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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一个家,却有一个不相称的“超大”衣柜,放在我那晚睡觉的房间里,几乎占了房间的一半,它和床之间只剩一条仅能过人的小通道,里面塞满了小霞的宝贝:她所有的衣服和饰品。那晚吃饭的时候小霞手底下一个心腹阿丽赞赏小霞的身材:“上次去桑拿,哇,看见大姐的身材,真是魔鬼啊,像少女一样,腰又那么细!”“是啊是啊,”小霞得意扬扬地抢着说,“我的腰真的很细的,只有17寸呀”,她说她穿紧身的衣服都很好看,特别是旗袍。有一次我们一起走向夜总会的时候,她忽然对我说:“你不能再胖了,你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够了,再胖就太过分了!你看,我多高你多高啊。”我看看她,纳闷,其实她和我差不多啊,只不过,我输给了一双高跟鞋。凌晨回到小霞家,冲洗完毕,我在那个小房间里整理东西,小霞忽然进来,说,“给你看看我的衣柜”。我马上来了兴趣。她身穿一条暗红色的睡裙,露出了腿上、胳膊上、肩膀上各处的疤痕,她说自己全身都是疤。她皮肤黑黑的,身材像个小姑娘,跟我很多高中同学差不多。为了拿到海鲜生意,她不惜把自己原来的一头乌黑的长发剪成了不超过一寸的板寸,还染成了金黄色,为的就是不使控制海鲜市场的老大的老婆对她的姿色起疑心。她的一双大眼凶巴巴,说话气势不饶人,打架更是有举世无双的气势,要哄人的时候嘴巴又甜得不得了,会扭着身子钻到人怀里。她这样既做过小姐又有涉黑背景的人,会有什么衣服呢?她的衣橱里会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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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她拉开了衣柜,里面挂了很多杂七杂八的服装,下面一层堆了更多乱七八糟的衣物。“看,这是我的旗袍!”她很高兴地翻出一条淡绿底枫叶纹的短装旗袍,从脖颈到胸前的部位是透明薄纱质地的,每片枫叶边上都是金色的绣线。这件旗袍在这样的屋子里暗淡的灯光下显得熠熠生辉。我努力想象着她穿这旗袍的样子。如果她还是那头黑色长发,这件事情要容易得多,偏偏这头金黄寸发跟手头的旗袍格格不入。她比画了两下,忽然说,“你穿上试试!”没想到她还有兴趣看这个,想起今天她说我不能再胖了,我有点心虚,虽然对自己穿上这旗袍的信心还是有的,可是被她一打击便有点畏缩,如果真穿不上又不知道该给她怎么笑死。我在她面前脱了衣服,半背着她穿上了绿色旗袍。拉拉链的时候,我呼地松了一口气,还好能拉上!穿好了,小霞上下打量着我,“呀,你穿还真合适呀!看看,你穿我的旗袍刚刚好!好看好看!”她赶忙拉着我到那个暗黑的小厅里墙上挂的那面镜子前,在几件衣物的半掩半映之下,我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样子。厅里没开灯,借着旁边房间的微光,镜子里模模糊糊映照出我的身形。“你看,好看不?”小霞问。“嗯,她穿就好看。”家宁忽然说话了。原来他就坐在厅里一角的椅子上,光着膀子。太黑,而且他一直很安静,我都没注意到他。小霞兴奋地拉我又进了房间,翻出一件白色的短装外套,让我套在旗袍外面。她说这样穿很斯文,特别适合我的气质。她赞美了一番,然后摇摇头说,“这种衣服穿在我身上就不好看,我一点也不适合。”我好奇地问,“你这旗袍是从哪儿来的?”她说前一段时间东莞服装节,她的朋友硬是叫她去参加开幕式了,就送了两件。“还有一件粉红的呢!来,你也试试!”于是我脱下绿色的,换上粉红的,又到厅子里对着灰蒙蒙的镜子照了照,转了一个圈。家宁照例安静地赞美了两句。小霞一迭连声地表扬着,说,“如果你穿这个到老外的party上,肯定就变成中心了!”我笑着说,“没想到你的旗袍我这么合适。”她豪爽地说,“送给你了!”真是没想到的事,我赶紧谢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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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她余兴未了,又翻起了其他衣服,拿出一件紫色的长袖外套,又叫我试穿。我个人不大喜欢这件,觉得比较老气,而且觉得小霞穿也不好看,可是小霞却说这件斯文,也适合我。接着,她翻出了她的风格的衣服,都是超短裙、紧身裙和闪亮的衣服。她说,“你看,我其实穿这些短裙子很好看的,紧身的,那时候我穿这个去的士高,把一帮人都迷死了!”她得意扬扬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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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你面前算是斯文了,我见你的时候穿得都跟平时不一样。上次我穿的那条黑色裤子,把我不自在死了,你没看我整天扭来扭去的,我就觉得不舒服。我很清楚自己适合怎样的衣服的。你看,如果我还是一头长发,谁不怀疑啊?我身材又好,又厉害,多少男人喜欢我。可是这个不是开玩笑的,我要做海鲜生意,就要搞定那个老大,要搞定他就要搞定他老婆,不要让她怀疑我。我剪了这个头,一看就是个男人婆。她果然就喜欢了,说我这样多好啊,够清爽!现在她不知道多喜欢我!唉,真是心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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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怪不得第一次见小霞的时候她穿得还挺斯文,我根本不清楚她的涉黑背景和她这种直肠爽肚、打打杀杀的性格,就以为她不当小姐就出来开了间酒吧当老板娘。她有一件闪闪的短连衣裙,露背,圆领上系带的,适合去蹦迪,比较性感;有一件黑色的半身裙,她说配靴子好看,有时客户会喜欢她穿得职业一点,她也觉得自己穿成那样显得精干;有一件短袖娃娃装上衣,身上都是荷叶边,花花的;还有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A字裙摆雪纺料,是她在品牌专卖店买的。