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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向西方思想家寻求富强的心路历程,在某一个方面就是近代中国移入、吸收、消化西方宪制文化的过程。“最不幸时期”的中国,似乎一切问题的思考必须转换成“救亡图存”、“国家富强”的命题才具有存在的理由。由民族救亡所引发出来的国家富强企盼,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紧紧扼住了思想家的思想走向。即便是一个较为纯粹的文化问题,也必须与国家富强建立关系才会被接受。与此相应,在近代中国,西方宪制也只有作为一种救亡图存、国家富强的有用工具才会被人们所认同,舍其此,它的存在与讨论就会毫无意义。西方宪制之于中国的功利性质,一方面人为地模糊了文化观察的视线,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中国近代宪制文化生成的“非价值理性”特征。事实上,在近代中国,一种不需要为任何其他东西服务的独立价值实体的宪制,从未被真正接纳,一种被视为一个文明社会的必备要素、一种理想生活方式的宪制也从未真正存在过。在这当中,严复提出的问题是:西方宪制主要是西方强大富足的一种工具,还是西方的一种生活方式或是一种独立的文明形态?这一问题的回答又牵涉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西方文化的核心要素是什么?在论者辈中,美国学者史华兹尽管精心研究了严复所观察的西方思想家的真实思想与严复观察的距离,令人信服地分析了导致这种距离感的缘由,然而,史华兹却有意绕开了上述那两个更为根本的问题。而且,对严复的“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这一对西方文化的把握,他也没有正面进行评价。只是路易斯·哈茨在为史氏的《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写的序言中有两处谈到西方文化问题。一处是关于自由,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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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西方,自由阶段是必经的阶段,并且自由的价值观念先于所有其他与近代化有关的观念而产生,随后才有自由阶段的到来。个人主义的规范并不与古典经济学一起产生,甚至也不与文艺复兴一起产生,它产生于古希腊斯多噶派时代,被罗马法和基督教所吸收,并在中世纪时代兴旺了几个世纪。它的伦理是一种个人精神的伦理,这种个人精神超脱了一切,超脱了沉寂与活力,也超脱了国家的贫困与强盛。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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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茨反对或者不赞成严复把西方宪制中的个人自由看作是西方富足强大的活力性工具这样一种功利看法,但他基本上默认了严复关于西方文化中的自由本体论观点。另一处是他针对严复把与自由相联系的西方民主制度看作是一种培养并导致“公心”而最终使西方国家富强的一段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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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的集体协调观念,无论在斯密的自然法则中,还是在斯宾塞的达尔文主义中,如缺少了当时尚未全部消失的中世纪精神中比较有组织的协调观念的实际补充,就不可能在英国工业革命时代得到体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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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上是进一步从中世纪的文化中,而不是从斯宾塞、斯密的理论中,寻找“集体协调观念”(公心)的证据证实严复的看法。由此可以断定,撇开西方文化中的个人自由与国家富强的关系这一层不谈,西方学者基本上是赞同——至少是不反对——严复关于自由在西方文化中的核心地位这一睿智的看法的。仅此而言,严复是配得上鲁迅加冕于他的“十九世纪末年中国感觉敏锐的人”这一荣誉称号的。历史总是成全那些值得成全的人,在近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相继东渐之后,西方宪制经由严复等人之手合乎逻辑地舶来中国,而严复本人对西方文化的了悟与体认与其同时代人相比,更多了一份睿智和卓识。这标志着西学东渐的一个相对完整时期的结束,而带来的是近代科学意义上的中西文化比较研究在中国的真正开始。对近代的中国宪制思潮而言,这是关乎要紧的一点。由于中国近代宪制思潮的“外发型”生成模式,它不可能脱离作为“母胎”的西方文化,而且西方宪制自始至终都是它最重要的参照物,甚或可以这样说,如何观察与体认西方宪制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宪制路途和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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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调的一点是,在对中西文化的态度问题上,严复确实提出过“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文化命题,并批评“中体西用”为“马体牛用”,指出“中学有中学之体用,西学有西学之体用”,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公式只是他对“西学体用”的一种解说,而不是他所主张的中国纲领。他的本意应该是:不论中体、中用、西体、西用,只要有利于中国进步,就都是建设宪制的质素。由于信奉进化论,所以严复在宪制与宪制观念问题上主张渐进式,这与后来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选择暴力革命手段、以决定共和宪制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进确乎有很大的不同。然而,由于中国近代史常常陷入“害之除于甲者将见于乙,泯于丙者将发之于丁”231的怪圈,如政治进程的挫折,往往是因为经济、思想、学术不够健全……因此一个单一因素的进步,都可能为其他因素之辐辏而吞没。在这样一种情势下,渐进也好,急进也罢,都只具有相对意义。严复将自己的宪制文化目标确立在改造中国的“文化基因”工程上,并以此来动摇中国社会与政治结构中的精神支柱和价值核心——这一主张视似迂阔,实为一种焦灼式的急进。他所选择的经济自由主义,也是导源于迫切要求赶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危机感。孙中山唏嘘“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固然是一种对实现国家富强只争朝夕的时代紧迫感;严复“惟急从教育上着手”的焦虑又何尝不是出于一种拯救民族危机的责任感的催逼?