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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84 把但丁的论点从他行文的繁复格式中剥离出来看,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五个世纪之后,他的一些想法成为了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的基本思想。但丁的这些思想追根溯源来自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这一点乍听之下令人难以置信,因为亚里士多德完全没有历史发展的概念,但基督教的天意概念补充了亚里士多德理论所缺少的内容。但丁的基本出发点是:社会生活的目的是让人类展示出人所特有的一切长处,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按理性生活的能力和依照道德法管理自己的能力。没有和平,人类无法发展这些长处,而维持和平是统治者最根本的职责。但丁和那个暴烈动荡的时代中几乎所有的思想家一样,热切地渴望和平。6政府的最高责任是公平施政,使治下人民得以利用和平的良机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平与正义是善的政府与善的生活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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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86 但丁刻意重复亚里士多德的论点,申明政体之所以存在不仅是为了生活,而且是为了使人民过善的生活。读者也许会纳闷,但丁怎么能以这一前提为基础来为皇帝的权威辩护。亚里士多德主张,只有希腊城邦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在他看来,只有希腊人才有条件过最好的生活。但丁为这一论点加上了一个前提,将其普适于全人类;几世纪后,这个前提成为康德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的中心思想,也对其他作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要达到至善,单靠一个人或一群人是不够的,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做成任何事都需要结成团体,互相帮助,但若想达到至善,有限的小规模群体远远不够。全人类都必须参与争取至善这项普遍的人类追求。“必须经过人类众多成员的努力来实现这一可能。”7应该效忠的是全球的君主,不是这个或那个国王、伯爵或公爵。有人可能不明白,但丁怎么能够把这个主张和他对佛罗伦萨全心的热爱调和起来,但许多思想家认为,普世主义与对自己国家的深刻感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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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88 但丁在阐述这一主张时大肆渲染逻辑推论,反而影响了达意的顺畅。他为何如此坚持显示他——几乎只有他——遵循了三段论推理的规则,没有犯任何被亚里士多德所诟病的错误,原因很难猜测。也许它只是反映了但丁对哲学的热爱,毕竟他在13世纪90年代曾对哲学进行过深入研究。但丁对普遍君主制是理性的选择这一点作了充分阐述之后,在第二卷转而显示罗马帝国的存在是上帝的意志。这会引起怀疑,因为在事实方面,但丁论史完全不准确。尖刻的批评者会说,但丁的结论本来就先天不足,不可靠的史实更是无法为他的结论提供支撑。要明白但丁的本意,不能斤斤计较于他的历史分析的失准,而应看到,他是要纾解关于天意在历史上作用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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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90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对罗马的描述就是一个例子。他说,罗马是上天计划中的一个角色;罗马帝国给堕落的人类提供一定的服务,但人民为此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遭受了各种暴力,而罗马的统治者则成了他们自己权欲的奴隶。当时的异教徒认为,罗马得到了诸神的眷顾,但奥古斯丁不相信这一观点;如果说,不相信异教的神意观在不同问题上有程度之分的话,可以说奥古斯丁尤其不相信罗马受到了诸神的青睐。罗马和一切政治实体一样,是不理想的现实世界中所能建立的最好政体,目的是尽量减轻犯了罪的人类在生活中遭遇的暴力和痛苦。尽管如此,罗马的存在仍然是上帝的意志,罗马最出色的公民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勇气和诚实正是上帝之城的公民应有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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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92 但丁心目中政府的作用要正面得多。他认为,罗马不止是一个以小恶防大恶的成功范例。在他看来,罗马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上帝要人类在和平与正义的统治下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问题不是帝国好不好;理智已经证明帝国是好的。