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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01 清廷也用官号与品级来表彰有突出贡献者,如近年为国人所艳羡的“红顶商人”胡雪岩(胡光墉),被清廷授予了布政使衔(三品)、二品红顶戴、黄马褂等荣誉。在官方文书中,他的称谓是“浙江在籍绅士、布政使衔、江西补用道胡光墉”(23)。学术大师王国维荣获“南书房行走”的身份,加五品衔,食五品俸(24)。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中国创办《万国公报》,影响广泛,清廷赐以五品衔,后来又加至四品衔(25),以示褒奖。主持中国海关的英国人赫德,得赐“太子少保”衔,及三代一品封典,死后追授太子太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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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03 至于向特定人群普赐的名号,汉朝的赐民爵即属其例。汉代赐民爵,可统计者就有90次之多,几乎是四五年一次。汉宣帝时尤其频繁,25年中有13次赐民爵之举。有人认为赐民爵是以户为单位的(27)。而据西嶋定生考察,“赐天下为父后者爵”、即向有继承权的男子赐爵,和“赐天下男子爵”、即向男子普赐爵位,两种情况都是有的。赐爵的最低年龄可在小男(14岁)以下。这样,赐爵范围和有爵男子的数量,就极其庞大了(28)。刑徒司寇、隐官的法定占田额是半顷,平民是1顷,第1级爵公士则是1.5顷,占田额度是连续的、以爵为准的。在平民分猎物、分粮食的时候,爵高者分的多;而在出钱的场合,爵高者出的少。王朝爵号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赐民爵的做法,断断续续地延续到了唐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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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05 此外汉朝有敬老制度,其办法是对70岁以上的老人赐以鸠杖(即“王杖”),并令其礼遇比六百石官。西汉中期,东海郡70岁以上的老人受杖者2823人(29)。一个郡就有这么一大群老人,享受着比六百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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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07 北魏经常向耆老赐以名位,所赐名位有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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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09 赐爵:如太和十七年(493年),洛怀并肆四州之民,九十以上赐爵三级,八十以上赐爵二级,七十以上赐爵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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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11 赐地方官:如太和十九年,相州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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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13 赐散官:如太和二十年,国老黄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以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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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15 赐将军号:如魏庄帝诏,九十加四品将军,百岁从三品将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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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17 可见爵号、官位及文武散官,平民都能得到。假如今天政府向某年龄段以上的老人普授市长、县长之官或将军之衔,大家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北朝就是那么做的。侯旭东先生指出:“在村里,官爵名号意味着待遇、地位与荣耀;对朝廷而言,文武散官与板官一类官爵名号的授予并非要务。实际上,这类看似微末之事是帝国维护统治,确立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帝国的稳定与延续。”(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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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19 唐朝上承北朝,往往因节庆典礼而向老人颁授官职、爵位。如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封泰山,下诏“民年八十以上版授下州刺史、司马、县令,妇人郡、县君;七十以上至八十,赐古爵一级”(32)。所谓“古爵”,就是秦汉的二十等爵。