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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28 四曰扶其病使法必立。凡法始立必有病,今使人各输其土物以为租赋,则州县无见钱,州县无见钱,而谷米布帛未重,则用不足矣。而官吏之禄俸月减其旧三之一,各置铸钱,使新钱一当五者以给之,轻重平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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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30 他的通货贬值政策同普通增加剥削的贬值有所不同,他的目的是恢复农产品的价格。但他不知道:这样恢复的价格是虚假的,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办法。而且也行不通。他所谓新旧兼用,自然是指新的当五钱和原来的小平钱同时流通,两者重量相同,必然发生恶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旧钱被人销镕改铸,而从流通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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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32 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却主张低物价政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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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34 币重则利。曰,奈害农何?曰,赋不以钱,而制其布帛之数,则农不害;以钱,则多出布帛而贾,则害矣。〔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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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36 他显然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同时又保护纳税农户的利益,规定纳税则以固定数量的布帛,使其负担不致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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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38 在穆宗即位的时候(公元820年),大家还是以货轻钱重为苦。穆宗叫百官想办法,大家都主张严禁人民铸铜器,杨于陵(公元753—830年)又主张让百姓用布帛土产充税,不必征收现钱。他顺便谈到货币的起源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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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40 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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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42 这和陆贽的意见几乎完全一样,也是法家的共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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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44 《资治通鉴》的记载稍有不同,而且详细些。那一次谈话是针对两税而言。杨于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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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46 钱者所以权百货,贸迁有无,所宜流散,不应蓄聚。今税百姓钱藏之公府。又,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炉,岁入百万,今才十余炉,岁入十五万,又积于商贾之室,及流入四夷。又,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贸易杂用铅铁,岭南杂用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钱。如此,则钱焉得不重,物焉得不轻!(《资治通鉴》卷二四二《唐纪》五八穆宗长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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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48 这段话中包含他对货币职能的看法,他显然注意到货币的两种最重要的职能,即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他也说明钱重物轻的原因,并在理论上主张钱币要流通,不要蓄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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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50 李翱的《疏改税法》也写于这时候。他也是反对两税,也主张用布帛代钱。他说当时的物价比四十年前初定两税的时候要低得多,农民要卖几倍的米绢才能缴纳同样多的税。所以税额虽不改,农民的实际负担却增为三倍。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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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52 推本弊乃钱重而督之于百姓之所生也。钱者官司所铸,粟帛者农之所出;今乃使农人贱卖粟帛,易钱入官,是岂非颠倒而取其无者耶?由是豪家大商皆多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今若诏天下,不问远近,一切令不督见钱,皆纳布帛。凡官司出纳,以布帛为准,幅广不得过一尺九寸,长不过四十尺,比两税之初犹为重加一尺。〔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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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54 所谓百姓不铸钱所以不应税钱的说法,在当时十分流行,白居易(公元772—846年)也说过同样的话。这句话常被用来作为反对用钱的借口,这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那种说法只证明他们不懂货币问题。他们不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当降低税额,而不是回复实物经济。由于他们不理解货币问题,所以不能说他们是实物论者。他们无意废除货币,只是在纳税方面,主张暂用布帛,作为一种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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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56 9世纪后半的皮日休是一个名目论者。在他看来,一物的贵贱,完全不在于它的本身,而在于王者的主观意志或根据这种主观意志定出来的法律。他在《原宝》〔282〕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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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58 物至贵者金玉焉,人至急者粟帛焉。夫一民之饥,须粟以饱之,一民之寒,须帛以暖之。未闻黄金能疗饥、白玉能免寒也。民不反是贵。而贵金玉也何哉?曰:金玉者,古圣王之所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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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60 由是言之,金玉者王者之用也。苟为政者,下其令曰:金玉不藏于民家,如有藏者,以盗法法之,民不藏矣。法既若是,民必贵粟帛、弃金玉。虽欲男不耕而女不织,岂可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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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62 由于元和年间的一次通货紧缩以及富家的藏钱,大家对于货币的必须流通有深刻的印象和认识。他们知道:死藏着的货币是不发生作用的。宪宗时的蓄钱禁便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定出来的。元和三年(公元808年)下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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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64 泉货之法,义在通流,若钱有所壅,货当益贱。〔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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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66 十二年又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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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68 近日布帛转轻,见钱渐少,皆缘所在壅塞,不得通流。〔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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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70 这些诏敕后面隐藏着一种理论,就是货币的效用要在流通的时候才发生。一个货币如果死藏在家里不用,就等于没有这货币,如果流通次数多,就等于多了许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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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72 中国货币史 [:1703699964]
1703704773 二、货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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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75 唐初所撰的《晋书》和《隋书》都有《食货志》。《晋书·食货志》一卷分为三段或三节,前两段是谈一般的经济问题,包括货币在内;第三段专谈货币史,是接班固的《食货志》而写的,自公孙述起一直到东晋安帝元兴中为止。总共只一千七百九十二字,而且包括了张林、刘陶、孔琳之等人的议论,真正关于货币的史料很少。关于西晋的币制,几乎只字未提,只说是用魏明帝所立的五铢钱。关于东晋的币制只记用孙氏旧钱,以及轻重三等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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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4777 《隋书·食货志》有三段是关于货币的,共一千二三百字。内容却不限于隋,而是兼及南北朝,可是又不全面;南朝只有梁陈,北朝只有北齐和北周。这种写法很奇怪,北魏的币制不写还有可说,因为有《魏书》;南朝的宋齐两朝不写,就形成了一段空白,尤其因为《晋书》是在约略同时写的,《隋书》理应同《晋书》的叙述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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