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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50 非UC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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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52 适用于非UCITS基金的借贷限制取决于目标投资者是谁。通常来说,借贷不可以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5%,且基金的招股说明书中必须披露基金想要使用杠杆调节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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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54 如果该基金是作为专业投资者基金向市场推广的,则金融服务监管局(The Financial Regulator)可以应要求不受25%的借贷限制。为了取得作为专业投资者基金的资格,基金必须达到12.5万欧元(或其他币种的相同金额)的最低初始认购金额,且必须向专业投资者出售。实际上,如果满足了最低初始认购要求,即满足了所有要求。金融服务监管局通常允许专业投资者的基金杠杆比例为其资产净值的100%,当然也有批准过的案例表明,可使用的杠杆比例高达基金资产净值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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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56 如果该基金是作为合格投资者基金发起的,则金融服务监管局会自动不使用25%的借贷限制。为了取得作为合格投资者基金的资格,基金必须达到25万欧元(或其他币种的相同金额)的最低初始认购金额,并向合格投资者出售基金权益。合格投资者是最低资产净值(不包括主要住宅和家庭用品)至少为125万欧元(或其他币种的相同金额)的自然人,或者拥有(或可供)用于任意投资的资金至少为2500万欧元的任何机构,以及其本身就是合格投资者的受益所有人。该基金没有法规施加的借贷限制,因此对于杠杆也没有任何潜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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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58 表1.2总结了金融服务监管局对基金目标投资者类型施加的主要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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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60 表1.2 (非UCITS)监管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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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65 借方通常设法对基金的资产池施加额外的条件,来确定他们将会借出多少资金以及投入该投资池的额度。常见的限制条件如具体的国家、行业和发行人集中度,至于基金投资于每个特定资产的数额,将决定借方投入的数额。这些因素取决于基金想要达成的投资本质,同时也强调了借贷双方的矛盾之一:投资经理或发起人一方面担心为了借款而要满足的投资限制与基金投资策略不符,另一方面又担心借款人对投资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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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67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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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69 究竟有多少资金被投入不同的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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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71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接下来的数据会说明一部分问题(参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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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76 基金事务管理指南 [:1703550515]
1703551277 基金事务管理指南 在投资组合管理中使用的产品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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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79 如今,基金经理在其策略中使用来自资本市场不同领域的一系列产品已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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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81 图1.2中列出了部分常用产品,以及与衍生品相结合的产品,它们在投资组合中既可以被独自持有,又可以作为一个与其他资产类别(如股票)相关的头寸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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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86 图1.2 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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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88 表1.3 1996~2005年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开放式投资公司的销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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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51299 注:1.每个月的数据与先前发布的数据相比可能会有一些小的改动,这表明收到了额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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