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365558
总而言之,真正的“传播”和“传媒”都离不开人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交流,尽管在高科技时代这种交流不等于直接的面对面相处。传媒非人化的“媒体技术”性质使得传媒比传播更容易淡化甚至取消信息传播的人的因素。强调“传媒之人”主要就是为了克服现有传媒的这一倾向。传媒之人指的是,人是信息传播的主体,他们是公共生活中的普通人,他们本身就是这一传播的媒介。没有自由传媒的人也就没有真正的公共信息。人们关心哪些公共生活问题,就有哪方面的信息需要。这些信息是因为人们的公共运用才成为有价值、有意义的社会信息。说到底,真正能决定信息是否具有公共意义的,不是下达信息的媒体(或它们背后的政治权力),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信息的公众。正如汉科(K. L. Hacker)所说,媒体新闻并不一定增加公众的政治信息,信息越多,更不等于就越有用。传媒研究必须强调公众性,因为传播本来就是公共社会民主实践的一部分。5
1703365559
1703365560
二、大众传媒时代的“新公众”
1703365561
1703365562
把传媒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社会交往中的人,它关注的首先是技术传媒对社会“公共性”和个人“公众性”的影响。这二者的表述都是publicness。在关注公共性和公众性的传媒研究中,至今影响最大的仍可以说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现代传媒批判。法兰克福学派把现代传媒,尤其是影视传媒看成是对传统公众社会的主要威胁。大众传媒不仅彻底破坏了人与人直接交往和理性对话的传统机制,而且还把大众变为千人一面、相互隔绝的原子聚合大众。大众传媒帮助制造的“文化傻瓜”,成为现代统治必不可缺的“群众”基础。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傻瓜”论在当今一些对传媒全球化的批判中被进一步引申为“文化帝国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将国际性的大众传媒视为西方向世界其他地区输出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内制造文化傻瓜,以维护其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主要工具。针对这种相当悲观的大众传媒描述,有不少传媒和社会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大众传媒对当今社会,尤其是公众关于文化、政治和社会的自我意识的影响,并不完全是负面的。他们当中颇有代表性的一位就是约翰·汤普森。他提出,大众传媒其实并不扼杀公众,相反,大众传媒造就了一种新型公众,一种“经传媒的公众”。
1703365563
1703365564
要了解“公众”(the public)必须要了解“公域”和“私域”的区分。而要了解大众传媒时代的新型公众,则可以从大众传媒对公域/私域区分的影响来入手。汤普森正是这样来说明的。他指出,有两种区分公域/私域的方式。第一种区分是指制度化政治权力领域(公域)和私人经济活动或私人关系(私域)之间的区别,前者越来越集中在主权国家的掌握之中,而后者则不受国家的直接掌控。这二者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例如,早期资本主义私人经济行为的发展就是国家权力设置和改良法制体系的结果,而国家行为本身则又是资本主义经济影响和制约的结果。而且,自从19世纪后期以来,许多原属私人利益的经济行为由于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而进入公域,这也是国家权力干预的结果。私域和公域的关系现在已经非常复杂。
1703365565
1703365566
