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097538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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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39 [217] 《定州志》,1/3a〔译者按:应为19/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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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41 [218] 除了参考前面注64—98所引资料外,还请参见:《花县志》,9/27a;《佛山忠义乡志》,7/12-15a;《九江儒林乡志》,4/69a-74a;《灵山县志》,4/51a-b;《严州府志》,5/13b-25a;《富顺县志》,3/58b和60a-70a;《衡州府志》(1875),9/4a-19b;《新宁县志》(1893),17/30a-34b;《巴陵县志》,11/3a-9b;《沔阳州志》,卷三《建置》,74a;《镇南州志略》,3/25b-27a;《莘县志》,卷八《艺文上》,28a-29b和30a-b;《天津府志》,2/22b-36b;《蒙城县志》,2/13a;《续修庐州府志》,53/11a、12b和41a;《徐州府志》,卷七各页;《容县志》,8/8a-10b。在其他地方志中也可以看到有关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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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43 [219] 《广州府志》在135/26b中提供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的绝妙事例。广东香山县一名担任过知县、退职在家的举人,先后向知县和布政使请求,终于阻止了负责税收的衙门走卒所进行的敲诈勒索。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名有影响的绅士,那么在官府压迫面前就无能为力。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荀学斋日记》,乙集下,47b,光绪七年元月二十三日,叙述了湖北武昌府以前的一个守门人充当老河口镇炮队管带时,听任士兵抢劫村民。一名村民带着铜钱经过老河口镇时就被士兵抢走。愤怒的居民聚集在管带官署前,要求把钱归还给那位村民。而管带不但不惩罚抢劫士兵,反而向上司谎称民变。老河口镇没有拥有头衔的士子文人,也没有拥有官品的绅士,唯一著名人物是一名生员及其在邻省当小官的父亲。居民们起草请愿书,由那名生员及其父亲领衔,提交给知府。最后的结局是,湖广总督李瀚章下令镇压,居民们惨遭不幸。有关乡绅为自己家乡提供保护的其他事例,可以参见《东莞县志》。该地方志在67/6b-7a中记述说,有名进士成功地设法废除了官府对烧香的征税;在68/14b-15a中记述,另一名进士请求清政府取消不再生产庄稼的田地的土地税。还请参见《徐州府志》卷二十二,中之下,20a-b,在两名士子影响下取消了与河岸整个工程有关的一项非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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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45 [220] John Scarth,Twelve Years in China (1860),p.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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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47 [221] Fei Hsiao-t’ung,Peasantry and Gentry (1946),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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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49 [222] 赵翼《廿二史札记》(1877),34/14a-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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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51 [223] 《清史稿》,7/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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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53 [224] 《大清十朝圣训·高宗朝》,265/8b(乾隆十二年八月甲子)。这道上谕所提到的雍正帝所采取措施,见于1725年清廷所发布的一道上谕:“在籍之乡绅衿监,倘有不安本分,陵虐良民,不畏官吏,恣行暴悍者,或即行惩治,或具本参奏。”参见《大清十朝圣训·世宗朝》,26/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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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55 [225] 例见《东莞县志》,100/19b-21b;《恩平县志》,7/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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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57 [226] 参见第四章关于绅士和税收制度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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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59 [227] 例见《清史稿》482/15a,直隶蠡县的生员遭到富有恶棍的欺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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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61 [228] 《南海县志》,26/9b;《番禺县志》,12/11b-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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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63 [229] 《南海县志》,14/6b-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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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65 [230] 《佛山忠义乡志》,14/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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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67 [231] 《江西通志》,卷首之二,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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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69 [232] 王怡柯《农村自卫研究》,第83页。引《山东军兴纪略》,卷二十二上,1863年到1865年担任两江总督的毛鸿宾的上奏。〔编者按:引文是《山东军兴纪略》的编者案语,并非毛鸿宾的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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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71 [233] 《香山县志》〔编者按:应为《香山县续志》〕,16/5a-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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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73 [234] 《东莞县志》,100/12b-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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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75 [235] 《东莞县志》,100/19b-2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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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77 [236] Max Weber,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1947年英译版),p.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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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79 [237] Fei Hsiao-t’ung,Peasantry and Gentry,p.6:“在一个工商业尚未发展起来的社会里,在一个土地地力已经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里,在一个人口增长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里,充满雄心壮志的人,要想获得财富,不能通过普通的经济渠道,而必须通过追求政治势力,不管这是否合法。同样的,他们为了获取财富,必须永久地离开生活过的村子。他们在获得财富后,可能会回到家乡购置田地。但是,如果回到村子居住,人口增长压力就会降临,他们的财富很快就会被耗尽,几代之后,大家庭再次会破碎成许多小家庭。因此,对富者来说,远离乡村是必要的。他们能够维持力量和财富的地方,只能是城镇。”虽然费孝通这一解释过于简单化和笃定,但基本上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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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81 [238] 例见《股匪总录》,2/25a-27a;《番禺县续志》,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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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83 [239] 关于绅士在民变中的地位,笔者将在第十章中讨论。Fei Hsiao t’ung,Peasantry and Gentry,p.10:“绅士的兴趣并不在于占有政治权力,而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不在乎君主是谁。如果君主是一位仁慈的统治者,那么,绅士就会为他效劳。但是,如果他暴戾,对农人压迫过度,绅士就会施加压力,反对他。另一方面,如果农人起来反对统治者,危害了社会秩序,那么,绅士就会站在君主一边。”这对一些事实很难构成足够的论述。正如我们所见,费孝通关于农人自己会起来“反抗统治者”的看法纯粹是抽象的,根本得不到已知事实之证明。费孝通如果认识到绅士和农人在共同反对官府压迫中存在着一种秘而不宣的联盟的可能性,他的看法就较为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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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85 [240] Chang Chung-li,The Chinese Gentry,pp.43-51对其中一些便利作了简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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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7587 [241] Weber,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pp.132-33 and 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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