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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8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土地改革使日本农民对社会主义的呼声无动于衷,并使他们成为保守党派最强大、最忠实的支持者。1947—1948年,韩国在美国支持下把原属日本人的土地分给农民,这“极大地减少了农村中的不稳定因素,在农民当中削弱了现有的和潜在的共产党影响,使他们更乐于和选举程序进行合作,并在他们心中唤起了一种希望,即韩国地主的土地也会被同样处理(这种希望后来实现了)”。在印度,国大党在独立后立即进行了土地改革,这使得“土地所有者和自耕农所扮演的角色更像革命后的法国农民,而不是像革命后的俄国或中国农民,从而造成了一个由在现存制度下具有既得利益的私有者所组成的广泛基础,而不是一个为迅速推动工业化而被搜刮的对象”。墨西哥革命后的土地改革乃是20世纪30年代墨国政治一直稳定的一个主要根源。1952年后的玻利维亚土地改革,使农民成为支持政府与革命团体进行斗争的主要保守力量。正如一次研究报告所指出:“尽管土改在开始时有着过火的革命倾向,但并未促使该国家走向公社化。土改实际上使农民成了激进工人的遏制力量,因此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他们与国家的繁荣和稳定休戚相关。”玻利维亚政府有时甚至还动员武装农民来镇压城市起义和暴力行为。与墨西哥和玻利维亚一样,委内瑞拉的土地改革也使政治气候变得“更为保守”,并增加了“人口中基本上属保守部分的影响”。[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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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83 列宁在论及1906—1911年间斯托雷平所进行的俄国土地使用权改革尝试时,就已经预见到了土地改革可能产生的这种保守影响。斯托雷平的目标是要削弱农村公社即“米尔”(mir)的作用,促进土地的个人占有权,以便形成一个心满意足的农民私有者阶级,充当支持君主制的稳定来源。斯托雷平说:“私人占有制……是秩序的保证,因此小私有者是维持国家得以稳定的所有条件的基础。”[39] 列宁直截了当地批驳了那些认为这些改革毫无意义的革命者。他在1908年宣称,斯托雷平宪法和斯托雷平的农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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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85 标志着旧的半封建的沙皇制度崩溃的一个新阶段,一个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新运动……如果它能延续一个长时期……那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任何土地纲领。说这样一种政策在俄国是“不可能的”,那不过是毫无内容的和愚蠢的民主空话。它是可能的!如果斯托雷平的政策持续下去……那俄国的农业结构就纯粹是资产阶级的了,富裕农民将得到所有土地份额,农业就会成为资本主义农业,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土地问题的“解决”不管激进与否都将是不可能的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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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87 列宁完全有理由感到忧虑。作为斯托雷平改革的结果,从1907年到1914年,约有200万农民从“米尔”变成了个人土地所有者。到1916年为止,在1 600万户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有600万农户提出申请,要求独立耕作;1915年在俄国的欧洲部分,有一半农民获得了世袭的土地使用权。贝尔特拉姆·沃尔夫(Betram Wolfe)写道:“(列宁)认为这是斯托雷平改革和下一次社会大动荡之间的一场时间竞赛,假如大动荡被推迟二十几年,那么斯托雷平这些新的土地措施将会使农村大大改观,以至于农村再也不可能是一种革命力量了……列宁在斯托雷平统治的末期曾几次这样说:‘我不指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革命了。’”[41] 从某种意义上说,列宁的这一预测之所以后来没有成为事实,全靠了暗杀者在1911年9月击中斯托雷平的那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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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89 如此看来,土地改革对政治制度有着极大的稳定作用。但像任何改革一样,要使改革发生则可能需要使用某些暴力,而改革本身又可能会产生某些暴力。例如,农奴的解放就曾在俄国农村引起地方性的起义和抗上行为。但是这种暴力的行为有别于那种改革刺激出来的知识分子极端主义,它很快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趋于平息。在亚历山大二世颁布解放敕令的1861年,在1 186个领地上发生了抗上事件,1862年和1863年则分别只有400个和386个领地受到此类事件的影响,而到1864年,由改革引起的混乱实际上已销声匿迹。[42] 先是尖锐但属有限而短暂的暴力行为,接踵而来的就是暴力事件的稳步下降和平静的较快恢复,这看来就是土地改革过程中局势演变的典型轨迹。正如卡罗尔(Carroll)所说,土地改革“假如认真地搞起来,确是一桩带有爆炸性的和无法逆料的难事;但如果不去实行,那么爆炸性就会更强烈”[43] 。从政治稳定的角度考虑,土地改革的代价是轻微和短暂的,而收获却是根本和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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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91 如果用其他标准来衡量土地改革的利弊得失,可能就不如此一目了然了。土地改革,特别是革命所带来的土地改革,其眼前后果通常是农业生产力和产量的降低。但从长远来看,则生产力和产量都会趋于增长。在1953年玻利维亚土改后,分得土地的农民显然不愿意生产比自己所能消费的更多的食品,农产品数量严重下降,直到1960年代农业产量才再次回升。