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谙熟官场之道的湖广总督官文,知道制度变革并非易事,“军兴以来,论者多患科举之弊,请变通之法,于是有开特科、举人材诸议”,却屡遭罢斥,所以他独辟蹊径地提出:“臣愚以为今日访求人材,与其别设特科,何如就优贡旧章核实选举,务取乡党无间名望咸优”。他认为,优贡选拔“岁久成俗”,各地大多敷衍应付,只要各省督抚认真访求“通晓韬钤之士”,推荐给朝廷,将优贡朝考仿拔贡在殿廷考试,分别予以出身并擢用授职,即“无烦特科而皆能得士矣”。[15]这种退而求其次的权宜变通之计,能否收到实效,大可疑问。更为重要的是,优贡选拔数额毕竟有限,[16]于常科内增广科目,或开设特科以号召天下,表示朝廷鼓励人才的趋向,其作用与意义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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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同治中兴的出现,以制夷为目标的“师夷”之学,重新提上议事日程。而在筑堤练兵,建设海防之时,数学等专才需求及实用学问的普及日显重要。1870年10月(同治九年九月),闽浙总督英桂与船政大臣沈葆桢等附片奏请特开算学一科,礼部复议,以朝官中无人对此有研究,无法应付出题等为由,再次否决增开科举新科的提案,并以“康熙年间,杨光先与汤若望赌测日影于午门,九卿无一知其法者”为据,认为若开算学科,“将不独应试者人数不敷,即主试者亦恐骤难其选。至若定以程式,又必开剽窃等弊,而无济于用”。礼部援引成例,表示道光以来增开实科的多项议案,“均经臣部以事多窒碍奏驳,均奉旨允准在案,所有该督等奏特开算学一科,应毋庸议”。作为补救之法,礼部提出:对学习算法者,虽不设科考试授予出身之路,但允许有此类特长者通过保举形式得到录用擢拔,且此类人才仍可参加乡会试,所考内容则与其他应试者无异。“其本系正途出身兼通是学者,即如该督等所请,别加优异,以示殊荣。若有资质明敏、愿学算法者,统归国子监算学照章学习。无论举贡生监及大员子弟,均准录取。其各省学政考试,仍一体录送科场,不阻其上进之路。总期由成法而得其变化,即末艺而溯其本原,仰副朝廷造就人才之意。如此多设其途,较之特开一科,尤觉鼓励奋兴,不至以实求而以名应,庶算学不难日益精密矣。”[17]礼部的用意,显然是担心特开一科,会导致士子舍成法弃本原,使人心浮动,动摇清廷求才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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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稿所述冠冕堂皇的理由之外,礼部议驳似有不得已之苦衷。科举以文句辞章取士,已有固定程式。由于既往清廷长期以文章取才,官员多为习文出身和晋升者,而科举考试出题、阅卷者均有一定的资格要求,才能确保形同君临的权威性。倘若增开算学,朝官之中确实难以寻觅出题与阅卷之人。同治四年,奕奏报同文馆学生考试外文的情况,多少可以反映类似困难:“因洋文非臣等所习,特饬总税务司赫德与各馆外国教习会同阅看,分别名次高下……因再行复试,由臣等密出汉话条字,按名交该学生等令其翻成外国言语,隔座向外国教习侍讲,再令外国教习将学生言语译汉写明,两相核对。”[18]同文馆重资聘用西人教习,语言考试的出题阅卷尚如此麻烦,倘若设置特科,科举出身的朝官能胜任出题者几无其人,请西人参与出题,无疑具有讽刺意味,势必招致物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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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操作困难外,同治年间西学往往还被视为旁门左道。同治六年同文馆奏设天文算学专科,为减少压力,奏请入学者均须正途科甲出身,即使如此,仍饱受非议责难,[19]尽管有同治帝的支持,反对势力终未得逞,[20]但上下纷争,负面影响难以消除。倘在被视为“抡才大典”的科举中增设实学甚至西学科目,其阻力可想而知。因此,同治年间增开科目的议论终究难以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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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折中方案,同治六年四月,崇实上折提出:应准许各省举荐有算学与机器之学特长之人,咨送总理衙门,“简派精于数学之大员详加核试”,不用设馆授业,确有才能者直接给予奖励和破格任用。这一办法蕴含奖励和任用人才之意,可惜缺少提倡普及并使之常规化的规划。