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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60 他的变通之法就是让人民私铸。时皇帝依其奏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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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62 往者汉文之时,已有放铸之令,虽见非于贾谊,亦无废于贤君。况古往今来,时异事变,反经之义,安有定耶。终然固拘,必无足用。且欲不禁私铸,其理如何,公卿百僚详议可否,朕将亲览,择善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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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64 然而反对的人很多,裴耀卿和李林甫都不赞成。刘秩也举出五不可的理由。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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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66 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用此术也,是为人主之权。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其不可一也。夫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由乎物(应为钱字)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其不可二也。夫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铁则恶,恶不重禁之,不足以惩息。且方今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而欲人之从令乎?是设陷穽而诱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许人铸钱,无利则人不铸,有利则人去南亩者众;去南亩者众,则草不垦,草不垦又邻于寒馁,其不可四也。夫人富溢则不可以赏劝,贫馁则不可以威禁;故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贫富之不齐也。若许其铸钱,则贫者必不能为,臣恐贫者弥贫,而服役于富室,富室乘之而益恣。……必欲许其私铸,是与人利权,而舍其柄,其不可五也。〔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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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68 刘秩的五不可,并没有什么创见,多系抄袭《管子》和汉代法家的言论。他不从币制统一的需要出发来反对任人私铸,而从维持统治者的独占权的需要来反对,把货币看作一种统治的手段,更是与法家一鼻孔出气。所以他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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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70 夫钱之兴,其来尚矣。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相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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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72 但他把私铸同生产联系起来,而且说私铸使贫富的差距越来越大,因为穷人总是替富人铸钱。这里他对穷人表示了一点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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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74 刘秩也是一个数量说者。他想操纵货币的数量来稳定物价。而且他提到货币价值同人口的关系,这是前人所没有说过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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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76 夫钱重者,犹人日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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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78 这就是说:如果货币数量不变,而人口不断增加,币值就会增加。他这话说明了为什么唐初百年间的私铸并没有引起大规模的物价上涨。因为在一百年之内,户口增加一倍以上。贞观时,户不满三百万,到开元二十年,增成七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六户。生产自然也会增加,所以需要更多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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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80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物经济占更大优势的唐代,公开主张实物论的却不多,可见在实物经济的条件下,人人感到它的不便,人人希望用钱。杜佑(公元735—812年)也表示过这种态度。他在《通典·钱币》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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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82 原夫立钱之意,诚深诚远。凡万物不可以无其数,既有数,乃须设一物而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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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84 他似乎也以为货币是王者所创立的。他以为货币是一种计算单位或价值单位,用以权衡万物。他的所谓“数”,不应当是指个数,而应当是指价值量或价值单位;因为万物不能凭其各自的个数来比较,只能凭其价值的数量来比较。货币的作用在于将万物化成同质的价值量,使其可以比较。他在这里提出了货币的一种基本职能,即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当然他没有指出价值的基础是什么,他只是看到需要一种测量的标准,以供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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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86 杜佑接着谈到中国为什么不用金银或谷帛作货币,而必须用钱。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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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88 其金银则滞于为器为饰,谷帛又苦于荷担断裂,唯钱可以贸易流注,不住如泉。若谷帛为市,非独提挈断裂之弊,且难乎铢两分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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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90 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铸造货币对实物货币的优越性,一方面提到货币的另一基本职能,即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他似乎连使用金银也不赞成,但那是因为当时中国不用金银铸币。谷帛之所以不适于作为货币,的确是由于不方便,五谷携带不便,而布帛则不便于分裂。杜佑说这话,大概是在贞元年间。贞元十二年当局曾令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和钱兼用,大概他见到这种实物经济的缺点,所以才讲那样的话。其实开元二十二年三月的敕文已说过“布帛不可以尺寸为交易,菽粟不可以抄勺贸有无”。也许杜佑只是重复那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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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92 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制定两税法,各种租赋要用现钱缴纳。这应当会大大地推进货币经济。可是由于钱币的供应不够,大量的钱币又流入国库不放出来,于是物价下跌,富人争相窖藏,使市面更加紧迫,农民须要卖出更多的农产品,才能支付同样多的租赋额。于是一些留心经济问题的人都在反对两税的同时,主张用布帛来代替现钱。陆贽、韩愈、杨于陵、李翱等人都发表了这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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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94 陆贽在《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二条》〔277〕中表示了他对货币的一些看法。首先,他认为货币是帝王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制定出来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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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96 先王惧物之贵贱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准,又立货泉之法,以节轻重之宜。敛散弛张,必由于是。盖御财之大柄,为国之利权,守之在官,不以任下。然则谷帛者,人之所为也,钱货者,官之所为也。人之所为者,故租税取焉,官之所为者,故赋敛舍焉。此又事理著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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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698 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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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00 古之圣人,所以取山泽之蕴材,作泉布之宝货,国专其利,而不与人共之者,盖为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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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02 他所谓贵贱失平,可以理解为价值无从比较,因而使交易没有标准;但更可能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即价值大的定价低,价值小的定价高,这也是失平。所以陆贽认为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作为价值尺度,而且利用这职能来实行政府的价格政策,以表示御财的权柄。那么,国家怎样运用它来调节物价呢?陆贽认为是通过货币数量的增减。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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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04 物贱由乎钱少,少则重,重则加铸而散之,使轻。物贵由乎钱多,多则轻,轻则作法而敛之,使重。是乃物之贵贱,系之于钱之多少。钱之多少,在于官之盈缩。官失其守,反求于人;人不得铸钱,而限令供税,是使贫者破产,而假资于富有之室,富者蓄货,而窃行于轻重之权,下困齐人,上亏利柄。今之所病,谅在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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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06 他的话几乎是重复刘秩所说的话,但他说物之贵贱系于钱之多少,却是典型的数量说的看法。他以前的数量说者,都没有讲得这样清楚,这样彻底。所以他主张铸钱和禁铜为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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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08 诚宜广即山殖货之功,峻用铜为器之禁。苟制持得所,则钱不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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