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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42 寅恪案:此南朝后期文物发展变迁,梁创其制而陈因之之例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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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44 又同书同卷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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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46 后魏天兴初诏议曹郎董谧撰《朝飨仪》,始制轩冕,未知古式,多违旧章。孝文帝时,仪曹令李韶更奏详定,讨论经籍,议改正之,唯备五辂,各依方色,犹未能具。至熙平九年,明帝又诏侍中崔光与安丰王延明、博士崔瓒采其议,大造车服。自斯以后,条章粗备,北齐咸取用焉。其后因而著令,并无增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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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48 寅恪案:李韶、崔光传文前已征引,韶之家世代表河西文化,光之家世代表南朝前期文化,据此可知魏初之制多违旧章,得河西南朝前期之文化代表人物,始能制定一代新礼,足资后来师法。故北齐咸取用焉,其后因而著令,并无增损,是北齐文物即河西及南朝前期之遗产,得此为证,其事益明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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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50 又同书同卷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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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52 及〔周〕平齐,得其舆辂,藏于中府,尽不施用,至大象初,遣郑译阅视武库,得魏旧物,取尤异者,并加雕饰,分给六宫,合十余乘,皆魏天兴中之所制也。周宣帝至是咸复御之。开皇元年,内史令李德林奏:“周魏舆辇乖制,请皆废毁。”高祖从之,唯留魏太和李韶所制五辂,齐天保所遵用者,又留魏〔肃宗〕熙平中太常卿穆绍议皇后之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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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54 寅恪案:周袭魏天兴旧制,虽加雕饰,仍不合华夏文化正式系统也。李德林本北齐旧臣,当时礼制典章,尤所谙练(见前文所引),故请毁废而用魏太和熙平齐天保之制度,而此制度即魏孝文及其后嗣所采用南朝前期之文物,经北齐遂成为一系统结集者。此隋在文物上不继周而因齐之例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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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56 又同书同卷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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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58 象辂已下旒及就数各依爵品,虽依礼制名,未及创造,开皇三年闰十二月并诏停造,而尽用旧物。至九年平陈,又得舆辇,旧著令者,以付有司,所不载者,并皆毁弃,虽从俭省,而于礼多阙。十四年,诏又以见所乘车辂因循近代,事非经典,于是命有司详考故实,改造五辂及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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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60 大业元年,更制车辇,五辂之外设副车,诏尚书令楚公杨素、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工部尚书安平公宇文恺、内史侍郎虞世基、礼部侍郎许善心、太府少卿何稠、朝请郎阎毗等详议奏决,于是审择前朝故事,定其取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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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62 寅恪案:舆辇之制,隋文帝受禅不袭周而因齐,即因袭南朝前期之文物,经过魏太和、齐天保之结集者,而制度尚有所未备者,则南朝后期梁陈之文物未能采用故也。开皇九年平陈,初持保守主义,其乘用以限于旧令所著,是以于礼多阙,盖欲求备礼,非更以南朝后期即梁陈二代之发展者增补之不可,此开皇十四年所以有更议之诏也。又大业元年所命议制车辇诸臣,其中大部分前已论及,而虞世基、许善心则南朝后期文物即梁陈文化之代表者,可为鄙说之例证也。至宇文恺、何稠、阎毗三人,俱特以工巧知名,其参与此役,盖由于此,将于下文附论都城建筑节中考证之,兹姑不涉及,以免枝蔓淆混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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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64 又同书同卷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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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66 属车秦为八十一乘,汉遵不改,法驾三十六乘,小驾十二乘,开皇中大驾十二乘,法驾减半。大业初属车备八十一乘,三年二月帝嫌其多,问起部郎阎毗。毗曰:“臣共宇文恺参详故实,此起于秦,遂为后式;又据宋孝建时有司奏议,晋迁江左,唯设五乘。尚书令建平王宏曰:‘八十一乘无所准凭,江左五乘俭不中礼,宜设十二乘。’开皇平陈,因以为法令,宪章往古,大驾依秦,法驾依汉,小驾依宋。”帝曰:“大驾宜用三十六,法驾十二,小驾除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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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68 皇后属车三十六乘。