公域/私域的第二种区分指的是“公开”和“隐秘”的区别。公共的就是公开的,而私人的则是隐秘的。这种区别对于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则有比第一种区别更为直接的意义。自由民主和公民共和的观念都强调公共和公开的内在联系。汤普森指出,凡是公共的就应当是可见的(visible)和可以察看的(observable)。公共的言行展现在大众面前,是一切人——至少是大多数人——可见可闻的。与之相反,私人的则是隐秘的,要么是个人私底下的言行,要么是在有限的小圈子内进行。6公域/私域的上述两种区别并不相互重叠,国家权力越强势并不等于国家政治越公开。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在早期的君主专制国家和现代的专制不民主国家里,国家事务操纵在属于“内部圈子”的少数人手中,绝对不能公开于广大的臣民。当然,这样的国家有它自己的“公开性”和“可见性”。汤普森指出,“当国家官员出现在臣民面前时,他们会处心积虑地包装打扮,粉墨登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公开地(可见地)确证自己的权力,而不是把他们决策过程中的理由和经过公诸世人(让大家看清)。专制权力总是以‘最高秘密’,即国家机密来为隐秘的决策过程辩护”,因为它坚持相信,只有当权力“像神的意志那样不可为世人所见时,它才能更为有效”。7只有在现代宪政国家内,权力的隐秘性和决策的黑箱操作才能受到限制,尽管这种限制在不同的国家里还会有程度上的差别。
1703365567
1703365568
传媒对于现代社会公共性的影响首先是对重构公域/私域界限的影响而言的。这一影响的主要表现是,“共同所在地”已不再是公域/私域界限的首要因素。传媒使得公共事件成为“经传媒的公共事件”,私人事件成为“经传媒的私人事件”。传媒时代的公众未必要在公共事件发生时人人亲自到场见证,他们可以在家里或别的私人场所通过技术传递来获取信息。同样,私人的事件一经录制和播放便广为传播,获得了一种并非私人的性质。汤普森甚至把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描述为“经传媒事件的私人接受”,并指出,“现代社会的个人场所……已成为(见证)经传媒的公共性的主要场所”。8
1703365569
1703365570
大众传媒改变了现代社会中“公共性”(publicness)的性质,同时也改变了现代社会中人们体验这一公共性的方式。对这种情况,不少社会学家和媒体研究者曾提出各种批评,表示过种种忧虑。批评和忧虑的意见主要可以归纳为三条。第一是信息接受的私人化和隔离状态会造成公共生活的实质死亡。第二是大众传媒的单向发送和接受会摧毁公共协商的对话机制,使传媒受众成为被体制传媒意识形态控制的“文化傻子”。第三是传媒机器受商业和政治势力操纵,体现的是某些集团或组织的局部利益,不是广大的公共利益,传媒机器所传播的信息因此不具有真正的公共性。
1703365571
1703365572
在汤普森看来,这种批评和担忧是因为过分受传统的“公共”观的限制。传统的公共观强调人与人具体接触的“空间”和“对话”,也就是人们在公开地点和场合下面对面的相聚和交谈。汤普森认为,大众传媒重构公域/私域界限的意义正在于它扩大了传统公共观所强调的那种人际交往的可能。汤普森承认,比起传统的公共交往来,大众传媒所获得的公共体验确实有分散的特点,因为“信息接受行为的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隔离和分散的”。但是,汤普森强调,“这并不等于说这种接受就是非社会性的。”9尽管由媒体发生的公共经验有单向行进和反馈有限的问题,但它也有它的好处,它“能使更多的个体,尤其是那些迄今身居私人家庭处所者,经历多种公共和私人领域事件”。10而且,在过去,传统的公共参与必须依靠个人阅读书籍和报纸的能力。而在今天,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使得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现代传媒社会中的新型公域/私域关系,它不仅改变了“公共”的性质和对公共的体验方式,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公共,一个不需要通过面对面对话,不需要在同一地方亲身见证同一事件的发生,就能获得一种公共的关于“我们”感受的“新公众”。“社会和其他传媒已经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公众领域,这个公众领域没有空间的限制,无须只靠对话交谈,可以让无数身居私人地处的个人都进入其间。”因此,大众传媒的发展宣告的不是传统公共生活的死亡,而是一种新型公众性的诞生。11
1703365573
1703365574
