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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41 玄元帝者,皇室之源,韫道德而无为,冠灵仙而不测,业光众妙,仁覃庶品。岂使宝胤见御宸居,先母竟无尊位?可上尊号曰:先天太后。宜于老君庙所,敬立尊像,以申诚荐。(注: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三;《全唐文》卷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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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43 从这段文字看来,则天似乎要在所有的老君庙为老子母亲立像,而不只限于传说为老子家乡的亳州(即楚国苦县)。无疑,先天太后崇拜又是则天一项提高妇女形象的发明。高宗与武则天建立的玄元皇帝、先天太后祠祀,在唐代一直延续,这个模式后来还得到宋真宗的模仿,用以祭祀赵家想象的远祖。(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九(大中祥符五年十月),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797—1801页;卷八九(天禧元年二月),第2044页。武周证圣元年(695),为封禅嵩山预作准备,则天封嵩山神为天中王,其夫人为灵妃,或许也与先天太后崇拜有相近的旨趣。见《旧唐书》卷二三,第8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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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45 此外,调露二年(680)二月,高宗曾在洛阳附近的山区谒拜少姨庙和启母庙,则天同行,并命立碑。现存唐文中有崔融的《嵩山启母庙碑》、杨炯的《少室山少姨庙碑》,应该都是此时应命所作(少姨传说是启母的妹妹)。永淳二年(683)正月,高宗遣使遍祭洛阳附近诸山时,又同时祭祀西王母与启母的庙。(注:参见《旧唐书》卷五,第106、110页;《通鉴》卷二〇二,第6393页;《文苑英华》卷八七八;《杨炯集》卷五,见徐明霞点校《卢照邻集·杨炯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张志烈:《初唐四杰年谱》,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215页。张志烈也认为这些行动有提高女权的意味。)这些祭祀女性神祇的行动显然与先天太后崇拜同一性质,大有宣扬女德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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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47 武则天采取的最明显的提高妇女地位的行动,是延长父在为母服的丧期。在唐以前以及唐初的礼文,母死父在时,儿子与未嫁女的丧期是一年;母死父已逝时为母服,父死母在为父服,丧期则都是三年。高宗上元元年(674),武则天提出十二条建言,其中一条是父在为母服的丧期由齐衰一年改为齐衰三年,得到采行。垂拱元年(685),则天以皇太后的身份主政时,这项规定被纳入垂拱格,变成正式的法律。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大唐开元礼》颁布,母死父在的丧期规定也是三年,则天修改的礼文自此确立,成为中国标准的丧期。(注:参见贾公彦《仪礼注疏》卷三〇,十三经注疏本,页4b,6a;《旧唐书》卷五,第99页;卷六,第117页;《新唐书》卷七六,第3477页;《通鉴》卷二〇三,第6434页;《通典》卷八九,第2448—2451页;《大唐开元礼》卷一三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页4a;顾炎武:《三年之丧》,收于《原抄本日知录》,台北:明伦出版社,1970年,第146页;吴坛原著,马建石等编注:《大清律令通考校注》卷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97—99页。依《大唐开元礼》,丧期三年为二十七月,卷一三二,页3b—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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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49 武则天的这项措施和她参与封禅之事一样,都受到了广泛的注意,本文不拟再详细讨论。我想要特别揭示的是,在唐代的文化环境下,延长为母服的丧期具有清楚的提高母亲地位的意涵。如此说来,尊崇女性应该就是武则天推行此事的一个主要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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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51 在现存文献中,父在为母服的丧期为齐衰一年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关于这条规定,《仪礼》解释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这几句话非常简单,意思大概是,为母服丧只能一年是因为至尊的父亲尚在,子女不能充分表露母亲在他们心中的崇高地位。