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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宗族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宗族,都公推一名合适的成员作为领袖,建立起一种管理或处理宗族事务的组织。宗族领袖经常称为“宗长”“族正”或“族长”;他可能是祭祀活动的主持者、宗族的“首席执行官”,或兼而有之。[50]有时,宗族也会挑选“执事者”来帮助族长履行其职责,特别是帮助他履行管理宗族公共财产和祠堂的职责。[51]规模较大的宗族,还设置了几名“副族长”,统率所在的“房”,一般称为“房长”。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各房的宗族事务,就可能由各房长处理,但关于整个宗族事务的管理或决定,要征求所有这些领袖的意见,或者取得他们的合作。[52]宗族所有成员偶尔会在族长和房长率领下聚集在宗祠里共同协商解决重要问题,此时宗族本身就表现出一种“直接民主”的性质:宗族头领主持讨论,其他人发表意见。[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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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年龄、资历、个人才能等因素虽然是挤入宗族领导集团的主要条件,但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等因素也常常同样重要。在一些宗族,虽然族长并不一定是族中年龄最大的,但他是从在世的辈分最高者中挑选出来的;[54]在另一些宗族,假如候选人的年龄达到必要要求时,就根据“才干”进行挑选。[55]在大多数情况下,绅士成员都享有优先权;拥有足够财产,有时也被视为占有一定地位的条件之一。现代一位学者概括指出了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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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乡村,族长对族中各家庭具有一定影响。……他一般是所在家族中的长者,但也可能是最富家庭的家长,因为他很有钱,可以做其他人不能做的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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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才与德”的标准很容易被并到官品和财富里面。其原因非常简单,目不识丁的农民很少有机会展现个人的才华。谁拥有学识头衔、官品或殷实的财富,谁就很容易被认为有才华。此外,个人权力常常伴随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而来,没有什么地位和影响的其他宗族成员就不得不承认绅士宗亲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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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地位在所有宗族中并不一定都起同样重要的作用,一位学者最近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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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越贫穷,社会差别就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年龄和辈分就是挑选族长的决定性标准。但是,如果有一定的宗族成员拥有殷实的财富和较高的社会地位,那么财富和社会地位就越来越被强调,在选择族长时就必须考虑这些因素。[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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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论述非常正确,因为宗族的物质和钱财毫无例外地来自于地位突出、财富殷实之宗族成员的捐助。因此,一个以亲属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宗族是否兴旺发达,取决于它最成功的成员的成就。在这种含义上,甚至可以更确切地说,如果一个宗族的社会差别越小,那么它就越贫穷。但是,由于宗族组织并不能发展到比较大的程度(除非当地相当繁荣),而中华帝国财富分配并不平均,绅士控制宗族也就成了常态,至少在清王朝统治时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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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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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同的宗族着重的活动类型不一样,但无论哪种重要的宗族活动,都离不开绅士领导。最常见的如下[58]:(1)编撰、修订族谱;(2)祭祖,修建祠堂,管理祭地和祖坟;(3)周济族人;(4)对年轻人的教育;(5)惩罚犯罪,解决争端;(6)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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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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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从公元3世纪始,编撰、修订族谱实质上就成为绅士的一项主要活动。[59]晚近的族谱或宗谱虽然不只在一个方面同曹魏、晋朝时期的谱牒有区别,但追溯和记录宗族谱系的基本目的都是相同的;同早期的谱牒一样,族谱或宗谱的编撰、修订多半是绅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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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宗族都有族谱。拥有族谱的宗族,其成员中常常拥有相当数量取得官位的士人。居住在较为贫穷地区的宗族,常常不编修族谱;宗族现象不如南方显著的北方省区,尤其如此。[60]举例来说,笔者发现陕西同官有208个宗族,但其中只有两个有族谱;其余的,或者从未编撰过,或者以前曾经编撰过但未保存下来。