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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人:转型乡村中的人生、欲望与社会心态 第五章 威权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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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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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村人均耕地面积极小,种田所得最多只够糊口。这个道理,即使村民眼中极为老实、古板的程成仁也懂。1970年代中期,在水利网络建成,化肥和杂交水稻投入使用后,程村大队社员吃饭问题已完全解决。之后,程成仁提出发展社队企业。1976年,程村大队办起了第一个企业,即程村红砖厂。1977年,程村又办了一个预制板厂,并将之与红砖厂合称“程村建材厂”。程成信被任命为具体负责分管建材厂的大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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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成信生于1950年,1965年于渡桥中学初中毕业。1968年,程成信想参军,但因程成仁考虑他哥哥程成恒已于1965年参军尚未转业,故未将有限的指标给他。1969年夏,程成恒转业,被安排在梧县水利系统上班。该年底,程成信再次报名参军,在指标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依靠程成仁决断,最终获得了一个指标(算1970年的新兵)。1970~1973年,程成信在海陆丰地区服役。1973年底,程成信服役期满,期待像程成恒一样转业。但是,程成信被告知,因为“林彪事件”的影响,其所在部队自1973年起开展整顿工作,所有人按原籍转业。因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程成信被转回了程村。而他的一个战友,因入伍前为梧城的城镇户口,转业后被安排在梧县某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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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参军的经历,再加上在部队里入了党,程成信于1974年担任了程村大队民兵连长(同年结婚),于1976年底接替程成功担任大队治保主任。据程成信本人回忆,他当时对这一结局很不满。而究其缘由,则是第一次报名参军时,程成仁未能帮忙,否则就已于1972年转业“吃国家粮”。但是,此时程成信既已回到程村,也没有更好的路子可走,对程成仁也不敢表示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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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成仁很显然还是很照顾程成信。不少程村人都表示,程成仁对自己兄弟,都没有对程成信这么好。在他们看来,程成仁之所以对程成信这么器重,首先是因为与程立国“结拜”的关系。按说,如以这层关系而论,程成信应叫程成仁“叔叔”。不过,因为时代变化,程成仁已经接受了程成信在非正式场合按照宗亲谱系称之为“大佬”(哥哥),在正式场合称之为“支书”。据不少村民回忆,程成信属于跟程成仁“跟得比较紧”的干部,“嘴巴上叫得最甜,做事情也确实处处尊重程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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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以上原因,程村大队企业从一开始建设起,程成仁就让程成信做了“大总管”。程成信先是大队民兵连长兼红砖厂厂长,后又是大队治保主任兼建材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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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程成信办企业,不少村民认为,不得不佩服他是有些能力。例如,程守义这样的“能人”也承认,程成信属于比较“醒目”的人,会搞管理。程成信曾安排程守义的妻子程秀在红砖厂上班,使得其收入比在生产队开工务农时,高了50%左右。有了这一安排,程守义也便十分积极地利用他在梧县“革委会”的身份,和煤炭局的领导“套近乎”,保证程村大队红砖厂从未因为缺煤而间歇性停产(同在渡桥公社,圩郊大队的红砖厂即常因此间歇性停产)。后来办预制板厂,钢筋、水泥等原材料也都是统购统销物资,唯有砂石和劳动力程村大队自己可掌控。正因为钢筋、水泥牵涉的部门太多,程守义也难以保证这一点,故而该厂办了不到一年即关张。程村大队建材厂只剩下红砖这一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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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守义指出,程成信比较会搞企业,还表现在他回到程村并被程成仁开除党籍之后,程成信并未将程秀从大队红砖厂辞退。后来程守义家盖新房所需的红砖,即红砖厂用实物支付程秀一年的工资。