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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31 有时,里和图共存在地方的名称中。根据《续修庐州府志》(1885)[5]的记载,安徽蒙城县的税收组织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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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33 在城乡,分2图:在一里,下辖10甲;在二里,下辖10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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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35 惠安乡,分2图:惠一里,下辖10甲;惠二里,下辖10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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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37 (二)不过,里的名称存在于一些图和甲都不存在的地区(后者甲被村所取代了)。在山西翼城县和陕西同官县,乡分为数里,每里又划分为数村,形成一个“乡—里—村”的模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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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39 (三)都取代了里,形成的“乡—都—村”模式,是(二)模式在南方的一种变形,见于福建闽清县和江西泰和县。在闽清县,1660年由知县设置的组织层级如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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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41 旌良乡:三都,村七;四都,村十;五都,村十一;七都,村九;八都,村十四;九都,村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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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43 在泰和县,据县志记载,“坊乡里巷立名自宋淳熙始,初坊改为厢,乡分为都,都后为图,图即里之谓也。”[8]在19世纪70年代,该县的税收组织情况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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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45 仁善乡:一都,村三;二都,村四;三都,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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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47 (四)“乡—都—图”模式,存在于江苏省一些地区。根据《泰伯梅里乡志》(1897)[9]的记载,无锡县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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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52 江西南昌县的情况与此类似。据说,该县5乡之名最初出现在1850年编纂的登记册上时,共辖68都和589图,不平均分配于各乡之下。[10]与前一个事例一样,该文献也没有提到“都”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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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54 不过,《福州府志》(1756)对“都”的情况作了一些说明。据修纂者说,福建长乐县乡村地区部分设置情况如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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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59 明显地,“都”与“里”同时用于这个地区,这或许就像上面提到的南昌县或无锡县泰伯乡中的情况一样,意味着“都”在一些地方取代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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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61 (五)“乡—图—村”模式,见于广西省一些地区。根据《南宁府志》(1909)[12],宣化县乡村地区划分为数个乡,每乡划分为1到8个图,每图又分为数目不同的村。广东和浙江两省也有这种情况,“都”看起来就完全等同于“乡”。根据《香山县志》(1873)[13]的记载,这个地区的部分编组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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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66 (六)一种奇特的变形见于福建省。在罗源县乡村地区,采行的是“路—里—铺”模式,而不是人们较为熟悉的“乡”“都”和“图”的结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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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71 至于“路”和“铺”两词的含义及起源,修纂者并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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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73 (七)另一种关于乡一级组织的变形情况,见之于福建晋江县。根据《泉州府志》(1870)的记载,[15]该县乡间地区在宋朝划分为5乡23里。元时重新加以编组,“变乡与里为四十三个都”;加上城厢的3个圩,总统135图。“图”与官方所规定的“里”一样,各辖10甲。明清延用不变。这种“都—图—甲”模式也见于同省的同安县和南安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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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1275 (八)广东南海县和花县的三级组织模式,与上述的不同。由于“都”为“堡”所取代,因而出现了如下的“堡—图—甲”模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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