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474116e+09
1703474116 (3)持有到期证券:证券按历史成本价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但会根据OTTI的原因做减值。
1703474117
1703474118 3.资产支持证券的减值处理
1703474119
1703474120 2009年4月,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颁布了FASB意见FAS115-2和FAS124-2 “确认和阐述非临时性减损”,来对之前的资产减值会计规定和准则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对相关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FAS115-2和FAS124-2指出,当一个企业确定一个债券存在非临时性减损但是该企业不准备出售或在该减损预计得到恢复前很可能无须出售该债券时,非临时性减损可以分为两部分分开进行处理:(1)和信用损失相关的非临时性减损计入当期损益;(2)由其他因素引起的非临时性减损在扣除税收影响之后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全面收益”中。
1703474121
1703474122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折扣和溢价
1703474123
1703474124 资产支持证券的折扣和溢价的会计处理一般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91号——与发生或获得贷款有关的不可退回的费用和成本,以及租赁初始直接成本的会计处理》(简称FAS91)来规范。FAS91的基本原理是按证券的合同现金流来分摊折扣或溢价,从而使证券投资在合同期内实现“水平收益率”。对于由大量同类型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如果基础资产很可能有提前付款而且提前付款的速度能够合理预测,FAS91也允许在现金流的预测中加入提前付款的假设。否则,提前偿付对折扣和溢价摊销的影响只有在提前付款发生时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1703474125
1703474126 对于在转让交易中获得的已经出现信用问题的资产支持证券,FAS91并不适用。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信贷资产和资产支持证券由于信用问题大幅贬值,所以在转让中低价(折扣)购买问题证券的情况很多。购买这类折扣证券时,投资者在一开始就能预见到证券不可能按票面全额得到偿付,所以预期的现金流不会和证券按合同规定的现金流一样。如果按照FAS91的方法对这类证券进行会计处理,将会在短期内高估证券的收益水平。在美国会计准则中,有信用问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收入和减值会计处理是由2003年12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03-03号意见报告——部分在转让中获得的贷款或债券的会计处理》(简称SOP03-3)来规范的。SOP03-3的基本原理是按证券的预期现金流(而不是合同现金流)来分摊折扣,从而使证券在预期现金流期限内实现“水平收益率”。SOP03-3要求持有人在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中加入适当和合理的假设,比如资产违约、损失和提前偿付等,并对这些假设和相应的现金流预测进行定期更新。如果证券的预期现金流减少而且不是由于利率的原因,SOP03-3要求证券持有人对证券进行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证券的预期现金流增加,SOP03-3则要求持有人在证券的减值准备全部冲减完之后调整资产的会计收益率,以便在未来期间内实现这部分现金流的增加,而不是在当期确认收入。
1703474127
1703474128 5.有重大提前偿付风险或信用风险的证券的利息收入的计量
1703474129
1703474130 对于有重大提前偿付或信用风险的证券,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指定了一个特定的方法来计算和确认利息收入:紧急问题工作组的第99-20号简报(简称EITF99-20)。资产证券化的很多证券产品属于这类证券,如没有政府担保的或信用支持不充分(比如AA级以下)的ABS、CDO、CMBS、MBS证券和所有剩余利息(超额利息)证券。
1703474131
1703474132 EITF99-20要求持有人利用在市价评估中使用的假设对证券的预期现金流进行预测;所得的预期现金流和初始投资额之间的差异为待计收益;通过“有效收益法”在证券的预计期限内实现待计收益,计为利息收入。在有效收益法中,由初始预期现金流和初始投资额计算出来的内部投资回报率就是用以计算第一期利息收入的收益率。持有人必须定期对证券的预期现金流进行更新(利用市场假设)并重新计算证券的内部投资回报率,并以新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利息收入的计算。
1703474133
1703474134 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这些会计计量,一般都要求对证券的现金流(包括合同现金流和预期现金流)进行预测,并结合会计准则进行分析和计算,所以对现金流预测和会计建模的要求很高。
1703474135
1703474136
1703474137
1703474138
1703474139 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 [:1703468656]
1703474140 金融新格局:资产证券化的突破与创新 第四节 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
1703474141
1703474142 一、国际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简介
1703474143
1703474144 和美国会计准则一样,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准则也要回答以下两个基本问题:
1703474145
1703474146 (1)交易中的特殊目的实体是否需要合并入表?(SPV的合并问题)
1703474147
1703474148 (2)资产的转让是否在会计上形成销售?(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
1703474149
1703474150 国际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证券化会计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和演化。直到于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之前,国际会计准则中SPV的合并问题主要由《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简称IAS27)和《解释公告第12号——合并:特殊目的主体》(简称SIC12)来规范;而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简称IAS39)来规范。这些准则也是我国目前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准则的重要参考。
1703474151
1703474152 (一)特殊目的实体的合并问题
1703474153
1703474154 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迫于各方压力,加快了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研究和改革。2011年5月12日,IASB发布了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IFRS10)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涉入其他主体的披露》(简称IFRS12)。IFRS 10取代了IAS27和SIC12中有关SPV合并的指引,IFRS12规定了有关合并主体及未予合并主体的更多披露要求。
1703474155
1703474156 IFRS10这个新准则的制定从开始立项到最终发布,历时9年。在规则的制定中,IASB和FASB进行了多次联合会议商讨,也借鉴了较多美国SPV合并新准则(FAS167)中的观点。IFRS 10和FAS167的颁布使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在关于结构化主体(特殊目的主体)的合并方面在实质上趋于一致;虽然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还有不少差异,但两者都使用以“控制”为中心的模型,相应有着同样的合并基础。
1703474157
1703474158 IFRS10制定了针对所有主体的以控制为基础的单一合并模型,不论被投资者的性质如何,即无论对主体的控制是通过投资者的表决权还是通过其他合约安排形成。根据IFRS10的规定,当一个投资者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承受了变动回报风险或有权利获得变动回报,并且有能力利用其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变动回报金额,这个投资者就能控制被投资者。一个投资者控制被投资者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703474159
1703474160 (1)拥有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这个权力是现行的,并且能够主导对被投资者回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活动。
1703474161
1703474162 (2)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面临变动回报的风险敞口或取得变动回报的权利。
1703474163
1703474164 (3)有利用其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金额的能力。
1703474165
[ 上一页 ]  [ :1.70347411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