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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75 本文征引多篇台湾学者近作,介绍并检讨“父系伦理法制化”或“刑律儒家化”的问题,一方面增强瞿同祖书中对唐代以前的描绘,另方面以律令、刑案和判决等具体内容来补充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仅以刑律世家人物分析刑律制度传承的不足。(注: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22(1944),收入《陈寅恪先生论文集》,台北:九思出版社重印,1977年,第四部《刑律》,第94—109页。)从这些研究看来,父系家族伦理中涉及女性的两个重要面相(女性婚后的夫家认同和夫尊妻卑的地位),在日常生活与信仰实践方面固然难以确立,即使在法制化的过程中,也因南北政权立场判定不一,同一政权内不同政治人物的看法和对经典的解释未必相同,而时起变化。其中影响力可能涉及族群文化,阶级利益与性别的差异。而且,所谓父系伦理法制化或法制儒家化,是一个不同利害关系人或团体的角力协商过程,并不是一个必然的定向发展。(注:Jen-der Lee,“The Death of a Princess:Codifying Classical Family Ethics in Early Medieval China,”pp.1-37.事实上,伦理观念既渗入律令之中,也影响执法者的心态,乃至于左右适用条文的选择。笔者曾以汉代的复仇风气为例,分析法律和伦理观念的冲突与妥协,指出复仇既有伦理基础,便难以伦理化的法制观来扼止。到曹魏时,法令律例对于为父兄复仇的案子,也不得不采取某种程度的接纳。此外,笔者在研究汉魏六朝的“生子不举”问题时亦发现,虽然自先秦以来律令都主张惩处擅杀子孙之人,但在执法时以孝义之名弃养子女者,不但未遭刑罚,反而可能受到褒扬。复仇的研究,见Jen-der Lee,“Conflicts and Compromise between Legal Authority and Ethical Ideas: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Revenge in Han Times,”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and Philosophy 1:1,Taipei:Sun Yat-sen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s and Philosophy,Academia Sinica,1988,pp.359-408。弃杀子女的伦理与法律冲突,见李贞德《汉隋之间的“生子不举”问题》,第772—775页。关于制度的出现和确立,并非仅赖大儒之思想启发和规范,而是随着时势因缘,经融汇协调而来,这方面的观察,在本次大会邓小南教授讨论北宋祖宗之法的文章中也曾论及。)由此观之,武则天之举,乃至韦后的行动,不免令人重新想起谢安夫人刘氏的不平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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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77 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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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79 果不然乎!研究者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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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81 【原文出处】   《中国の歴史世界——統合のシステムと多元的発展》,东京:汲古书院,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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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8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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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85 李贞德:《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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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87 陈弱水:《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台北:允晨文化,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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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89 李贞德:《妇女、性别与历史研究》,氏编《中国史新论·性别史分册》导言,台北:中研院·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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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91 刘增贵:《画像与性别——汉画中的汉代妇女形象》,李贞德主编:《中国史新论·性别史分册》,台北:中研院·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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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93 郑雅如:《中古时期的母子关系——性别与汉唐之间的家庭史研究》,李贞德主编:《中国史新论·性别史分册》,台北:中研院·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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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2999 中国妇女史读本 历史记述与历史论述——前后《汉书》中的王昭君故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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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01 刘静贞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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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03 作者受凯斯·詹京斯等人的启发,通过对《汉书》、《后汉书》所载王昭君故事文本的分析和书写脉络的爬梳,提出王昭君虽然是一位曾具体存在过的历史人物,但在历代传写的过程中不断被渲染、被扭曲、被修整,进而解析书写者的心态,思索社会实况与书写者/发声者理念之间的互动与分际。作者提出来的一连串问题与一些认知历史的原则,对于我们在后现代的历史思维中去看待历史记述与历史论述大有帮助,一些史料传抄过程中的扭曲和改写因此而有了具体讨论的空间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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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05 刘静贞,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台湾成功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专长为宋史、中国妇女史、史学理论、历史教育。