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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67 在欧洲,已有大量关于议程设置的文献。这些文献分析了非政府组织、企业、个人、国家和欧盟通过多边和区域论坛,谋求一致同意的政策协议。[25]文献研究的实质性焦点在于现实主义者眼中的“软”问题,譬如人权、监管标准和环境问题。[26]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人在议程设置方面的努力已经涵盖了更广泛的和重要的经济、安全问题。这些经济、安全问题包括:保护平民、人道主义干预,以及战后的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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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69 正如我们在第二章中所说,在联合国正式通过“保护的责任”原则时,对该原则最为热心的支持者就是欧洲各国政府。作为这一原则最知名的支持者,澳大利亚前任外长加雷思·埃文斯(Gareth Evans)在担任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危机组织的负责人时,带头推动联合国采纳该原则作为一项联合国的政策。[27]自从“保护的责任”原则为人所知以来,当政府已无法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与人权时,该原则为多边的军事干预提供了正当的理由。该原则尚未被正式列为联合国的政策,但它已被广泛辩论和接受,尽管是非正式的,却已被视为多边干预利比亚的正当理由。我们会在第五章讨论对利比亚的干预。虽然欧洲人并非“保护的责任”原则唯一的倡导者,但却对该原则的推广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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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71 欧洲在议程设置方面的其他实例还包括:为企业设定劳动力与环保标准,政府合同中的反腐败问题,以及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运动。[28]这几项倡议和“保护的责任”原则,用社会、环境或人权的承诺,来平衡军事和基于市场的考量。在本节中,我们要研究两个案例。其一是全球化的制度化。它挑战的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核心观点,即美国已经设计了一个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体系,而欧洲人已将权力移交给美国人。我们要说明的是,欧洲人能颠覆美国设计的全球化(双边和市场驱动),并代之以一个更正式的、多边的和以规则驱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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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73 第二个案例是《全球禁止地雷公约》。在这个案例里,我们发现,欧洲人如何限制使用地雷这种20世纪使用最广泛的武器之一。绝大多数国家签署并履行了这一公约。这些国家自愿放弃使用一种廉价、有效的军事装置,即便其他一些国家可能不会作出类似的承诺,从而导致放弃使用地雷的国家处于军事上的劣势。从另一个意义来说,该公约也是有效的。它影响了部分未签署该公约的国家的行为,特别是美国。该公约的支持者恰如其分地称之为一次伟大的成功和未来限制武器的预兆。许多国家最终决定单方面放弃使用地雷这种廉价、充裕的武器装备,这对现实主义理论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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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75 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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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77 美国学者将全球化看作一个由美国塑造并为其谋利的进程。许多记者和作家都将全球化等同于美国化。现实并非如此,要复杂得多。全球化已经呈现出两条不同的路径。第一种路径是由美国的市场自由化愿景所构建的。其驱动力是一些关键的双边协议、有限的规划和一个基本前提——经济上的“强权即公理”(might makes right)。第二条路径是欧洲式的,表现为多边协议和更加制度化的全球化。这种路径赋予国际组织以重要作用,更容易受到全球化的社会、经济的影响。美国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主张,利润最终会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因为繁荣会向下渗漏惠及众人。相比之下,欧洲式的路径根植于一种更平等的正义理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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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79 用后一种路径来管理全球化,在欧洲行为体的宣扬与推动下,最终会占据上风。它的成功明显有悖于自由主义者所声称的美国的理念与权力——硬权力与软权力,以及由此塑造的全球化。自由主义者描述的那个世界,由市场驱动的自由放任政策和基本上不受监管的结构占主导地位,美国人这样安排,宣称是为了获取共同的利益。[30]但是,他们否认存在或需要某种权威的“手”来管理全球经济。[31]这就是伊肯伯里所指的“一个开放、松散的,基于规则的体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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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81 照这样说,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就是对自由主义原则的总结概括。后来,这些原则得到了强化,这得益于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与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的政策,苏联的解体,俄罗斯、东欧市场通过“休克疗法”(4)的对外开放,以及1997年的亚洲经济危机。自由主义者强调,美国通过机制进行规则建设的重要性及其有益的影响。可是,最初的效果却总是相反的:从服务美国利益的角度看,机制只是加剧了市场的流动性和规则的缺失。就好像当美国总统任命各部门的负责人时,本意只是让他们无所事事或者分解权威的监管结构,比如,罗纳德·里根政府的内政部,小布什政府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正如艾儒蔚(Rawi Abdelal)与索菲·默尼耶(Sophie Meunier)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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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83 依照普遍的看法,全球化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与英国接受了特定的(ad hoc)全球化。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再度国际化。此前,国际化的首个时代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终结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国和英国的决策者采用单边行动、双边压力,甚至多边谈判来推动此次国际化。大型企业通过出口和外包,利用这一刚获得的自由化,因此也强化了全球化进程。得益于经济和技术的变革,全球化就像不可避免的潮流冲破了国界,没有它,国家的政策倡议就会变得虚弱乏力。[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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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85 参照自由主义的说法,美国因而能够有效地支撑其良性的霸权,由此推动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并将其作为对抗共产主义的堡垒。