与此相联系,虽然严复注重“启蒙”之策,孙中山专注“实行”之路,但“启蒙”与“实行”之于近代中国的宪制的建设,不只是殊途同归,其中也有交替互补。严复一生博取了“启蒙思想家”的称号,但他并未彻底脱离中国士大夫入世的传统,仍究心于政治斗争的风浪。他哀叹“四十不官押皋比”、奔波南北四进科场以求仕达、连辞校长职务不专心于教育事业、被拉入筹安会侧身于政治漩涡的中心,都表明“实行”的洪波始终萦绕于启蒙家的情怀。可以这样说,严复走过的路,在某一方面构成了整个近代中国宪制文化演进的轨迹。无论严复与后来的孙中山有怎样的不同,但他们那一代知识分子无不是以“进化论”作媒介而接受西方宪制的。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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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代中国的宪制思潮而言,由于它始终与民族的救亡图存、国家富强联系在一起,其自身充满了矛盾和歧义。民主、立宪、共和、自由、平等这些价值质素间的混乱以及制度层面上的脱序,使得整个文化缺失了根性和整体性。然而,由进化论所导向的对国民素质与宪制关系的探索,则构成了近代中国宪制思潮的重要特质。可以说,国民素质的改造和现实制度的改革问题一直困扰着几乎所有的近代思想家,成为解决宪制问题的主要症结。主张渐进改良的康、梁、严自不待言,即便注重实行倡言革命的孙中山,面对民初西化制度与传统思想的脱序,亲历武昌起义、二次革命、护法运动的相继失败,不得不重新认识严复的“启蒙”之策。233严复的思想告诉了中国人一个平实的道理:由于中国的国民觉悟所决定的“基线”,近代中国在接受西方宪制文化时,无论其观念或是制度都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中国的宪制之路必须由中国人自己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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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求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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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01年到1911年是清王朝统治的最后10年,这10年与其说是旧王朝的崩溃期,倒不如说是新时期的萌芽。社会制度与风气的变革早已开始,而政治灾难的到来则往往在最后。事实上,直到1911年,中国政府一直遵循着19世纪90年代曾经宣喊过的路线亦步亦趋地前进着。1898年,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保守势力已从光绪帝和康有为手中夺取了统治权,1901年后,他们继续着手实施那些激进的改良措施。因为除此之外,已再无其它任何选择的余地。庚子战争已显示出了单纯排外政策的破产,而反清叛乱的潜在威胁促使清政权不得不采取富有建设性的步骤来拯救自身。于是,保守改良便成了中国社会戏剧中最主要的一幕。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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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奢口倡言“立宪”的人恰恰正是几年前扑杀主张立宪人士的刽子手。岁月无情,世事无常。把所有对国家有利的思想都看成对它进行恶意攻击的清廷,现在也不得不把立宪改革看作自己的求生之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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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一 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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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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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由保守改良走上预备立宪之途,是以1905年为导引的。这一年,在中国的身边发生了日俄战争,交战的结果是大国沙俄惨败于小国日本。这场战争本与中国无多大干系,可它从另一个方面触痛了中国人的神经。在当时的许多中国人看来,这场战争不只是日俄两国之战,而是宪制与专制之争。235以此为契机,以前的立宪思想现已发展为一种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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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西各国几绝专制之影迹,以故国无大小,莫不立宪法,设议院,以图议国事,用能合众策,聚众谋,而日臻富强……中国苟能立宪法,其利益岂浅鲜哉。其一能使上下相通……其次能使民调和……又次能使筹款易于措置……此数利者就其小者言,若夫大者,则能公是公非,万人一心,上下同德。以守则固,以战则克,以谋内政,足以泯私之见,以谋外交,足以杜贿赂之源……中国而不欲兴也则已,中国而果欲兴也,舍立宪其曷以哉。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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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风涌而起的社会舆论里,宪制犹如一个包医百病的神明医手,只要他一到,多年卧床不起的中国便会起死还生。在社会舆论的促动下,清廷部分有些见识的朝臣疆吏,亦纷纷以立宪为提。孙宝琦代表了这部分人当时那种立宪自救的焦灼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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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自庚子以后,维新谕旨,不为不多,督励臣工,不为不切。而百事之玩泄依然,天下之精神不振者,则以未立纲中之纲,而壅蔽之弊未除,无由上下一心,共扶危局也……欲求所以除壅蔽,则各国之立宪制体,洵可效法。夫日本之由变法而强,固朝野之所共和也……明治六年确定为立宪政体……至二十二年始发布宪法于通国,于是君民上下一心,遂成巩固不摇之势。欧洲各国,除俄与土耳其外……皆为立宪之国,而尤以英德之宪法为最美备……此英德两国所以能俯视列强,巩成大国也。宝琦尝评考各国之大势,确见夫政体既立,则弱者浸强,乱者浸治。何也?合通国之民共治一国,何弱不可强,何乱不可戢?不立政体,则民气涣散,国势日微,弱者被兼,乱者被取。何也?君臣孤立,民不相亲也。盖国势纵极艰危,苟能固结民心,励精图治,外侮自不足虑。……考之英德既如彼,征之日本又如此。