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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妓女狎客故事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海上花列传》,因用吴语写成,流行不广。张爱玲将此书译成国语并详加注释,在译后记中也着重谈到上面的问题,恰可与高氏之说相互补充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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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上等妓院的“制度化的卖淫”)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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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不失为一个善写女性题材的女作家观察世情、体察人性的有见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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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狎客与妓女之间的感情,还须注意辨析。这种感情与现代意义上的真诚爱情,通常有着很大距离。在文士们留下的大量“赠妓”、“酬妓”、“别妓”之类诗篇中,尽管也经常满篇深情,缠绵悱恻,但对于这种情,不能只看诗句而脱离上面所讨论的背景。正如康正果非常正确地指出的那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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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歌妓眼中的官员,还是官员眼中的歌妓,所谓多情,似乎都带有很大程度的自作多情,因为双方都知道,人世的聚散总是无情的。……歌妓本人也会把诗人的自作多情当做可以欣然接受的殷勤。在觥筹交错的宴会上,文人惯于写诗搞这种风雅的游戏,这里面丝毫不存在现代学者热衷赏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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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客与妓女之间的情,通常总是带有逢场作戏的意味,即使是张爱玲所说的《海上花列传》中狎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其实也摆脱不了这种意味。鱼玄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名句,正可为此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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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人眼中看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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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们以欣赏、嘲谑、调侃的态度去观察、描述妓女,以及他们笔下妓女的美丽、聪慧、多情等等,在前人诗文集和笔记小说中随处可见,但不是这里打算讨论的内容。而文人们心目中妓女们(主要限于上等妓女)的社会地位如何,才更有考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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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家们不仅将妓女本人视为下贱之人(他们常用“贱娼”、“贱妓”等名称),还将妓女这一群体看做危害世道人心、促使世风日下的祸水。像“大程心中无妓”那样能在有妓之席上应酬至席终,已属“宽容”之例。不过也有许多文人并不这样看待妓女。可以举一些例来考察,比如明代李中馥《原李耳载》卷上记傅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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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有名秀云者,晋府乐长也,声容冠一时。工小楷,善画兰。操琴爱《汉宫秋》,称绝调;又能以琵琶弹《普唵咒》,与琴入化。……卒为轻薄子所绐,倾囊相委,久知其负己也,抑郁而逝。淹殡积岁,傅青主闻而怜之,言:“名妓失路,与名士落魄,赍志没齿无异也,吾何惜埋香一抔土乎?”于是设旛旐,陈冥器,张鼓乐,召僧尼,导引郊外,与所知词客数辈酹之酒而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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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还为秀云作了十四首“顶针诗”,其中“芳魂栩栩自仙游,走马章台满目愁,疏雨细风清夜永,可怜一曲《汉宫秋》”、“《汉宫秋》是古琴文,几个知音坐上闻,流水不逢钟子辈,当垆谁识卓文君”等章,传诵一时。傅山此举,哪有一点鄙视妓女之处?又如周作人曾将前人两则笔记作比较,一为《退园随笔》中记郎葆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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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观察葆辰善画蟹,官京师时境遇至窘,画一蟹值一金,藉以存活。平康诸姊妹鸠金求画,郎大怒,忿然曰:吾画当置幽人精室,岂屑为若辈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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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金农《冬心集拾遗》中却为向歌妓赠画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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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写雪中荷花,付棕亭家歌者定定。今夕剪烛画水墨荷花以赠邻庵老衲。连朝清课,不落屠沽儿手,幸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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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农将妓女与老僧并列,置于恶俗士大夫(即所云“屠沽儿”)之上,当然有牢骚骂人之意,但在对待妓女的态度上,毕竟与道学气十足的郎葆辰形成鲜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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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们往往会在风尘岁月中留意寻找一个爱自己又较可靠的狎客,争取让他把自己娶去。这种“从良”的结局,常被看成是上等妓女最好的下场——事实上也确有许多妓女能争取到这一结局。这就产生了一个士大夫(或官僚、富商)如何看待娶妓女的问题。潘光旦说:“中国以前对于娶妓女做妻妾的态度是很清楚的,轻者不许以妓为妻,重者不许以妓为妾,最重者根本不以宿娼为然。……社会地位较高而道德标准较严的人家往往把不娶妓做妾的禁条列入祖训,载在家谱,如有故违,身后不准入祠堂。”【51】就大体而言,情况确实如此。但在同时,娶妓女为妻妾也是经常发生而且被认可的事【52】。这里我们选择比较突出的事例稍作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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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保存下来的大量唐代墓志中,有少数是文士官员为妓女写的。如果说席间赋诗酬答多半是逢场作戏或自作多情,那么在这种墓志中,文士明白开列自己的官职身份,并坦白吐露出自己对妓女的感情,恐怕要比较认真才行——毕竟这种文字是要“寿之贞珉”的;再说死去的妓女不是高官重臣,韩文公的“谀墓”之功,恐怕也没有必要施之她们。因此这种墓志可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文士官员对妓女的态度和看法。例如,在《故妓人清河张氏墓志》中,“两池盐使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李从质”亲自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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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人清河张氏,世良家也,年二十归于我。色艳体闲,代无罕比,温柔淑愿,雅静沉妍。随余任官。咸通五年甲申岁十一月一日暴疾殁于解县盐使宅,年五十一。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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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归于”李从质,是娶做妾还是作为家妓虽不易确定(我们前面说过,这两种情况往往是相通的),但李从质显然并不以此事为耻,至少是无疑的。又如在《有唐吴兴沈子柔墓志铭并序》中,从事柱史源匡秀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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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沈子柔,洛阳青楼之美丽也。居留府官,籍名冠于辈流间。……医救不施,奄忽丧逝。呜呼!天植万物,物固有尤,况乎人之身灵,得不自知生死。所恨者,贻情爱于后人,使销魂于触响,空虞陵谷,乃作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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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如花而少如冰,生何来而去何自,火燃我爱爱不销,刀断我情情不已。虽分生死,难折因缘,刻书贞珉,吉安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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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墓志的作者也许只是沈子柔相好的狎客,但他的感情倒比上面的李从质要强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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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士大夫们如何看待娶妓女,特别有趣的文献是明代袁中道的《代少年谢狎妓书》,书前有序,述此事缘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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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一少年,游太学,狎一妓,情好甚笃。遂倾囊娶之。其人久失怙,兄主家政甚严正,遗书切责之,必欲遣去,否则不复相见,且理之官。少年忧惧,不能措辞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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