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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68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581]
1703092069 乡村集市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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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71 明恩溥(A.H.Smith)在19世纪末对集市的一般特点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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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73 举行乡村集市的次数差别很大。在大城市里,市场每天都开放,但是在乡村,这样就会浪费时间。有时,集市隔天进行,有时隔两天进行。不过,较为普遍的时间安排按农历月份的划分而定。……如果每5天举行1次集市,那么每月要举行6次。……不同的集市是根据它举行的日子来命名的,比如“一六市场”,指集市是在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和26日里举行。[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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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75 在中华帝国的不同地方,集市的名称是不同的。大体说来,华北集市叫“集”(聚集),而华南集市称“墟”,西部则称“场”。[38]不论名称是什么,其功能和安排基本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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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77 我们或许可以引用地方志中的一些描述。根据《卢龙县志》的记载,该县乡村集市的安排如下:[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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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79 表1-5:卢龙县的乡村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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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84 这是华北集市典型的情况,虽然北方其他地区的集市,在货物交易和集市日期安排等方面稍有不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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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86 集市通常设在买卖者走路就可以到达的地方。[41]虽然偶尔也有买卖双方来自邻近各县,但是路程也不是很远。[42]由于集市场所的分布要按照其服务的乡村的需求情况而定,因此,乡村集市之间的距离以及集市同县城之间的距离各不相同,乡村集市通常坐落在离县城相当远的地方。至于县城,通常拥有自己的市场。[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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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88 不同的州县拥有的集市数量是不同的,从十几个到几百个不等。我们根据19世纪地方志提供的材料制出下表,可以反映出其间的差异相当大,无疑是由各地繁荣程度不同所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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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93 乡村的经济需求并不是只由乡村集市来满足。有些城镇,事实上就是十分发达的市场;还有一些拥有“商业街”的村庄,也具有集市的雏形。下文对于两个这种村子的描写,可以窥见19世纪晚期华北的情况。根据一些英国军官在1880年代所作的调查,位于枣林(Tsao-lin)到北京路上的延朝(Yen-chao)村,就是一个“坐落在稠密树林里的村庄”。该村有条“长500到600码,两旁商店林立”的街道。坐落在天津到德州路上的绍店(Shawtyen)庄,也是一个大村子,其商业发展的程度几乎同小城镇相当。调查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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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95 它的外观显示了农业的繁荣。我们到的时候,正赶上大规模的集市。2到8头牛、马驹或骡子拉着的二轮马车,满载的独轮小车,搬运工等,运着货物朝着集市奔来。在该村的村郊,早已搭建起几个临时铁匠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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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97 《定州志》(直隶,1850),记载了各种各样乡村交易所的例子。[46]正如表1-1到表1-4所示,拥有“商业街”的村子,人口相当多,其繁荣程度也明显比普通村子高。这种村子似乎代表了普通村子和常规市场(如我们所知,也设在村庄里)之间的过渡阶段。它们与集市的区别不在于人口的多少,而在于它们并不像集市那样,是正式地成为一个贸易中心,它们所服务的区域也要比集市有限得多。不过必须承认,要划分它们之间的界限,有时候也是颇为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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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099 华南的情况同华北的情况大体上相似,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名称有别。在南方省份,尤其是广东和广西两省,乡村集市通常称为“墟”;而在西部省份(四川、贵州和云南),则通称为“场”。[47]在某些县,集市通常称为“市”,意即“市场”。例如,《处州府志》(浙江,1877)就说,处州府辖下的各县,“市”的举行日期与其他各地类似,按照1—6、2—7和3—8的模式进行。[48]即使在“场”一词非常流行的云南,乡村集市有时也叫“市”,例如南宁县。[49]根据《长宁县志》(江西,1901),“乡市曰‘圩’,三天一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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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01 尽管集市数量各不相同,但南方各省的集市变化幅度很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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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06 在集市上进行交易的货物,大多数为当地的物产。特别是在那些人口较少、经济落后的地方,交易就仅限于少数种类。例如在浙江处州的集市上,“自米、粟、鱼、盐、布、缕而外,他无异物”。[52]可是在一些比较富裕的地区,特别是在广东南部,情况就不一样,乡村集市提供的货物远远超出了普通农民的简单需求。九江儒林乡(南海县下属的一个主要基层组织)就是一个最突出的例子。根据《九江儒林乡志》(1883)的记载,该乡有许多集市,“大墟”(主要集市)是其中最有名的。虽然赶“大墟”的规定日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3—6—9模式,但其规模远远大于其他多数集市。它拥有26条街道和小巷,并由7个次级集市组成,买卖丝绸、布、家蚕、家禽、鱼等等。杂货店有1,500多家,“万货丛集”。[53]以此来看,它实际上属于小城镇,而不是乡村集市。无论如何,它是一个相当特殊的例子。很可能是由于鸦片战争之后,广东沿海随着商业发展而获得非凡的繁荣,才造成这样的结果。[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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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08 乡村地区最后一种自然形成的单位是“镇”。当然,各省镇的规模、大小是不同的。最小的镇几乎难以和乡村集市分别开来,就像直隶定州所辖的明月镇和东亭镇。明月镇仅仅只有两条街道,而同样属于定州的乡村集市子位村却有3条街。东亭镇上有22家杂货店,仅比五女村集(当地的一个乡村集市)多7家。较大的镇,如广东省的佛山镇和江西省的景德镇,则是相当繁荣、人口稠密的社区。美魏茶(William C.Milne)在19世纪中叶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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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10 在体现商业的普世力量方面,佛山镇或许是最为典型的。该镇可以称为“中国的伯明翰”。它坐落在广州市西南面12英里的地方,是一个没有城墙的大镇,据说其居民达到一百万。穿过该镇的水道和河流上挤满了穿梭来往的船只;河流两岸,人烟相当稠密,住房、店铺、货栈、工厂和商行林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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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12 景德镇提供了另一种超大型城镇的事例。根据美魏茶的看法,景德镇这座大镇是“中华帝国四大著名国内市场之一”。[56]他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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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14 景德镇作为瓷器的生产基地而知名。……到过该地的人们,认为它是一个人口相当稠密的村庄或者是一座没有城墙的城镇。它沿着一条美丽的河流延伸3英里,几座漂亮的山形成一个半圆形拱卫在侧,提供了大部分制造瓷器所需的泥土。……如果传言可信的话,那么至少有500家瓷窑在不断地烧制瓷器。……该镇的人口,虽然公开的说法是将近一百万,但这个数字如果削减一半,可能更接近于事实。一句谚语可以证明这一点:“景德镇日耗万石米千头猪。”[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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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2116 虽然上述城镇在形式上仍然属于中国乡村社会的一部分,并没有并入城市,但是这种体量和类型的镇,已经不再是标准的乡村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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