汤普森肯定新型公共性和新公众,出发点是现代传媒所产生的“特殊可见性”。但是汤普森也看到,这种特殊的可见性(公共性)的政治性质却是暧昧不清的。它甚至是一把双刃利剑,它既能对掌权者不利,也能伤害公众。在由传媒营造和维系的现代政治环境中,政治领导人出现在其臣民或人民面前的方式和范围都跟以前全然不同。他们无须与臣民直接照面,就能通过高科技手段造成一种似乎与广大民众接触交往的印象,以“亲民的形象争取到民众的忠诚和爱戴。精明老到、谙熟权术的政治家玩弄传媒的游戏往往都能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其中的奥妙并不是一般公众所能领略的”。12当权者为自己巧妙设计的亲民形象一旦被公众情绪性地接受,成为一种定式陈见,那么他们对权力的监督也就会遭到削弱。许多文化批评者对大众媒体会制造“文化傻子”的担忧,至少在这种情况下,并非全然杞人忧天。
1703365575
1703365576
但是,大众媒体为当权者所提供的那种巧妙设计的可见性却并不一定必然产生预期的公共效果。大众传媒在给政治人物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在大众传媒时代之前,当权者可以把可见性行为限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范围之内,除了近臣亲信,谁都难得有一睹其尊容的机会。当权者的神秘衬托出其合法性的至高无上,更为他本人“刻意营造了(一种)帝王气概”,13大众传媒使得当权者不得不在其臣民面前登台亮相,他的一举一动前所未有地“展现”在无数观众的眼前。至少在这个意义上,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忽视他臣民的存在,而必须在意他们一旦看见会怎么想的问题。
1703365577
1703365578
大众传媒的可见性固然会给当权者带来一些风险,但这种风险对他是不难控制的,尤其当传媒机器就掌握在他本人手中的时候。有论者认为这种可见性可以帮助公众制约政治人物的权力,“无论政治家多么精心设计和掌控他们的公共形象,这个形象仍然可能逸出他们的控制,削弱他们已经或正在寻求的支持。政治领袖可能毁于一次情绪上的偶然失控,一次即兴的失当评论,或一次思虑不周、判断不慎的行为。权力的丧失可能是在一瞬之间”。14这种情况在政治自由民主、媒体相对独立的社会也许会发生,但在专制政治制度的社会中就很难说了。传媒观众对政治人物的某些公众表演和经设计的可见性可以半信半疑,私下窃笑,甚至议论挖苦,冷嘲热讽,但这些都断然不会引起“权力的丧失”。对于为权力充当喉舌的传媒来说,最需要当心的恐怕不只是如何充分完善地设计政治人物的可见性,而是控制随时会发生的事件因出现在传媒上而成为对观众有动员作用的“媒体事件”。
1703365579
1703365580
媒体事件对公众的动员作用和为公众提供的舆论参与机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公众转化作用。媒体事件可以帮助观念化的公众转化为社会行动的公众。概念化的“公众”(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和具有政治、社会意义的公众(有各种实际关心议题和参与行为的公民)是不同的。更多的前一种“公众”并不能自动转向为更有效的后一种公众。这种转化往往需要有社会性的催化剂:社会事件、争论、问题、运动等。这些都可以经由媒体成为媒体事件。汤普森提出,大众传媒造就了更为广大的新公众。这是从交往手段的便利,扩大和去时间、去地点限制着眼的。即使在政治相对自由民主,传媒相对独立的西方社会中,除非这样的新公众有切实的参与意愿和行动,关心和参与讨论发生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事件、问题和争论,他们也基本上只是传媒的“受众”(或“观众”audience),而不能算是真正的公众。在任何社会里有了更广大的传媒“受众”不等于就有了更具公民政治意义的“公众”,在缺乏公民政治条件的社会里则尤其如此。
1703365581
1703365582
三、从“受众”到“公众”
1703365583
1703365584
