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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若是我们暂时不去理会那些导致人类争吵的心理因素,有时冲突不过来自某种“误解”罢了。举例来说,就像“瞎子摸象”的寓言般,摸到鼻子的人以为大象长得像一根水管,摸到大腿的人声称大象长得像一根柱子,摸到肚子的人则坚称它根本有如一堵高大的墙壁;问题是,这些揣测其实都是“似是而非”而且“既是又非”,亦即它们都不是正确答案(因为都无法正确描述大象的长相),却未必跟正确答案无关(它们真的都碰触到了真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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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是由于观察不足导致“误解”而发生争执还算是好的,人类其实更常因“错觉”而使彼此僵持不下;例如曾经有人到盛传出现过水怪的英国尼斯湖去进行实验,他们把一根圆柱状物体荡在湖面上,然后诱导人们去观察它,结果多数人都以为自己看到了水怪(尽管他们画出来的形体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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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相较于“误解”或“错觉”,由于“偏见”而使许多问题缺乏转换空间可说是最严重的问题。有些人类学家说,我们大脑的主要能力其实不是用来储存感官输入的知觉数据,而是对输入讯息进行高度选择性的过滤与解释。尽管科学家们对于偏见的起源与特性并无定见,来自社会结构特性、族群传统、性别歧视,或者是人类演化经验的累积都有可能,但他们大致认为,人类的神经系统倾向于帮自己建造自己愿意相信的“真实性”,这种系统特性无可避免地造成了我们对世界的偏见(习惯于用自己的办法来观察环境),从而让人性结构出现深不可测的偏见黑洞(只接受自己对“所看到”事情的解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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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既真实又虚幻”的环境:我们的“灵魂之窗”看似可将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大自然一览无遗,实则人类便是在无以数计的误解、错觉与偏见(或许再加上点真实)当中建构起一个“自以为是”的世界,然后在这个被扭曲的环境里进行永无止境同时又无聊透顶的争斗与对立。事实上,答案再简单不过:只要人类能够找出脱离这个错误漩涡的办法,就可以迈向充满幸福快乐的康庄大道;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前辈朝这个方向努力过,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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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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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人类勇往直前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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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谁这么说过:人因为有理想而伟大。仔细想想,这句话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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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Hugo Grotius)曾经说:“当然,人是一种动物,但人是高级动物,……因为在人的特有属性当中,存在着一种不可抑制的社交要求,也就是和他的同类过一种和平且有组织的生活。”人类选择群居生活形态的理由,我们在上篇已经交待过,这里不拟重述,有必要强调的只是,人类并非因为选择了群居生活而显得高级(选择类似生活形态的动物有很多种),而是因为他们具有促进这种生活内涵的独特能力。生物学家史密斯(G.Smith)对此作过更深入的陈述:“过去1万年来,农业环境取代野生植物群落所带来的改变,虽不如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与第三纪初行星撞击地球那么出人意料,也不像更新世冰河前进时的规模浩大,但足以与其他改变地球的力量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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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人类的狩猎者祖先曾经跟其他动物一样,在这块大地上流浪了不知道有几百万年,但“农业革命”的结果终于让部分人类免于在环境中挣扎求食,甚至有机会创造文明。值得注意的是,农业革命的出现只能让人类变得高级,却无法让人类变得伟大。从某个角度来看,真正使人类有机会“伟大”的是后来的两个发展:首先是我们学会了撰写“历史”,其次是我们从历史中找到了“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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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去管那些被书写下来的内容是什么,历史可说是人类从不同角度与途径来观察文化演变过程的结果。黑格尔曾说:“自然界没有历史。”他的意思是,相较于人类的生活内涵与组织形态会随着时间演进而发生不同阶段的变化,大自然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如此。当然,自然界绝非是一成不变的,但人类对自己生活的不断变迁的观察,首先构成了历史记载的重点,然后借此组织了对自己的认识与了解,接着再以这种了解为基础,建构对未来的想象与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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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曾经这么说过:“至少我个人这么认为,在人类拥有的知识中,最有用但最落后的是人类对自己的了解。”但就凭着这一点点有限而又落后的自我了解,甚至包括对自然环境的长期迷信与误解,人类还是坚韧不拔地逐渐创造出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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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说,支撑我们不断披荆斩棘、克服万难进行演化的,是人类追求的两个永恒目标:“长生不老”和“进入天堂”。首先,无论是“护身符”的发明(例如写着神秘难懂文字的一片纸张,或是画着危险动物的牙齿和指爪的一幅图像),对所谓“仙药”的追寻(例如派遣使节团去搜寻仙境,或者根据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秘方去炼石补丹),还是对“死亡仪式”的遵循(例如对死者尸体进行特殊的处理,或者将墓室布置成有助于追求永生的样子),这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举动不仅指出人类与一般动物的最大差异,同时也凸显出建筑技术与社会习俗等文明的主要内涵,正是这种锲而不舍的盲目追求,奠定了现代医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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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天堂”的目标直接反映出人类在自然界奋斗过程中既不满又无奈的艰难处境。在信仰发展部分,几乎所有宗教都有关于天堂、桃花源、乌托邦,或者是极乐世界的记载,其内容大同小异,总之它们都极力描述一个无忧无虑而且没有时间感的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它们对所谓天堂有怎样的想象空间,都构成人类不断修正政治制度过程中的思考来源。换言之,由于不知道到底能不能,以及究竟该怎么进入天堂,百思不得其解的人类只好退而求其次,想办法自己来创造一个类似的虚拟天堂,这也正是“自然法”观念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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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被认为是在某种“自然状态”中存在的一组规范。