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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行政中,实行具有辅助性的幕僚制,可以说是利弊相参。其积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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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幕僚制发掘利用官员选举系统以外的人才,对弥补选官任官制的某些缺陷,辅佐官员行政,具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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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察举制下,选官推举权掌握在少数官员手中,不可能充分地发现人才,而且不可避免会出现唯亲而不唯才的弊端。实行九品中正制后,门第又成为入仕的重要条件,那些有才的寒门之士很难进入参与大政的官员行列。而官员私人物色聘用幕僚,则增加了才干之士被任用的机会,延聘者也可不拘门第限制,而罗致下层等级的干才。曹操正是以私聘的方式,延揽了大批智士做幕僚,协助其消灭群雄,统一北方。科举制下的入仕者,未必都具有行政才能,即使具备了一些行政素质和技能,新上任为官,对那些具体政务的处理也基本上可以说是门外汉。如清代的知府、知县,相当多的是由翰林院的侍读、侍讲、庶吉士及新科进士、大挑之举人选补,尽管他们满腹诗书经文八股,但这些才学无裨于行政。那些经过专门学习训练或有多年经验的刑名、钱谷师爷,则可以其之长,补官员之短。这些官员走马上任之时,只要带上几个师爷,马上就可以开展工作。以后这些官员熟悉了政务,幕宾也不失为得力助手。至于那些靠捐纳、门荫及其他特权得官者,幕宾的作用无疑更突出。具有某种专门才能的幕宾,对于官员的辅弼作用尤为明显。清康熙年间,河道总督靳辅奉命治理黄河下游水患,疏通运漕河道,这位旗人大员在治河方面并无专长,闻浙江学者陈潢精通水利,怀才不遇,遂设法把他请来。陈潢充分施展了他的治水才能,靳辅治河的大多数方案计划,都是由他协助制定的。由于成效显著,康熙沿河下江南巡阅河工时,对靳辅大加褒奖。靳辅不忘其得力幕宾,把陈潢辅佐之事上奏皇帝。康熙召见陈潢,鼓励他继续效力。后来靳辅在一份章奏中,再次向皇帝赞扬、推举这位幕友:“臣幕友陈潢前逢圣驾阅工,臣以姓名上达宸聪,其间兴工之委曲,及将来竣工,非陈潢协力区画不可。念臣垂老多病,万一即填沟壑,或病卧不能驰驱,则继臣司河者,仍必得陈潢在幕佐之,庶不歧误。”康熙批准了他的请求,并赐予陈潢佥事道衔[63]。道光朝的两江总督陶澍,在地方上颇有政声,尤其在漕运、兴修水利、改革盐法等方面曾取得显著成绩。这些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得力于具有各种专长的幕友,所以《清史稿·陶澍传》记其“治河、治漕、治盐,并赖王凤生、俞德源、姚莹、黄冕诸人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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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官僚机构的某些不完备之处,有益于其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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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代为例,地方督抚虽已成省级正式长官,但仍带有明代那种临时差遣的性质,衙署内不配设佐贰官,所以由于“政务殷繁,不得不延请幕友,以资助理”[64]。州县级长官知州、知县事务更多,这一级官员属于亲民之官,诸如田赋、讼案、仓储、钱法、行盐、学校、水利、赈济、教化、防兵以及所谓“察盗”“邪教”等事,“皆须躬亲厥职而勤理之”[65]。知县虽配置佐贰官——县丞、主簿,但并不敷实际需用。据《会典》记载,全国共有一千三百零三县,而所设县丞为三百四十五人、主簿五十五人[66],若平均计算,则有三分之二的知县并无佐贰官,这些知县,由一名不入流的典史协助行政,可见,一县之中的诸多政务,实际仅由两三名官员负责办理。事务繁多,官不敷用的矛盾,在布政司、按察司、知府等级别的衙署内,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清帝虽然屡次承认“外省官员事务繁多,势不得不延致幕宾,相助为理”[67],但从不以增设官员的措施来解决这一矛盾。因为增官必增俸,增俸必加赋,尽管官员聘幕的束脩出自官之养廉银,源于钱粮的额外加征,但自诩“轻征爱民”的清代皇帝,宁可默认官员按规定一二成加耗的形式去额外加征,也不愿担皇帝加赋于民的恶名。大概清帝还有这样的盘算:领取幕主私人束脩的幕宾,一定会比拿官俸的佐贰官尽心辅佐长官。所以,清代地方官制中的这一矛盾,延续了有清一代。显然,如果没有幕宾的“相助为理”,那么地方行政中政务废弛、拖沓、敷衍塞责的现象必将更加严重。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幕宾的佐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官少事繁的矛盾,有益于官僚机构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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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锻炼人才,有利于一些官员入仕前行政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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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入幕者允许科考为官,有进入高级官员阶层的资格与机会,所以有一部分举人、秀才虽然充当幕宾,仍不废举业。这些人一旦入仕为官,由于经过了在幕时的行政实践,处理政务自然得心应手。清乾隆朝大学士王杰,曾“历佐两江总督尹继善、江苏巡抚陈宏谋幕……自谓生平行己居官得力于此”[68]。巡抚陈銮,“为诸生(秀才)时,两江总督百龄辟佐幕”,由于熟悉该地政情,“周知利病”,且有一定经验,中进士后一直被任为两江地区地方官[69]。那些专业幕宾进入仕途者,其行政能力当更胜一筹。如绍兴的名幕汪辉祖,历幕三十四年,佐幕主凡十四人,后来考中进士授予知县。因为他“有长达三十余年的作幕经历,致使他做起官来极为干练”[70],可算是官场上的老手,为官时也颇有政绩,后来被收入《循吏传》,传记称他“治事廉平,尤善色听,援据比附,律穷者通以经术,决狱皆曲当”,屡受嘉赏[71]。