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98261
1703298262
一般认为,所以造成此种“制度悲剧”(也就是似乎永远不可能存在一个可以长治久安的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于人性的不可测。
1703298263
1703298264
在此,我们并不想掉进“性善”或“性恶”的简单二分法陷阱当中(尽管这种区隔经常是进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因为人类虽然看来应该都是自私自利的(此种论据符合生存竞争原则),但有时候却不见得如此(殊不见社会上仍充满了善心人士与救济团体);人类的欲望似乎是永无止境的(马克思派的唯物史观便以此为基础),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还是有很多人追求着纯粹的精神满足;从历史看来,人类似乎不断地通过互助合作的无私结合,一次又一次地克服种种挑战,但我们彼此间毫不留情的伤害与杀戮,也让读史者不由得瞠目结舌并掩卷叹息。
1703298265
1703298266
总之,要说人性到底倾向于善或是恶,单单就任一方面来看,显然都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只能说人性的确超越了善恶的单纯界线。至于前面所谓“人性的不可测”,一方面既根基于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善恶兼具的现实,也来自于人性的无法解释与不可度量;例如像英国的罗宾汉或者中国的水浒式人物,究竟是好人还是坏蛋呢?相信多数人都答不上来。
1703298267
1703298268
尽管如此,所有的政治制度设计仍须以对人性的理解出发。
1703298269
1703298270
16世纪的意大利外交官、文学家兼史学家马基雅维利便公开倡言,人们“尽是些忘恩负义与反复无常的伪君子”,除非情势所迫,理论上绝不会主动为善,再加上人类总是习惯根据结果来断定行为的是非对错(亦即成王败寇),因此只要君主(执政者)“能够获胜并维系国家的生存,其所使用的手段不仅都会被推论是正当且荣耀的,而且一定会受到所有人的称颂”,即使是那些善良的人“也必须依据情势的转变,而适时地做出一些可能违反正义公理的事情”。这种对人类善性的根本怀疑,或者认为人类有适度为恶必要性的论点,不但使英国哲学家阿克顿爵士归结出所谓“权力将使人腐化,且绝对的权力将使人绝对腐化”的悲观看法,同时也形成后来欧洲据此设计制度的最重要原则:制衡。
1703298271
1703298272
不过,若说制衡是一种纯粹的欧洲现象,则恐怕是种误解。
1703298273
1703298274
自古至今人类设计过的制度当中,制衡原则其实无所不在,差异处仅在于权力分立的原则不一而已。例如在君权时代,由于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君权不受侵犯(也就是假设所有人都企图想夺权擅政),文武分治(或者像中国再加上监察制度的设计)也就成为最常见的一种制度典型,目标是让具有行政经验的文臣或拥有军事威胁性的武将,因为彼此牵制而没有办法拥有足以挑战君权的完整力量。到了民权时代后,则立法、司法与行政间的“三权分立制衡”便取而代之,成为保障人民权力不受侵犯的主流设计。对此,我会在后面做更深入的分析与说明,此处暂不赘述。
1703298275
1703298276
组织运作关键:政治责任的追究
1703298277
1703298278
有关制度讨论最后一个值得注意的重点是:尽管是否具备“响应社会需求的效率”是评断制度好坏的关键,但由于不同社会的需求不一,人们对效率的感受也有着实际差异(容易受到个人主观意见的影响),到底要怎样向大家清楚地说明“何谓好的制度?”,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对制度好坏毫不在意的话,当然也不行;因为这样既无法理性响应当初所以组成社会的原因,更会让那些利欲熏心的野心家肆无忌惮。
1703298279
1703298280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1703298281
1703298282
普通的做法是,总得让某些人负起责任才行,这就是一般所谓的“责任政治”,如此才能对拥有权力者形成实质的约束力量。不过,目前政府的“体积”都异常庞大,究竟哪些人是真正该负责的人呢?