但丁需要论证的是,罗马帝国这个具体的帝国是好的。鉴于罗马帝国崛起过程中的种种血腥残暴,比较认死理的人恐怕很难同意这一观点。但丁最大胆的论点是:罗马的权力是合法获得的,是因为战胜而得来的。8这一论点奇异地不合时宜。有些历史学家说,中世纪并没有“决斗裁判”(trial by combat)的做法,是文学作品编造出来的;其他人说,这种做法仅是偶一为之。不过,古典历史和神话中却充满了对这类场景的描述:势均力敌的两军为避免两败俱伤,决定各派一员大将或一组勇士决出胜负。但丁在诸神垂宠得胜英雄这一古典思想中加入了一个基督教和法学色彩较浓的思想——强权并非公理,但适当条件下的成功标志着上天的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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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94 但丁在他这部为帝国张目的著作中,先指出理性证明了帝国是理想的形式,然后显示历史也说明上帝认可了罗马帝国,末卷则对《圣经》将权力给了穷人而非皇帝的说法进行了痛斥。然而,《帝制论》第三卷的内容远不止此,但丁还批判了教廷长期以来的论点,尤其是对所谓的《君士坦丁赠与》的坚持。《君士坦丁赠与》是一份完全不可信的伪造文件,据说出现于8世纪中期,甚至可能更晚一个世纪。它假冒是君士坦丁大帝在4世纪时签署的一份法令,将对于西罗马帝国的权力转交给西尔维斯特一世教皇及其继任者。普遍认为《君士坦丁赠与》系伪造,但教廷始终辩称它是真件,直到16世纪历史学家的考证彻底摧毁了此论的可信性。教廷对教会辖地的世俗主权追溯到丕平和查理曼的授予以及后来历任皇帝的认可,这个说法的可信度高得多。但丁强调的不是《君士坦丁赠与》的不真实,而是它的无效。他在《神曲》中特别描写了它对教会的腐蚀。在《帝制论》中,他说《赠与》是无效的,因为皇帝不能放弃帝国的权威,那等于自我否定。这并非说皇帝不能退位。皇帝完全可以自动逊位,由当选的新皇帝继位。在这种情况下,皇帝放弃了他的帝国权威,选举过程则将帝国权威转给他的继任者。皇帝不能下令将帝国权威转给别人,因而剥夺他和他的继任者掌握帝国权威的机会:“在位者绝对无权做任何与其权位冲突的事情,否则就等于同一事物在本质上自我反对,而那是不可能的。”评判这一论点的是与非殊为不易。皇帝可以选择自己的继任者,东、西两个罗马帝国的皇帝可以平分帝国的权力,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他们甚至可以建立四帝共治。另一方面,援引帝国权威来证明将该权威赠予另一个机构为有效行为,这是说不通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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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96 此外,但丁还对《新约》的内容作了诠释。他坚称,教皇为了支持自己的论点所引用的《新约》中的段落反映的是耶稣对政治权力和对强迫的态度,不能视为含义深刻的比喻。但丁严格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著名的“两把剑”的段落。基督对门徒说,因为他自己处境危殆,所以他们应该采取措施自我保护。这说明他们应该有12把剑,每人一把。基督问到他们实际有几把剑的时候,门徒们回答说,“两把。”基督说,“那就够了。”但丁认为,基督的话仅是字面的意思,即如果有必要自我防卫,两把剑就够了。杰拉西乌斯歪曲了这一段的意思,说基督设立了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而两者中又以精神权力为高;这在《圣经》中完全没有根据。耶稣赋予圣彼得捆绑和释放的权力那一段的含义更是重大,但是但丁将对那一段含义的解释斥为无稽之谈。基督对彼得说,他在人间所捆绑的或释放的“一切”在天堂也要捆绑或释放,这的确听起来很像是给了彼得以绝对权威。但丁却说,恰恰相反,这一段的意思只是说,彼得在尘世间他能够做的事情上有着无限的权力。还有许多事情是他做不到的。圣彼得单凭自己的话连有合法契约的婚姻都解除不了。若说连解除婚姻都不包括的“一切”居然包括废黜国王,岂非怪哉。10无论如何,在基督的时代或在福音书写成的时代,无人怀疑皇帝对于已知世界拥有独立的政治权威。如果基督想否认这一点,他会明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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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498 使用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来捍卫皇家权威,抵制教廷自称的权威,这种论证方法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不利之处:它暗示政治社会本身是好的,维护政治社会是一种责任。这削弱了君主制的特殊地位。然而,它并未完全颠覆君主制。亚里士多德和亚里士多德主义都不反君主。不仅阿奎那,而且巴黎的约翰以及当时的多数学者都认为,一人统治总的来说比任何其他的统治形式都更好。如果亚里士多德关于政治秩序内在价值的论述不错,那么君主制是最佳统治形式这一论点也是对的。所有一贯努力实现共善的合法政权都可以接受,其中君主制是最好的。所有只为一个或几个统治者的私利服务的非法政权都不可接受,其中暴君制是最坏的。然而,亚里士多德有一个未明言的思想,即政治社会的生成先于任何形式的政权;回头看去,这个思想离统治者应在被统治者的指导和同意下治理的思想只有短短的一步之遥。