柜子里还摆了好几双皮鞋和凉鞋,有高跟的、蛋糕鞋和黑色平底鞋。她左右摆弄了半天,却嘟着嘴说,“可是这些衣服我都是喜欢却不能穿,我现在是大姐,穿成这样怎么上街啊?上次我还给人说呢”。她还拿出柜子里的几个盒子,里面装满了各色的项链、耳环、坠子、手镯和她收集来的卡片、钱币、花边、头花等。她说自己衣服太多了,现在能穿一半都不到。她说自己现在很会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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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广东人很看重人的衣着的。你看到人家的第一眼也是看形象嘛,谁一定能了解你的为人呢!要是你穿得很土或长得太胖,人家都会觉得你不好看,可能就对你没兴趣了。你穿好一点人家说话态度都不一样,起码不会觉得你是乡下来的。现在我比深圳街上很多女的都会穿,都有品位。衣服是可以用钱买到的,那就算是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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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我们,再也不像一个小姐出身的“大姐大”和一个纯情女学生,就只是两个年轻女孩子,在宿舍里高兴地试穿彼此的衣服,谈论什么样的款式好看,什么样的颜色适合对方,叽叽喳喳的。那天晚上,小霞高高兴兴地“口头赠送”了两个旗袍、一条甲壳虫项链给我。据她说那是跟随了她十来年的,是一只镶满白色小水钻、中间是红色大水钻的金属饰品。她还说,“这个衣柜你随便用,你把我的衣服拨开,把自己的往上挂就好了”。傍晚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她还送给我一条细银链(她喜欢戴银链,说是便宜,丢了也不心疼),我觉得她一次送给我的东西太多,以致我都不知道应不应该收下。摸不准她的心思,觉得我要真的把东西拿走了,好像显得太贪心,但是如果不拿走,却又觉得她兴致勃勃送的,如果全留在这儿,就没有诚心。想了半天,没个主意,跟小霞这样的人在一起,有个为难的地方就是她变化无常的脾性,总要猜测她的心思。假如她不高兴的话什么都可能做出来,所以还是小心为好。最后想了半天,我把两条项链放在枕头边睡觉,旗袍就挂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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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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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和花哨的玩具也是年轻人必须拥有的,是他们区别于老一辈人的一个标志。后者认为这些东西缺乏实用性,前者却觉得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中必然包括这些纯属娱乐和装饰性的小玩意。小红在给同学买生日礼物的时候就认为生日礼物是“很酷、很时髦的”,在她生活的小地方,送礼物并不是什么流行的做法,可能连生日都不会过,要过的话也就是煮两只红鸡蛋表示一下,小红觉得这没什么意思,“要像城里人那样有生日会,请朋友一起玩,送礼物,才叫像样”。跟朋友在镇上逛了一天,小红终于决定买一个花花绿绿的塑料做的卡通电子表,“很便宜的,十几块钱,看起来都不像真表,像玩具多一点”,但他们都觉得很高兴。她觉得年轻人的生活就应该不同,不是什么东西都一定要实用才去买,买了高兴,买了满意,就有意义。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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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爸妈那样的人肯定觉得这东西太花哨,不实用,我买的时候都能想象得到他们会说什么。我爸肯定会骂我的。但当时我就想,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要跟你们老人一样才好吗?年轻人肯定有不同的爱好和习惯,父母不能要求我们像他们一样。穿得好、用得好、住得好,这些事不能等我老了才去做,那时候穿什么衣服都不好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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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时尚的东西不仅仅代表年轻的心和品位,更代表一种她们从未有过的生活方式。到城市生活后她们学会了紧跟时尚,她们关于打扮的心得都是从经验中来,看杂志、玩手机、看电视、上网,上班的时候听姐妹的评论、客人反馈,获取关于最新潮流的资讯,打理自己的外表,配上较新的手机。她们对手机和网络的热爱也是有相当程度的。每次一些流行手机品牌出新的型号,她们都很快会通过客人、妈咪或网络得知,等客的时候她们也常掏出自己的手机互相比较,看谁的功能齐全,谁手机里的游戏好玩。换手机要花上一笔钱,所以不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而有一个受欢迎又便宜的爱好就是给手机贴水钻装饰和配手机绳。姐妹们会到地摊上买各种颜色和花纹的手机装饰,然后发挥自己的想象和手艺一颗颗一片片贴上去,排列成喜欢的图案,把手机弄得亮闪闪的,另外再配上可爱的手机链、手机公仔或手机绳,来电的时候会发出一闪一闪的亮光。