重建的过程中,军事权威发挥了重大作用”(106)。再往后看,从晚清解体时的频繁战乱,到“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央集权的重建仅用了不到半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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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平时期,也不是说王朝对军人的利益就完全漠视,毕竟戡乱御边不能不指望军人。“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107)在品位、礼遇上“重文轻武”,在薪俸安排上就不是这样的了。宋朝文臣也有乐意换武秩的,因为武阶俸禄优厚。明朝的官场重文轻武,但在官品上,武官并不低于文臣,甚至“重武轻文”。就各省“三司”而言,布政司掌一省民政,是从二品衙门;按察司掌一省刑政,是正三品衙门;而都指挥使司“掌一方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108),是正二品衙门。都司只负责卫所的统带,事权远不及布、按二司,却是二品大帅。三司会议以布政使为主,按察使副之,不过都指挥使要坐首席(109)。又如六部、都察院为二品衙门,通政司、大理寺为三品衙门,九官并称“九卿”;五军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以达于兵部”,受兵部节制,却是正一品衙门(110)。虽然朝野看重的是“九卿”,官署却按府、部、院、司、寺排序,五军都督府居首。“公、侯、伯三等爵主要用来奖赏军功,故文臣得者甚少,即使受封,原则上也不许封公、侯,得伯者通常又须改授武官。而明代风气,武官为一般士大夫所不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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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来做一个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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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朝品位结构文武无别,贵族官员“允文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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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汉文武分途,从资格分类说文武有别,从资格分等文武无别。而且在此期,军事来源的位阶明显居优,如二十等军功爵、将军、校尉及郎官所发挥的品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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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晋南北朝时,中正品及察举科目,是“重文”的品位;将军号、北周戎秩,是“重武”的品位。南朝“重文”而北朝“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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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宋明清,面向士人的科举功名确保了“重文轻武”。但战争动乱年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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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宫—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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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朝”问题,是基于“至上莫若君父之前,至重莫若朝廷之内”的等级原则而提出来的。以皇帝为圆心,与皇帝的不同亲疏远近形成了一道道同心圆,这就成了规划位阶、安排身份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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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意义上的“宫—朝”问题,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职类层面。某些官职因为亲侍于君父之前,由此鹤立鸡群、不同凡响了,变成了特殊职类,如宦官、女官、侍卫、侍从及宫廷供奉等。朝廷官承担国家行政,具有“公共性”;宫廷官直接奉侍君主,具有“私人性”。另一个是政治的层面。某些重要政治势力,如宗室、外戚、宦官,因其与皇帝个人的特殊关系,也可以纳入“宫—朝”的论题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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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侍卫、侍从职类,在本书的第二章第6节,已从特殊职类角度做过讨论了。本章主题是政治势力的不同类型对品位结构的影响,而宗室、外戚、宦官就是特殊类型的政治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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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外戚 与宗室、外戚相关的品位问题,主要是封爵。本书第十章第6节叙述封爵,已论及宗室的封爵及荫叙问题;又,随后的第十二章第1节,还将对皇亲国戚的品位安排提供叙述。这里只对宗室、外戚作为一种政治势力的意义,略加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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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分封奉行“亲亲”原则,据说所封兄弟之国15、同姓40,又说所封71国,周之同族53国(112)。异姓往往通过联姻,而成为姬姓的“甥舅”之国。在这时候,王族与姻族共同处于“爵本位”秩序之中。在列国之内,国君的同族即“公族”,担任卿大夫而执掌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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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帝制时代,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商鞅变法,宗室若无军功,即不得列为属籍。汉廷为强化中央集权,厉行“削藩”,以王国官为“左官”,并压低王国官的秩级。甚至波及妃嫔的等级。汉初皇帝有皇后、夫人及八子、孺子、良人等一堆妻妾,王国在王后之下也有这么一堆妻妾。但在吕后之时,诸侯王就只能置八子、孺子、良人,诸侯就只能置孺子、良人了。皇帝的八子“视千石”,诸侯王的八子秩比六百石,规格比皇帝矮一头。经过“削藩”,宗室与外戚一样,都变成了皇权的附属物。宗室地位靠封爵维系,外戚专政,往往要占据将军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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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转而扶植宗王,分封宗室27王。王国制度得以扩张,出现了国王、大郡王、次郡王、小郡王、县王5级之制(113);宗王出中外军政要职,“或出拥旄节,莅岳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114)。唐长孺先生说,重用宗室政策“既不见于秦汉,也不见于唐以后,大致萌芽于曹魏,显著于西晋,下延至南北朝乃至唐初未变。……我认为问题的症结还在贵族政权之下,皇室作为第一家族凌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皇帝作为第一家族的代表君临天下,其家族成员有资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权势以保持其优越地位。”(115)晋唐之间的皇族封爵,是此期皇权对官僚“贵族化”的一种反弹,即扶植皇族以抗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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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华帝国的发展方向是用法制来维持专制,而不是用宗亲维系专制。入唐之后,中央集权由弱转强,王朝的宗室与外戚政策再度发生变化,给其优厚待遇,但限制其干预政治。宋廷采取了限制宗室参加科举,不准宗室担任地方官,不属宗室以吏事,不得领兵,不得担任宰执等措施。对外戚也是如此。外戚不得任文资官,不得任侍从官,不得任地方官,不得统帅军队(116)。明清宗室封爵与功臣封爵分化开来了,王朝依然维持其优厚待遇,同时限制其干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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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地位靠封爵维系,而宗室封爵与官职、官僚的关系,在品位安排方面发生过如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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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代宗法封建制下,王族经分封而占有五等爵,成为国君,并在王廷上担任高官;列国的公族可以承袭卿大夫爵号,进而占有各种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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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汉情况一变,宗室封爵、功臣封爵,都与官僚秩级两分,互相疏离,宗室不能通过爵号占有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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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北朝唐宋,宗室封爵与官僚封爵都很发达,表明此期官僚因其“贵族化”程度较高,在品位结构中,与皇族地位的反差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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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清的宗室封爵与官僚封爵两分。宗室爵禄优厚,但宗室、外戚参政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文职官僚很难得爵。在品位结构中,官僚与皇族的地位反差变悬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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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 宦官是皇帝的家仆,学者说他们因阉割而产生了特殊心理(117),但皇帝有时却指望他们作为特殊拥戴群体,而提供特殊忠诚,由此宦官成为一种政治势力,一种皇帝用来平衡政治的砝码。宦官的权力有时大到能操纵皇帝,但那只能说是“皇权的旁落”,而不是皇权的衰落,因为宦官是皇权的附属物,皇权强大,宦官才能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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