“公众”和“受众”之间究竟存在着一些怎样的具体区别呢?法国社会和传媒学者丹尼尔·戴扬综合了其他法国论者的意见,将这二者间的区别归结为六点。第一,公众是一种社会群体,它具有社会交往性(sociability),并显示一定的稳定性。公众永远是复数的publics中的一个“小公众”,公民社会是由许许多多的小公众组成的。第二,公众认真对待内部讨论,并由这种讨论而形成。第三,公众具有公开展示自己的能力,每个具体的公众都在这种公开的“自我表现”的过程中确立与其他公众的关系和自己的特殊性。第四,公众在公开的自我表现中表明对某些价值的认同,对某种共好理念或世界观有所追求。特定公众的成员因这些共同性的认同、理念或价值观形成公众群体。第五,公众有将个人性质的审美“趣味”转化为公共性质的社会“要求”的能力。第六,公众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审视能力。公众的自我表现、自我形象设计和自行设立群体价值标准,都是这种自我意识和自我审视能力的表现。没有群体自我意识就没有公众。与“公众”相比,传媒受众(往往称之为“观众”,以电视观众为典型)则是零散分离的个体,他们彼此缺乏社会交往和稳定联系,既不必作公开的自我表现,也无须持有某种共好的理念。观众对外界的反应是被动的,“观众”是一个被市场所想象的群体。在这一点上,公众和观众的区别并不在于前者比后者更真实,“而在于谁想象了那个群体。公众是一种想象为‘我们’的集体存在,观众则是被作为第三人称来想象的。观众是由某些第三者为其他第三者所构建的集体存在”。15公众的关系是由“我们”所想象的“你”和“我”所形成的“我们”。而观众则是由某个“他”为另一个“他”所想象的其他的“他”和“他”组成的“他们”。
1703365585
1703365586
戴扬强调公众主动自我想象,而不是消极地被想象,这使得公众获得了一种非技术决定论的意义。这是他和汤普森的一个重要区别。在汤普森那里,公众要么在传统社会中靠面对面的直接联系所维持,要么在现代传媒社会中由高科技传媒手段所联系。公众是在对公众事务的某种“见证”形式中形成的。在戴扬那里,要维持公众群体感,想象要比“见证”来得重要。没有想象,无论是直接的或经媒介的见证都无法使任何一个人接触公众群体中的所有其他成员。在讨论传媒时代新型公众的时候,汤普森看重的是高科技手段外在于公众的形成作用。戴扬讨论公众的取向显然与此不同,他强调的是来自公众内部的自我塑造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参与意愿、内部讨论的能力、自我形象塑造、价值选择等。这种能动的公众观不是纯主观意志论的。它也很在意外部条件的限制。它认为,对公众意识限制最大的并不是科技传媒条件,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当人们的社会参与意愿十分强烈的时候,只要政治社会权力对公众的形成不再具有绝对的控制能力,公众参与是否具有高科技传媒条件甚至是根本不重要的。一个现成的例子就是伊朗推翻前国王的时候,革命传媒是十足的低科技,不过是一本《古兰经》和一盘霍梅尼录制的磁带,但它却使千千万万的信众变成了充分动员的公众。
1703365587
1703365588
在公众和大众传媒之间确定“公众”优先,也就是在“人”和“传媒”之间确定人优先。把“公众”和“人”放在优先位置,这使得我们能够从社会作用的角度来重新思考传媒,进而把传媒看成是一种与人的社会用途有关的技术,一种构建社会群体的人际互动。每一种传媒或者传媒技术都可以起到不同的社会功用,可以对不同的社会关系部分有利或不利。传媒的多重功能不仅表现为某一种类的传媒(如电视)为当权者提供宣传手段或带来风险(即汤普森对媒体作用“双刃剑”的分析),更是指不同的公众群体可以用同一种类的传媒来促进自己的不同利益,发出自己的不同声音。电视或广播就是一个例子。在主流电视或广播之外,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另类公众传媒”,如不同族裔、社群、宗教、社团电视台或广播站。它们不需要等到当政者在主流电视台上出错之后才作出反应。它们可以主动地对当政者提出批评,直接表达自己的社会或政治诉求。
1703365589
1703365590
另类公众传媒要能存在,首先必须要有民主政治、自由言论的大环境才行。有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大环境,被压制的群体就只能依靠其他传媒手段来形成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他们的传媒手段有的可能相当古老,如饭后茶余的闲谈传闻和闲言八卦,民间的顺口溜、笑话、谣言、小道消息等;有的则可能相当时新,如时尚、流行文化、喜好、性观念或行为等。无论是口口相传的闲谈笑话,还是流行时尚,都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媒体。从这个角度来看,传媒所包含的方式远远超过了人们今天所熟知的技术手段(电视、电影、广播、报刊、广告等),传媒历史也远远比人们所一般设想的来得久远。戴扬提出,一切能在特定群体中产生影响的个人言行都可以看成是一种传媒。个人言行的群体影响主要体现在它使原本不一定相互联系的人们,有了“我们”的感觉,有了共同关心的问题,有了共同的价值和共同的要求。这种个人行为者中最有典型性的就是“烈士”(包括现代的“持不同政见者”),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具有动员作用的价值理念和思想载体。工会积极分子也能起到类似的作用。16