亚里士多德的弟子对君主制政府比对意大利城邦的公社式政府讨论得更多,这使评论家感到惊讶;但当教廷宣称自己拥有世俗权威已成为当时的突出问题时,亚里士多德的弟子起而捍卫世俗的君主制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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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00 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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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02 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对教廷的宣示发动的攻击更使教廷及其拥护者怒不可遏。马西利乌斯在《和平的保卫者》中对教廷的攻击洋洋洒洒、长篇大论,他后来撰写的《和平的保卫者(小卷)》和《帝国的变迁》也以较短的篇幅攻击了教廷。马西利乌斯在13世纪70年代晚期出生于帕多瓦。他所属的马伊纳尔迪尼家族名声显赫,是律师之家,但他选择了学医。他年轻时默默无闻,但1313年担任了巴黎大学的校长,按常规任期三个月。在那之后,他经常受雇为维罗纳的德拉·斯卡利亚家族和米兰的维斯孔蒂家族办事。无法确知他是何时开始撰写《和平的保卫者》的;一般假定是1315年左右。该书于1324年匿名出版。他的作者身份被泄露后,他觉得留在巴黎太危险了——教皇和法国国王已经讲和,所以如果教会对他不利,不能指望世俗当局会出手帮他。于是他逃到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的宫廷。马西利乌斯参加了1327——1328年间路德维希有始无终的意大利之征,一度曾任路德维希派驻罗马的副执政官。他与皇廷的关系一直非常紧密,但他在14世纪30年代期间并未发挥多大影响。1340年左右,马西利乌斯写了《和平的保卫者(小卷)》,目的是帮路德维希为他的行为辩护(路德维希解除了蒂罗尔伯爵夫人的婚姻,将她嫁给他自己的儿子),也是为了重申《和平的保卫者》的主旨思想。之后不久他就去世了,卒年大约是13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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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04 《和平的保卫者》堪称巨著——有的译本长达500页。它激烈地反对教廷,约翰二十二世教皇还没读过即宣布了它的五大异端罪名。它首次提出了一种世俗权威的理论,将世俗权威与它所描述的精神权威仔细地区分开来,还提出世俗与精神领域中的权威均以和谐治理的原则为基础。几乎具有同样重要意义的是,他还提出了作为和谐治理概念依据的代表性理论。这本书为谁而写(cui bono)的问题如同大部分政治理论著作一样耐人寻味,但更加不易厘清。虽然马西利乌斯为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效力多年,此书也是献给他的,但它是在路德维希1328年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前写成的。卢森堡的亨利在1313年去世后,继任者人选经过了10年内战方才尘埃落定。《帝制论》反对教廷,拥护帝国;《和平的保卫者》反对教廷,却不拥护帝国,不过后来的《和平的保卫者(小卷)》和《帝国的变迁》肯定是拥护帝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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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06 《和平的保卫者》从否定的角度立论,论述了反对教皇对教会的绝对权威,和反对教廷在世俗政治中作用的观点。马西利乌斯的理论既不反神职人员,也不反教会。这部篇幅巨大、说理紧凑的著作力证世俗权威应以被统治者的同意为基础;表达同意的手段是意大利城邦以及北部欧洲的城市所熟悉的代表机制。马西利乌斯更大胆的论点是,既然这个方法被用来治理城邦和王国,那么也应用来治理教会。这一论点尽管被约翰二十二世教皇视为异端邪说,其实并非全无先例。早期教会为解决教义和其他方面的问题举行过无数次公会议,其中有一些——比如尼西亚会议——特别出名,因为在那些公会议上讨论解决了一些影响深远的棘手问题,比如三位一体的本质。公会议大多由世俗统治者召集;至于这对教会的治理有何影响,人们见仁见智。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任何教皇都不喜欢遵从公会议的决定,都不喜欢教会会议只能由世俗统治者召集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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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08 马西利乌斯的创新不在于声称与众多代表接触互动的政府制度可以解决许多实际问题,而在于他引伸了亚里士多德的政府理论,提出权力只有建立在民众同意的基础上才有道德合法性。他也许是利用这一观点作深入阐述的第一人。等级主义和平民主义的权威理论至少在理智的层面上可以调和,这并非新鲜主张。许多思想家都认为,权力产生于社会,然后赋予统治者,这与查士丁尼关于权威源于人民,无保留地转给皇帝,并且不可收回的论点异曲同工。查士丁尼是绝对君主,但主权在转到他手中之前是由人民所有的。根据伪造的《君士坦丁赠与》所体现的理论,对帝国的主权原来属于君士坦丁,由他转给了教皇,教皇又责成他管理帝国的世俗事务。完全可以说,开始时权力“在于人民”,从人民手中转给了皇帝,然后由皇帝转给了教皇,再由教皇下放给皇帝。另一种说法是,上帝是唯一的权威来源,但只有当君主清明正直、受人拥戴、治理有方的时候,上帝赋予统治者的权力才有效。选举在天主教教会这个等级森严的机构中十分普遍,可以将其理解为上帝通过启发选民来表达祂的旨意的过程:人民的声音即上帝的声音(vox populi, vox Dei)。