初宇文恺、阎毗奏定请减乘舆之半。礼部侍郎许善心奏驳曰:“宋孝建时议定舆辇,天子属车十有二乘,至大明元年九月有司奏皇后副车未有定式,诏下礼官议正其数,博士王燮之议谓十二乘通关为允,宋帝从之,遂为后式,今请依乘舆,不须差降。”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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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70 寅恪案:属车之数,晋迁江左为五乘,宋改十二乘,开皇平陈,因以为法令,虽曰依宋,实因平陈之故得以效法。至许善心驳皇后属车之数不应差降,请从宋制为准,则南朝旧臣以其所习为隋代制度之准凭,于此可见。此隋文制礼兼采南朝文物之例证也。又同书一一《礼仪志》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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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72 自晋迁江左,中原礼仪多缺。后魏天兴六年,诏有司始制冠冕,各依品秩,以示等差,然未能皆得旧制。至太和中方考故实,正定前谬,更造衣冠,尚不能周洽。及至熙平二年太傅清河王怿、黄门侍郎韦廷祥等奏定五时朝服,准汉故事,五郊衣帻,各如方色焉。及后齐因之,河清中改易旧物,著令定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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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74 后周设司服之官,掌皇帝十二服。〔又〕诸公侯伯子男三公三孤公卿上中下大夫士之服。〔又〕皇后衣十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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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76 〔周〕宣帝即位,受朝于路门,初服通天冠绛纱袍,群臣皆服汉魏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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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78 寅恪案:周宣帝即位当时已服汉魏衣冠。所谓汉魏衣冠,即自北魏太和迄北齐河清时期北朝所输入之晋南迁以后江左之文物也。周灭齐不久,即已采用齐之制度,然则隋之采用齐制,不过随顺当日之趋势,更加以普遍化而已。此点当于后论府兵制时详之,兹即就礼制言,亦最显之例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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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80 又《通鉴》一七三《陈纪》,太建十一年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门,始与群臣服汉魏衣冠条,胡《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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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82 以此知后周之君臣,前此皆胡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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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84 寅恪案:前此后周之君臣平时常服或杂胡制,而元旦朝贺,即服有摹拟《礼经》古制之衣冠,《隋书》一一《礼仪志》文,后周设司服之官下所列君臣衣冠诸制是也。此种摹仿古制之衣冠,当然于正式典礼如元旦朝贺时服用之。史载宣帝君臣服用汉魏衣冠者,乃不依后周先例服用摹仿《礼经》古制之衣冠,而改用东齐所承袭南朝北魏制度之意。旧史论官制时往往以《周官》与汉魏对文亦此意也。若依胡氏之说,岂后周既仿古制定衣冠,而不于正式典礼时用之,更将于何时用之乎?梅磵本通人,于此尚偶有未照,然则此书之分析系统,追溯渊源,其语似甚繁,其事似甚琐,而终不能不为之者,盖有所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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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86 又《隋书》一二《礼仪志》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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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88 〔隋〕高祖初即位,将改周制,乃下诏曰:“祭祀之服须合《礼经》,宜集通儒,更可详议!”太子庶子摄太常少卿裴正(寅恪案:正疑当作政,但《隋书》《北史》“裴政传”俱言“政”,转左庶子,而未载其摄太常少卿,俟考)奏曰:“窃见后周制冕,加为十二,既与前礼数乃不同,而色应五行,又非典故,且后魏以来制度咸阙,天兴之岁草创缮修,所造车服多参胡制,故魏收论之,称为违古是也。周氏因袭,将为故事,大象承统,咸取用之,舆辇衣冠甚多迂怪。今皇隋革命,宪章前代,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尽令除废。然衣冠礼器尚且兼行,乃有立夏衮衣以赤为质,迎秋平冕用白成形,既越典章,须革其谬。谨案《续汉书·礼仪志》云,立春之日京都皆着青衣,秋夏悉如其色。逮于魏晋迎气五郊,行礼之人皆同此制,考寻故事,唯帻从衣色。今请冠及冕色并用玄,唯应着帻者任依汉晋。”制曰:“可!”于是定令采用东齐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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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33390 寅恪案:此隋制礼服不袭周而因齐之例证也。齐又袭魏太和以来所采用南朝前期之制,而江左之制源出自晋,上溯于汉,故曰汉晋,其引《续汉书·礼仪志》以为依据,尤其明征也。至其目北周车服为迂怪,乃以古礼文饰胡俗所必致,大抵宇文泰之制作皆可以迂怪目之,岂仅车服而已,后之论史者往往称羡宇文氏之制度,若闻裴氏之言,当知其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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