1703365591
1703365592
从社会作用来看待传媒,公众本身就成为一种传媒。这么说当然不是要否定现代技术传媒的重要性,而是要指出,再现代科技的传媒也不能在没有公众的参与下独自完成传媒的社会功能。技术传媒只是第一步,它只能决定给观众看到什么、不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不听到什么,但不能决定观众对所见所闻的东西感兴趣,更不能决定他们对此作出的反应和产生的想法。至于人们对传媒信息什么看法、怎么运用,这是传媒的第二步,这第二步才是观众能否转向公众的关键。以“新闻”为例。从社会作用来看,不只是官方电视、广播电台和报刊发送的才是新闻,人们口头相传的也是新闻。而且,前一种形式的新闻,除非观众感兴趣,觉得与他们的关切和需要有关,除非他们讨论它、议论它,否则仍然算不上有实质公众意义的新闻。这就是官方新闻常常需要“宣讲”和“组织讨论”的原因。只有把观众面对面地聚在一起,叫他们开会,叫他们相互表明对某事件或政策的态度,官方新闻才能起到公众效果。在某种监督下被迫开会表态,这种人与人的对话机制当然不能算是民主意义上的公众空间。人与人自愿而自由的交往空间才是真正的公众空间,也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那种公共领域。
1703365593
1703365594
哈贝马斯在讨论公共领域的时候特别强调人与人之间自由而平等的对话机制,那就是,人们平等地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以理性参与者的身份面对面地讨论,协商与彼此有关的共同问题。在哈贝马斯那里,公众领域的公共场所标志是沙龙、咖啡屋、剧场等。汤普森在讨论大众传媒时代的新公众时认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观已经过时,代之而产生的是“去空间化”(de-spatialized)和“非对话性”的传媒公共空间,因为一切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见面”和“对话”都以“经传媒的形式”进行。17汤普森所持的其实是一种简单化的看法。“经传媒”的对话并不能代替人与人的对话(当然对话可以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手段进行)。“经传媒”的公共性更不能代替实际人际关系的公共性(哪怕他们并不直接照面)。这两种不可替代性是非常重要的。
1703365595
1703365596
戴扬的公众传媒分析清楚地说明了这两种不可替代性。戴扬提出,“经传媒”的传播只是“推延了”(defer)对话,它并不能代替对话。任何一种传播都至少包含两重传播,其中有一重必定涉及公众的对话(即交谈)。18因此,哈贝马斯强调面对面人际关系的公共领域理论对理解传媒时代的公众并没有如汤普森所说的那样失去了意义。哈贝马斯所说的“面对面”应当理解为“直接交流”,而不是“直接照面”。交流的手段不一定是指口说耳听的直接交谈,而是可以通过各种书写形式,如报刊、出版、网络等。使用语言乃是书写形式的关键。强调语言作为交流手段的重要性,是为了排除在公共交往中使用其他说服手段(如暴力)。使用语言互相交流,说服对方,取得妥协,达成共识,体现的就是平等、自由、理性的公共价值。现代传媒的新公众必须禀持同样的公共价值,这是“面对面”的真正意义所在。先进的传媒技术,它的积极意义正是体现在它使“面对面”能更广泛、更及时、更方便地进行。
1703365597
1703365598
公众还需要有“演示”对问题立场的公共环境,一是演示自己,二是演示与其他公众产生公开互动(public/publics)。戴扬强调:“形成公众的中心不是传媒而是问题,公众也是在与其他公众的关系中形成的。那些其他的公众可以是实在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可以是主流的,也可以是少数人的。所有这些公众都有两个共同特点:内部的群合性和外部的演示性。公众的演示性指的是,它会对某个问题有一个公开的立场。不同公众的互动就是形成公共舆论的过程。”19在许多情况下,舆论的形成要求公众与主流媒体保持距离,“所以公众非但不总是由媒体所代表,反而是在媒体世界中隐而不现的存在,成为‘隐性公众’ ”。20戴扬以无数石沉大海的“群众来信”说明关注隐性公众的重要,“隐性公民比一般人所能设想的远为众多和有意思”。20世纪80年代,有一位学生写论文研究印度一个叫Doordashan的电视台,发现电视台大楼不远处的一个土包,发掘后发现成千上万根本没有启封的读者来信。那些极少数被电视节目采用的信件,只不过是一种公关活动的点缀,根本不是认真选择的结果,“那些(被丢弃信件的)作者要参与,有话要说,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们虽然无法成为显性公众,但作为隐性公众的意义却不容忽视,因为一旦有机会,隐性公众是会转化为显性公众的。21