墨西哥农业生产力在革命后最初的年代里也下降了,但后来又回升;而到了20世纪40年代,墨西哥的农业增长率则跃居拉丁美洲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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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93 土地改革使自耕农在有效地使用其土地方面有直接经济利益可图,因而农业生产力和产量都趋于提高。从经济的角度来论证土改,这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无疑土改本身并不一定会产生经济利益。尚需采取当其他各种类型的农村改革配套措施,使土地的使用效益提高,土改的经济实惠才会到手。只要一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口以务农为生,那么,工业的增长显然就基本上反映着该国人口消费工业产品的能力。由于土地改革创造了一个小私有者阶级并由此提高了农村地区的中等收入水平,因此就有人说,土改扩大了国内市场,从而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刺激。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由于土地改革降低了农业单位的平均面积,它也就会减少农业上大规模经营的效率,因此就束缚了总体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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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795 在某种程度上,土地改革既对社会福利和政治稳定有好处,也可能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正像现代化其他方面的情况一样,土地改革获得的这些目标也是会相互发生冲突的。例如在埃及,1952年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在农村实现根本性的社会改革,并使土改“成为推翻旧统治阶级的杠杆”。土改之后的几年里,农村老百姓的生活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指数也从1951年的105(以1935—1939年为100)增长到1958年的131。但做到这一步,其他的社会目标却付出了代价。土改“演变为实现五年计划的一种方便的工具;但在此过程中,原来想把国民收入大幅度拉平的想法,已化为泡影。改革的初衷已被对效率的追求所埋葬”。尽管改革获得了技术性的成功,但是“由于再分配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并不大,加之地主仍在钻田租管制法规的空子,农民只好干瞪眼,因此百姓都感到心灰意冷”[44] 。为了重振革命精神并恢复土地改革的社会目标,1961年又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进一步限制地主得以保留的土地面积,并重申对原有法律中的其他条款从严执行。纳赛尔宣称此项法律的目标是为了彻底镇压封建主义,而且,该项法律也是纳赛尔政权当时大幅度向左转的内容之一。五年以后,即1966年,又掀起了对“封建主义分子”的大张挞伐,要求更加严厉地执行这项法律。埃及的这种经验说明,只要把土地改革交给官僚机器去办理,那么经济和技术性的目标一般总是压倒政治和社会目标。为了使后者始终保持势头,政治领袖就必须一再地通过政治运动给改革重新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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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00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1703368136]
1703370801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土地改革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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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03 土地的占有方式,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显然大不一样。大体上来说,拉丁美洲的情况是,数量相对很少的大庄园占据了大部分耕地,而大量的小农主则仅占有可耕地的一小部分。无论是大庄园还是小农的土地,通常都耕作不善。亚洲的土地占有通常没有拉丁美洲那样集中,但是租佃、遥领地产和高密度人口这些情况则是更为普遍的。在近东,有些国家(如伊拉克、伊朗)常以土地集中见著,而另一些国家则以高比例的佃农为特征。除赤道非洲之外,在许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会引起农民骚动的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客观条件是普遍存在的。就像情况可能出现的那样,如果现代化势将在某个时候使农民意识到这些条件已达不可忍受的地步,那么,革命或是土改,对于许多国家来说就是一种很现实的非此即彼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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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05 表6.2的资料显示了在不同国家(地区)中土地改革在政治上的迫切性。横轴大致给出了农业对一国(地区) 国民经济的重要性;纵轴依次标出各个国家 (地区) 土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这些数据取自各个不同的国家 (地区) ,在时间上不相吻合;有时一个国家 (地区) 列出两个不同年代的数据。