日本之立宪,非同欧美各国之迫于他国兵力,或迫于民乱,其势由大以及小,其事由上而命下,故顺而不逆,安而不危……盖立宪制体者,实所以尊君权而固民志,与我大清一统抚驭全国之宏谟适相吻合。……宝琦窃维倡论自下,恐为酿祸之阶,决议于上,乃为致治之本。伏愿王爷中堂大人,思穷变通久之义,为提纲挈领之谋,吁恳圣明,仿英德日本之制,定为立宪制体之图。先行宣布中外,于以固结民心,保全邦本。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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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7月,北洋大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南洋大臣周馥联衔上奏,开始倡言立宪。历史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戊戌的原点。就在南北洋大臣联衔上奏后不到十天,清廷即颁布谕旨,特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稍后又加派绍英共五人,随带人员,出洋考察,是所谓“考察宪制五大臣”。1905年9月24日,五大臣登车准备启程,当火车在北京正阳门车站甫经启行时,革命党人吴樾炸伤了载泽和绍英。清廷再改派李盛铎、尚其亨顶替绍英和徐世昌,仍为五大臣,于同年12月初,再次启行。五大臣历时半年有余,足迹遍及十几国,于第二年元月末启航返国。考察大臣归国复命,分别为清廷召见七次,荣庆首先据此请求清廷改行国体,实施宪制,从而在清廷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了一个主张立宪、另一个反对立宪的两个政治派别。主宪者自然“痛陈中国不立宪之害及立宪后之利”,力主立宪;而反对者则认为,如果将宪制施之中国,则有百害而无一利,并指责立宪有害于法度与治安,斥责五大臣违背圣命,其所奏并无裕国便民之计,倒有削夺君主权力之意。238而且认为,宪制还会使“男不尊严父,女不敬父从夫,纲纪陵夷,怪变横出,至四品大员有敢于枪毙本管疆臣而图叛逆之事”,使“天下土崩瓦解”。239不管主宪者如何有意粉饰宪制,仍无法遮盖“削君主权力”的事实,而且宪制本身会“扰乱法度,扰乱治安”,只不过前面应加上“专制主义”的字样。至于说,宪制会使“男不尊严父,女不敬父从夫”,这倒是其要害处。因为真正的宪制绝不会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这样的纲常发生关系。所以,面对反对者的攻击与斥责,立宪者连上奏折,回避纲常问题,只能从“不立宪必至自取覆亡”这样的威吓中寻找根据。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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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在两派论战中的清廷对立宪问题始终是举棋不定,只好于1906年8月27、28两日,令廷臣会商后具奏。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及北洋大臣袁世凯等出席会议。有关此次会议情形,《东方杂志》第三年临时增刊《宪政初纲》,在《立宪纪闻》一节曾有相当的记载。要而言之,在这个对立宪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会议中,立宪者与反对者又展开了论争。241经过双方论辩,终于达成“预备立宪”之结论。会后,诸五大臣于29日上殿面奏,请行宪制。9月1日,清廷颁发明诏,宣布“仿行宪制”,预备立宪正式启动。从清廷预备立宪诏书的内容来看,要点有三:第一,在基本国策上,对于政体,应及时仿行宪制,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第二,因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所以必须先从改革官制入手,同时广兴教育,清厘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预备立宪的基础;第三,俟数年后预备立宪工作初具规模,再为妥议立宪实行之期,视进步之迟速,以定期限之长短。242即便对这样一个遥无定期的“预备立宪”,出于望变求治的翘盼,国人大多还是额手称庆的。在这欢呼声中,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宪制店铺在一班人马的紧锣密鼓声中即要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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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政编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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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的预备立宪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成立了“宪政编查馆”。它设于1907年,存续到1911年5月27日。它是为推行筹备立宪的需要而设置的,其职能类似西方国家的法制局。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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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编查馆统属于军机处,下设编制、统计两局。除此之外,还设庶务、译书、图书三个处。庶务处专司收发文书、款项出入以及各项杂务;译书处“凡各国书籍为调查所必需者,应精选译才陆续翻译,其员数多寡,取足备用,不必豫定”;图书处负责“收储中外书籍,设收掌二员专司其事”。2441908年3月,宪制编查馆又奏设官报局,负责《政治官报》的编辑、校对、印刷、发行事宜。宪政编查馆职责甚广,权力极大,曾被奕劻称为“宪政的枢纽”。在存在的近四年中,宪政编查馆为筹备立宪作了许多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有:起草宪法及起草或核议各项法律、章程、制度,约有近三十项。其中,除《宪法大纲》外,还草拟有《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各省会议厅规则》《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九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事宜》《修正丞年筹备事宜》也是由该馆拟定的。除此而外,该馆还与会议政务处一同拟定了《内阁官制》《内阁办事暂行章程》;与民政部一并编订了《户籍法》《结社集会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宪制草创时都是不可或缺的规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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