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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国家数 发达国家 金砖国家 美国 日本 英国 德国 法国 中国 印度 南非 俄罗斯 巴西 对资本市场证券交易的管制 147 √ √ √ √ √ √ √ √ √ 对货币市场工具的管制 124 √ √ √ √ √ √ √ √ √ 对集体投资类证券的管制 123 √ √ √ √ √ √ √ √ √ 对衍生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的管制 98 √ √ √ √ √ √ √ 商业信贷 83 √ √ √ 金融信贷 112 √ √ √ √ √ √ 担保、保证、备用融资工具 77 √ √ √ √ 对直接投资的管制 150 √ √ √ √ √ √ √ √ √ √ 对直接投资清盘的管制 46 √ √ √ 对不动产交易的管制 145 √ √ √ √ √ √ √ 对个人资本流动的管制 94 √ √ √ 特别规定: 专用于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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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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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 √ √ √ √ √ 专用于机构投资者的条款 141 √ √ √ √ √ √ √ √ √ 资料来源:IMF,Annual Report on Exchange Arrangements and Exchange Restrictions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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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表7–1,在主要发达国家中,英国的资本项目开放程度最高,仅对直接投资有一定的管制,并设有针对商业银行和机构投资者的特别条款。美国是公认的已经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的国家,但根据其自身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以及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仍在某些资本项目子项目下存在限制性条款,如对资本市场证券交易的管制、对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的管制、对直接投资和不动产交易的管制等。在金砖国家中,资本项目管制的范围普遍较大,中国、印度和南非对IMF列示的所有资本项目子项目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管制,资本项目开放程度较低,俄罗斯的开放程度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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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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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都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项目进行管制,但长期来看,全球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仍持续进行,许多国家正在逐渐寻求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的路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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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发达经济体的资本项目开放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合组织成员国签订了《经合组织资本流动自由化协议》,各国达成一致共同开始资本项目自由化进程。一部分国家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基本取消了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如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另一部分国家则渐进地实现了资本项目开放,其中,日本自1964年开始用20年的时间逐步实现了资本项目开放;丹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放松资本管制,历经15年的变革才实现了资本项目开放;荷兰在1977~1986年也逐步废除了管制措施。在开放次序上,大部分经合组织成员国都从与正常商业活动有直接关系的交易着手,以避免投机性短期资本对本国经济波动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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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及2010年爆发至今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后,伴随着国际资本流动趋势的不断变化和国际宏观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各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开始不断调整本国资本管制的范围和措施,以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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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初,以证券投资组合和银行资金为主的国际资本大量涌入新兴市场国家,许多国家为抵御短期资本流入的风险调整资本管制政策;2011年下半年,国际经济环境不佳,资金大规模撤回发达国家,许多新兴市场国家也通过调整管制政策加以应对。具体看来,有关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资本流入方面的管制在逐渐放松,例如,为了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国开始允许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内证券市场;为促进非居民对国内证券市场的投资,印度提高了非居民投资政府债券的额度上限;巴西减少了对外资流入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以促进资金的内流。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衍生品市场工具的开放进程放缓。在直接投资方面,资本的流入和流出方面的管制都有所放松,例如,南非开始允许与现有交易无关的直接投资,中国允许用境外获取的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俄罗斯许可国际投资者对本国战略性产业(如核能、航空技术和军备产业)进行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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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知,短期看来,各国都在根据国际经济环境、本国国情、本国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制定不同的资本项目管制策略;长期看来,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各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将逐步推动本国资本项目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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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之路 中国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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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近年来,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02~2012年,中国出台资本项目改革措施50余项。与此同时,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逐步深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民币兑美元日交易区间从当日中间价±0.5%范围内浮动扩大至 ±1.0%范围,均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政策举措。资本项目逐步开放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要条件,本节将简要回顾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历史、现状与意义,归纳资本项目开放程度的各类测量指标,并且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项目开放“三步走”设想的基础上,浅析未来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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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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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是一个逐渐放松资本管制、允许居民与非居民持有跨境资本及从事跨境资本交易、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过程。具体来说,一国的本国居民可以自由买卖外国的股票、债券等证券,以及获得外国的不动产、长期股权和贷款等;外国居民可以自由买卖该国的股票、债券等证券,以及获得该国的不动产、长期股权和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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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开放的过程是与人民币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开放相伴而行的。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致函IMF,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IMF协定第8条第2、3、4条款的义务,中国基本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然而,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尚未健全、抵御国际流动资本冲击的能力较弱、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汇率形成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等原因,中国的资本项目开放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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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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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1993年,中国明确提出“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机构后个人”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审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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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历史,中国资本项目开放始于改革开放时期,根据2012年卢峰的研究,其具体进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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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给予大量的政策支持。198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规定》,放开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通过10多年经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快速增长,从1984年的12.58亿美元增长到1994年的338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最主要构成部分。1992年起,中国已连续20年成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直至今日,外商直接投资仍是中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外商直接投资视为一种战略资源进行激烈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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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重视和推动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初步形成一套支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措施。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统计,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初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规模从1991年的9.13亿美元快速上升至2004年的54.98亿美元,201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为842.2亿美元,未来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与并购深化,这一数字仍将快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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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中国逐步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200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这10余年间,中国证监会先后实施QFII制度和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与此同时,人民币离岸市场也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2003年,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允许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2005年,扩大香港人民币清算业务规模,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正式诞生。香港逐步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主要平台,其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基本确定。2012年2月,中国各类从事对外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交易的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全面展开。2012年全年,经香港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额达到2.63万亿元,占境外人民币实际收付累计结算量的89.4%,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主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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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是金融危机后,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程度加深,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加速。201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将“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目标写入“十二五”规划。具体来看,一是中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2009年7月正式启动上海等五城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到2012年3月中国各类从事对外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交易的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二是推动投资项人民币结算。2011年1月资本项目下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启动,2011年10月跨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启动。三是为离岸市场人民币回流提供政策支持。截至2012年,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6 030亿元,离岸人民币需要合理的“回流机制”以流回国内市场,如拓宽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境内机构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等措施。截至2011年,中国各银行累计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201.5亿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结算907.2亿元;2012年1月,中国允许以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方式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首批获准金额为200亿元,在香港的内地机构投资者可优先申请。自此,资本项目下回流机制初步建立,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日趋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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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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