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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02 〔88〕请参见本书第三章注〔3〕。乔吉《山坡羊·寓兴》:“鹏搏九万,腰缠十万,扬州鹤背骑来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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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05 〔89〕1955年春,四川洪雅县明墓出土银锭一百二十几块,都是元宝形。每块自市秤几钱重到二十几两。上画有文字,阴文,字数自十几个到五六十个。大多数是正德年间所铸,少数为嘉靖初年所铸。文字内容约可分为四类。第一类如:“犯人周明钦罪米伍拾石民纸壹分共银贰拾伍两壹钱贰分伍厘 银匠陈中”。第二类如:“龙溪县犯人蒋初阳敦义原侵正德八年分盐钞银重十两八钱正 银匠刘承一”。第三类如:“长泰县征收正德十六年分常平米价拾两正 提召官吴秉刚 该催同吉 银匠郭廷”。第四类如:“漳州府龙溪县原编嘉靖贰年分按察司按察使员下只候壹名连闰月共银壹拾叁两正 该吏陈 银匠陈中”。(《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五期第四五页刘志远《四川洪雅县明墓出土的银锭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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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07 〔90〕刘若愚《酌中志》卷一六《内府衙门职掌》:“银作局……专管造金银铎、针枝、个桃杖、金银钱、金银豆叶,豆者圆珠,重一钱或三五分不等;叶则方片,其重亦如豆不拘,以备钦赏之用。”吕毖《明朝小史》卷八《正统纪·银豆谣》:“辛颇事声色,尝以银豆金银等物撒地,令宫人及内侍争拾为哄笑。编修杨守陈赋银豆谣,以寓讽谏。其辞曰:‘尚方承诏出九重,冶银为豆驱良工;颗颗匀圆夺天巧,朱函进入蓬莱宫。御手亲将十余把,琅玕乱洒金阶下;万颗珠玑走玉盘,一天雨雹敲鸳瓦。中官跪入多盈袖,金铛半堕罗裳绉;赢得天颜一笑欢,拜赐归来坐清昼。闻知昨日六宫中,翠娥红袖承春风;黄金作豆竞拾得,羊车不至愁烟中。……’”(《玄览堂丛书》)《皇明通记》:“景帝以银豆、金钱物撒地,令宫人及宦侍争拾为哄笑。”宋应星《天工开物》:“皇家盛时,则冶银为豆,杂伯衰时,则铸铁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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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09 〔91〕《明史》卷一六三《李时勉传》:“宣德五年修《成祖实录》成,迁侍读学士。帝幸史馆,撒金钱赐诸学士,皆俯取,时勉独正立,帝乃出余钱赐之。”吕毖《明朝小史》卷八《正统纪·金钱恩典》:“帝时初开经筵,每讲毕,必命中官布金钱于地,令讲官拾之,以为恩典。”《明史》卷一八二《马文升传》:“弘治元年,上言宪宗朝岳镇海渎诸庙,用方士言,置石函,周以符篆,贮金书道经、金银钱、宝石及五谷,为厌胜,具宜毁,从之。”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一《祀庙石函》条也记载这事。说“金银钱数枚”。江西新建朱权(公元1378—1448年)墓中有金钱十三枚,没有文字(见《考古》1962年第四期《江西新建明朱权墓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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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11 〔92〕《同文算指通编》(《丛书集成》本)卷一第六六页:“问金钱一文值银一两一钱五分,今有银一千两,该金钱几文?”又:“问金钱每文得银一两一钱五分,今金钱四千文,银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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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13 〔93〕《武宗实录》卷之一一六正德九年九月辛酉:“户部覆议……西域哈密诸夷入贡,夹带土产货物,贸易图利。……兵部议覆,俱从所奏,惟格外赏恐各边援例,令总制官仍造为银牌,重五钱或一两者给之,马已发价,亦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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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15 〔94〕《金瓶梅》第一回:“西门庆称出四两银子,叫家人来兴儿买了一口猪,一口羊,五六坛金华酒和香烛纸札鸡鸭案酒之物。”《玉娇梨》(即《双美奇缘》)第七回:“张轨如道:谋大事如何惜得小费?称二两头与他。……张轨如没法,只得忍痛称了三两银子,用封筒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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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17 〔95〕谢肇淛《五杂俎》卷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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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19 〔96〕何乔远《名山藏》:“闽广之间,则银从西南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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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21 〔97〕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物产·银钱》:“大者七钱五分,夷名黄币峙;次三钱六分,夷名突层;又次一钱八分,名罗料厘;小者九分,名黄料厘,俱自佛兰机携来。”这里所谓黄币峙无疑是un peso的译音,即一披索的意思。但重量恐系七钱二分之误。黄料厘为un real的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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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23 〔98〕同书卷七《饷税考》:“加增饷者,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外,属吕宋船者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后诸商苦难,万历十八年量减至百二十两。”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三·洋税》项下说到漳州用银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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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25 〔99〕1961年1月25日香港《大公报》说台湾高雄附近发现荷兰硬币四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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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27 〔100〕姚叔祥《见只编》:“倭使小西飞来议封事。