[21]然而,科举不能接纳实学或西学,兴办新式学堂的努力也往往事倍功半。由于同文馆章程规定,在馆学习三年通过考试者,可作为翻译生员监生,准其一体乡试,一些同文馆学生被科举正途的光环所吸引,无心向学而专注于准备应考乡试。同治十年十月,两广总督瑞麟等奏:“该生等虽仍在馆肄业,然皆专意汉文,冀图乡试文理平通,以为期满保举府经、县丞、防御地步,志安小就,不思愤强,致将西文荒忽,未能精深,殊失设立同文馆之意。”[22]同文馆学生的心猿意马,恰好说明与其时学堂的稚嫩及在仕途升擢方面的劣势相比,科举正途的吸引力依然难以抵挡,不将西学纳入科举,开设学堂再多也无法与之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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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洋学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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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洋务新政的推行,西学与实学逐渐融会。[23]1875年,薛福成、李鸿章、沈葆桢相继奏请按宋代司马光议设十科之意,拓展考试科目及增添学习内容,设洋学局及开特科以招纳贤才。[24]薛福成强调:“求之既早,斯用之不穷,彼士大夫见闻习熟,亦可转移风气,不务空谈,功名之路开,奇杰之才出矣”。[25]然而,此议很快招致反对者的攻击,同年4月3日,大理寺少卿王家璧奏折附片,明确指斥道:“今欲弃经史章句之学,而尽趋向洋学,试问电学、算学、化学、技艺学,果足以御敌乎?……慎重科目以养明大义之人才,毋令佥壬之徒巧为尝试,斯为国家之福。”[26]所议将纳洋学与科举置于水火不容的敌对状态,反映了士林领袖对洋学冲击选才准则根本的担忧。尽管时隔不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议奏中为李鸿章、沈葆桢辩护,宣称“请开洋学及请设特科,原与科目并行不悖,并非以洋学变科目”,但面对朝野的一片反对之声,为避免冲突,减缓压力,总署只得暂停增科之议,期待将来各项洋务成效显著,阻力消弭之时,再考虑增设新科。所谓“惟查现在情形,洋学特科,尚非仓猝所能举行……将来出使各国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于国家,则于设科、设学之举必且众论交孚,不至再有异议矣。奏入。报可”。[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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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衙门这一搁置,增科之事变得遥遥无期。可是内乱外患层出不穷,科举正途出身的深明大义之士越来越不足以应世变,办事之才与匡时济世之人奇缺,清朝统治的根基严重动摇,相比于承平之日的循吏即为好官,这时的清王朝更加急需各具专才的能员干吏以救危局。一旦王朝崩溃,维系抡才体制的纯正意义何在?李鸿章、沈葆桢等所倡改科举、设特科被罢议七年后,一些具有忧患意识的朝臣官绅陆续再行倡议增设科目,奖励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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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观应设想以特科专科延续另开洋学的思路:“既于文、武岁科之外另立一科,专考西学……此于文、武正科外,特设专科以考西学,可与科目并行不悖,而又不以洋学变科目之名,仍无碍于祖宗成法也。且我朝有翻译生员、举人、进士、翰林异试异榜,于正科诸士同赐出身,援例立科,必无扞格,又何不可于正科之外添一艺科乎?”[28]考虑到西学科独立设置不仅难度较大,且容易变成众矢之的,此后不久郑观应退而求其次,即将独立设科更改为纳洋学于科目之中:“如能变通成法,广科目以萃人材,则天下之士皆肆力于有用之学矣。”他主张将旧学体系按西学程式稍为变通,文学分为文学、政事、言语、格致、艺学、杂学六科目,保留秀才、举人、进士、翰林之类名目,“一仍旧称”,三年一试,“改择通中、西实学者以为教习”,三年学习期间的学业情况也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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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二日(1883年1月20日),侍郎宝廷于福建乡试后奏报:一些注重时务和算学兵事的生员,确有才学,且有著作和新器发明,仅因考试之文不够出色,未能中式,令人惋惜。