在表中大多数国家 (地区) 名字的下面是土地租佃率及其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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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07 表6.2 农村骚动的易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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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15 资料来源:Bruce M. Russett et al,World Handbook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Indicator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Tables 50,69,70;Hung-chao Tai,“Land Refor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enure Defects and Political Response”,Unpublished Paper,Harvard University,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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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17 *基尼指数,括号中为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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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19 **租地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百分比,括号中为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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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21 从这些数据中似乎可以看出,在四种类型的国家中,土地改革并不是一个迫切问题。首先是在那些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里,农业的地位无足轻重,即便土地占有状况非常不平均,它也不会给社会平等和政治稳定带来重大问题。实际上,表6.2凡排在左边一列的国家,都属于这种情况。甚至像阿根廷那样土地占有极不平均而且租佃率也很高的国家,由于其农业从业人员不到全部劳动大军的30%,土地问题也就不那么重要。同样,土地占有不平均和租佃率很高二者兼存于意大利,但那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南部,而且政府已经采取了相当有效的措施来对付它。在这类国家中,土地改革只是政治中的次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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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23 第二种类型是那种早就有了或赢得了相当平均的土地占有形式的国家。许多G组和J组的西欧国家多属此类或上述第一类的范畴之内,这些国家的农业在经济生活中无关宏旨。尽管没有现成的精确而可比的数据,但至少某些未列入表内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也能跻身于这一行列,也许像塞浦路斯、黎巴嫩、土耳其、泰国、印度尼西亚就属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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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25 第三类包括那些大部分地处赤道非洲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传统的村社土地占有形式刚刚才开始让位给私人土地所有制。从某种意义上说,与那些传统村社土地占有制(如果曾经存在过的话)已经早为私有制所代替、土地后来又集中到较少数人手中的其他某些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相比,这类国家落后了整整一个历史阶段。若能把握土地从村社占有制演变为个人所有制过程的性质,这些非洲国家未尝不可避免如今使那么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吃尽了苦头的土地占有不平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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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27 第四类国家包括那些近期通过革命或其他途径已经进行过有效而彻底改革的国家,其土地改革现在实不构成突出问题。所有实行集体化农业的共产党国家都在此列,包括波兰和南斯拉夫这两个实现了高度平均的个人土地占有制形式的国家。在非共产党国家和地区中,日本和中国台湾的战后改革至少暂时解决了土地这个重大的政治课题。墨西哥和玻利维亚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革命而获得同样的果实,尽管墨西哥村社缺乏效率的问题和土地重新集中化的趋势仍使该国感到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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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0829 在其余的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中,土地改革都是政治上极为突出的问题。可以预料,在C组7个土地占有极不平均而农业劳动大军又相当庞大的国家中,土地改革问题将会成为最关键的一步棋。在1950年,玻利维亚的土地占有不平均状况,如用基尼指数来衡量,可能在世界上是最严重的,土地租佃率也很高,1952年该国旋即发生了农村革命。伊拉克在1958年也存在着很高的土地占有不平等状况,同年,一个倾向于现代化的军人集团就推翻了旧政权并着手实行土改计划。在萨尔瓦多和秘鲁也存在着类似的土地占有不平等,改革派政府在美国支持下分别于1961年和1964年大力推行土地改革。危地马拉和巴西政府也曾分别在1954年和1964年试图推行重大的土改运动,只是后来被军事叛乱推倒了。在埃及,纳赛尔改革使该国的基尼指数从1952年的0.81下降到1964年的0.67。上述7个国家中,除玻利维亚之外,土地改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一直是一个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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