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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官僚机器和村庄两个层面来看,人民“当家做主”的治世之理在乡村中实践,或许还面临着形式创新的问题。农民并非不懂人民“当家做主”是一套民主的治世之理,但他们之所以还“固执”地希望心“善”者“为民做主”,可能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民主教育和素质。至少就把日常生活过得更好的“哲学”而言,形式固然重要,但绝不比实质更重要。而当下的乡村治理实践,恰恰缺少了农民看重的实质民主灵魂。从这个角度来说,以道德色彩为标准的“善恶政治”和对心“善”者“为民做主”的期望,或多或少留存了依“礼”治世的道理。在“小传统”中,农民强调实质民主,质疑程序民主。而在“大传统”中,持民主“先进论”者极端强调的,正是程序民主。这种错位很难简单以对错论之,因为双方本身也是矛盾的。它们反映的不仅是当下的冲突,事实上也是转型社会中国家和政治的难题,也即治世之理的转换、错位与冲突。其轨迹注定了忽左忽右,走走停停,左顾右盼。国家既有以威权凝聚资源、排除分歧、快速追求发展的需要,也有完成自身转型,推进魅力型、传统型权威转向世俗化的需要。处在夹缝中的国家和治理,面临着相当难以超越的内在深层结构性悖论,而乡村基层治理实践面貌的复杂性及种种悖论,只是其中一个又一个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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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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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相处的道理,是所有社会关系中最直接关乎人的,也往往是社会和文化比较视野下特定社会和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当中国学者终于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并非世界唯一的中心之后,遂开始在中西或中外比较视野下反思自我社会和文化的特点。当然,也有学者尝试从中国内部多民族社会和文化互动的比较视野,来审视“圣人”之言主导和影响的社会与文化。不管如何,以人伦关系为参照,作为与人相处的基本道理,大体上被广泛认为是汉人社会的重要特征,并无疑义。按照这套道理,不仅家庭内部关系以人伦原则相处,也可弹性地沿亲属、地缘网络扩展至很远的范围。甚至完全陌生的人,亦可以亲属人伦类推之。其道理背后的基本精神,也是“礼”。“礼”不仅强调要“克己”,更重要的是以人伦基本原则,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关系的人伦化,而非仅仅是通常意义上的无私、高尚。因为,以“礼”论之,这本应是日常生活的常态,谈不上是格外的无私、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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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村人多线条的人生史中,其与人相处的经验事实,虽然并非完全符合这套道理的理想形态,也即“礼”,但人伦原则作为人与人相处的基本道理,则处处有体现。首先,村民对人生成败的判断,就不单纯以自我为标准,而是将自我放在祖先与子孙的同一链条当中,以自我对这一整个链条是否有贡献为标准。其次,在家庭中,长者受尊,但也需承担更多的维持整个家庭运转的变化。凡符合此条件者,不仅被其他村民普遍赞扬,甚至也被认为必定有好“报”。与此类似,个人婚姻也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而被认为需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发展与和睦。再次,在家庭之外亲属间,尤其是宗亲间患难相恤,是许多村民在面临人生风险时所依赖的社会资源。最后,在社会层级关系上,也有类似之处。富裕、有文化及其他有威望的村民无疑更受尊重,但前提亦是此类村民须在宗族、村庄公务中尽更多的义务,否则将被指责为“为富不仁”或“土豪劣绅”。那些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的边缘群体,如圩镇赌坊的从业者,一方面为普通村民所鄙夷,另一方面在此类群体内部也参照人伦原则建立结拜兄弟关系。当然,人伦原则弹性扩展过程,终究也有其限度。部分一贫如洗的村民陷入人生低谷之中难以自拔,宗亲中尽管不乏富裕者(后来被划为地主是重要标志),却并不能因此而改变其艰难的日常生活。真正能在财产上日常性地互通有无者,主要还是限于近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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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话语进入乡村,实际上同时也是新的与人相处之理,改造乡村社会的过程。这套新道理旨在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不应该根据人伦,而应该根据阶级而定。如此一来,村民原来所持的人与人相处的道理,如重祖先与子孙同一关系、婚姻不自主,不仅被认为没有道理,而且属于需要根除的“封建”礼教。农民对这套新的与人相处之理,采取了选择性吸收的态度。在婚姻自主的问题上,虽然没有立即全盘接受,但确实未花太多时间就从总体上接受其核心思想,几乎在一代人之内就大体上完成了转变。这当然离不开国家权力的推动,但农民主动选择的作用也似乎不宜被忽略不计。否则,就很难解释国家权力同样还试图推进落实一些其他的道理,贯彻效果却并不太好。