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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在社会共识程度上的差异亦足以说明二者在政治参与扩大的方式上为什么不同。在欧洲,政治参与的扩大表现为在两个层次上都产生了中断。在机构这一层次上,民主化意味着权力从君主手中转移到人民会议手中。这一转移在英国始于17世纪,在法国始于18世纪,在德国始于19世纪。在封建议会历经专制时代而幸存下来的国家里,它们通常变成了倡导主权在民而抵御王权至上的工具。王室的权力和特权逐渐受到限制乃至终止;议会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随着选举权的扩大,议会最终代表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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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各式议会已在专制主义时代消逝了的国家里,要建立参与政府殊为艰难。在这类制度中,权威的合理化和机构的分离常常发展过了头,以致封闭了公众通过传统制度参与政治的途径。结果,君主常常被革命所推翻,被一个民选的议会所取代:卢梭是黎塞留自然的继承人。诸如法国和普鲁士一类在17世纪率先进行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国家,就很难在20世纪维持稳定的民主制。在17世纪那些君主专制趋势被挫败(英国)、受阻遏(瑞典),或根本就不存在(美国)的国家,后来都易于发展更有活力的民主制度。中世纪的等级议会和多元议会继续保持生命力与后来的民主趋势密切相关。卡斯坦(Carsten)指出:“在等级议会历经专制政府统治而幸存下来的日耳曼地区,19世纪的自由主义运动最为强大,这当然不是偶然的。”[71] 同样,在17世纪的西班牙,加泰罗尼亚是封建势力对抗奥里瓦列斯之集权和权力合理化努力的主要堡垒,而它在20世纪就成为西班牙自由主义和立宪主义的主要堡垒。在18世纪的欧洲,“民选团体”为维持和恢复其特权所作的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努力,也为日后大众参与和反对专制主义的人民运动奠定了基础。[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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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举层次上,欧洲政治参与的扩大意味着选举议会的权利从贵族逐步扩大到上层资产阶级、下层资产阶级,进而到农民和城市工人。英国1832年、1867年、1884年和1918年的改革法案为这一过程勾勒了清晰的轮廓。在原来不存在议会的地方,议会的创立常常伴随着男性普选权的实施。这种普选权反过来直接助长了政治不稳定。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下,控制议会就等于控制了政府。因此围绕着谁应享有议会选举权的斗争常常是激烈的,有时甚至诉诸暴力。而在美国,欧洲的那种阶级差别并不存在,因此导致选举权冲突的社会基础也不如欧洲广泛。此外,在美国,中世纪立宪主义的多元机构仍然存在,这也使得扩大选举权并不具有明显的重要意义。在一个有许多机构争夺权力的政治体制中,总有一个机构(通常是下院)应当由公民选举产生,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然而,一旦这一点实现了,各社会力量之间和政府各机构之间的竞争就会导致其他机构逐渐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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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美国,社会统一和政府各机构的分权就使政府成了民主化的关键所在。在美国,相当于英国1832年改革法案的是选举团——它随着政党的兴起而产生——性质的改变,结果,总统职位便从一个间接选举产生、半寡头式的官职转变为一个民选产生的职位。在美国,扩大大众参与的另一个重要步骤是将选举原则推广到州长、州议会两院、许多州的官署和委员会、许多州的司法机关以及美国参议院。在欧洲,政治参与的扩大意味着将选举某一机构的权力扩大到一切社会阶级。而在美国,它却意味着社会一个阶级的选举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或几乎所有)的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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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美国虽然政治参与的扩大发生得较早、发展得较为迅速,却并未酿成动乱和暴力呢?其原因至少部分在于美国17、18世纪存在的传统的政治机构是相对复杂、适应性强、相对自主并具有内部凝聚力的。特别是这些机构在地方、州和联邦一级各不相同,它们为政治参与提供了大量的渠道。多样性的机构提供了通向政治权力的多种方式。那些不能影响全国政府的集团可以控制州或地方政府。那些不能选举行政首脑的可以控制立法机关或者至少是立法委员会。那些在人数上始终处于劣势的,可以到司法机关去寻求支持,以维护自己的权力和确定一个选区。18、19世纪美国社会中有影响的社会和经济集团,大多能够找到某种途径来参与统治并对政府当局施加影响,鲜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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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政治参与的扩大是与权力的集中联系在一起的。“民主运动必须是统一的、集中的。因为民主运动需先破而后立。”[73] 相反,在美国,参与的扩大是与权力的分散和维持业已建成的政府各部门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像汉密尔顿(Hamilton)那样的推行现代化的独裁者才会在美国鼓吹欧洲民主分子所拥护的那种集权。然而,众多政府机构的民主化,使得各机构之间的权力趋于均衡,因而也就使得民主化的后果较为温和。同时,这种民主化也使多元化的历史传统变得合法化并得以加强。正如麦迪逊所认识到的那样,最受群众拥戴的政府部门也应当是最有权力的。政府各机构和正在兴起的社会力量之间的联系的建立,屡屡振兴了政治机构,而如若没有这种联系,这种政治机构就会像欧洲的君主和贵族院一样,丧失掉自己的权力。