权威属于上帝,只能通过人民的声音来发现上帝将权威赋予了谁。还有一种理论是纯粹的神权理论,认为上帝不仅是权威的来源,而且还直接指定尘世间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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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10 马西利乌斯的《和平的保卫者》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的是他认为不言自明的事实,即人组成政治社会是为了过自足的生活。国家(regnum)是结社的最高形式,因为只有它能达到自足。这完全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他还提出,人为了生活而结社,为了好生活而实施政治,这个观点同样来自亚里士多德。阿奎那也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但只到此为止。马西利乌斯则更进一步。终极自足只有在死后才能达到,但“社会幸福”就是尘世的自足。他提出的另一个观点与亚里士多德毫无关系,并且会使阿奎那愤怒不已,那就是,教廷构成了对和平与社会幸福的一大威胁。在《和平的保卫者》中,他开宗明义,说该书的目的是展示一个造成纷争和混乱的原因;亚里士多德不可能知道这个原因,因为它在他辞世很久之后才出现。11马西利乌斯从职能的角度对政体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析,这也是在亚里士多德思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他说,政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军事和宗教。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一卷中分析政体的时候,将它与更加有限的结社形式区分开来。马西利乌斯的分析方法则是对亚里士多德的方法的延伸。马西利乌斯认为,世俗统治者负有宗教的职能,因为他必须既保证民众的实际福祉,也维护民众的精神健康。宗教职能是任何运作有效的政体的职能之一。这个思想并不出奇。亚里士多德在设想理想政体的时候就讨论了设立神职人员的问题,马西利乌斯还援引西塞罗的话,说成功的政体需要组成合宜的神职人员阶层。但是,他对不同种类的权力和机构职能的分析标志了今人所谓机构分析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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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12 马西利乌斯先是为他所谓的“温和”统治提出辩护。12他说,“国家”一词有好几个意思,都包含在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而他要讨论的是“温和”政权的共同之处。温和的君主制并非异想天开。温和政府不仅限于现代意义上的有限政府。根据有限政府的现代概念,有些事情政府无权去做,国家的强迫性权威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才有必要,才有效,超越这个范围之外,国家的权威即鞭长莫及。中世纪思想家当然认为,有些事情政府无权插手,但那些事情主要属于宗教范畴;如果统治者命令人民否认基督,就坚决不能服从他的命令,如果统治者要带领民众背离真正的信仰,他就丧失了统治的权利。但是,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被重新发掘出来后,中世纪思想家的著述均遵循目的论的框架,这意味着,他们通常不把民众的权利与统治者的权利相比较。政府的任务是尽力为善。他们在辩论中常说,某个具体的统治者不能采取某种行动,因为那项行动违反了约定俗成的习惯和国家的法律;但民众有权限制任何形式的政府的权威,这个观念是中世纪思想家所没有的。马西利乌斯说,“温和君主制”必须依法行事,亚里士多德在捍卫“法治而非人治”的思想时,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但马西利乌斯没有现代人的观点,他不认为生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无法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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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14 马西利乌斯的思想与现代观点的区别影响了他对代表性机构和选举制度的解释。在现代世界中,这样的机构和制度是工具,用来确保政府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致越界滥权。马西利乌斯却不是这样解释;他认为,代表性机构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最明智的人成为统治者。细想之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选举和有限政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人能行使何种权威是一回事,他如何获得权威则是另一回事。教皇靠选举产生,但宣称拥有绝对权威。马西利乌斯想要的是明智的政府,不是有限的政府。19世纪和20世纪的独裁者也是通过公民投票获得了权威的。马西利乌斯想要温和的统治者,而不是独裁者。智者是温和的,开明的制度安排是为了确保产生明智的统治者。