至少在重视将自己的人生放入祖先与子孙同一链条的整体中看待成败的道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为绝大多数村民所认可。在以生育男孩算“传宗接代”这一点上,农民则几乎是只认“死理”。在亲疏关系认同上,国家权力所贯彻的“行政”单位边界,如大队、生产队,确实对村民的认同产生了重要影响。同属一个生产队的关系,往往被认为比同属一个宗族(房支)的关系更重要。与此同时,村民对“亲不亲、阶级分”的与人相处之理,却有诸多的保留。那些试图与“阶级成分”不好的亲属保持距离,抑或为在村庄政治权力角逐中向上流动而疏远亲属者,无一例外地被其他村民质疑不会做人,甚至道德品质有问题、私欲太盛。质言之,在“亲亲”的人伦原则上,“圣人”之语为农民从骨子里所遵从,并非来自强力维持,而是人生日常生活基本情感之需要。这一点,即使暴风骤雨般的“阶级”话语和政治运动要触动它,似乎也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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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尊尊”的问题上,国家权力主导的“阶级”话语则取得了明显的优势。在这方面,村民主动认同或不得不选择,接受了新的与人相处的道理。在人伦原则主导的与人相处之理中,部分社会边缘群体原本远在“尊”之外,但在“阶级”话语下迅速地占据了乡村社会层级结构的上层,而原本位“尊”的宗族精英、富裕农民则瞬间丧失了这种优势。对于这一变化,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并没有不同的声音。但是,他们对于依据“阶级”话语而取得“尊”位者,如基层干部,事实上保留了类似于人伦之“礼”的道德期望。当部分基层干部为遵从上级政策,或为了私欲,而违背人伦之“礼”,甚至直接损害普通农民利益时,其在普通农民心中的“尊”位则被取消了。只不过,普通农民迫于“阶级”话语压力,并不至于群体性地公开对抗。而消极抵制,甚至个体性的当面批评,则并非鲜见。没有了真正的“尊”位后,这些干部也便成了普通农民心目中,妨碍人们获得“自由”的权力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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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阶级”话语消退,在乡村社会中是绝大多数农民真心喜欢的变化。此后,依照人伦之“礼”与人相处,又变为一种可以公开的行为。农民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千方百计力图生育男孩,表现出了“香火”意识的韧性。家庭外的宗亲关系网络被重新激活,甚至还形成了宗族活动的回潮,如续修族谱、同宗祭祖等。在“尊尊”的问题上,由于先富裕起来的村民致富手段大体符合传统的待物之理,而且乡村社会层级间的差距毕竟还有限,权力、经济和文化水平上的佼佼者都获得了较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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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乡村社会层级间差距变大,优势群体给普通村民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和心态压力。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优势群体,无论是富裕的老板还是基层干部,获得财富和权力的手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普通村民勤劳致富不仅变得困难,而且在与人相处之理中还被认为是不懂变通的结果,或是在信仰系统中被认为是“命”不好,总之与优势群体绕过道德、制度乃至法律的限制谋取利益无关。普通村民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承认,不懂得变通是能力不足的表现,能力不足和“命”不好,是其人生处于社会中下层乃至底层的原因之一。但是,这并不代表普通农民对优势群体相当程度上得益于“犯规”这一“秘诀”,就一无所知。既然优势群体,在普通村民看来,属于心“恶”,也即违背与人相处之“礼”的产物,在心态上也就不可能真心认为,应该待之以“尊”。相反,很多普通村民在某种程度上都对之表示道德上的鄙夷,甚至不乏“仇富”的心态。而更为复杂和讽刺的地方在于,当绝大多数普通村民并不能通过正常努力,改变这种乡村社会层级结构时,他们在批判优势群体的过程中,无形接受了,而不是反思优势群体所持的与人相处之理。一旦能有获得在乡村社会层级结构中快速向上的机会,如进入村干部队伍,他们也一样倾向于突破道德、制度乃至法律的限制。由此,在部分优势群体看来,普通村民之所以批判他们,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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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乡村社会层级间超乎常规的竞争,以实践经验的形式,呈现了另一种与人相处之理。也即,置于他人层级之上的结果,远比手段重要的道理。而这无疑又进一步在经济上刺激了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的“私”欲,在处理核心家庭以外人与人的关系时,利益原则开始比人伦原则变得更重要。人伦原则沿亲属、地缘关系网络弹性扩展的功能被大大削弱,退回到家庭,尤其是核心家庭内部。究其缘由,除了农民倾向于在日常生活中变得自主之外,更主要是因为纯粹的人伦原则,并不能有效地加强其在乡村社会层级结构中的竞争力。如果核心家庭外的社会关系,也即外力,对这一目标有用,则不仅不为人所排斥,而且会当作重要“人脉”资源。