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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52 (21)“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出自《尚书·周书·泰誓》,《孔传》释义为:“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言淫滥。官人不以贤才,而以父兄,所以政乱。”《正义》释义为:“秦政酷虐,有三族之刑,谓非止犯者之身,乃更上及其父,下及其子。经言‘罪人以族’,故以三族解之。父母,前世也;兄弟及妻,当世也;子孙,后世也。一人有罪,刑及三族,言淫滥也。古者臣有大功,乃得继世在位。而纣之官人,不以贤才,而以父兄,已滥受宠,子弟顽愚亦用,不堪其职,所以政乱。‘官人以世’,唯当用其子耳,而传兼言兄者,以纣为恶,或当因兄用弟,故以‘兄’协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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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54 (22)[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据乾隆十年眷西堂刻本影印,pp.35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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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56 (23)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中华书局,2006,p.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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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58 (24)Ibid.,pp.1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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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60 (25)如果涉及宗教,就会使情况变得复杂一些。譬如克尔凯郭尔肯定不会同意马克思对“人”的定义,因为这样的定义完全排除了神秘性与超越性。在社会关系以外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人,因为人越是孤独,就越接近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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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62 (2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pp.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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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64 (27)[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商务印书馆,1982,pp.35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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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66 (28)俞平伯《贾政》,《俞平伯全集》第6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7,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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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68 (29)参见王国维《红楼梦评论》,《静安文集》,《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6册,pp.51-52。王国维的看法也许不会得到当代红学研究者的普遍认同,因为至少在《红楼梦》前八十回里,王熙凤撮合“木石前盟”的情形所在多见,而王国维囿于当时的学术视野,视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为完璧,一切推论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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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70 (30)[德]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商务印书馆,1982,p.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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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75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1703341131]
1703342976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第七章 原罪的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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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78 在信仰的表达上,风雨晦暝、生老病死愈是无法把握,生活的不可控感也就愈强,祭祀和崇拜也就愈是程式化。而一旦生活的可控感变强了,祭祀和崇拜的程式化自然就会放松。所以,对于那些希望以宗教信仰来维护社会公平的主张者来说,这是一个难解的悖论。宗教信仰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但难以追求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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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2 “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他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新约·路加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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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4 这是耶稣行历中很著名的一段故事,除在《路加福音》之外,同样出现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里。这里之所以选用《路加福音》的版本,是因为在前两部福音书里,耶稣为之按手祝福的都是“小孩”,这里则指明是“婴孩”。这样咬文嚼字也许无甚必要,但为了把意思表达得更加精确一些,为了把“正义”的处境逼得更加极端一些,“婴孩”还是比“小孩子”更加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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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6 耶稣为什么说人若不像小孩子便进不了神的国呢?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小孩子,尤其是婴孩,刚刚降临人世,还未曾受到世俗的玷污,成年人只有自净自洁,修炼出婴孩一般的无玷的心,才有资格升入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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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88 洗礼仪式便被一些神学家赋予了如此这般的深层含义。米尔恰·伊利亚德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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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0 在与洗礼仪式相关的进一步联系中,基督被置于与亚当相并列的位置中。在圣徒保罗的神学理论里,亚当和基督的并列已经有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借助于洗礼,”德尔图良肯定地说,“人类恢复了与上帝相同的品性。”至于西利尔,他说:“洗礼不仅仅是从原罪中的净化,是对神的皈依,而且也是耶稣受难的象征。”洗礼时的赤裸,也同时具有一种仪式的和形而上学的意义。在这种仪式中,他们抛弃了“堕落和原罪之旧外衣,在对耶稣的模仿过程中,受洗之人脱下了他们的旧外衣,抛弃了在亚当犯原罪之后所穿上的衣服”。而且这也是一种对原初的天真无邪状态的回归,是对亚当堕落之前状态的回归。“噢,多么美好!”西利尔写道,“在万物的眼中,你是赤裸的,毫无羞愧之感。在你心中,你确实拥有亚当早期的美好,他在伊甸园全身赤裸,心地坦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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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2 乍看上去,这应该是对“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这一段耶稣训诫的阐释与深化,但是,仔细琢磨之下,“对原初的天真无邪状态的回归”似乎与对婴儿状态的回归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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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4 婴孩的身上难道就没有一点罪恶吗?圣奥古斯丁写《忏悔录》检讨自己的一生,就是从婴孩时代开始检讨的。他认为任何一个哪怕仅仅出世一天的婴孩都不是纯洁无瑕的,因为他们会哭着索要有害的东西,对那些不顺从自己要求的大人们报以怨怼,还会充满忌妒地盯着一同吃奶的兄弟,“可见婴儿的纯洁不过是肢体的稚弱,而不是本心的无辜……不让一个极端需要生命粮食的弟兄靠近丰满的乳源,这是无罪的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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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6 当奥古斯丁长大一些之后,作恶的习气像所有人一样变本加厉起来。他既不是被迫作恶,也不是无意识地作恶,而是“毫无目的,为作恶而作恶”——他偷了梨,然后胡乱拿去喂了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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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998 主,你的法律惩罚偷窃,这法律刻在人心中,连罪恶也不能把它磨灭。哪一个窃贼自愿让另一个窃贼偷他的东西?哪一个富人任凭一个迫于贫困的人偷窃?我却愿意偷窃,而且真的做了,不是由于需要的胁迫,而是由于缺乏正义感,厌倦正义,恶贯满盈。因为我所偷的东西,我自己原是有的,而且更多更好。我也并不想享受所偷的东西,不过为了欣赏偷窃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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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3000 在我家葡萄园的附近有一株梨树,树上结的果实,形色香味并不可人。我们这一批年轻坏蛋习惯在街上游戏,直至深夜;一次深夜,我们把树上的果子都摇下来,带着走了。我们带走了大批赃物,不是为了大嚼,而是拿去喂猪。虽则我们也尝了几只,但我们所以如此做,是因为这勾当是不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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