谁的手机弄得最好看、最可爱,或是哪种手机装饰最近最流行,是她们茶余饭后的一个常谈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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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就可以有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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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新生活”在年青一代对“青春”的理解中占有一席重要地位。“趁年轻就一定要出来,如果觉得做得不好还有时间重新再来。”青春是一个试验场,她们可以在城市里接触外界,积累经验,摸索什么对自己最好,才决定以后要干什么。对于大部分的女性从业者而言,干这一行都是暂时的、短期的,并非长久打算,更谈不上“工作”(Ding and Ho,2008)。正如Bobo所说,她“不想一世种地,做一辈子农民”,她也想“穿漂亮衣服住楼房”,就算“青春饭也要先吃着”,所以她决定“趁年轻出来试试,难道要等到老?”她们视青春为与社会打交道、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的机会。阿冰是广西人,在广州一家发廊做了10年小姐。她觉得一定要趁年轻“出去闯世界”,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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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农村电视里面都放的是毛泽东什么的,没有关于外面大城市的信息。生活也是很慢的,城市生活怎样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也想象不到。感觉城里人都是住高楼的。待久了我就不想再待了,就想出来,唯一想的就是趁还年轻出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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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则担心自己年纪大了会“迟钝”,因此不想错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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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就要行动嘛!趁我们身体还好、精神还好,还有新的想法。我觉得可能老人就不想再动来动去了,毕竟一个地方住了一辈子就不想走了,年轻人总是想试试新东西的。这就是老人跟年轻人的区别吧。那个谁的歌不是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吗?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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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对于城市生活都很向往也很好奇,想知道到底和农村生活有什么不同,所以当她们到了城市,日常生活的细节,如在哪里住、到哪里吃、上哪儿购物、看什么电视节目、用什么手机、穿什么衣服、认识什么人,就都成为她们构筑城市梦想和城市形象的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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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惠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初次跟她见面的时候她误以为我是个办公室白领,很是羡慕地对我说,“你们这些白领真是好,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对着电脑干活,写写画画,见见客户,真好啊!”她的理想就是做一名白领,她觉得那是“地位”、“气质”和“充实生活”的象征。她想上夜校学习,成为一名在写字楼“上班”的白领,过朝九晚五的生活。但她不知道要念什么好,是电脑还是会计,所以她问我什么专业比较热门,容易找工作。我说其实白领压力也很大的,要很努力工作挣钱,因为公司的要求很严,常要加班,必须非常努力才能不落后于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我告诉她我有很多朋友在公司工作,他们都觉得很忙很累。她说她没想过这些,只是觉得白领的形象很好,衣着光鲜,工作地点高级,所以她很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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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惠想象的是白领生活的“影子”,与其说她真的想做白领的工作,不如说她喜欢的是那种生活方式,“朝九晚五”和上班的概念融于高楼大厦、空调和电脑的想象中,看起来更现代和摩登,淹没了美惠对真实情况的了解。这些都成了新生活的象征。前文讲过我到广州天河的一个高层小区找小姐被保安要求出示身份证的事,那就是阿娟、王文和王娜租住的地方,2006年时那个楼盘的两室一厅每个月房租2500块,不包水电。天河区属于20世纪90年代规划发展起来的较新的城区,写字楼和大型商场密集,生活消费水平也比广州其他区高。我问她们为何要住在一个这么贵的地方,王文说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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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告诉别人你住这个小区,听起来就挺好的,人家会说,哦,豪宅啊。