[34]这种自由主义立场引来了一系列的批评。比如,曾经将美国比喻为“超级强权”(hyperpower)的法国前外长于贝尔·韦德里纳(Hubert Védrine)关注的是,美国为了达成特定的大买卖,就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35]第二类批评者侧重于美国创建全球机制(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只是服务于美国的利益。美国训练的经济学家大多在为此类机制效力。[36]余下的少数接受美国训练的经济学家则对美国的偏好表示同情。[37]不过,这些批评者的共同之处可以概括为:不论好坏,美国已经主导了的市场驱动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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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87 另一种非同寻常的叙事挑战了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体系的广泛的特性描述——传统的、不受管制的,且只有松散的管理。在这种替代性的叙事中,在一个受监管的全球经济中,作为议程设置者,欧洲人已经起到了指导作用。这个受监管的体系有两大助力:其一,自上而下的组成部分,主要通过权威的国际组织,由全球范围内的权威的政治、官僚精英担当;其二,自下而上的倡议,由非政府组织和有社会意识的公司推动,框定出企业可接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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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89 艾儒蔚和默尼耶注重自上而下的一面,尤其是欧洲决策者成功地阻止美国式的特定的全球化进程。这两位学者认为,欧洲决策者把美国式的全球化转化为一个由欧洲驱动的进程(尤其是由法国驱动),或者称之为“受监管的全球化”(managed globalization)。[38]美国式的特定的全球化的特点在于,忽视了“(各国有)将跨国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加以合法化的需求”[39]。美国版的全球化“带来的自由化缺乏对市场的组织,甚至连监督也没有”[40]。这产生了一种“色拉叙马霍斯式”(Thrasymachean)(5)的正义,即强者的意志不必诉诸合法性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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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91 受监管的全球化与特定的全球化都以自由化为目标,但是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哲学基础、权威的形式,以及社会、经济影响均不同。在受监管的全球化中,全球化是由管理者、政治家和官僚驾驭,创建法典化的规则,并得到授权机构的支持,而不是像美国式全球化那样依赖于解除管制和制度性的制约。[41]在美国的利益居于主导时,双边协议的回旋空间很小。以欧盟式全球化的运行方式为例,法治是至高无上的,它制约了行为体的行为,即使是最强大的行为体也不例外;决策要经过谈判,协商的成果更有可能产生被社会接受的结果。[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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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93 不过,欧洲人如何改善全球化,并令其与美国版的全球化不同呢?不足为奇,这个过程是渐进的。据艾儒蔚和默尼耶证实,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的(多数是)法国官员得到任命——其中多数曾在弗朗索瓦·密特朗(François Mitterrand)政府任职,或者与密特朗政府有关——在国际组织担任要职,这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就任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领导人,迈克尔·康德苏(Michael Camdessus)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总裁,亨利·沙夫兰斯基(Henri Chavranski)则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颇有影响力的“资本流动与无形交易委员会”(Committee on Capital Movements and Invisible Transactions)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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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95 所有这些均有利于全球经济的自由化。不过,这些精英也直言不讳地倡议,为了全球经济而发展全球规则。这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反全球化的抗议活动的重要性。在第一个阶段,这些人主张,在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加强以规则为基础的系统,并加强该系统的执行能力。新自由主义的目的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整合,这些精英加以利用和管理,令新自由主义兼容于一个更公正的社会民主的社会模式。[43]受监管的全球化的原则已远远超越其法国式的渊源——建立欧洲的共识。为了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欧洲人接受了超国家的规则与司法管辖,并赋予政府监管的责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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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97 在实践中,这就意味着,要建立强大的机制,应基于以下假定,即全球市场需要由推行多边协议的国际机构来进行富有权威性的管理。成立于1995年的世界贸易组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关于这一进程是如何在实践中演变的范例。欧盟“强烈支持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解决与贸易相关的纠纷”。这意味着“将促进贸易自由化的规则法典化,用以举报违规、裁决纠纷,并执行决议”[45]。这些规则能公平地适用于强国与弱国。从战略上看,欧洲人意识到,建立一个有利于这一议程的成功的联盟,能够增加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数量,由此稀释美国的影响力。因此,尽管美国担心其潜在的主权损失,以及担忧世界贸易组织对各种国家(包括中国和俄罗斯)的准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数量仍已经增至2013年的158个,其权威也随着成员国的增加而持续地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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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099 欧洲的战略已经奏效:贸易体系已经出现了转变,转向更集中、更制度化,以及规则驱动的方向。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国际机构,负责监督国际贸易的规则,维护自由贸易协定,解决政府间的贸易纠纷,并组织政府间的贸易谈判。该组织的决定是不受限制的,每一个成员国都必须遵守。违规的国家要受到贸易制裁。[46]一直以来,这种新形式的全球化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一个艰难的谈判进程会导致贸易停滞。令许多美国人感到惊愕的是,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便是这样一个缩影。