对此,程守义说:“那个时候,他还是讲良心的,做事也比较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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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厂的收入十分可观,除了工人的工资明显高于务农的社员之外,红砖厂第一年的利润就让程村大队扩张、新开了预制板厂。1978年,程村大队利用建材厂赚的钱,买了两台手扶拖拉机,1台用于运输,1台用于犁田兼运输。1980年,程村大队靠这又买了2台拖拉机。一开始,无法进到建材厂劳动的社员颇有微词,但拖拉机让犁田、耙田都变得十分容易后,他们开始承认确实得到了好处。再加上,在建材厂劳动,一年四季都像农忙的强度。于是,未能进厂的人也慢慢心理平衡了起来。例如,程守德就承认,即使让他去建材厂工作,他也肯定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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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到户”后,建材厂并未解散,仍属于程村集体企业。不过,原大队的4台拖拉机除保留了1台归建材厂使用之外,其他3台均折价卖给了私人。除了东河自然村一位村民买了其中的一台之外,其他2台均卖给了渡桥居委会的人。这笔钱被分到各生产队之后其实并不多,但村民对于能够分到这笔钱还是很高兴的。只是到了要运东西时,不少村民才又感叹:“这钱怎么就给他们赚了呢?”1984年,东河自然村司机依靠拖拉机赚钱后,办了一个养猪场。几年后,当人们还在议论“万元户”时,其产值已达8万元左右,被当作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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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程村红砖厂与圩郊村及周边村庄新办的红砖厂竞争越来越激烈。时任程村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副支书的程成信提议关闭红砖厂,另办一个铁丝厂和一个蜂窝煤厂。此提议得到了支书及其他村干部同意,事后他们认为,程成信的眼光和经营能力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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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程村及周边地区,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煤炭替代木柴,作生活燃料。但是,不少家庭都是采用直接烧煤球的办法(燃火慢、燃烧率低),只有少数家庭已开始使用手工操作的蜂窝煤器,每1~2个月做一次蜂窝煤(需要很大场地,且不能淋雨)。蜂窝煤厂的人均生产效率比家庭自制高好几倍,而且最重要的是采用厂棚内多层立体晾干,不受天气限制。因此,村民很快发现直接买成品蜂窝煤,比自制蜂窝煤不仅便捷,成本并不高,还可以节省劳力。由于先行一步,虽然后来周边村庄也出现了几个蜂窝煤厂,但在很长时间内,程村蜂窝煤厂还是占据了渡桥蜂窝煤市场的半壁江山。即使到了1994年,程村蜂窝煤厂已经萎缩,至少也还占有本村的市场,仍能保证略有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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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村铁丝厂的经营情况也不错。其利润虽然不如蜂窝煤厂高,但一直到1992年仍处于盈利状态。1992年下半年,程成信开始担任程村党支部书记。据他本人回忆,1992年底经他的手最后决算,铁丝厂的利润有一万多。依照当时的币值,这是一笔不小的钱。1993年初,程村在江北自然村通向渡桥圩镇的桥头,盖了一栋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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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成信表示,1985~1992年,因为蜂窝煤厂和铁丝厂代为出钱,程村村民一直未交过“三提五统”[1]。村民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在那几年确实只交了农业税,而按规定,原本每年每人还需另交10元~20元的“三提五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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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程成信回忆,1993年,程村蜂窝煤厂和铁丝厂开始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冲击,而程村村委会没有办法得到贷款,经营遇到了困难。该年,蜂窝煤厂小有盈利,但铁丝厂因遇上珠三角地区的产品竞争,不再盈利。1994年,因为通货快速膨胀,年尾原材料价格较年头几乎涨了一倍。程成信于年底宣告,程村蜂窝煤厂几近不再盈利,铁丝厂出现了亏空。1995年初,铁丝厂停办。1995~1996年,程成信连续两年宣布蜂窝煤厂亏空,并于1996年底将之卖给了一个私人老板(该老板再经营了5年后才将之关闭)。1997年,程村铁丝厂卖给私人老板,其中,废旧设备几乎以废铁的价格出卖。随后,1997~2001年,在梧县经由渡桥镇传达“村村点火”、搞乡镇企业的口号下,程村还被迫办过米粉厂、酒厂等企业,均以亏空、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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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不少村民认为,程成信等人谋私,也是村办企业出现亏损的原因之一。