他在《和平的保卫者》第一部分中通篇讨论的题目就是如何保证智者得以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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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16 马西利乌斯心目中的选举和我们今天的选举不是一回事。他说,公众同意是政府的“有效成因”;也就是说,社会同意接受治理,这才产生了政府。他还说,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就是因为社会一贯的同意。许多读者觉得他这些论点非常大胆。其实,这些论点在他之前就曾以别的面貌出现过。稍加推敲,就能挖掘出西塞罗观点中类似的意思;但是,马西利乌斯强调自愿性,这一点与众不同。他主张,一贯的同意对合法性至关重要。治理良好的政体按人民的意志,在人民的同意下为了共善制定法律;这个思想并不出奇,它是罗马人塑造自我形象的一个中心内容。马西利乌斯问,谁的同意才算数?又自答说,每一个人的同意都算数,除了坏人和蠢人,还有穷得对社会无足轻重的人。这就更突出了人民同意的因素。拥护贵族制和等级制的人总是说,大众即是坏人和蠢人。对此,马西利乌斯反驳道,“多数公民在多数时间中既不坏也不蠢。”他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公民尽管自己没有能力制订立法,但如果把立法提交给他们,他们能够判断立法的优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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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18 马西利乌斯为论述民众同意是合法性的基础,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作为依据,但他对那些理论的解释可能会使亚氏本人大感意外。然而,他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共和政体(即由众人,而不是“指定的一群人”,参与的好政府)的论点的转述却是准确无比。他虽然在书的开头立论大胆,但是并未提出有关“民众同意”的民主概念。他和其他人一样,认为集思广益强于一人独断,明智的统治者需要谋士建言,最好的政府需要许多人的参与,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多人统治(polyarchy)。14这个观点支持像帕多瓦这样的意大利城邦的政府形式,也支持其他地方的议会制或理事会制的政府形式,还能用来论述应该将这类政府形式适用于世俗国家以外的机构,比如教会。无论如何,统治者和政策越是直接由人民选择,得到的支持就越大。这里的“人民”指的是足够的人,特别是足够的有一定重要性的人,可以造成有代表性的强大公共舆论。为了表达“足够的合适的人”的意思,马西利乌斯用了valentior pars这个说法,严格按字面翻译就是“更有力量的部分”。他并非鼓吹多数人的意志对全体人民有约束力,而是说要让足够多的重要的人参与。“足够多”可以指很少的几个人;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合法性的问题上,选帝侯就足以构成valentior pars。马西利乌斯曾深深受惠于当选为皇帝的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也许就是在马西利乌斯的影响下,七位选帝侯中有六位在1338年宣布,皇帝的头衔由多数选帝侯决定,无须教皇的批准。这一观点载入了1365年的金玺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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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20 所以,马西利乌斯的论点是,确保“温和”政府的办法是由合法的统治者统治自由的公民;公民指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人。这与亚里士多德关于共和制的理论十分相像,只是马西利乌斯几乎总是只谈确保温和的一人统治。在亚里士多德的共和制中,公民参与“统治别人也被别人统治”,马西利乌斯却大谈特谈“温和君主制”,使人觉得他只关心如何确保一人统治得到社会中比较富裕、明智和稳健的成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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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22 当然,马西利乌斯撰写《和平的保卫者》主要是为了攻击他的头号敌人——教廷。虽然他在书中论述了合法的国家权威的一般性理论,但他花了三倍以上的篇幅对教廷的政治权力发动猛攻。他的论述说理透彻、言辞犀利、详尽无遗、说服力强。没有被他说服的人则恨他入骨;天主教教会至今对他充满敌意。在攻击教廷自称拥有权威的说法时,马西利乌斯从此说的源头入手,那就是基督赋予了圣彼得捆绑和释放的权力。他不是提出基督并未仅仅赋权给彼得的第一人;其他人也曾说过,基督将此权力赋予了所有使徒。如果所有的主教和神父都是使徒的继承者的话,他们就应该分享教会的权威,这就是鼓吹教会治理应采取公会议形式的主张。15在驳斥了教廷自称集大权于一身的论点后,马西利乌斯意犹未尽,进而辩称,教会无权拥有它手中的大量财富。他和激进的方济各会一样,说早期教会时,使徒靠追随者提供食宿,那才是14世纪的教会应当采取的恰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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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24 马西利乌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观点相当激进。