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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31 在他的名字之后,才是那些诸姓王朝的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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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36 李斯画像。韩非才华横溢,但却遭来了李斯的嫉妒,被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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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38 只是韩非看不到这些,他能亲见的只是他的那个时代,只是他的故国在剧变的边沿无法挽救地衰亡。韩非早年曾与李斯同学,师从荀子,后来两人都抛弃了儒学的观念,改投法家的门下。思想既异,师徒名分便也无存了;拜别荀子之后,李斯西赴秦国,做了秦国的客卿;而韩非带着一肚子的文章学问和治国之道回到了韩国。这个时候的韩国,内有悍臣用事、庸主无能;外有强秦压境、朝夕不保。韩非目睹韩国衰微不振,不忍心看着它走向灭亡,于是急切地寻求救弱致强之道。他深知秦韩的利害冲突,曾多次上书韩国国君,提出自己关于富国强兵的韬略,力陈变法之利,但是终因身份低微而不受重视,激愤之下退而著述,留下《说难》、《孤愤》等十余万言。他的思想虽然是出于为韩国寻求救亡之道,但却是从历史的纵横关系中思索而得出的国家强盛衰微的规律,因而具有普遍的意义。司马迁在评价韩非的著作时说他是“观往者得失之变”,是相当中肯的。尤其是在当时一强七弱的局势下,韩非的著作对各国的现实政治来说都具有借鉴意义,所以在当时就流传很广。秦王嬴政看到他的著作之后,极为欣赏,甚至引为知己,击案而叹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为了得见韩非,嬴政发兵攻韩,韩王无奈,只得派韩非使秦。但是韩非到了秦国之后,一方面因为韩国公子的身份不被信任,另一方面因才高遭嫉,受到李斯和姚贾的陷害,冤死于狱中。是年为公元前233年,三年之后,秦国灭韩;十二年以后,秦一统天下,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帝国。虽然韩非已死,没有亲眼看到韩国的灭亡,但是秦国一直推行的都是韩非李斯一派的法家路线,后来又成为秦帝国统治的指导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韩非是成就秦帝国的思想者。法家思想为中国历代王朝的制度构架奠定了基础,他们所提出的统治方略为历代统治者奉为圭臬,并且影响深远。虽然在秦以后,韩非和他所代表的法家学说日益被看做是封建统治思想的异端,但是事实上,在历代帝王的统治当中,都能找到法家思想的痕迹,法家的施政方略依然为统治者所重视。有人说中国的封建王朝统治是“外儒内法”的,儒家占据了庙堂里绵绵不绝的香火,而法家却悄悄地根植在帝王的心里,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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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40 二、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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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42 韩非的思想,具有明显的非道德主义倾向。在西周的时候,一切政治行为都很讲究规则,甚至连战争也不例外,“周礼”是后世儒家所遵循的道德与伦理典范。但在春秋时期,国家与国家间的征战日益增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道德的原则在战场上带来的是更多不必要的损耗和伤亡,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新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主张开始将道德原则驱逐出战场,于是开始了“春秋无义战”的局面。这一倾向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开始向政治领域渗透,最终成为崇尚“力”的法家政治思想的主要特点。在法家看来,道德是源自于力量的,没有力量作保障,任何道德都只是空洞的说教。韩非继承了这一观点,并且把它进一步系统化和极端化,形成了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独具特色的彻底的非道德主义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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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44 韩非的这种观点,源于他对社会、对人性的看法。在他的观念中,社会的进化源于物质匮乏或分配不均引起的争夺与战争,而不是源于道德。道德不是先验的和不变的,一个时代应该有一个时代的道德标准;而那些被看做是道德规范的所谓“仪礼”,如果脱离了时代背景,脱离了实际政治的需要,不加区分地应用于实践,则只能是僵化的和愚蠢的。政治应该是随时随世而变的,因此统一的和固定的道德体系是无理的。同时,韩非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利的,人性好利是由人的本能需要所决定,人“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人们一切行为的直接动力是追逐利益,所以不必用道德去衡量和解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以利益为纽带联结起来的,包括像父母子女这样的亲缘关系都是用利益计算的,那么就更不用说君臣关系了。儒家学派强调君臣相依,君臣之间以信、忠、仁、礼相待,在韩非看来这完全是欺骗人的谎言。他告诫人们不要相信这一套,直截了当地指出君臣之间是赤裸裸的买卖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臣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更不必讲什么道德,“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相互交换而已。在这样的人与人关系的基础上,在这样的人性前提下,政治只是大家逐利的手段而已。在利益的驱动下,道德说教和道德修养全部都显得苍白无力。一切政治行为都是从现实出发,必须服从现实的需要,而不能以道德为出发点和原则。