因此,历史上遗留的机构多元制有助于政治参与的扩大,而政治参与的扩大又反过来加强了机构多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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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社会内部对现代化的反抗迫使政治体制实现现代化。在美国,社会内部现代化过于容易,以致阻碍了制度的现代化。因此,美国把世界上最为现代化的社会与世界上最古老的政体融为一体。美国政治经验的特点就是经常有立法创造却鲜有创新。自美国革命以来,美国人已经草拟了38部州宪法,然而部部雷同,根据这些州宪建立的政府都是依样画葫芦。20世纪50年代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的新宪法仅仅是在细节上与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在1780年起草的马萨诸塞州宪法有所不同。政治实验和创新的机会如此之多真是得天独厚,而这些机会几乎完全被错过,也是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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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体制的这种静态性与美国社会其他方面经常不断的变化性适成对照。罗宾·威廉斯(Robin Williams)曾经争辩说,美国文化的一个鲜明特征是积极变革的倾向。另外两位评论家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在美国,变革本身受到尊崇。新的便是好的;旧的总是不令人满意。对美国人来说,能够首先拥有下一年的新型汽车便受到尊敬。在英国,人们却沉湎于让25年前的旧车能继续开动。”[74] 当年星散在大西洋沿岸的几个贫穷的乡下居民点里,不过住着一些因受宗教迫害而漂洋过海的可怜人儿;短短的三个世纪之后,美国一跃而为一个巨大的、都市化的大陆共和国,变成了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经济和军事强国。美国向世界展示了最先进的、效率最高的经济组织。它开创了面向公众的社会公益:大规模生产、大众教育、大众文化等等。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社会上,一切都在运动。然而在政治机构方面,唯一重要的制度革新就是联邦制。而联邦制度本身也只是传统上厌恶集权的产物。这样,社会和经济的根本性变革就与政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在一起了。在一个勉力求新的社会中,政体却依然是古老而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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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政治方面的独特贡献在于对大众参与的组织上。[75] 美国发明的一个主要制度当然就是政党。美国人在革命前创立了秘密会议,在革命的危急关头创建了通讯委员会。在此基础之上,他们在18世纪末组织了世界上第一个政党。反过来美国的政党又直接反映了美国政治现代化的性质。作为对政治参与的扩大的反映,政党是首先在美国出现的,而后才传到其他国家。雄心勃勃的政治家如果要在权力的角逐中成功,就必须动员和组织选民。例如在1800年的纽约市,杰斐逊一派的共和党领袖认定要赢得选举就必须赢得纽约州,要赢得纽约州就必须首先赢得纽约市。为实现这一目标,阿伦·伯尔(Aaron Burr)实际上就发明了政党机器。正如一位学者所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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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面对的形势极险恶,因为联邦党人是由他的宿敌,即精明能干的汉密尔顿所领导的。汉密尔顿曾在上一次选举中大获全胜,而共和党内又正在闹分裂。伯尔冷静地劝说资深共和党领袖一致推举一个有名望的地方共和党候选人,并暂时秘而不宣,静候汉密尔顿拼凑起劣势的候选人之后,才宣布共和党的候选人名单。伯尔将其助手按选区严密地组织起来,做好选民索引,录下他们的政治历史、政治态度,以及如何劝说他们参加投票等等的资料;建立起委员会逐户征募竞选资金;迫使阔绰的共和党人慷慨解囊;组织集会,并将当时处境艰难的共济团体坦慕尼协会成员争取到他的麾下;与汉密尔顿公开论战;在历时三天的选举的最后一天,连续10小时待在投票处,进行现场拉票。[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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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伯尔获得了决定性胜利,他为美国政治带来的制度创新从此也就站稳了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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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政治参与在美国较早地扩大就能说明为什么群众性的政治组织在那里发轫。反之,缺乏权威的合理化和机构的分离以及传统的政治机构的延续,也能说明为什么美国政党从未像英国或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党那样强有力地组织起来。一个复杂的政府结构的存在,给政党所行使的功能留下了很小的余地,并使得政党在政治体制中所起的作用不如在欧洲那么重要。美国政党与欧洲政党相比,其组织较为松散、凝聚力较弱、纪律较为松懈,而且一般也不愿卷入各种辅助性的社会和经济活动。而积极参与此类活动正是欧洲政党特别是左派政党的特点。美国政党与欧洲政党之间的差异,在某种意义上,和美国政府机构与欧洲政府机构的差异一样。相比而言,“美国政党具有一种非常古老的整体结构”[77]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产生于美国的政治组织形式却在西欧发展成为一种更为强大和复杂的结构,最后在苏联得到了最充分和完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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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现代性并非铁板一块。