[61]在该省洛川县,有168个宗族,但只有8个有族谱,表8-1就展示了这8个宗族的一些相关情况。[62]即使在南方,有一些宗族也没有族谱,比如在湖南靖州,在相当多的宗族中,只有32个有族谱。[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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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陕西洛川县八大宗族的族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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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浏览一些族谱的内容,[64]让我们相信,没有什么财力的宗族是无法做这些事的。一些较为精致的族谱,其内容不仅记载了宗族诞生以来的历史(口头的或想象的)、人丁发展情况、各房(如果有的话)迁移和定居情况,叙述并记录了宗族财产、宗祠和祖坟情况,记载了杰出成员的传记,以及以各种方式获取褒扬之男女的名字,还有族人所写的“著述”或“文翰”,“族训”和“荣进”等等。[65]编修并印刷这样的族谱,没有足够的学识水平和一定的资金是不行的。即使是最简单的族谱,也需要士子的笔和地主的钱合作才能完成;[66]普通农民拿不出什么,甚至连提供内容来丰富或装饰族谱的版面也办不到。由于修族谱的公开目的是维持宗族纽带关系,因而编修者不能不写非绅士成员的名字,或他们家庭的重要统计数字。不过在此目的背后,推动这个工作的绅士可能存在的一种动机,在于通过宗族威望来抬高自己的威望,他们在族谱中常常把历史上或宗教上的圣贤当作自己的祖先;或者对被认为曾经“光宗耀祖”的“杰出族人”的生平和事功大加吹嘘。至于普通族人,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使自己和家人活着,可能对这件事没有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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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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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祖先的活动或许比编撰族谱更具有吸引力,但也免不了受绅士左右或控制。祭祀活动区分为两大类,即宗族作为整体进行的祭祀和各户家庭(不论是否属于某一宗族)独自进行的祭祀。后者是村子中普通家庭常做的事,而前者很明显是一件绅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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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明显。宗族祭祀牵涉到宗祠、[67]某些祭田,或许还有祖茔。[68]这些又必须假定族中有一些愿意捐献钱财或土地的富有族人。有了捐献,才可能有宗祠、祭田等的出现。“族祠”或“宗祠”以及“祭田”尤其是绅士关注的首要目标。官员(无论是否退职)和士子常常乐意捐钱或地给自己的宗族修建祠堂,购置祭田,他们自然也就有权管理宗祠和祭田。仕途或经商成功者,通常视建立或扩大宗族财产为他们事业辉煌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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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样的事例,地方志中记载了许多。广东东莞县生员陈璋虽然在省试中失败了,但经商却非常成功。最终他在聚集相当多的财富之时,满意地说道:“是可以行吾志矣!”随即,他购置田地作为宗族的祭田,并修建新的祖祠。[69]花县商人汤允良,经商致富之后,捐了一个五品官,并在家乡为“族祖”修建了一所祠堂,召集乡绅一起拟订了一套族规,作为族人行动的指南。他所在的村子是有1,200人的单族村庄。[70]南海县某村村民康国器,年轻时候以赤贫起家,1870年担任广西巡抚。他一退职,就捐钱整修祖坟,修建新宗祠,购置祭田(数量未说明)。[71]广西郁林人苏献可,1789年中举,担任过直隶宣化县的教谕。他负责修建了家乡的宗祠,整修所有祖坟。[72]1807年中举的陆锡璞,担任过湖北几县的知县,用自己的积蓄为宗族修建了宗祠,并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族人。[73]1869年去世的安徽庐江监生刘世家,晚年聚集了相当的财产,捐献2,000两银子重修毁于太平天国的宗祠。他还捐献500余两购置祭田。[74]江苏宿迁县孝义乡富有村民陈陶,修建宗祠,修订族谱,购置了一些祭田。[75]直隶抚宁人单槐,1752年中举,为自己宗族修建了一所富丽堂皇的宗祠,购置了1,000亩的祭田,在县城为宗族购买了相当多的房屋。[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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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祠和祭田与各地的经济状况有关。我们不必期望能在居民比较贫穷、宗族本身都很难存在的地区看到宗族修建许多宗祠或占有许多祭田。相反,在亲属组织比较兴旺的乡村,才可以经常看到宗祠(其中一些的规模还相当大)林立,祭田绵延。江南地区的“宗祠—祭田”现象要比长江以北地区更加普遍。[77]但是,产生这一区别的直接原因在于社会经济,而非地理差异。在江北某些地方,也可以看到宗祠和祭田;在江南一些地方,也有见不到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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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田是宗族组织构成的经济基础。拥有祭田,就可以维持祭祀之外的其他各种活动。在宗族活动范围最广的江南地区,一些宗族拥有的祭田数量十分可观。一位近代学者认为,某一特定地区家族所拥有的祭田会达到当地所有在耕土地的75%,而最初的比例为23%到40%之间。[79]笔者没有对19世纪的情况做过估计,但是从各种资料(尽管这些资料不完全,也可能不正确)中所得的几个数字,可以说明一些情况。表8-2中所提到的祭田,也可以用来扩大对族人的物质资助;事实上,一些宗族喜欢把他们的土地叫作义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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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2:宗族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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