宋朝赐民爵,通用二十等爵的最低一级“公士”(33)。宋太宗端拱改元,赐民年七十以上爵一级;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赐赤县父老八十者爵一级,还曾下令向赤县父老年九十者授以摄官。明初的赐民爵,新创了社士、乡士、里士等爵号。洪武十九年(1386年)诏:“应天、凤阳二府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社士,九十以上赐爵乡士,天下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里士,九十以上赐爵社士。咸许冠带,与县官平礼,免杂泛差徭。”(34)一大群地主由此获得了王朝爵号,弹冠相庆,跟县官分庭抗礼了。清朝的优遇“耆老”之法,是八十岁以上的布衣老人,赐九品官服顶戴;九十岁以上的,赐八品官服顶戴;一百岁以上的,赐七品官服顶戴。嘉庆二年(1797年),获赐的老人有8479人;道光五年(1825年),获赐的老人有37345人(35)。七八九品的顶戴,让老人们深感“夕阳无限好”。耆老有资格参与很多官方典礼。在接奉圣旨时,按文官、绅士、武官、耆老排序,其下是士卒和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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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21 在特定情况下,朝廷允许平民用品官之礼。例如婚礼,朝廷开恩,允许“婚礼下达”。唐制:“庶人婚,假绛公服”;明制:“凡庶人娶妇……婿常服,或假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其纳采、纳币、请期,略仿品官之仪。”(36)婚礼时允许平民穿官服,这种“礼下庶人”之举,强化了王朝品位的诱惑力与感召力。唐朝的婚书,往往以“谨上某官阁下”、“某官衔君姓名封白”为格式(37)。宋以后的婚书,也要把“曾祖某某官”、“祖父某某官”、“父某某官”三代官号罗列无遗(38)。联姻时要把各自官衔列清楚了,以示“门当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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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23 由此可以看到,中国品爵与现代文官的级别很不相同,其拥有者不只是文官,还有成千上万的民众。汉朝拥有二十等爵号的人,可能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王朝的官爵名号向民间广泛渗透,左右了中国社会的评价机制与身份秩序,甚至道德秩序——当名位向孝子、向老者、向各种“做出突出贡献者”颁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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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25 “草上之风必偃”,朝廷的官爵名号,对社会观念和民众心理产生了重大影响。清朝的墓碑上经常出现“皇清待赠”字样。其中“皇清待赠显考”、“皇清待诰故显妣”之类,其墓主肯定不是官儿,但正眼巴巴地等待着皇上开恩呢。很多官称,后来变成了民间称谓。“郎”、“大夫”在汉朝是官称,后代变成了青年男子的美称和医师的敬称。“相公”本是宰相的尊称(39),后来变成了对男子、对读书人以及妻子对丈夫的敬称,甚至男妓之称(40)。“官人”在唐朝是有官号的人的称呼,至宋以后,成了对男子以及妇女对丈夫的敬称(41),甚至“奴仆称主,及尊长呼卑幼,皆曰某官人”(42)。“博士”本是汉朝的教官,而唐朝茶楼的堂倌称“茶博士”(43)。宋朝的“诸色伎艺人”如画师、棋手、书手及说唱、杂耍艺人,有称官人的,有称仆射的,还有称都官、大夫、郎中、宣教、解元、贡士、进士、秀才的(44)。明朝三吴风气:“至今称呼椎油作面佣夫为博士,剃工为待诏,家人奴仆为郎中,吏人为相公。”(45)朱元璋觉得这种风气属于僭越,有损朝廷尊严,遂出手禁止。赵翼云:“按《明祖实录》:洪武中,已命礼部申禁军民人等,不得用太孙、太祖、太保、待诏、大官、郎中等字为名称”,“又陆容《菽园杂记》:医人称郎中,镊工称待诏,磨工称博士,师巫称太保,茶酒称院使,此草率各分,国初有禁云”。但禁令的效果却不怎么理想,“今江南俗,椎油、卖茶者尚称博士,镊工尚称待诏,医生尚称郎中,而北俗则称医生为大夫”(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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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27 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 [:1703072011]
1703077828 3.官民之间:学子的品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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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30 在“官—民”层面上所发生的品位问题,“士阶层”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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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32 学者用“四民社会”概念,来指称中国社会结构的特殊性。这是于古有征的。中国传统观念:“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47)“学以居位”的士子们,在帝国品位结构的“官—民”层面,占据了一个特殊地位。清朝一份上谕申明:“士为四民之首,一方之望。凡属编氓,皆尊奉之,以为读圣贤之书,列胶庠之选。”(48)现代社会的在校学生,当然不会被视为一个社会阶层,然而传统中国不然。