就像你的反应一样。贵是有点贵,但几个人分也还好,离上班的地方也近,我们又熟悉这里。这是我们在广州的家啊,家就应该搞得舒舒服服的,不能太委屈自己,而且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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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楼盘保安严格,她们很满意,觉得住那里很安全,而且,小区内物管完善,有专人收拾垃圾、打扫楼道,有24小时服务电话,节假日、周末等会放电影,组织居民搞活动等。得到这些服务的代价就是每个月250多块钱的管理费,这虽然增加了生活成本,但女孩们都觉得值得,觉得这些都是城市品质生活的象征。有一次我下午过去,她们要我一起去游泳和买菜,然后晚上一起做饭吃。我们先去了小区附近繁华街道旁的一个华润万家超市,她们熟练地买了牛肉、青菜、豆腐和番茄,还有一罐豆瓣酱,准备做炒牛肉、豆瓣酱焖豆腐、香菇炒青菜和炒番茄。她们喜欢吃蔬菜,说多吃番茄能美白,所以每次去买菜都要带回几只番茄,家里番茄几乎没有断过。她们还有超市的会员卡,以便每次积分和享受会员价。回到家里,阿娟先把牛肉用盐和酱油腌制着,然后大家就收拾东西去小区的泳池。王娜办了游泳月票,游一次10块钱,200块钱的月票可以无限次去,还可享受换衣处的热水浴和蒸汽浴。她说要争取多去,锻炼身体和消耗脂肪。王文和阿娟说自己懒,只是想去的时候才去,她们更喜欢待在家里搞卫生、看电视和上网。她俩游了半小时左右就先上水回家做饭,王娜多游了15分钟,然后做蒸汽浴和淋浴,涂润肤霜,她强调一定要这样做,因为泳池的水会令皮肤干燥。傍晚6点多,王娜回到家里,大家开始吃饭,休息之后开始换衣化妆,打车去夜总会,开始一天的“工作”。这就是她们几个每天的生活,按王文的话说,日子过得“还可以,挺稳的”,也习惯了广州的生活方式和步伐。通过平时的接触我觉得,这些在夜总会或有一定档次娱乐场所工作的小姐收入比站街小姐、自由职业、按摩女等要高而稳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她们的日常生活跟我的也差不多,居住方式、购物方式、健身娱乐、网络资讯等方面都是那个年龄阶段的年轻人所习惯的,只是大家工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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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王文、王娜到夜总会去的时候我还发现一个小细节,在那儿上班的女孩子除了喜欢吃麻辣烫等家乡风味小吃外,还特别喜欢吃麦当劳和肯德基。后来我也从别的女孩子那儿看到这种喜好,比如阿冰,她下班后常到附近一家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吃点东西再回家。她们夜晚“上班”要吃宵夜,而麦当劳和肯德基的薯条和鸡块是最受欢迎的宵夜之一。她们会轮流做东,有时候你请我吃麻辣烫或烤串,有时候我买回麦当劳或肯德基请你吃。她们说这些洋快餐公司大,是品牌,全世界的人都吃,而且这些都是在城市里才会有,以前根本没法想象大半夜的还有这么大的餐厅开着门,卖的食物又那么洋气,“什么汉堡、新地还有派”,觉得“那可能是外国电影里才有的,刚到广州的时候名字都不会叫,都不是很敢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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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阿冰之后几个月,发现她比以前少去肯德基,我开玩笑地问她是不是“移情别恋”到麦当劳了,她说她读到一篇报纸上有关健康饮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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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说快餐太油了,不健康。我很喜欢吃炸鸡的,也觉得那里干净、简单,又快。但既然是这样,我也要注意了。你们广东人老说饮食要清淡,要有营养,我就知道饿了要吃、按时吃、吃好点,不要为吃省钱,但我看到很多人现在都很时髦,吃青菜多、吃肉少,吃什么五谷杂粮、南瓜、番薯。说实话那些东西都是我们以前乡下吃的,但如果我还吃煎煎炸炸的油腻东西,人家就会觉得你老土,好像吃肉都吃不够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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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们很喜欢看报纸杂志上关于生活、时尚的内容,她们住在讲究生活品质的广东,又常听客人谈论,逐渐地也积累了一些自己的养生方式。海斌就喜欢在有空的下午煲煲汤、健健身。煲汤是她到广州之后学到的新技能。广州天气炎热潮湿,她慢慢体会到了煲汤的好处,常跟妈咪、酒店阿姨讨经验,学会了按季节搭配材料,比如春天潮湿要喝祛湿的眉豆花生鸡爪汤、赤小豆汤、木棉花汤,苦夏时可以喝苦瓜黄豆排骨汤等。初来乍到她原本无法体会为什么广州人那么喜欢饭前一碗汤,什么天气又煲什么汤。有一次她脸上长了很多小痘痘,用了很多方法涂涂抹抹都去不掉,每次化妆都很麻烦而且自己不舒服,有一个妈咪告诉她可以试试买点西洋参、绿豆来煲乳鸽,从饮食方面调理。她吃了一段时间,发现额头上痘痘真的消退了一些,她很开心,也觉得“原来喝汤都有用的”,于是就开始关注起汤水来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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