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67914
X女士说:“平时周六、周日也上班,给人家个人打工呢,哪有休息呀!过年、过节有时候人家商城放假,我们放几天。人家不放,我们搞卫生就还得搞。加班钱啥都没有,反正也挺累的,一回来都五点多钟了。”
1703167915
1703167916
就业是城市贫困女性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虽然工作的时间较长、劳动强度也很大,但她们还是为了生存而努力去工作。但是一些工作要求高强度的付出,而这些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不允许,她们坚持不下去,最后还是被变相排斥了。
1703167917
1703167918
⑤限制人身自由
1703167919
170316792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笔者的访谈中,还发现有的私营企业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的事情。
1703167921
1703167922
LSC说:“每天早上从上班到下班一天,老板屋都不让你出。那老大院子,啥都有,就在院子里面不让你出去。老板就明确告诉你不准出去,你就在食堂里面眯着。他家院子都不能出,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没问为什么,因为你在人家那干活儿,你就得听人家的。我们就是在屋里坐着,中午吃完饭了,你收拾完一点半,然后你不得休息一会儿,然后三点半左右,就是中间这两个小时,你要是走,不让,不让你出去。你就在屋里待着,挺缺德呗,管着你,我不说别的。所以说我要辞职,但老板就不让。没招了,我说我得看病去,完了他让我找人,我上哪儿找去。如果我现在就走的话,可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开呢,他工资说得下个月三十号发(访谈时是十月份),他家这规定,我也不知道为啥。”
1703167923
1703167924
此外,被调查女性还反映给私营企业干活,经常要看别人的脸色,这使贫困女性在物质利益受损的同时,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1703167925
1703167926
WYX说:“我干的工作是亲戚介绍的,给卖电梯的公司做饭。干了一年吧,没有超过一年的。给私人干活得看人家脸子啊,高兴还行,不高兴就当拉个脸子,不像在自己单位上班,大家相处得融洽。今天做饭不好吃了,明天又那了,老有事儿。不高兴,不撵你走吧,就摔搭儿的,给个人干活不好干。像我们还行呢,有退休的盼头啊,那些岁数小的得干多少年啊!有的工资发不出来,抵押金一整就不给。”
1703167927
1703167928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于保护受雇者的利益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城市贫困女性由于人力资本较低,多受雇于个体和私营企业。虽然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工资低、劳动强度高、职业稳定性低、没有合同等,但为了生存,贫困女性也只能接受,因为她们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而且当这些企业一遇到市场的变化,马上就会将风险转嫁给她们,因此她们极易被排斥到失业者的队伍中去。
1703167929
1703167930
(2)自雇经历
1703167931
1703167932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有的女性有过自雇的想法,但由于缺乏资金,没能实现。LDQ说:“干什么你都得有资金,你得有条件,要不你想什么都白想。”有些贫困女性有过自雇的经历。LGH下岗后从事过许多工作,打扫卫生、看孩子、在饭店刷碗、洗盘子……但她喜欢的工作还是自己卖东西。但在L女士自雇的经历中也饱含着太多的辛酸。
1703167933
1703167934
L女士说:“以前卖茶叶蛋、卖水。经常有人抓我们,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听见谁说‘来了!’像老鼠怕猫。往角落里逃,被抓住的时候,心跳、腿、手都害怕得发抖。罚钱、斥责我们,好像审犯人一样。没收了茶叶蛋,等我去取的时候,都让人吃了。我煮的好吃呀!50、60个都吃了,我心疼呀,哭了。卖茶叶蛋的时候,一边卖,一边还要提防被人抓,头脑紧张,有时候都忘了收钱。没有办法,为了生活,我们也不能去偷、去抢呀!我喜欢卖东西,不愿意给别人打工。自己卖东西自由,自己说了算。收点费,让我们卖也行呀!我这心脏不好的毛病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1703167935
1703167936
也许L女士卖东西的地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或违反了城市市容管理的某些规定,但L女士的这句话“没有办法,为了生活,我们也不能去偷、去抢呀”,却道出了城市贫困女性的心声。也许L女士应该到国家政策允许的地方去卖。抓她的人也是为了公务,但为了公务不应该斥责,如审犯人一样对待L女士。“收点费,让我们卖也行呀。”由此可见,L女士没有到国家政策规定的地方去卖,也并不是想逃税,她也只不过觉得这个地段销售速度快,可以多挣点儿钱以维持生活而已。
1703167937
1703167938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所称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四类人员:第一类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第二类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第三类是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第四类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本《通知》取消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知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政府对城市失业下岗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制定的这一系列优惠政策,实际运行的情况如何呢?