意思虽然可以大致掌握,《仪礼·丧服》并未明白提出父尊母卑的原则。《礼记·丧服四制》则不然,该文对母死父在丧期的说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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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53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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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55 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应当是相同的,对两者丧期的不平等,完全是为了维护家无二尊的原则。初唐人士对父在为母服丧期的理解,也无异于《丧服四制》。活跃于7世纪中叶的贾公彦在《仪礼注疏》就此作了更进一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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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57 家无二尊,故于母屈而为期。……非父直于子为至尊,妻于夫亦至尊。(注:贾公彦:《仪礼注疏》卷三〇,页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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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59 武则天聪敏通经史,一定了解父在为母服一年在初唐所被共同认知的涵义。明清之际的顾炎武就认定,则天更改这条礼文的原因是:“以妇乘夫,欲除三纲变五服,以申尊母之义”。(注:顾炎武:《三年之丧》,第148页。)从贾公彦和顾炎武的话可以看出,“妇”与“母”的地位是分不开的,提高母亲的地位,也就同时提高了妻子——乃至一切女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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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61 在唐玄宗朝初期,唐代女性参政风潮停歇后不久,一场关于父在为母服丧期的争论在朝廷爆发,有官员要求这个丧期恢复为原本的齐衰一年。他们的基本论点就是,武则天的新规定破坏了阳尊阴卑的正规世界秩序。卢履冰是其中的最主要代表,他把则天修改礼文的举动完全当作篡唐自立的准备步骤。(注:关于这个论争,参考《旧唐书》卷二七,第1023—1031页。卢履冰的文字见第1026—1030页。)事实上,玄宗在开元七年(719)下令恢复了旧制,只是这项决定后来又改变了。(注:玄宗恢复旧制的诏书见《旧唐书》卷二七,第1031页。此文在《全唐文》出现两次。在卷一四,它被误认为高宗的诏令,应参考卷三四。)简单地说,玄宗朝的论争显示,在武则天的时代及其后不久,许多人就认为延长父在为母服的丧期是一项提高女性地位的行动,这个判断出现很早,并不待后人如顾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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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63 附带一提,武则天对父在为母服制的改变之所以能获得维持,实在还存在着思想史的背景。隋文帝仁寿三年(603)有诏,禁止父在为母服的一年丧期间行小祥的吉礼(小祥为改服练冠练衣的祭礼,本行于三年丧中的第十三月)。文帝的理由是,父在为母服一年本来已经有违人情,是为遵循家无二尊的原则而有的不得已之举,如何能再打折扣行吉礼?(注:《隋书》卷二,第49—50页。在严可均辑《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隋文》卷三,此诏题为《父存丧母不许有练诏》。)由此可见,在隋代,已有强烈的意见认为,父在为母服一年是有问题的。中国自两晋以下,礼法思想强调人的真实情感,不避变通。武则天的改革乘此运会,终得成功,不仅是少数几个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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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65 在结束关于父在为母服问题的讨论之前,我还必须指出,武则天在提出延长丧期的主张时,并没有明白去撼动男尊女卑的原则。相反地,她在奏章中点明,即使她的建议获得实施,为母服和为父服仍然有差别。这时,两者的丧期同为三年,但为母服的丧服是“齐衰”,位阶低于为父服的“斩衰”。(注:《旧唐书》卷二七,第1023页。)则天的意思当然是,她要进行的只是局部的改变,并无意碰触文化价值的基本格局,大家不必紧张。