王尔敏先生指出:明清儒者为天下士子之通称,他们“与官绅为同列,而不下侪于平民”,“其一切社会活动,礼仪要求,娱乐类项,交游领域,均与平民有别”(49)。周荣德的考察也显示,士人是一个阶层,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形成了一套控制个人活动和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50)。张仲礼先生把“绅士”视为“阶层”,这是一个“以学衔和功名划分的集团”,其最低一等就是生员,他们是官办学校的学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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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34 下面通过经济待遇、礼制待遇和法律待遇,显示业已就学但还没有居位的学子,在帝国品位结构中占据了一个特殊地位,作为“准官僚”或“官僚预备役”,而被安排于“官—民”层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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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36 经济待遇 学子的经济待遇,可以从免役特权与国家津贴两方面看。士人的免役权利,在周朝就萌生了。周朝国子学中的学士“不征于乡”,即不承担赋役。战国之时,士人可以免役。孔门弟子及百家学士,我们没看到他们必须服役的迹象。一旦成为学士,就可以“弃田圃”、“避农战”了,这在先秦是一种“习惯法”。当然,免役就不能授田,所以做学士也是有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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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38 秦国有“燔诗书”的记录和“以吏为师”的传统,有《游士律》专门禁止“游士”,独立于民间的学士不存在了,遑论免役。汉廷尊儒,鼓励儒学。从汉朝到魏晋南北朝,国家学生都可以免役。那么私学学生呢?汉廷有“通一经者皆复”的法律,“复”就是免役。私学学生如果得到官府的认可,也可以免役。很多私学弟子长年在外就学、“事师数十年”,他们不在原籍服役,朝廷也没拿他们当逃亡人口。走马楼吴简中能看到很多“私学”和“私学弟子”,他们可以免役(52)。平民迁移,汉晋以来即有限制,但诸生四方游学,王朝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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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40 唐代中央及州县学生,本人课、役全免(53)。中举者可以免除本人的课、役;若进士及第,还可以免一门课、役,从而成为“衣冠户”。“衣冠户”是科举、特别是进士出身者的专称,也是宋代“官户”的前身。“唐代的衣冠户和宋代官户,都是在科举制的形成、发展下而形成发展起来的。”(54)至于尚未及第的举子,唐朝也很乐意给他们特殊身份,比如让省试不第、滞留京师的士子隶名于四门学,从而拥有了免役权。尚未省试,只要有志举业,也可以通过隶名官学,而获得免役权。官学之外的学子,若地方长官格外开恩,也能免役。“汉代博士弟子及学通一经的儒生,方可享受复除。……像(唐朝)这样大批入学子弟的家庭均可免除课役,乃是唐以前所未有的。”(55)从事举业,就难免要离乡“寄客”,对这些“学宦者”,王朝并不责以“浮浪”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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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42 宋朝地方学校的生员可达20万,约占总人口的0.45%。太学生及州县学生都有免役权,上舍生便可享受“官户”待遇了(56)。南宋太学生一度可能有差役,不过可以募人代役(57)。黄云鹤先生评论说:“南宋政府扩大经济照顾范畴,享有政府给予特殊权利的人群,不再仅仅限于中央官学学生,已经扩大到获得贡举资格的举人之中。……成为社会身份的标志。”(58)元朝的民户中,有一种“儒户”。儒户必须有一人入学就读,在交纳税粮之外,可以除免科差(59)。明代把儒户并入民籍,但仍在户籍上注明儒籍。士子从童子试开始,就登录为“儒籍”。据顾炎武估计,明朝的生员不下50万人,“一得为此,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60),身份立刻与众不同了。明末生员,陈宝良先生估计有60万以上,占人口的0.4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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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44 乾隆皇帝指示,令学子免役:“嗣后举、贡、生员等,著概免杂差,俾得专心肄业。”嘉庆皇帝亦云:“齐民之秀,国家培养人才,身列胶庠者,各宜修洁自爱,岂可承充官役自取侮辱?各州县官押令承充,即系显违定例!”(62)对“士”这个特殊人群,朝廷申明他们不应服役。兹将顺治五年(1648年)的免粮免丁制度,列表如下(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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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7849 表中的级差,显示士子位在“官—民”之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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