著有《皇帝和他们的权力——北宋前期》、《不举子——宋人的生育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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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11 中国妇女史读本 一、为什么我正在阅读的历史是我正在阅读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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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13 这个小标题出自凯斯·詹京斯(Keith Jenkins)那本名为《历史的再思考》的小书,原文是“为什么你正在学习的历史是你正在学习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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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15 詹京斯认为,就一个学生而言,这是在后现代世界做历史,必须先学会分析思考的问题。在后现代思潮的冲击下,为了回应后现代主义“对后设叙述的怀疑”,以及“过去可以无限重新描述”,甚至“无过去”的说法,詹京斯不能不对原本乐观寻觅史料,企图找出真相的历史研究方式泼上一整本书的冷水,从理论、实践以及和历史性质有关的各个问题指陈:“历史和过去绝对有别”,“历史论述过去,但绝不等于过去。”(第56页)同时,正因为“世界/过去总是以故事的形态来到我们眼前”,致使“我们无法走出这些故事(叙述)去查看它们是否对应真正的世界/过去”(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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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17 因此詹京斯提出了新的历史研究方法,那就是以精细的历史编纂研究,好好地审视“历史是如何写成的”。对詹京斯而言,在后现代世界“做”历史的起点,乃是去看清“过去与历史之间的各种区别”,并且要知道“为什么你正在学习的历史是你正在学习的这种?为什么你是以现在所用的这种方式,而非别种方式在学习历史?”(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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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19 詹京斯当然不是第一个发现“历史”无法如实重现“过去”的历史学者,柯林伍德(R.G.Collingwood)曾宣称:“一切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卡尔(E.H.Carr)也说:“历史是历史家和事实之间不断交互作用的过程,现在和过去之间无终止的对话。”他们都承认,在“过去”被编纂成为“历史”时,历史学者必然有所介入的事实。至于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则从叙事的角度提醒大家:史料不是太多,就是太少,当史学家设法重建某一历史时代所发生之诸事时,他们必须将不合其叙事目的的某些部分从其叙述中舍弃,或是用推论、臆测弥补资料的缺漏。于是,在舍弃与弥补之间,史家们不得不加入了他们的“诠释”。(注:见氏著,Tropics of Discourse: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8,p.51。)罗文塔(David Lowenthal)更努力从认识论切入说明:过去的庞大,使得全面又完整的历史根本不可能出现;更何况没有一种记述方式足以真实地反映过去,因为过去本身并不是一种记述,而是事件或是情势。因此,我们所认知的历史与历史人物,不可能是过去真实的再现,而是史家以今日思想方式“诠释”与“论述”的作品。(注:David Lowenthal,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p.21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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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21 这种将“历史(历史叙述)”本身“历史化”的研究方式,的确极有助于让研究者实实在在地体认到“历史与过去之间的种种差异”,认知到“历史是一种移动的、有问题的论述”,从而理解到“所有历史都是理论性的,所有的理论都有其立场以及正在形成立场”。但是,历史研究真如詹京斯所谓“不是在研究过去,而是在研究历史学家对过去的解释”吗?(注:见凯斯·詹京斯著、贾士蘅译:《历史的再思考》,台北:麦田出版社,1996年,第72、87、157及122页。)如果我们对于实际的历史发展更有兴趣,仍然想去追问“过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真的会无从着手?历史学家们所钻研的过去,真的与过去无涉吗?当我们层层剖析着前人对过去的解释时,出自我们笔下的历史又该被如何解读呢?历史的书写究竟能够还原出多少事实的真相?在真实、资料、记述还有历史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我们该如何看待作者和他所留下的文本,又当如何穿透作者与文本所携带的讯息,寻访曾经真实存在的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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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023 这些问题和疑虑,固然可以从认识论、方法论等途径再加解析,不过,找一段古人留下的历史记录,追问“为什么我正在阅读的历史是我正在阅读的这种”,除了有助于拨开书写与意识形态所造成的迷障,能让我们窥得的,会是怎么样的“过去”呢?就妇女史的研究而言,要考究历史和过去的关系,这其实是一个不得不有的起点。因为我们所能得到的资料往往是男性知识人书写的文辞字句,而且是在一种非以女性为其论述主轴的情况下,所出示的只字片语,而且十分地零散隐微。要想由此贴近女性真实生活的身影与心绪,势不能不先厘清资料提供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带入的自身价值理念。这样的状况是难题,却也让研究者在研究之时无可回避地必须面对并思索社会实况与书写者/发声者理念之间的互动与分际,然后始可展开讨论。(注:我近年来在妇女史方面的研究大抵多由此思考出发,所追究及厘清者,是女性在作者笔下被赋予的意象及其背后隐含的秩序理念。如:《刘向〈列女传〉的性别意识》,《东吴大学历史系学报》,第5期(1999);《书写与事实之间——〈五代史记〉中的女性像》,《(日本)中国史学》第十二卷,2002年10月;《依违于私情与公义之间——孟姜女故事流转探析》,收入熊秉真主编:《欲掩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台北:汉学中心,2003年;《欧阳修笔下的宋代女性——对象、文类与书写期待》,《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2003年12月,第57—76页;《正史与墓志资料所映现的五代女性意象》,《唐研究》第12卷,2005年,等文,而在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书写手法,以解明其思考取径的同时,也试着揭露隐于表面叙述背后的社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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