他提出:“明年会试,多士云集,可否榜前特开一科,以算学考试,愿应者赴部呈明,拔其尤者破格录用,既可得有用之材,即借以开风气。不数年天下当增无限通晓算学之人,又何患制造推测不及外国哉?”[30]相隔三天,山西道监察御史陈启泰奏陈海防时也提出:“目今学额太滥,士习日卑,变通科举之制既有所难,可否特设一科,专取博通掌故、练达时务之士,无论举贡生监皆准赴考,试以有用之学,由督抚考定优等,咨送总理衙门,题请朝考引见,发往沿海各省委用,自较孝廉方正暨优贡、拔贡等项为有实际。武试亦可别设水师一科。”[31]与前此不同的是,宝廷与陈启泰所奏设算学和时务特科,明确申明其考试内容应为算学和时务“有用之学”,不仅与平常科举考试迥异,且放弃了在常科内增设新科的设想,再次尝试以另置特科的形式寻求包容实学与西学的出路。只是礼部抱定前议,只要增设新科考官与阅卷的困难无法解决,各种建议都无非是立意虽好,难以采纳,所奏皆如泥牛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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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年7月11日,光绪谕令将国子监司业潘衍桐奏请特开艺学科以储人才折,著大学士、六部九卿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妥议具奏。[32]左宗棠为此专门拟具说帖,对艺科的设置提出了具体操作办法,考试内容的设置,“大约艺事以语言、文字、制造三者为要,能通中西语言文字,则能兼中西之长,旁推交通,自成日新盛业”。[33]至于录取比例,则以十取二三为宜。然而,保守势力对此坚决抵制,翰林院侍读王邦玺、御史唐椿森先后奏艺学开科流弊,不宜设科。由于议设与不设两种主张各持一端,针锋相对,清廷只好谕令大学士、六部九卿等一并妥议。会议结果,采取平衡折中方案,“不必别立科目,致涉纷歧”,“潘衍桐、方汝绍特请开艺学、实学科之处,均著毋庸置议”。考虑到不能设科鼓励实学,招才纳贤仍多不便,决定今后对“精于西法之人”,要因时制宜,切实保荐,“在京著各大臣保送同文馆考试;在外著各该督抚收入机器局当差;其无机器局省分,分别咨送南北洋大臣”。[34]其结果即仍不愿给予习西学之人科举出身的名分,而仅通过保举途径使人才有机会得到任用。坚持正杂分途,关键还在维持中西的高下地位,西学之用不能动摇中学之体。其中固然有维护祖宗成法的顽固,也不乏对中国本色的坚守。只是这样的坚守并不能增强抗拒西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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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道光以来增设新科(包括在常科中加入新科和专设特科)之议屡屡受挫,一些官员希望暂时搁置争议,考虑先将科举考试程序稍微变通,待成效显著后再独立设科。1887年4月18日,江南道监察御史陈琇莹奏请为避免因设科意见分歧导致“交讥互病”,使留心西学者难获选拔机会,只要求能在岁科考试时,准予报习算学卷面,于经古之外加试算学,即使正场文字稍逊也宽予录取;乡会试在第三场仿照翻译乡试例,加策问五题,专试算学,另编字号,于原有定额外酌取数名。中式后请予京职,遇有游历官员缺,令赴外国书院学习,学成后在总理衙门及各海关、驻外使节任职。陈琇莹特意解释道:“如此虽不必特设专科,而此项人员,其学则参究中西,实事求是;其职则多居清要,进非他途,不至为时论所轻”。“下届中式者,即源源继往”,待人才兴盛,再开设专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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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琇莹的主张,避开了长期以来纠缠不休的设科争议,退而求其次,仅将科举常规取士进行适当调整,放宽限制,使算学人才亦可通过一般科举考试而获得晋升之途,虽未立算学科之名,却有不废旧章而收纳新才之效,朝廷和考生双方各得其所,堪称务实。慈禧对此十分重视,颁布懿旨,将此折交由都察院会同吏部、礼部“妥议具奏”。醇亲王主张将旧学体系按西学程式稍为变通,文学分为文学、政事、言语、格致、艺学、杂学六科目,醇亲王奕一并参加讨论。1887年5月20日,奕等奏:同治五、六年,总理衙门已奏准仿照同文馆定章,学习算学人员三年学成后准其参加乡试(八旗作为翻译生员,汉人以监生资格参加考试),“至乡会试场取士,向有成法,事关典礼,难于率议更张”。