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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江苏巡抚陆元鼎附陈苏省设立仕学馆由》,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6年1月18日),《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2辑,第715—7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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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调补江苏巡抚陈夔龙奏试办仕学速成科折》,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三日(1906年2月25日),《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2辑,第791—7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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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外省纪闻·内政》,《河南官报》第129期,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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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广西巡抚张鸣岐奏筹办省城模范监狱先办监狱学堂折》,《政治官报》第731号,1909年11月8日,折奏类,第1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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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安徽巡抚朱家宝奏筹画警务推广教育等片》,《政治官报》第1085号,1910年11月4日,折奏类,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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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政治官报》第903号,1910年5月6日,折奏类,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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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堃奏改仵作为检验吏给予出身片》,《政治官报》第780号,1909年12月27日,折奏类,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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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清实录(附)宣统政纪》卷25,宣统元年十一月丁巳(1909年12月23日),《清实录》第60册,第4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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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闽浙总督松寿奏筹设检验学习所办法折》,《政治官报》第1025号,1910年9月5日,折奏类,第1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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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浙江·组织侦探学堂之先声》,《大公报》19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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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总理衙门片》,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1898年7月8日),《邸抄》第84册,第43579—435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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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外事·讲求西学》,《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959号,190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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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外事·制艺无灵》,《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1273号,190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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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王维泰:《汴梁卖书记》,张静庐辑《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407—4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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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梁启超:《致美洲各埠帝国宪政会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4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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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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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梁启超:《致美洲各埠帝国宪政会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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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关晓红:《晚清学部研究》,第90、472—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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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本省纪事·开阅报所》,《河南官报》第70期,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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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外事·置设报纸》,《台湾日日新报》(汉文)第1070号,190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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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北京视察识小录》,《大公报》19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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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记改良北京市》(丑),《顺天时报》第1673号,19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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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荫佑、善懋等为开办宣讲所致京师督学局的呈》《魏允公等为开办公立宣讲阅报所致劝学员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北平市教育局全宗档案,档号:J4-1-1—33、180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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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严复:《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王栻主编《严复集》第2册,第4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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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方今朝廷锐意兴学,兼采日本欧美规则。京外臣工条奏请办女学堂者,不止一人一次。而主张缓办者,亦复有人。臣等每念中外礼俗各异,利弊务宜兼权。自钦派学务大臣,以至设学部以来,历经往复筹商,亦复审慎迟回,未敢轻于一试。故前年奏定学堂章程,将女学归入家庭教育法,以为先时之筹备。上年明定官制,将女学列入职掌,以待后日之推行。惟近日臣等详征古籍,博访通人,益知开办女学,在时政固为必要之图,在古制亦实有吻合之据。且近来京外官商士民创立女学堂,所在多有。臣等职任攸关,若不预定章程,则实事求是者既苦于无所率循,而徒骛虚名者或不免转滋流弊……现在京外各地方,如一时女教习难得,不能开办者,务须遵照前章,实行家庭教育之法,以资补助。其已开办各女学堂,务须遵照此次奏定章程,以示准绳。倘有不守定章,渐滋流弊者,管理学务人员及地方官,均当实力纠正。总以启发知识,保存礼教,两不相妨为宗旨,以期仰副圣朝端本正俗之至意。”《大清光绪新法令》第13册,商务印书馆1910年版,第35—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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