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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49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指出正义的主题是:通过建立适当的社会基本制度,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及对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进行合理的分配。罗尔斯的正义观可以概括为: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权和机会、收入、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任何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不平等分配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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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51 罗尔斯的正义观包含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权利,它可以简称为“平等的自由权原则”。第二个原则是: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1)这种不平等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2)与利益相连的地位与职务向所有人公开,其中第一条可简称为“差别原则”,第二条可简称为“机会公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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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53 在此基础上,罗尔斯又进一步界定了处理以上正义原则冲突的两个优先规则,第一条优先规则(自由权优先)是平等的自由对社会经济利益的优先。第二条优先规则(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是第二个正义原则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地追求利益总额的原则,而公正机会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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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55 罗尔斯将自己的正义称为“作为公平的正义”,他的第一个正义原则称为“平等的自由权原则”,这种新的自由观强调了自由的平等基础,显然它是对传统自由主义孤立地看待自由的局限性的一种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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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60 自由女神庆典,美国塞尔迪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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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62 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是罗尔斯第二个正义原则中的差别原则,即为了保证最小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不惜形成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这一原则又被称为“分配正义原则”,是罗尔斯为了解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而做出的一个大胆突破,也是罗尔斯正义理论遭到非议和攻击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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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64 如果从宏观上把握一下罗尔斯的思路,可以大致把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对应为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有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中心是确立与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第二部分涉及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中心是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和经济不平等以保障最弱者的利益。罗尔斯正是试图通过区分这两个领域来调和西方政治理论中长期争论不休的自由和平等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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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66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意味着:在政治和思想领域,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牺牲;但在社会和经济利益分配领域,却可以遵循“让处境最不利者得到最大利益”的原则,即使这可能损害某些人在经济利益和财富分配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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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68 4.对《正义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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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70 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对罗尔斯的表现出强烈的平等主义倾向的正义原则进行了系统批驳,构筑了一个在规模和影响上都堪与《正义论》媲美的新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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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72 最弱意义的国家是诺齐克批驳罗尔斯差别原则的逻辑起点。所谓最弱意义的国家,就是仅有保护功能的最低限度的国家。诺齐克将个人权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认为对个人权利的任何侵犯都是不正义的,即使是国家也不能以美好的社会理想的名义去干涉个人的生活。诺齐克强烈反对国家可以依据谋求平等的理由对财富进行统一分配,因为这意味着剥夺一些人正当的东西给另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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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74 诺齐克只关心财富的来源是否正当,而不关心财富分配的结果是否平等。对于贫富分化现象,他认为如果这种现象的形成是正当的,则它就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国家要打破这种现象需要提供充分可靠的理由,否则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和对社会正义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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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76 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桑德尔指出,罗尔斯的观点颠倒了个人与社群的关系:(1)任何个人都不能脱离社群。如果我们想理解人是谁,就必须考察社群的历史文化背景。(2)按照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一个公正的社会是不促进任何其他特定目的的,它只是努力提供一种使公民自由追逐自己的价值和目标的框架,而不与他人自由发生冲突。因此,正义不是促进善或使一般的利益最大化,而是提供一种制度,使公民以正当的方式追求善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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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78 对于新保守主义而言,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意味着国家可能基于平等的理由对个人权利进行严重侵害,因而是一种不正义;对社群主义而言,罗尔斯的自由优先权利原则是对个人于社群关系扭曲的结果,因而更加偏离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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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80 5.《政治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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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82 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试图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所组成的稳定而正义的社会,在其公民仍然被合理但不相容的各种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等综合学说深深分裂的条件下,它何以可能长期存在?换言之,深刻地对立的但又是合理的综合学说何以能够共处于一个社会,而且各个学说都肯定宪政体制的政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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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84 罗尔斯认为,政治自由主义中的政治观念的视角是与以合理的多元化为标志的民主政治文化相契合的。政治自由主义在有关基本道德问题上并不采取一种普世的立场,而是让当事人从不同的综合观点中选择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它必须在各种合理的综合学说之间保持中立。它不攻击和批判任何合理的观点,不决定哪些道德判断是真理,它考虑的是各种互不相容的学说何以共存于一个民主社会的现实政治问题,因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判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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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86 政治自由主义为前面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回答:这样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由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所有效地规范着的,这一观念是其公民所肯定的对至少是合理而综合性的学说的重叠共识的焦点。当宪政要素和基本正义出现危机时,这一公有的政治观念便充当了围绕政治问题辩论的公共理性的基础。作为公平的正义,旨在为合理的多元化事实之上的政治正义问题寻找公共论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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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88 也就是说,罗尔斯试图制定这样的正义原则,它本身不是一种完备的综合性学说,而是各种合理的综合性学说所达成的一种重叠共识,由这种共识形成一种公共理性。这时正义原则就上升为公共理性,从而使各种合理但又冲突的综合学说(或不同的价值倾向)统一于一种最低限度的正义基础。这样正义论就完成了向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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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90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为现代社会提供一种普遍接受的社会公正的伦理学基础,其理论核心是建立一套既能确保个人自由,又能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公平正义”原则。但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似乎已经放弃了建构一种普遍性正义伦理学的努力,而试图建立一种中立的政治哲学,体现了从正义伦理学到正义论政治哲学的理论转变,这意味着正义已经退出一种理想性的道德哲学境界,落脚于一种现实的民主社会的政治哲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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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92 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两个正义原则发生了变化。“公正正义”不再是一种道德价值理想,它转变为一种政治要求和社会理想。因此,它表现为对所有社会公民的政治要求,和对现代民主社会普遍有效的公共理性的要求,这种政治要求具有底线性质,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容易实现的。因此,罗尔斯的转变使正义论获得了更为现实可行的社会实践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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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94 作为当代新自由主义的主将,罗尔斯清醒地意识到,对于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特别是对于美国社会来说,自由主义从来就不只是一种道德理想,而更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和政治实践活动。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变体现的就是罗尔斯的现实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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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196 (三)诺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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