有些新科进士或以其他途径入仕者,授官前先入幕协助官员处理政务,也可得到行政上的锻炼。这种情况在唐代就已相当盛行,有人做过统计,唐朝自肃宗以后,一百八十一名宰相中,约有五分之三的人曾在幕府中供过事[72]。如杜佑,先在济南参军事,后又在浙西、淮南充幕佐,建中年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73]。李回,“长庆中,擢进士第,又策贤良方正异等,辟义成、淮南幕府”,会昌中,“进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74]。其他如宰相崔元式、崔铉等,也都有同样经历。清朝的李鸿章、左宗棠,也是授翰林或中举以后,充当幕僚,后来出将入相。方观承是以监生身份受聘于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福彭,从征额鲁特蒙古。经福彭奏请,由雍正帝赐内阁中书衔。后官直隶总督,颇受乾隆赞赏[75]。林则徐则是中举后在本省巡抚衙署内充当幕宾,后来又考中进士,历任封疆大吏,成一代名臣[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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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宾佐政情况较复杂,所以其作用与影响,还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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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举,幕宾中有一部分人是以举人、秀才或监生身份入幕,其最终愿望是进入仕途,专业幕宾也有这种情况,入幕是暂时的谋生之计,始终不忘科举,在幕期间,还可通过幕主或其他官员保举而入仕,因而这类幕宾不能不考虑他们在幕期间的声誉问题,这一点决定了他们不像胥吏那样,既充为吏,便自暴自弃,唯利是谋。幕道中还讲究所谓“幕德”问题,即幕主仰慕幕客之才干与品德而延请,希望幕宾尽心辅佐,幕宾受遇于幕主,得幕主私人之俸,且受幕主之礼敬,从私人关系及道义上讲,也应忠于幕主尽心于幕主,这是做幕者应当遵奉的道德。名幕汪辉祖的《佐治药言》,为一些学幕者奉为圭臬,其中的一些言论,代表了这类幕宾的这种观念:“岁脩所入,实分官俸……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以福之?……厚廪而宾礼之,什伯于乡里亲故,谓职守之所系,倚为左右手也,而视其主人之休戚漠然无所与,于其心纵无天谴,其免人谪乎?故佐治以尽心为本。”这种幕宾还进一步阐述说:“报德莫如进言,如遇地方有利当兴,有弊当革、刑罚不平、催征苛急,与夫弭盗、救荒、劝学、除暴,皆须通盘熟筹,忠告善道,俾见诸施。”这类言论,并非完全是自诩虚言。汪辉祖恪守幕德,因而地方官争相延请。康熙朝的彭讱庵也是“诸大帅争致之幕府,名绩尤著于粤东”[77]。前述河道总督靳辅、两江总督陶澍,所以能在治河、治漕、改革盐法等方面取得出色成绩,正是那些具有私人关系的幕宾忠心辅佐的结果。由于幕宾与幕主有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有的本来就是私交朋友或乡人,且关系平等,因而幕主纡尊降贵请教于幕师,也是常有之事。而幕主倘有过失,幕宾也可以宾师的身份予以纠正或忠告,这一点也不同于与长官具有上下级从属关系的佐贰官或地位低下的书吏。汪辉祖即深有体会地说过:“胥吏类皆颐指气使,无论利害所关,若辈不能进言。即有效忠者,或能言之,而人微言轻,必不能动其倾听,甚且逢彼之怒,谴责随之。惟幕友居宾师之分,其事之委折既了然于心,复礼于相抗,可以恺切陈词,能辩论明确,自有导源回澜之力。”[78]如著名文学家朱彝尊的后人朱秋芳做幕之时,遇“上官或有偏倚,必再三顶覆,得申其意,乃已”。幕主与其意见不合,“必遭呵斥,谓:‘足下官职,岂与生偕来者耶?……奈何以民命徇之!’”他在云南某县做幕,逢一棘手冤案,幕主想装病推诿,朱秋芳正言劝曰:“何弱也!君不办,此案终不得白矣。”在他的劝导下,长官从之,主宾二人尽力查办,终使案情大白[79]。应该说,如上这类幕宾佐政,是有利于地方的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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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长官延请师爷,目的之一是监督书吏,以防欺蒙。汪辉祖佐幕三十多年,经幕主十几人,监督书吏是他的一项重要工作。他曾分析说:“衙门必有六房书吏,刑名掌在刑书、钱谷掌在户书,非无谙习之人,而惟幕友是倚者,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谚云:清官难逃猾吏手。盖官统群吏,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与,乘官之隙。官之为事甚繁,势不能一一察之,惟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清代,官员因署内书吏作弊犯案而降职丢官者并不鲜见,幕主聘请精于刑名、钱谷的幕友来代其稽查书吏,以保自己的官声与前途,幕宾受主人之重托而尽心,不能说于减轻吏弊毫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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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宾既属于佐政者,又并非官员,不能像官员那样行使其本职权力,因而官员政绩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幕主本人。官员清正廉明、忠于职守,尽心于地方治理,则幕宾之辅佐,能起到积极作用。如果官员为贪劣之徒,或刚愎自用,即使幕友公正无私,恪守“幕德”,也无济于事。正如有的幕宾所说,幕友虽然可以对幕主无所不言,但“公事公言,其可以理争者,言犹易尽。彼方欲济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鲜有不龃龉者”。“或遇荒不恤,或加耗(即征赋税时加征的“耗羡”。笔者注)太甚,及故出入人重罪之类,反复言之而不听,则去之可耳”[80]。在这种情况下,幕宾只能遵守幕道中“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原则,打点行装,委而去之,投幕他人。更何况在官僚队伍中,贪官、劣官不在少数,而幕宾也是“贤否不一”,不讲幕德的“劣幕”也并不鲜见。这类劣幕交结长官,联络同行,于经办之事,舞文弄墨,上下其手,营私舞弊。此等奸幕之作弊,手段高明,更不容易察觉。有的督、抚、藩、臬之幕宾,当州县官来本省上任之时,将门生故旧推荐给该官员做幕宾,该官也情愿厚出束脩延请入幕,以借助其“上下通声气,申文免驳诘”,而幕友因此而分据关系衙门,“结党营私,把持公事,弊端百出”[81]。