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23451e+09
1703234510
1703234511 第二种错误的“适应论”认为,环境直接或间接地诱发有机体产生适应性的突变,使得有机体适应了环境。在演化理论领域中,许多领军的科学家(如达尔文和杜布赞斯基)都陷入过这个陷阱,当然这部分归结于人们当时对演化的分子基础还知之甚少。但在分子生物学诞生后,这种诱发的适应论也被彻底否定了。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说,基因在特定环境下发生的突变并不是随机的(即某些DNA片段比其他片段更容易发生突变[5]),但环境本身并未直接或间接地诱发适应性的突变。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环境诱发的突变方向是盲目的(即突变后的适应能力没有被预先决定)。
1703234512
1703234513 其实上述两种错误的“适应论”已经与神创论相距不远了。只要加上这两种说法——上帝赋予了有机体主动适应环境的意识,或者上帝命令环境友善地对待所有的有机体——那么上帝就成为了终极(且友善)的意志或意志来源。这也是为什么任何把“普遍意志”“自然法则”“智能设计”之类当成终极解释的理论,都是“神秘主义和同义重复”,也就是反演化的(Service 1968,397)。相比之下,新达尔文主义根本不需要上帝或意志。
1703234514
1703234515 总而言之,生物演化出的适应性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有机体的刻意适应或者环境诱发突变的结果。生物演化的适应性遵循达尔文主义——演化是“盲眼钟表匠”(Dawkins 1976),所以必须用选择主义来指导演化逻辑中的适应思维(Daly and Wilson 1995)。
1703234516
1703234517 (四)演化是复杂性/命运的向前展开
1703234518
1703234519 还有一种盛行的误解则认为,演化必然趋向于更复杂、更精致的命运展开,或者简单地说,演化是“向前进步”的。这种观点可以被理解为物种或生物系统层面的错误的“适应论”。简单地说,它认为演化是朝着更高的层面,即使达不到完美,也是“向前进步”的。“演化是朝向进步的”这个说法的始作俑者是赫伯特·斯宾塞。[6]
1703234520
1703234521 但无论是作为整体的一个物种还是生物系统,都没有心智活动,也就谈不上方向感。有机体和环境都没有对适应的意识,因此演化不可能有方向性,无论是单线方向还是多线方向。虽然(从事后之明的角度来看),演化似乎是有方向的,但这种虚拟的“方向”仅仅是在变异—选择—遗传核心机制的作用下,产生的意料之外的结果罢了。不论在哪个层面,生物演化都没有方向性。
1703234522
1703234523 最后,虽然生物演化会产生适应性,但在任何意义上,这种适应性都不能被理解为“进步”。生物演化毫无进步可言。人为赋予生物演化“进步”的含义,其实是我们(出于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自身在生命之树上的地位的担心,而非生物演化本身的客观结果[Williams(1966)1996,35;Levins and Lewontin 1985,12~29;也可参见本章第三节]。
1703234524
1703234525 (五)“新达尔文主义需要重大修改”或“一定有例外”
1703234526
1703234527 或许并不令人惊讶的是,一些对新达尔文主义更加狡诈的挑战,是来自(包括自然和社会)科学家这个阵营。一些科学家声称,为了解释新的科学发现,新达尔文主义(通常在中观或微观层面)需要做重大修改。但仔细考察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挑战和“修改”,充其量是小打小闹,甚至是花拳绣腿。其实他们是“无知者无畏”,因为新达尔文主义的解释力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最多做点小修小补,它就可以自圆其说。换句话说,新达尔文主义是具有包容性的弹性理论——它不需要任何的重大修改。
1703234528
1703234529 比如,斯蒂芬·杰·古尔德就曾大肆鼓吹“间断平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这个概念,认为它对达尔文的初始理论做了重大修改(Eldredge and Gould 1972)。古尔德指责达尔文主义是死板的渐进论,但化石证据却表明在生物演化过程中,常常出现漫长的渐进被突发的爆炸性跃进(即在“较短”的地质年代内涌现出大量的新物种)所打破的现象。因此,“间断平衡”对达尔文主义进行了补充,甚至是修正。可仔细一看,达尔文的初始理论并不是死板的渐进论,而同样有类似于“间断平衡”的思想。达尔文只不过没有采用这个术语罢了——他对演化做了“缓慢”和“剧烈”的二分,而他所指的“剧烈”演化就是古尔德说的“间断平衡”。不仅如此,正如达尔文早就认识到的那样,演化究竟是快是慢,其实取决于我们看待历史的时间框架。时间框架一变,也就谈不上所谓的“间断平衡”了(Darwin 1859,特别是302~329;也可参见Dennett 1995,282~312)。[7]
1703234530
1703234531 [1]对“神创论”的简洁反驳,参见Futuyma 1998,附录二。对“神创论”和“智能设计论”更为全面的批判,参见Kitcher 1982;2007。
1703234532
1703234533 [2]遗传密码是DNA片段通过信使RNA(mRNA)翻译成蛋白质时所用的密码。
1703234534