正如同帕斯卡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会在摒弃了上帝和自然的一切法律后,自己制定法律并要求大家严格遵守,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登特列夫(A.P.d’Entreves)则认为:“我们既可以把自然法看成是种哲学学说,也可以把它视为一个理想或骗局;总的来说,它一方面自命具有某种价值,而这种价值不仅存在于某一特定时空当中,甚至具有横亘古今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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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那些接受自然法观念的政治哲学家认为,在人类开始建构起政治社会前,曾存在一个充满和平与理性的自然状态,当时缺乏通过文字来表达的制度规范,但接受自然规范的人们仍能够生活简朴且操守高尚地共同生存在一个美妙的乐园中,直到一部分不尊重自然规范的人类将它破坏殆尽为止。前述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和英国学者洛克都是自然法观念的支持者。他们坚称,自然状态中存在着足以约束每一个人的自然法管辖,由于所有人都是平等且独立的,彼此之间能够理性地维持着某种和平善意与互助共存的关系;洛克之后的卢梭也强调“归返自然”的重要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经营政治生活的最主要目标,是带领大家“重返”那个被设定为“黄金年代”的所谓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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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或许是残酷而让人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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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洛克等人的想法并不是共识,例如与他几乎同时的另一个哲学家霍布斯虽然也同意“人生而平等”的假设,但他基于自己的观察而指出,人类在面对现实环境的限制与挑战时,会很自然地生出两种感觉来,也就是欲望和厌恶,前者是指那些似乎有利于生存的东西,由此人类会生发出像爱情、快乐、希望和勇敢等情感与行为,至于可能危害人类生命而被厌恶的东西,则生发出憎恨、愤怒、恐惧甚至失望等感觉。总之,霍布斯认为,为了满足“自保”这个理性目标(也就是每个人都是爱惜生命的),人类会根据“趋利避苦”的标准来决定什么该做,以及什么不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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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所谓“该不该”并不等于“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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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曾说:“我认为所有人一直到死为止,都永远在追求不断增加自己的权力,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把追求权力本身当成是一种快乐,也未必由于他们不满足现在所拥有的权力,而是因为他们都假设如果无法拥有绝对权力,将不能保证美满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看,他认为人类天生就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动物,即便是能力弱小的行为者也会想尽办法来保护自己。但他同时认为,在某种情况下,人类或许可借由一定程度的理性作用而达成暂时的和平协议,甚至找出一个可以共存共荣的合作规范,但由于缺乏可以强制执行这些规范的政治机制(亦即国际间始终处于无政府状态中),爆发直接冲突甚至走向战争之路似乎是个不可避免的悲剧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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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相较于洛克等人想象的完美的自然状态,以霍布斯为代表的另一批哲学家则设计了一个“人人为战且人人为敌”的冲突场面。尽管他们都指出这种自然状态会衍生出一套相对应的自然法,但相对于洛克声称人类会自然理性地安排好彼此间的关系,霍布斯则指出这根本就不可能。或许有人会认为,虽然洛克看起来好像有些理想过头了,但霍布斯也未免太悲观,人类真的有那么坏那么差劲吗?事实上,洛克也承认,人类总会有点儿偏见和私心,如果让每个人来判断关于自己的事情时,难免会有不公道的地方,再加上所谓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任何成文的法律,问题丛生也是可以想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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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为了解决各自所想象出来的问题,这两派人马居然想出了同一个处理的办法!也就是让大家缔结一套“社会契约”,然后将权力集中在一个被设计好的制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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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者在于,洛克认为,大家把自然权力交给一个代表社会全体的机关,目的仅在谋求公共利益,不代表人民必须永远服从政府,因为国家虽然表面上将权力集中到立法者的手上,但立法者不过是个“忠实的被委托人”罢了;换句话说,如果立法者违背了当初被委托的目标,人民拥有随时将他们撤换的权力。这也正是今天“代议民主”的理论出发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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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霍布斯的想法有点不一样。他虽然也主张,为了摆脱因为无政府状态所导致的永无止境的冲突,人们应该把权力交出来,形成一个具有集中性的单一“主权体”,并承认它的行为代表大家的共识,但是,他认为这个主权体一经成立后,就必须拥有至高无上且不受限制的权力,不仅我们不再能够改变它,它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负责。他的理由是:“主权者拥有这么大的权力,可以想见一定会带来很多不好的结果,但如果将它推翻,使我们重新回到那种永久性战争状态的话,岂不是更惨?”换言之,人民其实只有两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要么完全服从政府的权威,要么回到充满冲突的战争状态。斯宾诺莎的想法有点类似,他认为国家应该维护人民的言论和思想自由,但也坚持无论人民认为国家的决定多么不公道,还是必须服从,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只有这样才能帮大家脱离那种互为仇敌的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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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个角度来看,洛克的想法好像是今天民主制度的基础,霍布斯等人则似乎是在帮专制独裁者找出垄断权力的借口。可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在民主理论当道,以及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我们为什么不干脆将这些看来“根本错误”的想法直接丢进垃圾桶算了?干嘛还要花那么多时间去继续讨论它呢?事实上,霍布斯式想法继续存在的原因是,它让我们了解到实际上存在这样一种思考方式,而且,这些论点也指出某些我们或许不敢承认的残酷现实,也就是我们生存的世界真的不如想象中那般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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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人或许因为有理想而伟大,但人更须面对现实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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