时以京营将佐杨贵绿为馆伴;小西飞昵杨,有私觌之礼,如刀盒之类,一犹常见。惟银钱多作人马之状。更有银一片,形类橡叶,厚二分,长七寸许,中有一背,阳凸阴凹,两旁斜击数槌,酷似叶瓣,倒有一印:长寸余,阴起三字,曰石州银,皆中国字,惟州字斜飞耳。”(《盐邑志林》第五〇帙)上面所记为万历年间事。后面的银片为当时日本所铸造流通的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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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29 〔101〕小叶田淳在他的《日本货币流通史》(改订增补版)中搜集了一些资料,证明明末日本的白银流入中国。这里转录几条于后。朝鲜《李朝实录》中宗三十七年(公元1542年)记日本使臣的书契有云:“我北陆有山,其名曰金山,近年产于真银,实季世之伟珍也。故往岁以上献于大明,大明喜悦,今以聘于贵国。”明宗八年(公元1553年)七月辛未:“日本国银子多产,故上国之人交通往来贩卖,而或因漂风来泊,作贼于我国海边。”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之一二张时彻议:“日本夷商唯以银易货,非若西蕃之载货交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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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31 〔102〕《货币》第九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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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33 〔103〕陈洪谟《继世纪闻》(《丛书集成》本)卷三:“抄没逆瑾货财: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钟二千,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狮蛮带二束,金银汤盅五百,蟒衣四百七袭,牙牌二匮,穿宫牌五百,金牌三,衮袍四,八爪金龙盔甲三千,玉琴一,玉宝印一颗。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万”(末尾“万”字疑系两字之误)。这里黄金的数目同最初两项数字相符,没有包括下面的金钟金钩等。但白银的数字交代不清,当时金银比价以一比七计,总计值银三亿四千四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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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35 〔104〕《昭代王章》(《玄览堂丛书》,有洪武十八年十月序)《伪钞》第四八:“宝钞通行天下,便民交易。其两浙江东西民有伪造者甚。惟句容县杨馒头本人起意,县民合谋者数多。……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其刑甚矣,朕想决无复犯者。岂期不逾年,本县村民亦伪造宝钞。甚焉邻里互知而密行,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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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37 〔105〕《御制大诰续编》(《玄览堂丛书》)《钞库作弊》第三二:“宝钞提举司官吏冯良孙安等二十名,通同户部官栗恕郭恒,户科给事中屈伸等,并钞匠五百八十名,在局抄钞。其钞匠日工可办十分,诸匠等止认办七分。朕明知力尚有余,从其认办所以得存三分,不欲竭尽心力,后三处结党,诸匠尽力为之。洪武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造钞起,至十二月天寒止,尽力所造钞六百九十四万六千五百九十九锭,临奏钞数已匿一百四十三万七千五百四十锭于广源库;杂诸处所进商税钞堆积,所奏者五百五十万九千五十九锭,将混同商税钞堆积,以代外来商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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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39 〔106〕《明实录》卷之二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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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41 〔107〕《续文献通考·钱币考》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命户部申明钞法。时民间昏烂钞,商贾贸易多高其值,以折抑之,比新钞加倍。”《明实录》卷之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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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43 〔108〕《明实录》卷之二三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丙戌:“诏禁用铜钱。时两浙之民,重钱轻钞,多行折使,至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福建两广江西诸处,大率皆然,由是物价涌贵,而钞法益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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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45 〔109〕《明书》卷三《太祖高帝纪三》洪武二十七年八月:“钞法沮坏,禁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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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47 〔110〕《明实录》卷之二五一:“(洪武)三十年三月甲子禁民间无以金银交易。时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定价,由是钞法阻滞,公私病之,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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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49 〔111〕《明实录》卷之一〇五,洪武九年三月己丑:“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户部奏每银一两,钱千文,钞一贯,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直十之二,绵苎布一匹折米六斗,麦七斗,麻布一匹折米四斗,麦五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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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09951 〔112〕《明实录》卷二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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