并历数既往请开特科的诸多建议,均“先后部议,皆以格于成例中止”的事实,最后表示,“臣等就原奏所陈,公同商酌,试士之例,未可轻议变更,而求才之格,似可量为推广”,即在不增设科目的前提下,允许学习算学之人参加乡试。“如此则搜求绝艺之中,仍不改科举得人之法,似亦鼓励人才之一道。”希望在不变旧制的前提下获得新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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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人认为该折标志着算学科的增设,庆幸西学内容已经纳于科举,[37]其实未必如此。首先,陈琇莹原奏的前提是“不必特设专科”,而仅在考试程序中略予变通。其次,算学并非纯粹西学,中国古已有之,近代虽然增加了部分西学内容,仍不过是与文学相对的实学,前述同文馆设算学科的争论即可佐证。再次,会议的结果,并未正式将算学科目容纳于既定的科举程序,考试算学只是在岁科或乡试之前,而且单独在总理衙门进行。[38]唯一的进展是报考算学者得以正式考生的身份参加科举乡试,且另编字号,可于定额之外酌取数名。这样表面看似符合陈琇莹的初衷,“将明习算学之人归入正途考试,令由科甲出身”,可是条件过于严苛,未必能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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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将算学附入了科举考试,但由于未能单独设科,报考算学者所谓加试算学的前提,是岁科试中必须与其他应试者一道,在正场先考试四书经文诗策;乡试前则先到总理衙门考试算学、时务,经过筛选,再入乡试考场,“与通场士子一同试以诗、文、策问”,合格者才能录取。一言以蔽之,不单独设科,考试算学者非但没有任何优惠,反而比其他乡试士子加多了考试程序和内容,等于要求考生中西兼通,文实学俱佳。这样一来,自然使许多有心改弦更张的向学之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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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清廷始终不肯在科举的老树上嫁接新枝,对习实学西学者应试科举缺少实质性的鼓励措施,故整体而言,未能起到劝导鼓舞与激励的作用,推广实学西学的成效甚差。这次会议结束一年后,总理衙门将各省生监及同文馆学生试以算学题目,共录送32人,由顺天府统于卷面加印算学字样,按照20名以上取中1名的规定,当年乡试只取中1人。第二年,因投考者仅15人,与20名以上取1名的定规不合,总理衙门奏请“应与监生一并散归南北中皿字号,一体应试,以免向隅”。[39]则此项改革并未能获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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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实表明,自祁倡开五科至潘衍桐奏开艺学科,历经道咸同光四朝,议改科举的各种意见方案,屡屡在庙堂之上由部院大臣会议讨论。认真审视礼部及总理衙门议复的内容,以下问题始终没有解决:首先,观念上对西学仍存怀疑鄙视,认为是雕虫小技,既是末艺,便不能列于科举正途,更不能因其有用而让科举改制。因此,考试取才的标准不能改变,但在实际使用中,有实学才能或西学特长者,可得到任用。所谓“试士之例,未可轻议变更”,“求才之格,似可量为推广”是也。其次,科举重在检测文字文法和选拔通经致用的通才,其既定程式难以反映实学的多样性。无论建议者还是决策者,受限于知识积累和阅历,无法找到一种较好的兼容形式,以适应社会变化所产生的现实需要。一些方案的主要内容,集中于论证另设科目的必要性,而对具体操作的设计,过于简单粗略,缺乏切实可行的步骤。因此,“求才之格”与“试士之例”一直难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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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甲午战前(1842—1894年)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议改科举,基本以增设算学或艺科为基本取向,相关议论与决策,多从洋务的角度,围绕及配合洋务活动的人才需求标准,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其时清廷内部因为中兴表象而缺乏紧迫感,对西学与西制的认识相当肤浅,对西学人才仅作器用,缺乏应有重视,不予认真提倡。