武则天的这番话不一定可信,从她长年采取各种提升女性形象与权益的措施看来,她的表白应当只是缓和反对意见的预防动作而已。这里可以再提一事,为父母服丧礼中“斩衰”与“齐衰”的差异,在14世纪末被明太祖朱元璋泯除。自此,父母亡故后所行的丧礼都是斩衰三年,至少在身后,母亲得到了与父亲平等的地位。(注:参见吴坛《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三,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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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67 所有以上讨论的事件,都发生在武则天任皇后或皇太后时。她在公元690年创建武周、自立为帝之后,就不曾推行任何有明显尊崇女性意味的措施,至少不见诸现存史料。可是,则天自立为帝一事本身,似乎就有很浓重的“女性主义”意味。中国历史上,女性统治者相当多,其中如西汉的吕后、晚清的慈禧太后,都是关键性的历史人物。然而,武则天是唯一成为法理上最高统治者的女性。她不但自号为帝,而且具备一切皇帝专有的建制:发布法令、为祖先立七庙、行祭天礼、配置侍从(男性)。武周天册万岁二年(696),她甚至亲行封禅——虽然是在嵩山,而非泰山。我们应该可以推测,在不少当时人(特别是妇女)的心中,则天的行动宣告了一件事:皇帝不是男人专属的名位,女性也能任国家元首。这个推测,可在唐人文字中得到呼应。晚唐的李商隐(813—858)撰有一文《宜都内人》。文中描述一位宫中女官宜都内人,劝说已称帝的武则天不要模仿坏男人,要以女身行刚亢明烈之阳德,摒去男妾,如此日久,才能男子益削,女子益专。(注:李商隐著,冯浩详注,钱振伦、钱振常笺注:《樊南文集》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这个故事很有趣,可惜来源不明,不知是义山想象自撰,还是另有所本。假使这只是一位敏感文人的遐想,大约也虽不中亦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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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69 武则天自立为帝,不仅是政治史上的惊人之举,在观念上尤其有重大的困难。以儒家为代表的华夏正统思想,在原则上完全将女性排除于领导性、公共性的角色之外。为了克服这个障碍,则天在武周政权正当性的问题上做了很多努力。佛书《大云经》成为武周统治最重要的经典依据。在这部经典中,释迦牟尼佛预言将来会有女身转轮王出现世间,她敬奉佛法,为人民带来安乐丰饶的生活。则天的支持者撰写经疏,宣称她就是这位转轮王。天授元年(690),则天还下令两京诸州各设大云寺,藏《大云经》,令僧人讲解。(注:《通鉴》卷二〇四,第6469页。)在武周的统治意识形态中,则天还曾被指为弥勒佛的化身。武则天运用佛教典籍建立女帝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学者已有详细的研究。这里只是想指出,在创建自己的王朝时,则天的确尝试证明,女性有权担任国家的统治者。(注:关于佛教与武周政权合法性问题的关系,参见陈寅恪《武曌与佛教》,收在《陈寅恪文集》第三册,《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47—155页;矢吹庆辉:《三阶教之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27年,第686—761页;滋野井怡:《唐代佛教史论》,京都:平乐寺书店,1973年,第203—237页;Antonino Forte,Political Propaganda and Ideology in China at the End of the Seventh Century,Naples,1976;R.W.L.Guisso,Wu Tse-t’ien and the Politics of Legitimation in Tang China,pp.37-46,66-68。有关武氏政权合法化工作的整体讨论,参见Guisso的专书。)在中古和近世法国,存在着一般称为“沙利继位法”(Salic law of succession)的规定,不允许女性以及国王女儿的子裔继承王位。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但这个规则只有更根深蒂固地埋藏在严格的从父姓制度中。武则天不曾明白挑战传统的亲属制度,显然也无力对抗。她曾赐姓中宗、睿宗为武氏(注:《通鉴》卷二〇四,第6467页;卷二〇六,第6539页。),此事并无法真正实现,她的儿子还是以李唐子孙的身份继承帝位。无论如何,至少对当时若干宫廷妇女而言,则天称帝的行动与建立女帝统治正当性的努力释放了一个讯息:女子不得为帝的规则是可以打破的。这一点下节将有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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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71 除了以上考察的事件,武则天还采取过不少与提高妇女地位有关的行动,但因史料缺略,无从详论,以下是简单的介绍。则天在高宗永徽六年(655)十一月朔日登上皇后位。当天,百官和四裔酋长就朝拜皇后于肃义门(注:肃义门之名不见于其他史料,不知是否即太极宫西北的肃章门。),她又另外在内廷接见内外命妇。