这说明,人伦之“礼”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与人相处之理之外,主要并非因为自主性的兴起,而是核心家庭之外的工具性关系的兴起。由此,与人相处之理的变化表现在“自我”上,即在核心家庭之外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自私(尤须注意,自私并不等于自主),“自我”急剧膨胀,私欲突破了人伦之“礼”所能想象的程度。但是,在家庭,尤其是核心家庭内部,“自我”则仍处在家庭“荫蔽”(“阴影”)之下。否则,就难以解释绝大多数普通农民仍愿为子女过得更好一些而任劳任怨。甚至,部分人做“小姐”也是为了把家庭经济条件搞好,而并非纯粹的个人物质欲望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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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家庭内部,人伦之“礼”的与人相处之理,也并非就一点变化都没有。以人伦之“礼”为参照,至少在夫妇关系上,两性已变得更为平等,并仍正在趋向平等。在代际关系上,年轻人的地位更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未代替老年人变为“尊”,但确实代替老年人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取得了主导地位。此外,家庭关系的变化也并非没有悖论。事实上,性欲望在失去了足够的,尤其是家庭之外的压力后,变成了夫妇必须单独面对的事情。由此导致在两性关系上,出现了人生与日常生活好坏的悖论。正是在那些急剧富裕起来的家庭中,男性婚外性关系不仅成为其个人欲望满足的重要途径,甚至也成为其他村民关于财富想象的必然附属物。用农民日常生活用语来说,即“男人有钱就变坏”。而女性则并未能与男性一样“潇洒”地抛掉所有的人伦之“礼”,于是在心态上至少比男性更倾向于维系家庭。此类家庭中的女性,就人生和日常生活而言,在普通村民看来,并不比那些贫困家庭的主妇更好。而从“局外人”眼光来看,这也证明,“自我”虽在家庭内部有自私表现,但并非自主或个体化。如果从女权的眼光来看,甚至从一般的男性村民的眼光来看,那些极端沉迷于肉欲的村民人生史无疑呈现了自私自利的一面,但维系家庭仍是其重要选择。而其妻子基于日常生活“哲学”的考虑,并未像女权主义者或者抽象的个体主义者想象的那样,第一时间主张自己的个体权利,然后要求离婚、分割财产等。相反,她们更倾向采取包容的方式,即使是畸形的包容。事实上,如果选择离婚,此类家庭中的女性完全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可以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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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颇有讽刺意味的悖论。那就是,接受了“先进”的与人相处之理的“现代”人,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或乐颠颠地,或悲戚戚地,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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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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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一个很基础的命题。在“圣人”的人生哲学里,成就“君子”人生,首先要正心、诚意,然后才是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而世道“物欲横流”,首先也是人的心出了问题。由此,可以说,“礼”也是一套关乎人如何处理自己与内心关系的道理。在通常情况下,乡村的“小传统”一般属于“野”,讲起“礼”来,不比上层的“大传统”。只有当“大传统”中的“礼”丢失之后,才求诸“野”。前文所述各种乡约,既是以“圣人”之“礼”教化乡民、正其心的努力,也不无从乡村中再找回“礼”,以解决世道“人心不古”“物欲横流”问题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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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村人的人生史中,也不乏据“圣人”之“礼”正心的痕迹。在物的问题上,绝大部分农民依赖土地产出,原本就难以积累起巨额财富,得温饱而足是其常见的心态。它包含两个基本事实:其一,农民日常生活从不排斥物,甚至也从不放弃追求物,也即并非崇尚“空”,“空”并非心之常态;其二,对物的追求主要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并非为占有而占有。从“落后”“先进”的二分法来看,是可谓“小富即安”,“安”指的是心安。当然,事实上也有极少数富裕农民广置良田,呈现超过小农所能想象的物欲。但是,这并未导致乡村社会普遍不计代价地追求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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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富即安”之所以成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当然不仅是土地产出本身的限制。如果物质财富对农民的人生而言是最重要的意义所在,则即使产出有限,也必尽力追求之。恰恰在这点上,“圣人”之“礼”在乡村社会心态上有鲜明的体现。