美国的经验充分表明,一个社会的某些制度层面业已高度现代化之时,其他制度和层面或许仍然保留着很多传统的形式或实质。这也许就是事物的本性吧。在任何体制之中,变革与继承性须保持一定的平衡。某些方面的变革会使得其他方面的变革变得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在美国,政府机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社会的迅速变革。而社会的迅速变革则又有助于政府的连续性和稳定。政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多半是辩证的而不是相辅相成的。在诸如拉丁美洲等国家的社会中,僵死的社会结构以及缺乏社会与经济变革始终与政治不稳定以及制度的衰微相伴而生。未尝不可以说,后者就是前者的结果。[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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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与都铎政治结构的融合,可以解释许多原来令人迷惑不解的美国政治观念。在欧洲,保守派是传统制度和价值观念——特别是社会中而不是政府中的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卫道士。保守主义与教会、贵族、社会习俗以及旧的社会秩序联系在一起。保守派对政府的态度是爱憎兼具,被视为社会秩序的卫护者,但同时也被看作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保守派主要关心的是社会而不是政府。欧洲的自由主义者则对政府持一种更为积极的态度。杜尔哥(Turgot)、普赖斯(Price)和戈德温(Godwin)等人视集权为社会变革的前提。他们一贯主张将权力集中起来——或集中于专制君主或集中于享有主权的人民——以图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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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美国,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态度混淆不清,有些方面恰与欧洲相反。保守主义在美国从未盛行过,因为美国本来就没有需要加以保住的社会制度。社会是变化着的、现代的。而保守派所怀疑的政府则始终是相对稳定而古老的。除了少数几所高等学府和教会等之外,美国社会中最古老的制度就是政府制度。反之,由于没有根深蒂固的社会制度,美国的自由主义者也就没有必要像欧洲自由主义者那样去支持集权。约翰·亚当斯可以把孟德斯鸠鼓吹的那种政体与杜尔哥的理想社会合二为一,使杜尔哥本人也会感到困惑。19世纪的欧洲人完全有理由被美国的创举所迷住,因为美国将一个欧洲人尚未经历过的自由社会与一种他们差不多已经忘却了的保守政治融成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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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保守的制度将来很可能会比以前变化得快些。无内忧外患一直是阻遏美国政治制度实现现代化的主要因素。但外部安全在20世纪之初已不复存在,内部和谐也常常濒临瓦解。一个适宜于无外患之虞的政治制度或许并不适应一个常常卷入恐怖平衡、冷战以及海外军事干涉等事变的社会。同样,种族关系和贫困的种种问题也加强了要求全国政府采取行动的呼声。国防和社会改革的需要可能会瓦解传统的多元制度,并加速美国政治制度中权威的合理化和结构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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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都铎政体和现代化中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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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著述认为,当今现代化之中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与美国现代化的初期阶段有相似之处。有人说,美国过去是而且现在仍将是一支革命力量。据说美国革命还“触发了一系列革命”,自法国革命始,直至俄国革命,都是美国革命引起的;而俄国革命又是“美国革命的产儿,虽然是一个不想要也不被承认的孩子”。[79] 但是,硬要在发生于18世纪的美国与发生于20世纪亚洲、非洲和其他地区的事件之间找到什么联系或类似之处,那就只能加深对这两种不同历史经验的极大误解。美国革命不是像法国、俄国、中国、墨西哥或古巴革命那样的社会革命,而是一场独立战争,而且它也不是一场如同印度尼西亚人反对荷兰,或越南、阿尔及利亚人反对法国的那种抗击外国征服者的民族独立战争,而是一场移民者反对母国的战争。只有晚近的阿尔及利亚法裔移民与法兰西共和国之间,以及南罗德西亚和联合王国之间的那种纠葛,才和当年北美移民向英国闹独立有类似之处。换言之,只有像阿尔及利亚法裔人和南罗德西亚人这样最后的欧洲“支脉”与欧洲本土的分离,才能与美国独立相提并论。然而,美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却不爱听人们提到这种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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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美国经验与当代现代化之中的国家具有类似性的观点,还表现在称美国为“第一个新国家”这种说法上。有人曾争辩说:“美国是从殖民统治中挣脱出来的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主权国家。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大差异,仅此而言,它与当今正在‘崛起’的国家有某些共同点。”