各省督抚,还多有挑取属员入幕之事,因其粗明例案,便于任使,而其中“谨饬者或无影射滋弊,而一二苍猾之辈,藉与同寅交好,暗通关节,私相结纳,到处招摇,逢人撞骗”[82]。长官与幕宾勾结作弊之事,在官场中也有发生。前述清嘉庆年间省衙门书吏串通州县衙门侵吞钱粮案,州县长官借机分肥,其中有的州县就有幕宾参与其事。有的官员营私作弊,靠幕友与其同行的关系及幕友的狡诈手段,瞒天过海,而奸猾的师爷为其主人消弭罪责,也十分尽心。乾隆二十八年审理的纵盗冤良一案就属于这种情况。湖北省归州张洪舜等四名贼匪盗窃李作椇家,犯案后,经知州赵泰交审理,上报省按察司。按察使沈作朋与赵素有矛盾,抓住案中不明确之处,严刑考问李作椇,最后竟将李定为诬诌罪,盗犯被开释。李作椇及赵泰交屡次上告督抚衙门,皆被驳回。后来刑部派员复审,地方大员们仍巧为回护,因为此案当初由按察使判决,督、抚批准,如果再翻案,则证明先判错误而且有作弊现象,这几位大员都将受到降职革职的惩处,以致拖延几年未能审清。而为这几名官员谋划,在案件上做手脚的,正是他们的几名师爷。按察使沈作朋的幕宾为绍兴人徐掌,他的兄弟徐登山、妹夫卢培元分别是总督和巡抚的幕宾。据知州赵泰交揭露,这几人“盘据楚省,历有年所……彼此串通一气。此案各衙门前后批详,皆出伊等数人之手”[83]。案情一拖再拖,最后乾隆帝派钦差将沈作朋等拿解至京亲讯,才将案件了结。沈作朋等处斩或革职充军,幕宾也拿解刑部,严审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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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长龄编《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六,靳辅《生财裕饷第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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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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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典》卷四十《职官二十二》230页,万有文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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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续资治通鉴》卷二十二,咸平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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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皇清奏议》卷三,魏象枢《剔蠹安民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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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史》卷一百七十七《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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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历《大明会典》卷八《吏役参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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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见陶绪《宋代吏人召募考试制度初探》,载《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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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三十七,许瓒《正国典明选法以便遵守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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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先谦《东华录》,道光朝卷二十,道光九年十月庚寅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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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贺长龄编《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四,田文镜《覆陈书役不必定额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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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新唐书》卷五十五《食货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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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二《官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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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清文献通考》卷二十一《职役一》5045页,万有文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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