算学和洋学等新科,本应增设科目,正式列入科举考试,从而广开中学西才并进之途,但礼部一味固守成法,对于求变心存抗拒,总理衙门则畏惧非议,其结果,导致即使在同治与光绪初年洋务大行其道之时,以老树嫁接新枝的做法,通过增加科目来充实和改造科举,纳实学和西学于科目的种种努力,仍然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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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甲午战后的书院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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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演进过程中,甲午战争是一个明显而重要的界标。由于甲午战败给予朝野强烈的震撼与刺激,不变难以图存,向清廷提出变革科举以抵御外侮的建言日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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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巡抚陶模于1895年6月3日上《培养人才疏》,强调人才是国家强弱的重要标志,并提出:“可否专设算、艺二科,钦派大臣特试,仿照翻译举人进士之例,不必兼试诗文,庶专门名家,各得自见”。[40]这一方案最具实质性的进展,是继1884年潘衍桐奏请特开艺学科遭罢议11年后,再度提出增加实学科目,以改革既有科举程式,促使急需人才应世而出。尽管洋务时期习算学者亦许参加乡试,但要在与其他考生一道“同试诗文”之后,还要再考试各种内容繁杂的西学课程,“安有此奇才,一人而兼众长乎?”这不仅对考生不公平,更无益于新学的提倡与推广。陶模所提增加算学、艺学两科,其考生“不必兼试诗文”的建议,虽然仍基本沿袭道光朝以来,通过增加科目使科举包容新学的思路,可是其明确主张考试形式中西分途并行,标志着甲午战后议改科举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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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因甲午战败的压力,不得不做出一些顺应民意的改革姿态。1895年7月5日上谕,要求京官与外官举荐通达时务、精于各种专门实学的人才。[41]也就是说,科举虽然未能以实学设科目,迫于时势,实学却不能不讲求。在甲午战败的刺激下,培养人才的方式也不能不更改。由于明代以来学校书院多为科举附庸,故晚清科举改革的议论和建议,除要求对考试内容及标准加以变通外,尝试利用现有的中学形态与西学对接,从教学入手改变既往科举课士内容的空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因学校与科举一样,属于正途根本,而学校不仅由官府管辖,且与科举直接对应(生员进学、岁贡与优贡、学政院试等均为科举环节),故遍布各省、不同层级的书院,形式灵活,便成为时人眼中最理想的改革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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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自唐宋以来逐渐昌盛,除祭祀等不同类型的书院外,形式多样,官方与民间有较多的经费投入。清代中期,缘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大力提倡和资助,书院数量不仅远多于明代,亦为历代之最。[42]更为重要的是,晚清省垣、府郡、州县皆有授徒、讲学、研究、考课的书院,可以对应清中叶以后实际上变化很大的行政区划体制的层级,尤其是省垣书院,使得地位日显重要的直省也有了相应的教学机构(不同于学校只有府州县分设)。但明清书院受科举影响甚深,“充山长者十九为科目出身之人,肄业学子亦挟其科名目的与俱来,半多不知词章之外有学问(且仅仅八股试帖诗赋之词章),于是书院教育之宗旨、之科目、之实施状况,与学宫寄寓于考试之内无异矣”。[43]尽管如此,在时人看来,未纳入官学体系的书院,其山长讲学与月课的方式,较之日渐废弛的府县学,更易与近代西式教育体制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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