无论是富者还是贫者,受祖先“荫蔽”,进而延续祖荫,方是人生第一要务。如果达到了这个目标,人生即使可能因为物质上清贫而有所不足,但会被认为至少有了“及格”的价值。相反,一个农民如果“断子绝孙”,则无论获得多少物质财富,人生都将被认为缺乏哪怕是“及格”的价值。甚至,它还会被认为是前世或今生做过太多“亏心”“伤害天理”之事,而遭“报应”所致。有了这人生第一要务之后,物质对于人生的意义,便在客观上受到一定的限制。这表现在人心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上,首先是求子孙后代、“香火”延续,其次是求健康,最后才是物质财富。尽管村民内心所信超自然力量在形式上千差万别,从具体自然形态的石头、道路、河流、树木,到抽象的菩萨和神明,甚至是农民基督徒信奉上帝,所求内容排序都是如此。既然人生欲望和价值实现排序如此,农民对人生能否心满意足,内心能否安定,虽然与物质财富相关,但更加与“香火”是否延续、身体是否健康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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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会死,人生总会终结。人心对死亡难免有恐惧或遗憾,但若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是超越个体人生的,心则至少可以略有安慰乃至安定,可从容面对死亡。而对人活着怎样才算没白活,人生如何才有价值和意义这样的命题,“阶级”话语告诉农民的道理,与其长期崇拜的“圣人”之“礼”,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根本区别。相似之处在于,“阶级”话语也强调去掉人的“私”心,要超越自我、克己、爱国,不能只在乎个人现世享受。根本区别在于,它强调的人生价值和意义,首先是为“阶级革命”事业贡献自我,超越自我、克己的根本目的是为国家、集体,而不是为延续“香火”和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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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生首要价值不在自我难以控制的祖荫,更不在物质财富,心也就无须信仰超自然的力量。菩萨、神明乃至基督,在农民这里虽不无彼岸世界的意味,其首要作用却是驱逐妖魔、鬼怪或邪气。而若撇开物质环境和历史机遇的影响不论,农民所谓纯粹的妖魔、鬼怪和邪气究竟在哪里呢?实际上,终究只能就在人们心中。它们是农民对自己经历或所见的种种人生不顺、不幸,在心态上所做的一种牵强的“因果”解释。既然“阶级”话语所述的人生道理,已然主张这些人生现象都不如“阶级”事业重要,农民心中的妖魔、鬼怪和邪气也就不仅不重要,而且是阻碍“阶级”事业及其与之相连的唯物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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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由于“阶级”话语所强调的人生价值与农民认定的人生价值,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根本区别,农民与唯物论在人心之理上也既有交点,又有错位。一方面,唯物论和农民都倾向于将人的内心安定,交给现世中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国家和“阶级革命”领袖在某种程度上即解救农民于苦难的象征。同时,内心满足与安定,绝不限于自我物质享受。另一方面,通过为国家、集体做贡献来安顿人心的办法,并未真正被普通村民所普遍接受。除极少数政治精英之外,绝大部分农民仍视延续“祖荫”为内心安顿的第一要务。甚至,部分政治精英在尝试延续“祖荫”、满足物质“私”欲方面,表现得比普通村民还更突出一些。结果,人心思定,成了“阶级”话语在农村所践行“集权”模式(尤其是中后期),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心态秩序被打乱后,新的心态秩序安排并没有能够解决农民面临的人生以及日常生活问题。由此,人心思定,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对乡村“集权”模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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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阶级”话语在乡村消退后,农民面临的人生与日常生活问题并不可能随之消失。同时,由于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取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如何面对自然和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也变成了单家独户的事情。这意味着,国家作为救苦救难象征以及降低农民人生风险的底线保障功能,也同时被弱化。由此,除了以延续“祖荫”作为安顿人心的基本设置之外,农民还日益依赖亲属网络、菩萨、神明,为自己消除人生中诸多的不确定性。此外,对物质财富的欲望,也因不再有外在的“阶级”话语压力,而逐步在农民心中占了比以往重要得多的地位。不过,由于乡村社会中关于致富手段的种种道德限制仍清晰可见,贫富分化速度仍较慢、社会层级间差距仍有限,同时人口流动的规模、幅度也仍有限,此时绝大多数农民对物质欲望,在心态上仍能相对平和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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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市场交易及社会层级间差距急剧变大,诸多普通农民认定其阶层地位已“命定”式的无法再上升。