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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22 〔283〕《续通鉴长编拾遗补》卷一,建中靖国元年八月壬子引《宋九朝编年备要》:“且以无为军言之,民间买绢一匹,须用一贯四五百文足。”《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六》绍兴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盖当时(崇宁二年)县令不谨其始,却将下户募脚盐钱每二百二十文,折纳绢九尺。”大观初江西十郡和买一匹约合九百钱(《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这种和买等于一半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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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24 〔284〕钱引在大观年间经过一次整理之后,购买力提高。《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条载:“及张商英秉政,奉诏复循旧法。宣和中商英录奏当时所行,以为自旧法之用,至今引价复平。”所谓旧法,就是限制发行和蓄有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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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26 〔285〕表中价格,包括市价和官价。市价比官价敏感,变动得多。但官价也追随市价。又政府收绢则作价低,出绢则作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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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28 〔28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一。《宋史》卷三七四《李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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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30 〔28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建炎二年六月:“至是博文以利州路增屯西兵,军食不继……后以便宜,增印钱引六十二万缗。自后诸大臣相继视师,率增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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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32 〔28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九建炎三年十一月:“宣抚处置使张浚以便宜增印钱引一百万缗,以助军食。其余八年间,累增二千五十四万缗。浚又置钱引务于秦州,以佐边用。”《宋史》卷三七四《李迨传》:“自来遇岁计有阙,即添支钱引补助。绍兴四年添印五百七十六万道,五年添印二百万道,六年添印六百万道,见今泛料太多,引价顿落。缘此未曾添印。”据《蜀中广记》,自绍兴元年到六年,共增二千零七十万。计元年增六十万,二年增一百四十万,三年增五百万,四年增五百七十万,五年增二百万,六年增六百万,八年增三百万,九年增二百万,十年增五百万,十三年增四百万,二十九年增一百七十万。《宋史》卷二九《高宗纪》绍兴十年三月,“增印钱引五百万缗付宣抚司市军储。川陕宣抚副使胡世将屡言金人必渝盟,宜为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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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34 〔289〕《文献通考·钱币考二》绍兴七年二月:“川陕副帅吴玠请置银会于河池,五月中书省言引数已多,虑害成法,诏止之。盖祖宗时,蜀交书放两界,每界止一百二十余万,今三界通行,为三千七百八十余万。以至于绍兴末年,积至四千一百四十七万余贯,所有铁钱,仅及七十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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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36 〔290〕《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一六《财赋三·川陕铸钱》:“川陕旧皆行铁钱。祖宗时,益利夔三州皆有铁冶,故即山铸钱,邛州旧铸钱十二(万?)缗。建炎初转运判官靳博文,以为岁费本钱二十一万,得不偿费,乃罢之。绍兴十年郑亨仲为四川宣抚使,始即利州铸钱,岁十二(万?)缗,以救钱引之弊,率费二千而得千钱。……二十三年……明年诏邛州岁铸三万缗,利州九万缗,共费本钱引十七万五千缗,每千率费千四百缗。二十五年又诏利州铸大小钱各二万,凡大钱千重十二斤,小钱千重七斤有半,于是岁省鼓铸本钱三万。三十一年再减利州钱为六万缗,大小各半之。施州旧亦铸钱万缗,南平军数千缗,绍兴末皆减。今蜀中岁铸十万七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四:“十五年七月戊申复置利州绍兴监,岁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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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38 〔291〕《宋会要辑稿·定赃罪》一二之八,绍兴二十七年三月七日:“若盗钱引十道,便以十贯为罪,市价近八贯,比之铜钱,止是四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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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40 〔292〕见本章注〔289〕。《宋史》卷三七四《赵开传》:“又法成都府法,于秦州置钱引务……初钱引两科通行才二百五十万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余万,人亦不厌其多,价亦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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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42 〔29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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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44 〔29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三月:“王之望遗宰执书言,见今三帅分头征讨,官军义士与招降之众,几十二万人。前此用兵,无如今日,犒赐激赏,籴博粮草之费,已一千余万引。自休兵以来,二十年间,纤微积累之数,及累次朝廷支降钱物,皆已费用,所存无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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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46 〔29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九绍兴三十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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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48 〔296〕真宗澶渊之盟,每年对契丹赠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仁宗时每年增绢十万匹,银十万两。徽宗时因约金灭辽,又对金人每年纳四十万匹。靖康元年金人攻汴时遣使索帛一千万匹(《续资治通鉴》卷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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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50 〔297〕见本章注〔27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九绍兴四年八月癸巳陈桷言:“今日之弊,物贵而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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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52 〔298〕《文献通考·钱币考二》。《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六乾道三年正月:“是月度支郎唐瑑言,自绍兴三十一年即造会子,至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余万道。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换外,尚有八百余万贯在民间未收,今来诸路纲运依近降旨挥,并要十分现钱,故州县不许民户输纳会子,致流转不行,商贾低价收买,辐凑行在,所以六务支取,拥并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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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54 〔299〕《宋会要辑稿·食货·赈贷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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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56 〔300〕《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上六》引咸淳二年监察御史赵顺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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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58 〔301〕《文献通考·市籴考二·社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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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60 〔302〕《宋会要辑稿·食货》四〇之一四,乾道九年闰正月七日李安国言:“若用会子一贯四百文省得米一硕,以见钱纽算,每升计钱八文四分足,自旧即无上件价例,窃恐传闻差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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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62 〔303〕《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群书考索》后集卷五二《财用门·楮币类》说:乾道四年,两界相沓二千万缗。又说:淳熙甲午(元年)共四千一百二十万缗。可见自乾道以来,就有两界并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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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64 〔304〕《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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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66 〔305〕《容斋三笔》卷一四《官会折阅》:“淳熙十二年迈自婺召还,见临安人揭小帖,以七百五十钱兑一楮。……然是后曩弊又生,且伪造者所在有之。及其败获,又未尝正治其诛,故行用愈轻。迨庆元乙卯(元年)多换六百二十,朝廷以为忧。诏江浙诸道,必以七百七十钱买楮币一道。此意固善,而不深思,用钱易纸,非有微利,谁肯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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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68 〔306〕《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五一,嘉定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亭塌钞引之家,低价买会,每贯用钱三四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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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7170 〔307〕《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财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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