这两项典礼在唐代都是没有前例的,后者尤其特别。玄宗朝时,两者都被编入《大唐开元礼》,成为正式的国家仪典。(注:见《新唐书》卷七六,第3475页;《通鉴》卷二〇〇,第6294页;《大唐开元礼》卷九四,页9a—b。唐代以前,有朝臣参加册立皇后仪式的例子。见《通典》卷五八,第1634—1640页。)则天掌权期间还建立了另一项新礼。在新年元旦和冬至日,百官与命妇要分别朝见皇后,这项典礼也被编入《开元礼》。(注:有关此事的资料非常零散,文字又不清楚。参见《旧唐书》卷一四九,第4008页;《新唐书》卷一〇四,第4008页;《唐会要》卷二六,第492页。另参考《大唐开元礼》卷九八。)就具体事实而言,高宗仪凤三年(678)正月辛酉日,则天在大明宫光顺门接受百官及四夷酋长的朝拜,辛酉显然不是元日,此事与则天创立元旦百官命妇谒见皇后礼有无牵连,不得而知。(注:《通鉴》卷二〇一,第6384页。本文英文旧稿发表后,承崔瑞德(Denis Twitchett)教授来函提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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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73 为什么武则天登皇后位时,朝廷采用了新创的仪式,令人好奇。当时,则天还未掌大权,跟整个事件关系有多深,很难断定。不过,我们可以猜测,把命妇带进登位过程,是则天的主意。在当时的政治领导圈,似乎只有她有动机这么做。此外,显庆五年(660)二月,高宗与则天共游则天的家乡并州,三月丙午日,则天在天子行幸的朝堂宴请亲族邻里故旧,另外在内殿接见妇女。并州妇女年八十以上的,还授予郡君的爵位。(注:《旧唐书》卷四,第80页;《通鉴》卷二〇〇,第6319页。)则天的这些动作,跟她登后位时在皇宫内殿接见命妇,几乎如出一辙。至少对我个人而言,这两个事件显示,从任皇后之初起,则天就积极利用象征性的手段彰显妇女的地位,表现她对女性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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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75 则天对女性议题的兴趣还显示于她的著述。在题为武则天撰的作品中,至少有六部与妇女有关,虽然这些作品大都不是则天所亲撰,题旨一定得到她的同意,甚至是她亲自拟议的。这六部作品已全部亡佚,从相关信息看来,大概可分为三类。《内训》自成一类。此文写于永徽六年三月,距离即皇后位仅七个月。(注:《旧唐书》卷四,第74页。此文不见于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当时则天正在为废立皇后之事进行争斗,是讨论女性议题的敏感时刻。从题目和撰作环境推测,《内训》表达的大约是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的正统妇女观,目的是向外界表示,她不会是干政的威胁,以减少登位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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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77 大约在高宗上元年间,7世纪70年代中期,武则天组织了一批学者为她编写著作多种。关于这项工作,由于史料残阙,我们所知甚少,但从成果庞大达千余卷看来,应当进行了相当久。(注:《通鉴》卷二〇二记载,武则天引文学之士撰书凡千余卷,第6376页,《新唐书》二〇一则说是九千余篇,第5744页。至少有三位参与撰书的学者供奉则天左右,担任文字机要或达20余年,编书的工作可能是同时进行的。这项编纂工作的其他资料见《旧唐书》卷六,第133页;卷四六,第2006页;卷四七,第2026页;卷八七,第2846页;《新唐书》卷五七,第1450页;卷五九,第1512—1513页;《通鉴》卷二〇二,第6376页;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第23—27页。)这些成果中,有四部以妇女为主题的著作可以合为一类:《列女传》(一百卷)、《孝女传》(二十卷)、《古今内范》(一百卷)、《内范要略》(十卷)。《内范要略》显然是《古今内范》的摘要本。这些著作都带有标准化、正统式的题目,内容为何,则完全不得而知,我们无从判断其中是否含有任何颠覆性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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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79 题为武则天撰的女性议题著作中,有一部值得单独讨论。这就是《保傅乳母传》。(注:根据《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此书为一卷,第2006页;《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则说是七卷,第1487页。《新唐书》的记录似较合理。题为武则天撰的另一部作品——《凤楼新诫》(二十卷)——应该也与妇女议题有关,或许是对公主的训诲。有资料记载,此书是肃宗的皇后张后所著,显然是错误的。参考《旧唐书》卷六,第133页;卷四七,第2026、2082页;《新唐书》卷五八,第1487页。)