1703298283
1703298284
事实是,随着社会复杂性愈来愈高,组织分化现象也愈来愈明显;其直接结果一方面导致政府员工数量近年来有直线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也使“决策”与“执行”架构分得愈来愈清楚。从这点来说,作为承上意者的执行官员(一般称为事务官)理论上当然与政治责任较无关系(但绝不能逃脱其应负的法律与道德责任)。不过,特别在民主概念被引入政治机制设计后,民选的(无论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政府领袖为了能与政府接轨,并有效运用公务机关人员来完成政见以满足社会需求,会将一批理念相同者聘入政府(一般称为政务官);由此,这些民选领袖与政务官既因人民的期待与托付而能够进入政府或掌握权力,相应地他们也就成为责任的主要归属对象。
1703298285
1703298286
这些人应该负起政治责任的场合有二:首先是当他们言行不一(也就是一般所谓“说一套,作一套”)时。政治人物理论上既必须凭借他们的政见(亦即对人民所提出的愿景)来吸引足够选票,在被发现有“广告不实”的现象出现时,当然必须对消费者(选民)负责;当然,政客们不可能像普通商家那样赔偿了事,我们通常希望通过强迫其辞职下台(如果有违法情事时还必须接受法律制裁)来加以惩罚。第二种场合是当“社会需求”未被满足的时候。换言之,不管客观上看起来政客们如何努力,或者他们的理想有多么崇高,但由于制度的最根本起点本来就在满足所有社会组成分子的生存需要,因此当他们无法带领人民突破发展瓶颈时,就只能黯然接受“换人做做看”的结果。
1703298287
1703298288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政治责任是被统治者监督政府的重要凭借,但它毕竟只是种“自由心证”般的消极心理机制,且仅能存在于民主机制当中(甚至连民主国家也未必能保障);到底政府能不能真正受到监督,从历史事实看来恐怕是悲观的。
1703298289
1703298290
而且,大多数政治参与者(我们在前面把他们称为政客)都具有浓厚的权力欲望,不仅希望牢牢把握权位,更希望无限制扩大其权力版图,因此,除非是真正引爆众怒,几乎很难期望他们会乖乖地屈服于所谓政治责任规范。更常见的情况是:他们往往会通过推卸责任、转移焦点或寻找代罪羔羊等“贱招”来延续其政治生命。例如美国的克林顿总统在性丑闻缠身时,发动对伊拉克的空袭以转移民众注意力,或者如许多国家的政府在面临政经危机时,以处罚中低阶官员或随便捉些高官下台来搪塞政治责任等。
1703298291
1703298292
对此,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1703298293
1703298294
许多学者对此多半采取回避或漠视的行为,甚或不负责任地把球踢回给人民,希望通过“民主程序”(也就是下次不该选他们)来解决。但这些毕竟都只能治标而已,更何况现存民主机制本身也还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关于这个问题,留待后面再慢慢讨论。
1703298295
1703298296
1703298297
1703298298
1703298300
政治是什么? 领袖 总要有人做决定,那么是谁呢?
1703298301
1703298302
当船只在茫茫大海中陷入一片迷雾,罗盘也不辨东西南北时,我们总希望能有位经验丰富的船长或水手带领大家平安航抵彼岸或终点;同样,当国家面临生死存亡之秋时,我们也会自然地期盼有位天纵英明的领袖能带着大家一路过关斩将。换句话说,生存乃人之所欲,而少数关键人物也总被希望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古今中外皆然。
1703298303
1703298304
请注意以下几个名词:
1703298305
1703298306
精英、寡头铁律、正当性、世袭制、权力、公仆
1703298307
1703298308
寡头铁律:少数统治的始终不变
1703298309
1703298310
本书前两章大致处理了两个重要问题,也就是“人类集体生活的必然性”以及“定居生活与政治制度的起源”。借此,我们可以了解,相较于多数动物在外部生理结构上的弱势,以及由此引发的生存危机,或许是人类选择群居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然,其他的因素还有很多);无论如何,随着群居生活内涵愈趋复杂,特别是定居性社会形态的出现,人类非但有必要制度化地去处理彼此间的互动关系(尽管永远难以理想化),“制度设计”也将不断因应新的生活需求而作出调整与修正。
[
上一页 ]
[ :1.70329826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