如果在政治中坚持道德原则或是把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基本手段,是过于迂腐的行为,无异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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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46 韩非接受了老子关于世界是对立统一的矛盾观点,但是他远比老子更加激进也更加极端。他虽然也认为矛盾双方是可以转化的,却特别强调矛盾着的双方的对立和相互排斥。如果要双方共处的话,必须是一方吃掉另一方或者是一方占有绝对优势。只有双方有上下之分,下服上从,才能够上下调和。从这一观点出发,由于人的本性都是私利的,都要追逐自己的利益,因而国君和臣民的利益也就会有冲突。儒家所提倡的君臣之义,强调君臣之间利益和冲突的调和是不真实的,君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必须要牺牲臣民的利益。他明确地提出,君主的利益是高于国家之利的,“国者,君之车也”,国家不过是君主用来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而已。韩非在君主利益和臣民利益之间作出这样的选择并不是偶然的,他是一个明确的、坚定的“君利中心论”者,这有着历史和现实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从夏王朝开始,一直到周,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各个诸侯国,虽然大家对国君的称呼不同,但是实际上都实行君主政体。在传统的政治观念中,君权是授命于天的,因而有着先验的权威性。君主、社会、国家是不可分割的,君主的利益同时就意味着整体的、社会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同时,韩非又受老子思想的影响,对“道”的精神很感兴趣,他把在自然界中独一无二的、对万物有支配作用的道引入到社会政治领域,提出了“君道一体说”,认为君主虽然也受“道”的支配和制约,但是在人类社会中,君主是“道”的具体化,二者之间是对应和同体的关系。因此,臣民必然要受到君主的支配,对君主负有服从的义务。君主应该是和“道”一样,具有至高无上性,因此君主的利益是高于国家和臣民的利益的。另一方面,提倡君主利益中心也是为了满足现实政治的需要。在韩非生活的时代里,君主专制制度是唯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执掌着国家的大部分资源,当君主利益和臣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最有可能也最有条件占据有利地位的就是君主利益。所以,要顺应民众的天性,利用人们的好利之心,以“利”为诱饵,引导和动员人们为君主的利益而劳作,使臣民能够为君主所用,成为实现君主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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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51 秦代的彩绘铜车。表现了秦王出行时的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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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53 但是,问题在于:既然人性是私利的,并且臣民的利益和君主的利益处于冲突对立的地位,要想保全一方就必须完全牺牲另外一方,而君主又仅仅把臣民当做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那么,怎样才能把民众追逐利益的过程变成为君主的利益奔命的过程呢?使臣民为君主所用,这一目的又应该如何达到呢?韩非认为不必简单地要求臣民克制自我欲望,而是要采用利导的方法,使臣民的自主行为产生的效果有利于君主。因为好利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任何想要改变它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勉强的改变只是逆天而行,是不能够持久的。在一个国家当中,君主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之所以能够高高在上,关键在于由国家体制造就的臣民不得不服从于君主的形势。所以,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民者因于势”。只要造成了臣民对君主绝对的依附关系(势),便能够借助民众逐利的本性来为君主的利益服务。韩非用一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明主之牧臣,说在畜鸟。驯鸟者断其下翎焉,断其下翎则必持人而食,焉得不驯乎?令臣不得不利君禄,不得不服上之名,夫利君之、服上之名,焉得不服?”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和生死予夺的权力,一旦君主失去了“势”,便丧失了做君主的资本,也就不成为一个君主了。韩非在强调了“主失势而臣得国”,强调了“势”对于君主来说的重要性之后,把“势”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两种。自然之势就是指客观的既成条件下掌握权力和对权力的运用,比如说君主握有全国权力的支配权,掌握着国家机器,这就是他先天具有的自然之势。但是对于君主而言,自然之势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既成的事实,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真正重要的在于人为之势,也就是在可能的条件下能动地运用权力。人为之势的造就要依赖于自然之势,而它的核心就是要使好利的臣民不得不为君主所用,不仅要“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而且还有造成臣民生计和幸福完全仰赖于君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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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55 具体地说,造就人为之势必须要依赖的方法就是“法治”与“术治”,所谓“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治是统一民众思想和行为最有效的方法,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治国的根本,也是君主以一人之力治理天下的手段和途径。法律出自于君主之手,是君主意志的体现,其基本原则就是要体现君主的利益而废止臣民的私利。法律就是要依靠国家的强力来保证君主的利益可以实现。韩非更进一步提出,只能让人们不敢做或者不敢说的法律还不是最好的法律,因为它只能禁绝人们的言行,也只是从身体上强调了君主以外人人平等,保障了君主的权威;更完善的法律是应该深入人们的心灵的,是“以法教心”的,是要把对君主的尊崇与服从根植于臣民的意识之中的,因而更有利于达到君主造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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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57 造就并巩固君主的人为之势,仅仅依靠法治是不够的,还需要君主的“术治”。