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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592 既然民权是西方诱惑的产物,那么在中国应用时就必须考虑其可能性。事实上,当这些浪漫的理想主义者,面对自己八成的同胞还目不识丁、有的甚至还填不饱肚皮时,他们便把议会、民权的理念化成了一缕乡愁——现实让他们变得多愁善感。他们笔下的“民”与他们的西方同行笔下的“民”,并不是同一些人。79西方的“民”在城市里喝着穷人的血汗孕育成长,并成为有教养的阶级。“民权”既不是国王陛下的恩赐,也不是城市贵族的宽宏大度,而是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拳头争来的。相反,在中国,“民”的主要成分还是那些面向黄土背朝天,整天为自己的吃饭问题发愁的农人。维新人士对西方的议院、民权越是了悟得清透、真切,他们对在中国设立议院越是心满疑虑:一旦把中国的世情与民权关联在一起就变得一筹莫展。他们之所以不主张即时地在中国开议院、兴民权,原因正在于此。当一个社会分子还没有丢掉小民、草民的帽子,民还不知道权利为何物,有权势的阶级仍认为自己的权势天经地义,并摆出一副道学家的派头对任何新事物都说三道四时,开议院、兴民权未必是中国富强的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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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594 梁启超早在1896年就警告说,现时开设议院只能适得其反,是取乱之道。80严复虽然在《原强》中提出过在京师设议院的主张,但也主要是以培养民德、同力合志抵抗外辱的救亡为宗旨的。81因此,他在次年发表的《中俄交谊论》一文中,明确表示反对立即开设议院。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也明确指出立即开设议院是不适时的。在百日维新期间,他为此专写了《答人论议院书》一文,主张议院在中国不能速开,随后对其他人欲开议院的言论也力行劝止。82如果把“适时”的问题放在“变法”这一背景下理解,并把开设议院作为中国前所未有的一种新制度的构建,让它具有设计者所期望的价值和功效,那么,它确乎需要时间上的准备和条件上的成熟;相反,如果把议院的开设只是作为政治上的一个样品,作为中国从此脱离专制走上议会政治的招牌,那么戊戌一代思想家是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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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596 在他们看来,议院与民权是合二为一的东西;民权不兴,议会则难开;开议会必须以兴民权为前提。而兴民权又必须以其主体的质量为依据。于是,“民智”便成为连结议院与民权的中介和桥梁。由此而发,维新人士的着眼点,便从西方的议会、民权归回到中国的国情——“开民智”问题。梁启超说:“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故强国以议院为本,议院以学校为本。”83为什么把兴民权与开民智联系在一起呢?因为“权”与“智”相系,“权生于智”84。在这里,“民智”是一个含义比较宽泛的概念,除去知识水平、文化程度之外,往往还包含政治觉悟、政治水准、参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从这一意义上说,民权与民智是相关切的,民权的增进与民智的提高存有某种关系,民权一步步地落实得助于民智一点一滴地增进。无论怎样为“民权”定位,“民智”的问题是绕越不开的。对这一问题,在理论上系统阐发的是严复。严复总的思路是:一个国家富强的要紧处在于利民,利民才能富国强国;而欲利民必首先使“民各能自利”;而民能自利又以其获得自由为基础;但自由的取得当以“民各能自治”为前提;而有无这种自治的能力取决于民的德、智、体诸方面基本素质的优劣。因此,民德、民智、民体的提高与增进乃中国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国家的强弱与兴衰。依据于此,严复把一个国家民族的治乱兴衰与民智的关系,看成是草木与土质的关系。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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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598 应该说,不把兴民权视为一个孤立的问题,注意到它与民智的关系是一种不坏的思路,但将开民智上升到一个不适当的位置而极端化,就会变得邪恶。儒家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是任何统治者心里都喜欢的名言,虽然嘴上说的恰恰相反。维新思想家现在又担当了一个相反的圣人,他们让民有“智”,但这不是因为“有智”是一种美德,而是因为“有智”,民才会“由之”——为国家的富强卖命。“开民智”看起来是新说,但因为“智”不是目的而只是国家富强的手段,所以这一新说也只是儒家愚民政策的一种翻版,虽然看起来更漂亮一些。西方的民权概念或许也强调“智”的作用,但人民的智慧就是自我意识和判断力的表现,它不需要用人民的“智”达到一个“智慧”以外的目的。有智慧本身就是一桩美德、一个目的,它不会让人指使该用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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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00 维新人士首先盗来西方宪制之火,试图用它照亮中国兴旺的前程,然后又用中国文化的语言加以解释和改造,使之适合中国的胃口。正是这种改造使宪制发生了价值上的转换,使原本属于“价值理性”的宪制,被剪制成一种纯功利性的国家工具。国家富强的“工具观”是中国近代宪制思潮中的基本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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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02 (四)民权与传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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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04 中国与西方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范式。宪制价值之所以能够为维新思想家所接受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民权作为一个概念可以在中国文化传统的背景下得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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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06 对民的认识是中国儒家传统的主题之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些都是儒家的至理名言,这大概就是“民为国本”的思想。本来,民作为“群”、君作为“群主”的依存关系是相互的,不仅君不可以无民,民亦不可无君,否则便无以为“国”。在这种关系中,作为群主的君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因而“君主民”的这一面是显而易见的,但至高无上的君竟要关照地位卑微的民的这一面,则往往被忽视。民本思想是在君民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中强调对君的约束,提醒统治者要对民的社会地位与作用、民的生活状态给予一定的关切,不能饮鸩止渴,竭泽而渔。掠夺式的统治不仅会伤民气,产生民怨,更重要的是还会伤及君国社稷的基础。