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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经筵《论救楮之策所关系者莫重于公私之籴》(嘉熙四年):“夫古今未有石米之直为缗丝三百四十千,而国不穷,民不困,天下不危乱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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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杜清献公集》卷一〇《吏部侍郎已见第一札》:“且去岁浙左旱叹异帝,浙右虽得中熟,而仰食既多,米价十倍其涌。”《鹤林集》卷二四《申省二状》:“率十分减三,而谷尚贵;以五券税一,而楮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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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一七《除淮阃》内引奏札(淳祐年间所作):“姑以迩年已验者言之……京畿近地,米石百千。殍殣相望,中外凛凛,天变可谓极矣。”但浙江宁波一带,在淳祐元年,一石米只要官会四十贯。魏岘《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淳祐元年十月《余参政委淘沙》说,淘沙工的工钱每日支官会五百文,米二升半,或官会一贯五百文,不支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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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宋史》卷一八〇《食货志》记淳祐八年陈求鲁言:“夫钱贵则物宜贱,今物与钱俱重,此一世之所共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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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戴埴《鼠璞》:“今日病在楮多,不在钱少。如欲钱与楮俱多,则物益重矣。且未有楮之时,诸多皆贱,楮愈多,则物愈贵。计以实钱,犹增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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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表中数字所根据的米价,约有两百三十种。有些太不正常的米价没有计入。如建炎四年的二千贯一石和绍兴十三年的六十五文一石。每十年期中,有时只有一两年的数字。又如10世纪的60年代,书中没有实在的米价,只说建隆中谷贱,所以姑且斟酌太祖太宗两朝的低价记录,一公石以足钱一百九十文计算,作为60年代的平均米价。又如11世纪的30年代(公元1031—1040年)没有找到米价记录,但《宋史》卷二八三《夏竦传》载:“宝元初……许人入粟赎罪,铜一斤为粟五斗。”钱重以每文一钱计,则粟一石约当钱三百二十文,但宋代用省陌,以七十七文为一百,故粟价应为每石四百文以上。米贵于粟,故作每石七百文。又如11世纪最后十年的价格,无法求得合理的平均数。因为我们所有的数字是公元1091年的每石七百七十文与每石七百文。以后许多年间没有数字;直到公元1099年和1100年才有许多记载,而这些记载恐怕是以铁钱为标准,当时大概要十枚铁钱换一枚铜钱。表中数字是假定公元1091年的价格是铜钱价格,而公元1099年和1100年的价格是铁钱的价格,而以十文铁钱换算成一文铜钱。13世纪第一个十年间的数字不是现有数字的平均,而是假定前五年每石是三千五百文,后五年一万二千文,这样平均出来的。这同实际情况大概相差不远,因为在开禧用兵之前,应同12世纪最后十年差不多,同金人开战以后,米价上涨几倍。又13世纪的40年代,只有一项数字,即百贯一石,只好以这数字为代表,那些年间物价恐怕是有那样高。又计算方法,一年以内的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一年以上的如十年期、半世纪、一世纪等都用几何平均法。钱文以足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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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宋史·食货志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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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一二绍兴二年十月:“辛卯朝议……饶信二州铜场……皆产胆水,浸铁成铜。元祐中始置饶州兴利场,岁额五万余斤。绍圣三年又置信州铅山埸,岁额三十八万斤。其法以片铁排胆水槽中,数日而出,三炼成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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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夷坚志》癸集上《闻人氏事记》:“闻人尧民伯封,嘉兴人也。淳熙六年赴楚州录……经三月积俸钱百千,买楮券遣仆持归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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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夷坚志》丁集下《王七六僧伽》:“丽水商人王七六,每以布帛贩货于衢婺间,绍熙四年,到衢州诣市驵赵十三家,所赍直三百千,赵……杀之。纳尸于篰内……俟半夜人定,欲投诸深渊……邻居屠者姜一讶其荒扰,执赵手欲就视,不能隐,乃告以实,赂以五楮券,姜不听,曰我当诉尔于官……后增十券,姜喜乃舍去。是日不买猪,即归而持券易钱。”《宋史》卷三九五《李大性传》:“(光宗时)江陵旧使铜镪,钱重楮轻,民持赀入市,有终日不得一钱者。大性奏乞依襄郢例通用铁钱,于是泉货流通,民始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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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夷坚志》癸集上《薛湘潭》(淳熙间):“媪曰此间村酒二十四钱一升耳。我家却无。薛取百钱求买二升。媪利其所赢,挈瓶去,少顷,得酒来,与媪共饮,媪喜甚,献牛肉一盘。”《岭外代答》(序于淳熙五年)卷四《常平》:“且广州斗米五十钱,谷贱莫甚焉。夫其贱非诚多谷也,正以生齿不蕃,食谷不多了。……连遇大凶年,米斗仅至二百钱,则人民已有流离之祸,州县拱手,无策以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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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宋史》卷三九《宁宗纪三》:“嘉定四年十二月癸未以会子折阅不行,遣官体访江浙诸州。”