1703167939
1703167940
HJR下岗后,在正顺社区内开了一家馄饨馆,目前的经营效益很好。在访谈中,H女士说:“因为我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有再就业优惠证、下岗证,国家对这一部分人有照顾政策,我开这个店可以免些工商管理和个人所得税。”
1703167941
1703167942
但更多地被访女性没有享受到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NYJ的丈夫有病,不能干重活,家里有一个上高中的孩子和患偏瘫的父亲。下岗后,她在正顺社区内开了一家营业面积不足10米的砂锅居。由于她的工作单位是大集体,不能办下岗优惠证,所以在小店开始运营的时候,她没有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2007年国家制定了有关政策,规定大集体企业下岗的人员可以补办优惠证,可优惠证办下来之后,她仍然没有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1703167943
1703167944
N女士说:“如果我早就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话,就可以免工商税、免卫生税,但当时我没有。由于我的单位性质是大集体,他就不给你办这个下岗优惠证。现在国家有政策办了优惠证,可是我们都已经干了几年了,他就不给那什么。从搁单位下来就是还没享受到待遇呢,你就自己下来干了,人家这一片儿的都认识你,知道你曾经干过这个买卖了,你再拿这个下岗优惠证,就不好使了。”
1703167945
1703167946
N女士是由于再就业优惠证办得晚了,所以没有能够享受到优惠。但JAH和LGQ是获得了再就业优惠证后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是她们仍然没有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任何优惠。
1703167947
1703167948
J女士说:“下岗后我就一直在早市卖菜。咱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不坑人、也不骗人。我做买卖,我有这个体会。后来为什么干不下去呢,你卖好的,竞争不过次的,老百姓也图便宜,与中国人的这种心理和素质有关系。我干了七八年,但是效益好的时候也就两年。竞争也挺激烈,就是吃点儿苦。在头道街进菜、卖肉。在呼兰抓猪,去抓猪的时候都在半夜。那时候肉联不批咱,那时候猪都快荒了,不杀猪了,没人送,人家都自己宰。再肉联这费用、那费用的。呼兰也有地方保护政策的,家家都整猪厂,和防疫部门也整的挺好的,只要你不整豆肉,政策宽,我们都去那儿。到2003年,一是费用,我有失业优惠证,但是这有保护主义,给你免税了,他收入不就少了吗。我们这好几个都有证。早先我们的地方挺好的,后来要专门给我们整个街。就是说如果你们不纳税,就去个专门的地方。我们没人去,也就没实行,你说我也不能一个人去呀,实际上就是不想给咱免税。”
1703167949
1703167950
LGQ和亲戚合伙开了家拉面馆,本以为自己有下岗优惠证,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一些优惠待遇。但由于拉面馆面积太小,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所以也没能享受到优惠。
1703167951
1703167952
L女士说:“优惠证写的倒挺好,可到用的时候,说我这个饭店是联体的房子,不够米数,不给办正式的卫生许可证。环保过不去,这是第一关。我们愿意办,等以后人来检查,也不为难,也不用多说那些话了。但人不给你办,还一样照交钱。你没有正式的卫生许可证,就办不了正式的工商照。工商来了只能办临时证,没有工商你就没有税务照。一环一环的,环保过不去,就没有优惠,手里的优惠证等于白费。有,根本没用。你说跟谁讲理去。个人所得税、工商管理税都得交。你说我们想办个大一点儿的店面,那也得有本钱啊。凡是有点权的,都来找你要钱,而且也没有什么章法可言,甚至收完钱,连个票据也不给你。”
1703167953
1703167954
可想而知,那些不给票据的钱到哪里去了。但是如果不给,如果怠慢了这些有权力的人,那今后的生意就会遇到麻烦了。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政策在实际的执行中,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情景。对于每个故事的制度背景,我们可以从中分析出不完善的地方,但任何制度都是要人来执行和操作的。30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活制度化的程度大大提高,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许多立意很好的制度一到实际的运作中就走样变形,甚至面目全非。