法强调的是制度,是公开的,适用于治民的;而术强调的是技巧,是隐蔽的,是用于驭臣的。“术者,藏之于胸,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术,更具有私密性。它分为神秘之术,以增添君主的权威;决策之术,以保证君主对事务独断独决的裁决力;御臣之术,一般的规则是任能授官,赏罚严明,“其行赏也,暖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行其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能解也”;还有抑制重臣之术等。术治与法治是同等重要的,都是为了造就君主权威至高无上的“势”,形成一种“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扬权》)的政治格局,君主“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其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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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59 韩非提出,维护君主绝对权威的有效的、并且是根本的手段之一就是重视思想教化,“以法教心”。这一思想直接导致了法家学说中禁绝百家的特点和倾向。韩非把法家学说与诸子之学都视为不可同存的对立的思想体系,尤其是对儒、墨之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认为,儒、墨所讲的仁爱之道,是与人好利的本性相违背的,因而是虚假的和有欺骗性的。而仁爱慈惠是与法对立的,它表现为人治和心治,没有一定的客观标准,若是以此作为施政的原则,则是多变的和危险的。没有特定的界限和标准,仁义与残暴只是一线之隔。同时,他还指责儒家和墨家的思想言论皆辩而无验、迂而不实。除此之外,他对其他学派的思想也多有批评,从各个方面论证了法家思想的合理性和“唯我独尊”的信念。这种思想和秦帝国的皇权结合在一起,具有无与伦比的破坏性,终于导致了函谷关外“焚书坑儒”【3】的惨剧,成为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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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64 秦始皇焚书坑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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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66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颇受欢迎的学说之一。韩非主张的君主绝对权力、以严刑峻法为手段、武力兼并天下等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结束战争、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恢复社会秩序等目标来说,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秦王朝的出现,实际上是法家思想在实践中的胜利,从此统一的中央政权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法家思想中的“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的发展进化观以及“法不阿贵”的法治原则,到今天都还有着一定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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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68 但是,他那赤裸裸的非道德的政治观念、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权术思想终究为主流政治思想所不能容;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统治政策被后来的帝王或明或暗地接受和效仿,终究成为中国政治统治中不能消散的阴霾。不可否认,韩非的思想当中有很多见解都相当地深刻而且精辟,一针见血地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带着一些残酷的真实。但是这种真实一旦脱离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便难免有些失于偏激和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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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70 秦王朝建立统治以后,依然以法家思想作为施政指导,严刑峻法以治天下,传二世而亡。这其中,谁也说不清楚法家思想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消极的作用。韩非已逝,只是看不清在历史的角落里他脸上的笑容是得意还是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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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72 回头看,却是成也韩非,败也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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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74 何谓政治学 [:1703269292]
1703270075 第八节 天子的权柄——董仲舒的封建大一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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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0077 一、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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