不过,有大量证据表明,贸易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贸易市场也日益趋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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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01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得到公平、有效的应用,说明全球化机制有能力管理最强大的国家,这集中体现在该组织对美国贸易纠纷的处理上。美国曾经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下,赢得了头两件纠纷案,随后在后续的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贸易纠纷案中败诉。其中,最为知名的就是2002—2003年,小布什政府时期的钢铁关税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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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03 小布什与其几位前任不同,他曾公开地批评多边机制。在小布什政府期望联合国批准其入侵伊拉克的计划遭到断然拒绝之后,这种带有敌意的行为变得愈演愈烈。因此,在意料之中的是,小布什政府于2002年2月拒绝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并单方面地将进口钢铁的关税由1%提升至8%—30%之间。这些新的关税在3年内有效。美国为了解释这一政策的合理性,将其归因于所谓的美国对外国钢铁进口的补贴激增,实际上是为了赢得国内数个对选举至关重要的州对小布什政府的政治支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的成员国与美国的其他数个战略合作伙伴免于这些关税,那么征税对巴西、中国、日本、韩国和来自欧洲的大型生产商的影响就更为凸显了。欧盟作出回应,冒着引发贸易战的风险,对美国征收报复性关税,并在上述所有这些国家的钢铁生产商的支持下,向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起诉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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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05 2003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对美国的关税作出裁定,质疑美国宣称的进口激增。事实上,相反的数据证实,美国的钢材进口事实上已经下降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委员会授权对美国征收有史以来对成员国处以的最大金额的罚款,超过20亿美元。在世界贸易组织裁决的支持下,欧盟还威胁针对美国产品扩大征收关税的范围。面对日益增加的压力,小布什政府撤回了关税,这预示着世界贸易组织在关键的利益问题上,针对一个迄今为止仍聒噪、强大的对手所取得的胜利。世界贸易组织对美国的胜利,是欧洲确保全球规则能够推动贸易实践的努力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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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07 贸易并非国际组织尝试此类改革的唯一领域。美国原本可以发起建立国际金融机制,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创立这两个机构时,美国便确保了自己在机构中的地位。在这两个机构成立后的头五十年,它们能令美国有权主宰市场驱动的解决方案。[47]人们通常会给“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起一个绰号——新自由主义税收、汇率、自由化和私有化政策的一剂“长生不死药”。如批评者所言,这些都是为了服务于美国财政部的利益。[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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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09 1995年,詹姆斯·沃尔芬森(James Wolfensohn)被任命为世界银行行长。此后,该组织开始了重构,在解决强国和弱国对援助政策的需求时,变得更加以规则为驱动和更公平。[49]无独有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试图脱去新自由主义政策的披风,改变完全受其影响的现状。最后,一系列新的企业倡议试图在市场的混乱中建立权威和秩序——都以推动“资本主义的人性化”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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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11 这种趋势也体现在“自下而上”的活动中,此类活动聚集于“企业社会责任”(6)(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范畴。在这一领域,欧洲企业一直非常活跃,并经常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假如这些欧洲公司避开那些限制其行为的法律和法规,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它们更偏好基于原则和规范的自愿协议。一家企业的行为准则最能体现出此类协议——一家公司对原则和实践的正式声明。有意思的是,这些行为准则在一些领域行之有效的,在这些领域中,公司、国家、股东、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交错于各类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影响的非经济问题,其中包括环境、劳动力和就业的平等标准。然而,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成长和发展模式时,可以明确的是,与美国式的全球化相比,绝非只有欧洲的政治家和官僚更偏好受监管的全球化。显然,欧洲的企业也有同样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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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13 行为准则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目前仍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符合受监管的全球化的一般概念:由行为准则创建规则,这些规则规定了如何应对市场竞争与非经济因素的关系,尽管此类规则是非正式的。此外,虽有限制与惩戒,但它们终会被取消。行为准则一旦颁布,就为各类利益攸关方(例如,政府、非政府组织、政府间组织和社交媒体)提供一个评价公司行为的基准。违背行为准则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一家公司自称“绿色企业”,结果被描绘为一个主要的污染者,这会对其知名度和销售额(可以转化为一家公司股票的价格)造成极为有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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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49115 如果行为准则是出于自愿的,那么新的通信技术能够将企业的行为告知消费者,这提升了“点名羞辱”策略的效力。因此,与全球组织由上而下施加的正式规则和程序相比,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行为准则,则是一种由社会构建的非正式规则和程序,是管理全球化的另一种方式。当这些自愿承担的规范强有力时,有助于管理企业的行为。正式的组织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管理国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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