1703167955
1703167956
经济制度转型前,国有、集体企业执行国家计划将城市女性通过行政性分配方式整合到了社会中。但随着经济制度的转型,这种社会保护性色彩浓厚的就业方式被竞争性市场所取代。城市的经济改革使企业从不讲经济效益转变为在市场中讲求经济效益,企业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状况。与此同时,就业终身制被改革,企业可以解聘员工,或者在企业内部让职工下岗。劳动力市场的变迁影响了社会的就业、失业、低收入比例,变化了的就业制度排斥了城市贫困女性。使妇女在就业机会、工资收入、职业地位、就业稳定性和职业福利待遇上处于劣势,部分女工被边缘化。[36]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被访的城市贫困女性大都经历了从稳定、有保障的工作被社会排斥到没有工作或不稳定无保障工作的困境。
1703167957
1703167958
失去工作的城市贫困女性从依赖国家就业到被迫去劳动力市场自谋工作。经济制度转型后的劳动力市场不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政府对这个市场的介入表现为原单位安排就业、再就业中心安排就业、劳动力市场就业等形式。在调查中笔者发现,绝大多数贫困女性的再就业是通过人际关系实现的。她们的求职经历说明,她们在求职的过程中被相对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排斥了。由于贫困女性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本、物资资本和社会资本而受到排斥,或者被排斥到就业队伍之外,或者虽然就业却不得不接受非常低的薪资水平,处于非正规就业。
1703167959
1703167960
改革开放使得原有体制之外出现一个灰色空间,非正规就业就在此空间产生并发展起来。现在,我国城市劳动人口中超过40%的人是非正规就业。[37]以个体私营和自我雇用的家庭部门就业,以非正式用工、临时工、小时工的灵活性就业形式,和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障、缺乏劳动管理和劳动监察的非规范化就业已成为劳动力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国非正规就业市场中的劳动力分工受到传统性别角色的影响,使女性集中于某些特定的行业和职业,形成所谓“女性行业”、“女性岗位”,如家庭雇用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几乎90%都是女性。这种看似符合生理特征的分工,往往把女性推向就业市场中层次更低、更边缘化的位置,使女性在获得公共资源方面处于更加弱势的处境。而且各种非正规就业往往缺乏规范化的就业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保护水平低,从中就业的贫困女性基本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社会保护体系外,由于女性有更大的概率参与非正规就业,意味着女性更容易进入缺乏社会保护的低端市场。城市贫困女性由于基本生存需要都难以满足,缺少对自身权益维护的诉求,使她们面临着更加不利的发展处境。
1703167961
1703167962
所有被访的贫困女性都有过在劳动力市场中受雇或自雇的再就业经历。众所周知,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即配置劳动力资源。但是劳动力的市场交换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过程,而是充满着各种社会因素,即嵌入社会结构之中,受到社会现实的限定。中国劳动力市场的雏形已基本形成,并初步发挥出对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它仍处于发育的初级形态,各种社会因素,特别是权力的介入,使本来保护城市贫困女性的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则和实践运作之间的巨大鸿沟,即失控的制度运作。这使城市贫困女性在就业中遭遇到了就业机会、性别、收入、资源占有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
1703167963
[
上一页 ]
[ :1.70316791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