1703234535 [3]按照相关作品的详细论述,“最适者生存”这个概念其实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本假设,它最极端的形态就是地缘政治学和纳粹主义。事实上,“最适者生存”这个说法是斯宾塞而非达尔文杜撰出来的。(不幸的是)达尔文在其作品的第四版中,有所保留地提到了这个概念。
1703234536
1703234537 [4]比如,在疟疾横行的非洲地区,血液红细胞为镰刀形的人具有生存优势,因为此种红细胞更能抵抗疟疾;但在海拔较高的地区,血液红细胞为镰刀形的人会因为供氧不足而有生命危险。
1703234538
1703234539 [5]这些片段即所谓的“基因突变热点”。——译者注
1703234540
1703234541 [6]但达尔文并非完全没有责任。他也说过,“自然选择单纯地通过,也是为了万物的美好而生效,这就使得所有肉体与心智的禀赋,都朝着完美而前进”(Darwin 1859,489)。而这一立场与他承认自然选择下的演化是“笨拙、挥霍、易错、低端又极其可怕”的说法相矛盾。在谈到人类的演化时,达尔文就更明显地表露了对演化具有进步性的认可[如Darwin(1871)1874,132]。关于达尔文对演化是否具有进步性的思考的简单探讨,参见Kaye 1986,11~22。
1703234542
1703234543 [7]古尔德孜孜不倦的自我吹嘘导致“间断平衡”的概念在社会科学界也基本人尽皆知。关于政治科学对这个概念的使用,参见Krasner 1984。
1703234544
1703234545
1703234546
1703234547
1703234548 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 [:1703234093]
1703234549 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 三、社会演化作为一种现象
1703234550
1703234551 生物系统和人类社会都满足演化的三个基本条件。事实上,人类社会是生物演化的产物——没有后者就不会有前者。这样的话,这两个系统都具有真正的演化性,也都可以并且都应该用演化方法来认知。
1703234552
1703234553 但与此同时,社会演化显然有新的根本不同,因此简单机械地把(新)达尔文主义照搬到人类社会的做法即使不是全然危险的,也至少是不可能且具有误导性的。难以这样做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个全新的根本性力量——观念力量——加入了人类社会并参与了社会演化。虽然观念也是生物演化的产物,但它的参与使得人类系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当然,观念力量的加入并不意味着物质力量不再在社会演化中起作用。恰恰相反,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共同驱动着社会演化,导致社会演化现象要比生物演化复杂得多。本节只总结有关理解国际系统演化的内容,对社会演化的其他方面的详细探讨就留待以后了(Tang,未发表书稿)。
1703234554
1703234555 (一)社会演化中的基因和表现型
1703234556
1703234557 生物演化只有物质(生物)上的基因和表现型。而在社会演化中,有两种基因和表现型——除了物质上的以外,还有观念上的。不仅如此,根据分析的层次不同,社会演化在观念维度上会有多组的基因和表现型。比如,为了理解技术演进,纳尔逊和温特(Nelson and Winter 1982)就将创新视为表现型,而将“路径”(routine,即关于生产的隐性或显性知识)视为基因。为了研究习惯的形成,赫尔(Hull 1982,311)则把观念视为基因,而将习惯视为表现型。为了研究制度变迁,凡勃伦(Veblen 1898)把习惯视为基因,而将制度视为表现型(也可参见Hodgson 2001,115,表6.3;2006,13)。为了理解文化的演化,有人会把“觅母”(meme,即“文化基因”)视为基因(Dawkins 1976;Durham 1991),但霍奇森(Hodgson 2001,109~116)认为更好的做法是,把习惯和观念视为基因,而将文化特性视为表现型。为了理解科学的进步,正如波普尔的演化认识论所长期认为的那样,观念和理论都可视为基因(和表现型)(Campbell 1974a;1974b,也可参见Hill 1989)。为了理解制度变迁,唐世平(Tang 2011a)把关于特定制度安排的观念视为基因,而将制度安排视为表现型。为了理解国家的外交政策,唐世平(Tang 2008b)以及唐世平和龙世瑞(Tang and Long 2012)将关于特定政策的观念视为基因,而将政策视为表现型。
1703234558
1703234559 总之,坚持在社会演化中只有一组基因与表现型的做法,既不可行也没必要,甚至毫无益处(相关的早期探讨参见Stuart-Fox 1986;Durham 1991,187~189;Chick 1999)。务实的处理原则是,只要高层次要素取决于低层次要素的选择性的表达,那么前者就可视为表现型,后者就可视为基因(类似的观点参见Chick 1999;Dopfer 2001,12~17;Wilkins 2001,177~179;Hodgson 2002,269~273;Hodgson and Knudsen 2010b)。事实上,道金斯(Dawkins 1976)把他开创的“觅母”定义为文化遗传的基本单元,就说明他意识到了,社会演化存在着多种组合的基因与表现型,因为观念、词语、曲调和服饰风格等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觅母”(也可参见Durham 1991,176~177;Blackmore 1999,4~23,42~46,59~62)。
[ 上一页 ]  [ :1.7032345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