再加上,不少乡村社会层级结构中的优势群体,其致富手段并不那么光明正大,甚至完全是违法的。这种社会层级结构及其形成过程,以冷酷的现实“教育”了农民,高的社会地位和好的人生,与心是否“正”,并没有直接联系。由此,除了延续“祖荫”以外,追求物质欲望满足,成了“醒目”“懂得变通”的人生选择。而与此相对照,“圣人”之“礼”强调从内心超越,实现人生价值和意义升华,则显得不切实际、“书生意气”、“落后”和没用。外物被当作了内心安定,日益重要的条件之一。用农民日常生活用语来说,也就是“物欲横流”。可是,内心超越、升华人生的路径被否定,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普通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就真的有机会依靠物质欲望满足,安定自己的内心。其结果,农民不仅没有因为去掉了“落后”的“书生意气”,变得“先进”起来,而相应地得到更好的人生,反倒是内心世界因此失去了平衡和安定。甚至,即使那些最“没心没肺”地沉迷于物质欲望和肉欲的村民,也并没有能够真正凭借这些外物,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安顿好自己的内心。相反,其内心实际上充满矛盾,既沉迷于自我当下享受,又在反思中清晰地觉察到,这只是虚假的“自我”,在别处或同时就在此处,还有另外一个“真我”存在。只可惜有时候,“真我”与“假我”竟然变得难以区分开来。若从“局外人”视角来看,毫无疑问,这正是内心紊乱、不安定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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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欲望有余而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安定内心仍是农民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毕竟,日常生活还得在内心相对安定的基础上过下去。在日常生活中,少去反思、细辨内心问题,成了多数村民在多数情况下最省事的一种选择。在“难得糊涂”的法则下,内心不安定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被掩盖起来,而非从根源上予以解决,成了农民日常生活“哲学”的一部分。鉴于从根本上厘清人生是非、成败、得失并非易事,这套模糊处理人与内心世界关系的道理,虽然不无犬儒的意味,却也不失为日常生活实践的“智慧”。事实上,如果人生日常生活的所有细节都需要反思、细辨的话,也未必是好的日常生活、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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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生无常。社会层级间的巨大落差和压力也不会平白无故消失,甚至无孔不入的现代媒体还无时不刻在“教育”农民,唯有富起来才是硬道理。由此,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不了时不时地会被刺疼。于是,将信将疑地把内心托付给宗教或其他超自然力量,就成了比“难得糊涂”更消极一点的选择。农民有了安定内心的巨大、紧迫需要,而国家无法再有效作为救苦救难的象征,各式各样正规或非正规的信仰学说作为“教导”人们处理自己与内心世界关系的道理,便有了社会心态基础。在这其中,“圣人”之“礼”在被阉割了政治和控制社会层级间差距的主张之后,也被当作心灵“鸡汤”在乡村“销售”。这可算是“圣人”之“礼”被重新以世俗化、大众化的方式,拉入了乡村现实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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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的信仰实践来看,他们很显然比基层政策宣传部门和其他意识形态工作者,更切肤、敏锐和先知地感觉到了,乡村社会正急需某种“良药”救治、安定人心。只不过,农民依据日常生活惯性开出来的、能得到的“药方”,并不见得就很好。正式宗教也罢,民间信仰也罢,甚至邪教也罢,未能做出理智上的判断和清理,只是被农民应急地拿来一用,效果当然好不到哪里去。同样,被阉割后作为心灵“鸡汤”的“圣人”之“礼”,似乎也难以被农民真的就当作处理与自己内心世界关系的道理,或者说至少效果有限。尤其是大多数年轻的农民,甚至愿意将内心托付给穿越时空的想象,而非心灵“鸡汤”,更非自我内心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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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此局面的缘由,其实也并不复杂。归根究底,农民内心不安定,最重要的根源是社会层级间落差过大,且其形成过程有悖“天理”。农民内心若要安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便在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作为“小人”的普通农民而言,人与内心平和相处的道理,可能与“君子”恰好是相反的。对他们,国治、天下平,才有家齐和身修,最后方得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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