1703365599
1703365600
在大众传媒出现之前,人们在关心、讨论、辩论某些事件的过程中形成公众。在现代传媒发达的今天,仍然是这样。所不同的是,现代社会越来越需要经由大众传媒方能“产生”这样的事件。几乎可以说,现今的公众事件若不能成为“媒体事件”,已鲜有事件意义可言了。中外历史上有许多“事件”帮助形成了不同的公众,最典型的事件就是“革命”。具有社会动员作用的“群众运动”也是形成重要事件的主要动力,如“五四”、“五卅事件”、“抗日救亡”、1976年的“天安门广场事件”等。在这些事件过后很久,人们还会对这些事件的起因、发生、后果形成各种讨论、互动,形成不同的立场及社团政党组织分化融合等。还有一类事件也有刺激讨论、动员公众的作用,那就是“社会迫害事件”,如法国的卡拉斯(Calas)事件、德雷福斯(Dreyfus)事件、巴尔的骑士(Chevalier de la Barre)事件。迫害、冤屈事件往往触及社会正义、政治伦理和社会群体价值等基本问题,它所动员的公众范围不如社会运动事件那么宽广,但往往特别引起知识分子的关注。这类事件的辩论对公众政治文化和社会伦理的影响都相当深远。无论是哪一种事件,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受到动员、获得某种“我们”意识的公众,他们与平时概念性的、浑浑噩噩的“群众”是不完全相同的。
1703365601
1703365602
除了革命、社会运动、政治和社会事件,还可能有其他不同性质的事件,如丑闻、争议、名人评价、娱乐和体育事件等。具体而不同的例子更是多不胜数,如水门事件、克林顿性丑闻、SARS、伊拉克战争、中国申奥、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等。不同性质的事件,有大有小,持续的时间有长有短,涉及的层面和参与者的政治敏感性及受到官方意识形态控制的程度亦不相同。许多问题是先在网上引起公众注意,然后进入报刊传媒。对不同传媒的新闻控制的力量往往是不同的。
1703365603
1703365604
新闻控制的作用在于不让某些事件浮现出来,以断绝它们形成公众的可能,因为公众一旦形成,控制公众讨论会比控制新闻麻烦得多。除了对极敏感的政治问题,官方控制已经大大松动,这给公众讨论和问题公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有助于在中国建立公共领域。正如戴扬所说,“就具体问题表述立场就等于构建公共领域”,具体的公共问题讨论和辩论“可能在几十年中都对谁参与讨论和用什么语言来讨论产生影响”。一个社会的“有效公共结构”就是这样逐渐积累而成的,“一个社会的公共表演传统与公共领域运作其实是一回事”。22
1703365605
1703365606
不同的媒体事件形成不同的公众是很分散的,这些公众的形成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机遇性。媒体事件的迅速产生和迅速消失,使得与之相关的公众的出现和消散变得不可预测,存在往往也很短暂。不同的媒体事件所吸引的观众在人数和层次上有所不同,它们所形成的公众自然也就有不同。例如,“非典”是与广大民众有关的媒体事件,关心和讨论与之有关问题的人们就会形成较为广大的公众。而如果是某高校教师招收博士引发争议,这类事件就是与少数知识分子有关的媒体事件,因此也就只是形成一个相对狭小圈子的知识分子公众。这些公众随事件的出现而出现,随事件的消失而消失。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可以被允许成为媒体事件。有的事件要求保密、不流传、不扩散,也就难以成为媒体事件。由于大众传媒主要由政府主导,因此由大众传媒所形成的媒体公众的社会作用也就受到限制,所以不应当把媒体公众直接等同为公民社会的主权公众。
1703365607
[
上一页 ]
[ :1.70336555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