这部作品也失传了,从书题看来,应当是前代皇帝足为典范的老师与乳母的传记,因为“保傅”一词指的就是太子的师傅。在正统文化中,皇太子的老师是深受重视的,他们被认为是培养优良统治者的关键因素,《大戴礼记》中就有一篇《保傅》。武则天显然认为,抚养照育皇子、皇帝的妇女也应该得到肯定。她这种为女性“发潜德之幽光”的心理,造就了《保傅乳母传》这部奇特的著作——把声誉崇隆的男性学者与一般出身低微的奶妈相提并论。可惜的是,除了题目,此书别无信息遗留,我们无法做任何实质的考察。另外还须说明,以著述史的观点而言,《保傅乳母传》的题旨独特,掀露了武则天的女性意识;从中古文化的大背景看来,表扬乳母就不一定能算特别突兀的举动。北魏有尊崇保母的传统,南朝也有皇帝的乳母被授予爵号。(注:北魏太武帝、文成帝都封自己的乳母为太后,参见《魏书》卷五,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11页;卷一三,第321、326页。南朝的事迹,见《陈书》卷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29页;卷二八,第366页;卷六五,第1584页。当然,北魏的乳母当政有特殊背景,和“子贵母死”的措施有关。汉代与中古早期乳母的综合研究,见李贞德:《汉魏六朝的乳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70:2,1999年6月,第439—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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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81 再谈几件讯息无多的小事。高宗龙朔元年(661)五月,武则天奏请“禁天下妇人为俳优之戏”,皇帝从之。(注:《旧唐书》卷四,第82页:《唐会要》卷三四,第628页。)则天做此要求的动机不明,但显现她注意女性问题。《旧唐书》高宗本记载,麟德元年(664)三月,“长女追封安定公主,谥曰思,其卤簿鼓吹及供葬所须,并如亲王之制,于德业寺迁于崇敬寺”。这位“长女”安定公主是谁,于史无证;个人判断,应该就是武则天的大女儿,据说出生后被则天自己勒毙,诬指是王皇后所为。(注:《旧唐书》卷四,第85页;《新唐书》卷七六,第3474—3475页。)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安定公主改葬,仪式比照亲王(宗室封王者),较原来公主的规格为高。这项举措可能反映了则天对她的愧疚与想念,但可能也含藏了公主应与皇子待遇平等的意念。永隆二年(681)正月,高宗的一份诏书有言:“天后,我之匹敌。”(注:《旧唐书》卷五,第107页。)这个宣示符合实情,也有古典的根据(《白虎通·嫁娶》:“妻者齐也。”),但出现在皇帝的文告,还是有些特别。姑不论诏书出自谁人之手,以当时武则天独尊朝廷的情势看来,此语应可算是她的夫妻平等观念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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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83 还有一件趣事。垂拱四年(688)正月,武则天在东都洛阳所建的明堂告成,规制宏大,号“万象神宫”。建成后,则天“纵东都妇人及诸州父老入观”,兼赐酒食。明堂是天子御用的神圣建筑物,则天到次年永昌元年元旦才亲享明堂,四日在此布告政令,颁九条以训百官,民众参观的活动则到五日才停止,持续了整整一年。(注:《旧唐书》卷二二,第864页;《太平御览》卷五三三,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标点本,1994年,第五册,第211页。)在这件事情上,女性得到了特权,洛阳妇女可以大量入内,男子则不准,至于诸州长老,显然是地方长官选派赴京的。武则天于公元690年登基为帝。在首都人民中,她只让妇女参观明堂,也许不无为称帝做准备的意味。但如果说她做出这样奇特的事,纯是为了两年后的政治目的,与女性意识绝无关系,也不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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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85 到目前为止,本文已考察了不少武则天有关妇女角色的行动,现在将这些行事有确切时间可据者依年代排列于下,作为整体讨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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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87 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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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3489 永徽六年(655)十一月 立后之日接见朝臣、外国使节及内外命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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