国家之财,皆出之于民,皆民之所供,这是山野村夫都会弄懂的道理。“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86儒家从这里看到了民本的关键所在。周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劝阻道:“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他进一步指出:“绝民间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潢汙也,其竭也无日矣?”87民用为“川原”而王府为“潢”,单穆公点明了这种经济上的本末源流关系,道出了君对民的依赖。由于此,儒家劝告统治者首先在态度上不可轻民,“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88麻木不仁可致“覆舟”之患;体察民情可使社稷永固。儒家的民本思想正是从此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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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08 民既不可轻视,儒家也因此教给统治者——君——“宽猛相济”的治民秘方。“猛”指刑法强制,“宽”包括取之适度、附加教化两个方面。“过犹不及”89是孔子的一个重要命题,儒家坚决反对聚敛穷民。“百乘之家……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90“盗臣窃国,是穷末;聚敛之臣竭民,是穷本。”91因此,聚敛之臣比盗臣危害更大。儒家反对滥杀无辜,提倡教化与刑罚强制相结合。教化的目的是使民“明人伦”92,“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93这“孝悌之义”便是处理人伦的准则。“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94上下揖睦,万事大吉。教化的根本目的是麻醉人心,以达到“杀之而不怨”95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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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10 这种勃兴于晚周的民本思想,几经历史演化,渐已具有了两种功能:对历代统治者来说,“民惟邦本”的认识具有警世的作用,它可以使其在政治上谨慎从事,不能漠视民的利益和要求;在那些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的思想家那里,民本思想则为其提供了社会批判的武器和政治评价标准。然而,不管具有哪一种功能,中国传统的民本与西方宪制中的民权是两回事。如果说,民权与专制相互对立、水火难容,那么,民本与专制则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民本所倡导的“重民”、“爱民”与神化君主、君权的关系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方面要求君主尊天、敬德、爱民,一方面又要求臣民的驯化、绝对服从与尊君、敬祖、孝忠。尽管历史上有许多进步的思想家十分关心民众的利益、民生的疾苦,但却并没有指出民众的权利。民本思想可以为历代思想家提供社会批判的武器,但它却不能为思想家提供一个全新的价值规范。民本思想发展到极端形式,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否定君主专制政治的合理性。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就说过:“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96古代思想家对专制政治的批评不可谓不深,但他们却不能在专制政治以外寻求社会的出路。他们一方面强烈地指斥暴君苛政的罪恶,另一方面又把优良的社会生活寄托于圣王明君。对暴君苛政斥之愈烈,对圣王明君也就爱之愈深。在传统的民本思想发展到极致之时,也正是明末清初思想家的思想走入困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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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12 从孔夫子到顾炎武、黄宗羲、龚自珍,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既是维新思想家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也是他们宪制思想的拖累。民权概念仍被囚禁在民本的语境之中。虽然他们极力张扬民权,但他们对民权的真义则十分模糊。在他们那里,君与民是否同力合志、团结一心,比民实际享有哪些权利更为重要,因为他们更关切国家富强的目标。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始终把民权与议院扯在一起的主要原因。康有为在1895年《上清帝第二书》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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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14 夫先王之治天下,与民共之。《洪范》之大疑大事,谋及庶人为大同,《孟子》称进贤杀人,待于国人之皆可。《盘庚》则命众至庭,文王则与国人交。《尚书》之四目四聪,皆由辟门,《周礼》之询谋询迁,皆合大众。尝推先王之意,非徒集思广益,通达民情;实以通忧共患,结合民志。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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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16 他在同年《上清帝第四书》中,把西方议会政治也说成是“与民共之”的中国先进之道。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询谋询迁”,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议会政治,这一点康有为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但他作如是说,并不是没有意义。他用西方国家的议会政治对中国社会的政治传统作了新的诠释,这在当时或许是使议院、民权的主张为人们所接受的最为可行的途径。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提供了一个理解宪制文化的模本,它不但是维新思想家体认宪制的理论支点,而且也使议会、权利这些价值规范在中国文化传统的背景下得到理解。正由此,它才使得人们用中国人特有的思想方式对西方宪制有了初步了解,且使得中国人接受宪制价值成为可能,虽然这是一种已转换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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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18 (五)宪制中的人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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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20 在西方,民权与民主(Democracy)这个概念有关。Democracy一词源于希腊语,其词根为demos——人民,kratein——治理,即民治。民权的原生意义是指公民参与城邦的权力。在希腊的城邦制时代,特别是在雅典,民权与城邦至上的意识形态息息相关。