他说,教会没有合法的强迫性权力。他和几乎所有人一样,认为强迫的权力是立法能力最实质性的标志。如果教会没有强迫的权力,它就不能立法。这意味着教会法规严格来讲不能算是法律。教会对教众具有大家都同意的权力,即开除教籍的权力。然而,马西利乌斯之前和之后的人都认为,教会有权要求世俗当局对被开除教籍的人实施进一步的制裁,马西利乌斯却不同意。即使是开除教籍这种有限的制裁也属于教会,而非教皇。马西利乌斯对教廷声称拥有世俗权力的最后一击是决定性的。他说,基督赋予门徒的权力是教诲和劝告的权力,不是统治的权力。这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非常接近350年后约翰·洛克在《论宗教宽容:致友人的一封信》中提出的关于教会本质的观点:教会是自愿的组织,由成员一致的信仰所维持;它的目的是使成员敬神,并就信仰及其对行为的要求彼此鼓励启发。洛克没有说教会必须安于贫穷,但马西利乌斯的论述为此提出了根据:教会宣扬贞洁、脱俗,蔑视尘世间的享乐、肉欲和魔鬼,如果它拥有财富,它的道德权威就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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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26 巴尔托鲁与意大利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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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28 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国家及城市与英国和法国这种独立存在的王国不同,至少名义上是神圣罗马帝国或天主教教会的附属。实际上,它们极力抵抗名义上的主公试图对它们加紧控制的努力,特别是历任皇帝对伦巴第实施权威的企图。对当时的人来说,分析意大利中部和北部城邦的政治安排和法律地位殊为困难;那些城邦的历史和政治无法准确描述。各城邦一会儿靠教廷的援手反抗皇帝对它们独立的侵犯,一会儿又在皇帝的帮助下反对教廷,有时还利用希望浑水摸鱼的外来者的支持来对抗所有其他各方。这些发展令人眼花缭乱、不辨所以,但那些城邦的艰难处境显而易见。意大利王国(regnum Italicum)的版图包括9世纪和10世纪被伦巴第人所征服,又被德意志各王公在教廷的敦促下解放的地区。严格说起来,大部分城邦及居民属神圣罗马帝国管辖;教会辖地及居民属教廷管辖,这是因为帝国把宗主权授予了教廷,由教廷对教会辖地实施直接统治,或通过指定代理人——“教皇代理人”——进行统治。对本书而言,重要的是米兰、比萨、阿雷佐或佩鲁贾这些城邦的法律管辖权源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普遍主权,但皇帝对它们行使的权威却微不足道,甚至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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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30 从12世纪开始,大多数名义上由皇帝统治的城邦都已不受皇帝的有效控制,也不想受皇帝的控制。每个城邦都对自己的行动自由视若珍宝,对邻近的城邦都没有好感。皇帝为强行实施权威而发动征伐的时候,这些城邦就联起手来合力拒敌。没有这种威胁的时候,它们之间就彼此竞争,互不信任,与1500年前的古希腊城邦毫无二致。12世纪之后的几个世纪内,这些城邦在历任教皇的帮助下,挫败了腓特烈·巴巴罗萨、腓特烈二世以及后来的皇帝对它们独立的威胁。教皇的意图显而易见;如果来自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控制了西西里王国和意大利王国,就对教会辖地形成钳形包围。没有人相信教皇会因为别的理由而关心这些城邦的独立。城邦自己的思想更有趣些。它们声称是在捍卫自己的自由,说那些自由本是罗马共和国公民所享受的,但随着罗马共和国变为罗马帝国而丧失掉了。这最起码意味着,这些城邦是真正自治的,有权自己制定法律。这说明它们享有对帝国的法律独立,并且有制定法律的能力。后面我们会看到,萨索费拉托的巴尔托鲁是如何论述城邦理应享有这项权利的,但如果只看表面,对立法权持严格条文主义观点的人会认为,这些城邦不是主权国家,皇帝不过是暂时将立法权下放给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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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26532 根据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全世界只有一个合法的立法者,那就是皇帝,所有其他的立法者必定都是获得了皇帝的默许。这种狭隘的解释荒唐之至,等于是说,法国和英国的法律制度或者是皇帝施予的,或者是篡谋得来的。但是,皇帝宣称自己对意大利城邦拥有权威,依靠的就是这一点,完全不顾它是多么无法自圆其说。不过,皇帝也遇到了难题。为了对付城邦,皇帝拉起法律的大旗,研究教会法规的律师却宣布,教皇的法律权威高于皇帝的权威。教会法律师也许同意,城邦没有自主的立法能力,但他们宣称,皇帝只有被教皇加冕后才获得立法能力;这正是马西利乌斯和但丁大力否认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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