[80] 但是“新国家”一词没能把国家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因而忽略了美国与现代化之中国家的经历之间的关键性差别。关于当今现代化中的国家,就其主要方面而言,可以说精确地表现在另一本著作的标题之中:《旧社会与新国家》。[81] 而历史地看,美国是个新社会,但是个旧国家。因此,当今现代化国家所面临的,在政府和政治现代化方面的问题,与美国当年所面临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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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国家里,现代化面临着巨大的社会障碍。贫富之间、现代的社会精英与传统的人民大众之间、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巨大鸿沟——这是当今致力于现代化的那些“旧社会”遭受的共同命运——与18世纪美国所存在的那种“一个阶级”的“和睦统一”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和17世纪欧洲的情形一样,这些鸿沟只有建立起强大的、集权的政府才能被填平。美国从来没有必要建立这样一个权威来实现社会的现代化,因此它也没有什么可供当今现代化之中的国家借鉴的历史经验。托克维尔曾说:“美国无须经历民主革命即实现了民主”;“美国生而平等,无须去争取平等”。同样,美国社会天生就是现代化的,因此无须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政府来实现社会现代化。一个古老的政体可以与一个现代化社会共存,但却不能满足一个传统社会的现代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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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国家的经验几乎正好与美国的经验相反。美国在独立之后基本上维持着独立之前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也完全适应其社会需要。拉丁美洲国家在赢得独立之际,继承并维持了一个实质上是封建的社会结构。它们试图把美国和革命的法国的共和政体照搬过来,安在它们的这种封建的社会结构之上。但美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对于一个封建社会并无意义。建立共和政体的早期努力,给美洲留下一批软弱的政府。这些政府直至20世纪仍缺乏权威和力量去实现社会现代化。自由的、多元的和民主的政府反倒使拉丁美洲古老的社会结构延续下来。这样,在拉丁美洲,美国的政治目标——选举、民主、代议政府、多元制、宪政制度,和拉美的社会目标——现代化、改革、社会福利、更平均地分配财富、发展中产阶级,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冲突。在北美历史上,这两类目标并不冲突。而在拉丁美洲,它们却常常截然对立。北美人乐于在拉美重建他们的政治体制。但在拉美的这种北美政治制度的翻版实在太软弱、太松散,以致无法动员起必要的政治力量去实现根本性的变革。这种政治力量可以通过革命动员起来,例如在墨西哥和古巴就是如此。革命的一个历史功能就是用能实现社会变革的强有力的政府去取代软弱的政府。拉美以及与拉美处境类似的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是,除了以暴力革命去发动必要的政治力量迫使传统的社会现代化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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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7世纪与20世纪的现代化之间确有可比之处,那么前者对于后者的含义是清楚的。尽管有许多人不这样看,但实际表明那些需要集权于一个单一的、铁板一块的、等级森严的,但却是“群众性”的政党以推行现代化的国家,不可能是滋生民主的土壤。[82] 大众参与和集权专制形影相随。例如在几内亚和加纳,大众参与是20世纪现代化集权者反对传统多元制度的武器。较为可能出现民主的倒是那些保存传统社会和政治多元制成分的国家。而在那些使传统的多元制适用于现代政治的地方,民主的前景才最为光明。印度的种姓联合和非洲某些地方的部落联盟,就是这方面的例证。黎巴嫩是阿拉伯最民主的国家,实际上也许是阿拉伯唯一的民主国家,该国就具有一种教义多元制的传统政治。[83] 和17世纪的欧洲国家一样,当世非西方国家可以实现政治现代化或民主的多元制度,但它们不可能二者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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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个历史阶段,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通常总有一种政治体制是特别适合于时代要求的。在17世纪欧洲国家建设的时代,用乔治·克拉克爵士(Sir George Clark)的话来说,“模范国家”是法国波旁王朝的专制君主制。又正如克拉克所言,该世纪新出现的国家“或许可以称作法兰西式的君主专制,这不仅因为君主专制在法国表现得最充分、最合理,而且因为其他地方的君主制是自觉地照搬法国模式的产物”。[84] 这种集权的绝对君主制最符合那个时代的要求。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模范国家是英国的议会制。此时,欧洲各国面临着民主化以及允许下层社会阶级参政的问题。英国的制度为这一时期的现代化提供了榜样。今天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政治体制同时面临着权威的集中、机构的分离和参与的扩大等三方面的需求。看来最适合于同时实现这三方面目标的制度是一党制。这并不奇怪。如果说凡尔赛和西敏寺分别为两个世纪树立了典范,那么克里姆林宫可能就是20世纪众多现代化之中国家的最合适的样板。正如德意志小公国的王公效法路易十四一样,非洲那些小国、弱国的首脑也会效仿列宁和毛泽东。这些国家面临的第一需要是积聚和集中权力,而不是分权。这一课应该到莫斯科和北京去学,而不是到华盛顿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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