他们反映,在1980年代,包括程成信在内的村干部,最多还只是借企业招待的名义,在渡桥圩镇的餐馆里吃吃饭,而且规模、花销都还比较有限。其中有一位于1988~1990年担任村委委员的村民表示,当时有些担心将来群众查账时,难以解释得清楚。但在1992年程成信成为“一把手”后,除了在渡桥圩镇吃喝之外,村干部每年都组织一次旅游,从1993年游桐市开始,1996年游香港,到1997年游北京。在程成信渡桥圩镇的家里,我也曾见过一张他游八达岭长城的合影,照片中除了几位村干部外,还有他妻子以及一位时任渡桥镇的副镇长。不少村民都知道这张照片,并对此颇有意见。可程成信表示,这并非公款旅游,而是这几个人玩得来,自己凑钱一起出去旅游。普通村民对此并不相信,正如他们不相信程成信等人自己花钱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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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不少村民还怀疑,程成信等人在变卖村办企业时,也有“搞鬼”的行为。他们质疑,程村蜂窝煤厂的卖价太低,是否与买方和某镇领导有亲戚关系有关,或者程成信等人拿了“回扣”。因为,如果蜂窝煤厂真是因为无钱可赚且有债务而出卖的话,私人老板不可能在买得该厂后再经营几年,而且明显赚了钱。程村铁丝厂的废旧设备以近似于废铁的价格出卖,也是这些村民眼中的“证据”之一。最后,据说村办企业和村委会的账本也找不到了,而且关于收支概况,所有村干部都表示“记不清了”。这些更是让村民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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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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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程成信另一“大手笔”是提出规划并实施了“大队部一条街”。此街将北塘自然村西端的程村小学、江北自然村的牌坊以及程村“大队部”,与隔着一条宽约7米河涌的渡桥圩镇老街连接起来[2],成丁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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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规划思路倒不复杂,大体上就是沿着程村“大队部”门口马路,两旁各划出20米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然后将之分割成大门朝马路但与马路隔5米,规格为宽8米、长15米的宅基地,规定建房者必须沿着村委会划定的红线建设,但对建房高度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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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简单的规划实施却并不容易。首先,它就遇到了土地使用性质转化的困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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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马路属于大集体时期的产物,在土地管理的地籍上已属于建设用地之外,马路两旁的土地要么是耕地,要么是梧桐江故道而被视作园地(在村民眼里属于旱土)。1992年,程村“大队部”建设地基约300平方米(含办公楼后的小院子和池塘),占用的是梧桐江故道上的园地。因此,它也属于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后在渡桥镇领导的协助下,象征性地缴纳了一点费用,在梧县国土局办理了用地手续。此时“大队部一条街”建设,涉及约4亩园地、4亩耕地。梧县国土局根本给不了这么多建设用地指标,而且,即使有这么多指标,按照规定也需缴纳超过20万元的税费。程成信等人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将此项目报到梧县国土局,国土局迟迟未批。此后,程成信等人干脆采取了先斩后奏、事实占用的办法。其他村干部有所担忧。程成信则坚信,只要农民把房子建起来了,且人数众多(涉及50户左右),梧县国土局就不可能强拆农民的房子,所以应该“赌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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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实证明,程成信“赌”赢了。在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建起来之后,梧县国土局也无可奈何,加之渡桥镇领导做工作,程成信本人也请了几位程村籍在梧县相关单位任职的人帮忙说情,程村村委会最后交了5万元了事。梧县也并未给程村“大队部一条街”办理用地手续,只是默认了已占的事实。所以,程成信表示,那5万元钱究竟是手续费还是罚款,性质其实不明,但总之此后村委会未因此事招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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