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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80 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塞上岭一也,今南康郡大庾岭是。骑田岭二也,今桂阳郡腊岭是。都庞岭三也,今江华郡永明岭是。甿渚岭四也,亦江华界白芒岭是。越城岭五也,今始安郡北,零陵郡南,临源岭是。西自衡山之南,东穷于海,一山之限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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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84 《太平御览》卷五五引《南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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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86 秦始皇略定扬越,谪戍五方,南守五岭。第一塞上岭,即南康大庾岭是;第二骑田岭,今桂阳郡腊岭是;第三都庞岭,今江华郡永明岭是;第四甿渚岭,亦江华郡白芒岭是;第五越城岭,即零陵郡南临源岭是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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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90 此五岭与邓德明《南康记》五岭不同。又据岑仲勉先生考订,李昉所引《南唐记》亦不是邓德明的《南康记》,应为唐天宝时人的作品,因而此五岭应是唐人的说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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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92 按《元和郡县图志》对五岭的叙述不够完整,因而学者对其不够重视,今人覃圣敏在《五岭辨正》一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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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94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亦叙及五岭,惟有缺卷,仅见二岭:“越城峤,在(全义)县城(按:中华本无‘城’字)北三里,即五岭之最西岭也。”“萌渚峤在(冯乘)县北一百三十里,即五岭之第四岭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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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298 此外,由前引颜师古和章怀太子注文,可知唐人对于秦汉五岭,已经不能确知其指。不过,二人均以裴氏之说为审,又实为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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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00 对比唐与唐以前五岭诸说,不难发现,唐五岭与南北朝时邓德明《南康记》、郦道元《水经注》、顾野王《舆地志》名号基本一致[17],五岭位置亦基本相同,惟第三岭都庞改为“江华郡永明岭”了。江华郡治今湖南道县西,与南北朝时都庞岭所在的蓝山县相去甚远。都庞岭的位置,由原来位于骑田、萌渚岭之间,转移到萌渚、越城岭之间了。这一变化是唐五岭较之前代记载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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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02 唐人对五岭及其位置的解释,不仅未能澄清唐以前五岭诸说,反倒又增添了新的说法。颜师古与章怀太子对于这些异说,大概也不能定夺,因而说:“领者,西自衡山之南,东穷于海,一山之限耳,而别标名则有五焉。”“一山之限”指的应当就是今天整个南岭山脉;“而别标名则有五”,是南岭又有五个子岭。二人没有辩证诸说,却都直接指认晋人裴渊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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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04 由上述分析可知,探讨“五岭”及其位置问题,不仅涉及五岭名号及具体空间分布,还应将时间因素考虑在内,也就是说,五岭及其位置,起码在唐以前,在不同的历史时段是各不相同的。只有综合把握时空因素,方有可能对五岭作全面的认识,“五岭”方能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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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06 三 后人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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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08 唐以后,唐“五岭”的观念则逐渐为世人接受,遂成为一种固定的说法,并一直沿用至今。宋人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秦南守五岭:塞上岭一也(今南安军大庾岭);骑田岭二也(今郴州腊岭);都庞岭三也(今道州永明岭);甿渚岭四也(今道州白芒岭);越城岭五也(今静江府北、永州南临源岭)。”[18]《明一统志》“南安府(大庾岭所在)……当五岭最东”;“都庞岭,在永明县北五十里,东北连掩山,西南连荆峡镇……一名永明岭。秦王翦降百越,以谪戍五万人守五岭,都庞其一也”;“越城岭,在兴安县北三里,即五岭之最西岭也。”[19]如文初所引,现代地理学对“五岭”及其位置的界定,正来源于唐人的“五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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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10 不过,由于五岭诸说差异较大,特别是唐代的五岭说与前代的说法矛盾之处非常明显,学者对“五岭”及其位置的探讨并未停止。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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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12 自秦世有五岭之说,皆指山名之。考之,乃入岭之途五耳,非必山也。自福建之汀,入广东之循、梅,一也;自江西之南安,逾大庾,入南雄,二也;自湖南之郴,入连,三也;自道入广西,之贺,四也;自全入静江,五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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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16 在这里,周氏提到了从南宋福建路的汀州(治今福建长汀)进入广南东路循州(治今广东龙川县西)、梅州(治今广东梅州)的道路,并认为五岭非山岭之名,而应是五条入岭的通道。周氏的观点正确与否暂且不论,他以入岭之途,即交通路线的方法来阐释“五岭”,则为我们全面认识五岭及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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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18 清代学者赵一清认同《水经注》的记载,并且认为郦道元的说法与邓德明的说法无关,邓德明的说法是错的。“按《后汉书·吴佑传》章怀注引《南康记》曰:五岭,南康大庾一也,桂阳甲骑二也,九真都庞三也,临贺萌渚四也,始安越峤五也。《广州记》则以为大庾一,始安二,临贺三,桂阳四,而以九真为揭阳,合为五岭。是注所言五岭之次与邓《记》合,第考班志,九真郡有都庞县。应劭曰,庞音龙。师古曰,音庞。而桂阳之部龙乃岭峤之名。王象之《舆地纪胜》曰,山之绝顶曰都逢,土人语讹曰庞也。不知都、部字相似,庞龙音相连,而强以都逢为土音。山之绝顶之说,殆因岭峤而傅会邪。此与九真之都庞县无涉,邓记误也。当以南平部龙为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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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20 杨守敬在《水经注疏》中,对五岭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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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22 《汉书·张耳传》师古曰:“裴氏《广州记》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是为五领。邓德明《南康记》,大庾领一也,桂阳骑田领二也,九真都庞领三也,临贺萌渚领四也,始安越城领五也。裴说是也。”《后汉书·吴佑传》章怀《注》引二书,亦以裴说为审,盖见邓《记》九真字不合也。不知邓数五岭,由东而西,则第三岭自当在骑田、萌渚之间。若九真之都庞已至极南,何得以为第三?此由南平都庞亦属桂阳,《记》蒙上省桂阳字。浅人不知,以为有脱文。但见九真有都庞县,遂加九真二字,非《记》原误也。至作都庞,毫无疑义。郦氏所言五岭之次与邓合,盖从邓说,此必作都庞,今本作部龙,乃以形近致误,此可望而知者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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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26 杨氏进而批判了赵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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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15328 赵氏拘于都庞之在九真,而云此以部龙为是,疏矣。宋本《寰宇记》,蓝山县,本汉南平也,有黄蘖山,今谓之都庞山,在县南九十里,即是五岭从东第三岭也。宋蓝山在今县北十五里。《通典》又谓都庞岭在永明县,与《注》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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