同样,在古希腊能称作宪法的东西,也不是我们今天所指的能标出公民权利、政府权限的最高原则,而是一种“城邦生活模式”,其价值是保证共同生活的和谐。由于城邦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制,个体权利与国家政治权力合而为一,不存在与个体观念以及个体价值相联系的人权概念。在西方,作为与城邦相联系的“民”向“人”以及与此相关的民权向人权的过渡,是以斯多噶主义的自然政治哲学为中介的。在斯多噶学派的理论框架里,一个是个人的概念——个人不仅是城邦的一个分子,而且是整个人类的一个单位;一个是普遍性的概念——个人所具有的共同性。就个人来说,每一个人都具有不可分享的自我内心生活,每一个人都有根据提出一种固有权利的权利。从城邦出发,个体须作为公民而生活;从自我出发,个体必然作为一个个独立的成员拥有权利。这样,人与人之间,包括奴隶和妇女在内,都应是平等的,而不是根据城邦公民资格分享城邦的权力。对城邦权力的要求就变成了对个人权利的要求。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须为整个世界设想一种法律,一种既体现自然本性,又能体现这种新价值要求的法律——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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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22 17、18世纪西方的启蒙时代,正是以自然法为武器实现了由民权向人权的转变过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洛克的《政府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这个过程的标志。根据启蒙的教义,人作为个体是生而平等自由的;人人都享有自然赋予的不可让与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权。思想家们各自从自己的理想出发,把古希腊以来的民权观念变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人权体系。这个体系在革命已取得胜利的国家,几乎都由不同的文字表达了一种相同的信念:人权构成了政治统治的基础。98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衡论、限权政府、司法独立、联邦制等都是对人权本身的一种保障。“正是自然法则使得美国人能够设想人世的各种权力互相之间具有独立和平等的地位,因而有关平等和不可让渡的权利的坚定不移的真理可以说是不言自明的。”99人权不是来自国家和宪法,而是先于国家和宪法而存在,因此它本身就高于宪法和法律。人权不同于城邦意义上的民权就在于:前者是基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而形成的,它本身就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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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24 各种宪法被看成是对自然法的宣告,从而被看作构成所有宪法根源的一般准则的体现。“尽管在宪法中可能没有规定任何限制,立法机关仍被禁止提供抑善扬恶的法案,提出破坏共和国自由伟大原则和有关社会契约伟大原则的法案。”正是“社会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对立法权的实质性限制。这些限制根植于“更广泛和更牢固的自然权利的基础之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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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26 表现在与国家权力、社会关系相对立的人权,首先要求的是这样一种政治结构,即“管理少的政府就是好的政府”的制度。在这种结构中,国家处于守夜人的角色,它的功能不在于促进个体人权的实现,而是放手让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去追求自己的权利。如果说,城邦意义上的民权是为了防止人作为“政治动物”的堕落,那么,具有个人主义性质的人权,则旨在对国家权力予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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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28 中国的思想者可以在西方的诱惑下接受某些西方词汇,却无法搬来西方的传统。在戊戌维新思想家的民权观中,民仍属传统的“群”的范畴,而不是西方的个体概念,从群的意义上理解民,这是他们共用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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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30 民与人的分别不只是文字表述的差异,而是具有深刻的文化内容。戊戌维新思想家中的有些人,对西方启蒙思想家并不陌生,但他们在理解时往往是以自己的价值规范为尺度的。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的开头就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01而熟稔西方的严复把这一“天赋人权论”“转译”为古雅的中文却是:“民之自由,天之所畀。”在这里,表达的思想看起来完全一致,但一字之差却道出了文化上的不同。“人”表达的是作为个体的人与整个社会、国家的对立,旨在强调国家权力对个体自由的威胁,并暗含着约束国家权力这一价值准则。“民”表达的是作为群的民与君的对立,旨在颠倒权力关系,强调国家权力由君向民倾斜,其目的是使国家权力聚集起来,并发挥它的最大功效。这是近代中国一群爱国知识分子在自己的祖国受尽欺辱之后具有的一种情愫:他们关切作为群的民,胜过作为个体的人;他们思考的问题主要不是国家权力是否受约束以及怎样被约束,而是国家能否充分行使权力使整个民族强大起来。这是中国运用民权概念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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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35 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1703314363]
1703314636 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二 传统与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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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38 中国近代的宪制思潮是与整个戊戌变法运动联系在一起的。康有为既是这个运动的实际领导者,也是宪制思潮中的关键人物。他的思想和行动,体现了过渡时代的中国早期知识分子的特征,代表着中国思想界对西方文化的一种早期回应类型。他的思考与探索是富有原创性的,从中既可以看出传统与西化的某种紧张关系,也可以发现中国宪制思潮的某种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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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14640 (一)寻求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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