关于嘉定初年会子跌价的情形,真西山在《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中屡有提到,如卷第二癸酉(嘉定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直前奏事之二》,卷第三《对越甲槁奏札轮对札子》(二月十一日草就),卷第五《故事》(七年七月十一日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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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续通典》。《宋史》卷四一二《陈咸传》:“蜀钱引旧约两界五千余万,半藏于官,自军兴,引皆散于民,宣总三司增创三界通行八千余万,价日益落;咸捐一千二百余万缗以收十九界(应为九十界)之半,又与丙议合茶马司之力,再收九十一界,续造九十三界以兑之,于是引价复昂,籴价顿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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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文献通考》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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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三《救蜀楮密奏》。《宋季三朝政要》卷二《理宗》条下说是在宝祐四年发行新川会,大概就是指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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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文献通考》:“嘉定十四年诏造湖广会子二十万,对换破损会。自后因仍行之。”《宋会要辑稿·食货·漕运四》嘉定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以今市直论之,二贯七百湖广会仅可换铜交子一贯行使。”这里的铜交子,不知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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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四八,嘉泰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诏:“淮东提盐司贴纳盐钱与免纳二分交子。……旧例用钱会各四分,交子二分,至是客人诉其不便故也。”《文献通考·钱币考二》:“嘉定十五年增印(淮交)及三百万,其数日增,价亦日损,称提无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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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古今图书集成》引《癸辛杂识》:“真文忠贞,一时重望。端平更化人。傒其来,若元祐之涑水翁也。是时楮轻物重,民生颇艰,意谓真儒一用,必有建明。转移之间,立可致治。于是民间为之语曰,若欲百物贱,直待真直院。及童马入朝,敷陈之际,首以尊崇道学、正心诚意为一义。继而复以《大学衍义》进。愚民无知,乃以其所言为不切于时务。复以俚语足前句云:吃了西湖水,打作一锅面。市井小儿,嚚然诵之。士有投公书云:先生绍术道统,辅翼圣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愚民无知,乃欲以琐琐俗吏之事望公。虽然,负天下之名者,必负天下之责。楮币极坏之际,岂一儒者所可挽回哉?责望不亦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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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宋季三朝政要》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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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端平元年吴潜应诏上封事条陈国家大体治道要务凡九事。《续文献通考》卷七嘉熙四年九月:“令措置十八界会子,收换十六界。将十七界以五准十八界一券行用。如民间辄行减落,或官司自有违戾,径赴台省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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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袁甫《论会子疏》:“目今(嘉熙四年)十六十七两界会子,五十千万,数日多,价日低。救弊之策,幸有十八界新会一著。若不善用之,则适足以滋弊。今白札子遽欲以十八界会子旋印旋支。其说谓一新之直,可当旧之五六,故欲停旧造新。然……十八界既出,则新旧三界,杂然并行,区处愈费力矣,据白札子虽云以新会照时价买旧会,而暗毁之。然当此用度窘迫,既曰不必顿造新会,则安能每月以三分之一而买旧会,必至三界并行,愈多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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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俞文豹《吹剑录》外集。原注,见本章注〔349〕。《宋史》卷四一九《徐荣叟传》:“嘉熙四年……入对,言自楮币不通,物价倍长而民始怨。自米运多阻,粒食孔艰,而民益怨,此见之京师者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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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孙梦观《雪窗集》卷一《丙午轮对》第二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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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宋季三朝政要》卷二《理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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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根据《宋史·理宗纪》中最后二十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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