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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被减掉的是包惠僧而不是别人呢?理由之一可能是,按李达的判断,包惠僧来自武汉,而武汉已经有董必武和陈潭秋两名代表,因此包不可能是武汉代表;同样,来自武汉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广州代表。[80]另一个必须指出的理由是对包惠僧的反感。事实上,董必武在转而同意“十二人”说之后(1971年),也附和李达说,“广州[的代表]是一个人,实际到了两个,有一个包惠僧,他是一个新闻记者,是列席的,不是代表”。[81]董必武早就不满地说,包惠僧写的回忆录“常有鼓吹自己的不实之处”。[82]董必武在考虑必须减掉一名代表时,对包惠僧的这种反感很有可能影响了他对包惠僧的印象。不拘怎样,这个时候,毛泽东在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1969年)上的讲话中谈到(可能是按照李达的解释)的“十二人”说,已经是必须“认真学习、彻底贯彻执行”的“定论”;毛泽东在讲话中列举了除包惠僧以外的十二位代表的名字,排除了包惠僧。[83]所以,即使仅仅为了服从党的决定,董必武也不得不对这个“定论”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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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在谈到对中共“一大”的回忆摆脱不了当时的政治倾向时,直截了当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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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那时的事,难于摆脱现在的思想意识,如果加上了现在的思想就不一定可靠。你们想想,两个人回忆一件事,如果事先不商量,回忆的结果就不可能一样。[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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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话时的董必武身居国家副主席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高位。[85]连他都难以摆脱“现在的思想意识”,更不用说与他相比社会地位低得多的李达、包惠僧、刘仁静[86]等这些留在大陆的“一大”代表,更不可能摆脱各个时期中共的“思想意识”。就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共“一大”研究陷入了混乱,相关回忆受到资料管理人员(就董必武的例子来讲,是中央档案馆)以及研究人员提供的错误资料的影响,也不断受到“学习”、“思想意识”和“定论”的影响而被扭曲,而被扭曲了的回忆又反过来影响研究。再加上,对错误回忆的更正不能马上公开发表,最可靠的原始文件又被当作“国家机密”,因此,要通过研究弄清历史事实,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笔者之所以认为,代表以及会期的问题,实际上是抬高中共“一大”的“意识”和回忆录作者在执笔时所处的“政治立场”之间的变量问题,就是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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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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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中共“一大”是被成为执政党的中共赋予了特殊意义的。因此,会期及参加会议的人数存在些微差异,对于必须确定党的历程的中共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问题。但是,党的创建史的整体轮廓,却并不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而发生变化。由于对包惠僧参加会议的资格解释不同,中共“一大”代表的人数,有人说是12人,有人说是13人。但是,包括包惠僧在内的13个人——且不管其资格如何——出席了大会确是不争的事实,重要的只是如何整体把握这一事实与俄语文件所记载的“十二人出席”的差异而已。关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可能性都已经被探讨过,还有日本学者蜂屋亮子的论文(以下简称“蜂屋论文”)提出了极具见地的看法。[87]下面将依据这些研究成果进行论述,另辅以若干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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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观各种回忆录,出席大会的都应该是13人,但是,中共“一大”结束后不久写成的两个资料即俄语《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陈公博的硕士论文《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都主张是12人,这是为什么呢?陈公博论文可以认为记忆有误,暂且不说;《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是大会结束后不久写成的,那上面的“十二人”这个数字不应该受到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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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这个记载绝非笔误。如前所迷,我们不得不认为俄文《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中有关预定开会时间的记述是笔误(“7月”误写为“6月”)。但是,关于代表人数的记述却没有作同样怀疑的余地。因为,这十二个人的地区分布写得很清楚,是“七个地方(包括上海),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加起来正好是十二人。在七个地区中,只派了一个代表的地区有两个,这一点也很清楚。其中一个地区肯定是周佛海代表的日本地区,所以,国内的六个地区中,还有一个地区是一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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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国内六个地区中,只派了一位代表的是哪个地区呢?如果我们接受上述李达的解释,这个地区就是广州,广州代表是陈公博一人,而包惠僧不是代表,只是出席了会议而己,结果就是“出席会议者十三人,代表十二人”。正式提出这个见解的,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最早进行实证研究的邵维正1980年发表的论文[88],在该论文里,邵氏认为包惠僧出席会议是受在广州的陈独秀指派的。在中国,现在,这个变相的“十三人”说已经成了定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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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种见解不同,中国以外的史学家多认为,长沙代表何叔衡由于被指出缺乏代表资格,中途离开会议回长沙。也就是说,那一个代表的地区是长沙。[90]这种见解的根据,说到底来自张国焘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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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会开始之前,几位主要代表还会商过代表的资格问题;结果认为何叔衡既不懂马克思主义,又无工作表现,不应出席大会;并推我将这一决定通知毛泽东。他旋即以湖南某项工作紧急为理由,让何叔衡先行返湘处理。因此,后来出席大会的代表只有十二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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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解释也和李达一样搬出资格审查问题,不能马上令人信服;包括回忆录在内,找不出任何其他旁证资料,也使这个解释缺乏说服力。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定论是十二人,采纳这个定论的著作,也有极少部分恐怕是出于疏忽,写漏了何叔衡的名字。[92]大概张国焘写回忆录时参考的资料中就有此类资料,而这启发张国焘创作了何叔衡中途退出会场的一幕插曲。我们不能因为张国焘远在加拿大,因而就断定中国有关大会代表记述的混乱不会波及张国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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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文《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的执笔者在认定参加大会的是十二人的时候,那位被从十三个人里面排除出去的人物,不是包惠僧或何叔衡,而是如“蜂屋论文”指出的那样,是中途离开大会的陈公博。中共“一大”遭法租界警察搜查后,在嘉兴南湖开最后一次会议时,惟独不见了陈公博,这件事,不仅张国焘和周佛海在回忆录中都大加揶揄[93],陈公博自己在会后不久写的文章中也承认不讳[94],所以肯定是真有其事。《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是在中共“一大”结束后写成的,之所以把当初的十三人改为“十二人”,不是什么资格审查的结果,而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的执笔者因大会结束时十三人之一的陈公博不知去向,而把他排除了出去。笔者认为,这样的推测,比“包惠僧是指派代表”、或“何叔衡未出席大会”的说法都有说服力。如此看来,《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所说的一个代表的地区是日本和广州,而广州代表是包惠僧。[95]根据以上探讨,中共“一大”参加者的名单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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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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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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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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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李汉俊、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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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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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代表包惠僧(陈公博也出席了,但中途离开会议,不算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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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代表周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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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尼科尔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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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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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一大”的会期,也已经有数不清的论文发表,大凡可能的见解都已经得到探讨。所以,为了简便起见,下面基本上依据这些已有成果论述,适当补充一些个人的看法。另外,在这个问题的研究史方面,不能忘记香港的民间史学家邓文光进行的考证研究;他从事的也是中共“一大”研究,但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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