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710958
1703710959
户部改为度支部以后,银行名称改为大清银行。光绪三十三年的钞票改用大清银行的名义,而图案不变。当局曾有创办印刷厂及造纸厂的拟议,但没有实行。宣统元年委托美国钞票公司印制,自一元到百元,共五等,改用新的图案,上附李鸿章的胸像。遗留下来的还有一种钞票,上有当时度支部尚书载泽的胸像和龙海图案,设计非常美观,而且是中国自己印制的。但所见多系样票,似乎没有流通。
1703710960
1703710961
大清银行的发行数字逐年增加,特别是银元票增加得快。宣统三年闰六月底,银两票共发行五四三八九一〇两七五九,银元票共发行一二四五九九〇七元八九八。
1703710962
1703710963
新式钞票发行以后,还有保持旧形式的。大抵钱票、铜元票和银两票多保持旧的形式,私营的钱庄、银号、当铺发行的也好,各省官银钱局发行的也好,基本上都是竖形的,只有银元票以横形的为多。例如同是江西官银钱总号所发行的,制钱票和银两票都用竖形,而银元票用横形,但湖北、湖南和浙江等省官钱局的银元票也用竖形,而新式银行所发行的,则银两票也多用横形。竖型又有两种:一种是单面印写,另一种是两面印刷。单面印写是保持历代纸币的格式,钞板有时是木刻,用中国自产的竹纸或毛边纸印制。例如光绪二十一年台南官银钱总局所发行的银元票,格式就像咸丰时的户部官票。一些私营钱店银号的银钱票也有毛边纸的,票上的文字用墨笔写,另外加盖许多不一定有内容的戳记,以防假造。两面印制的则多用洋纸如道林纸。
1703710964
1703710965
各省官银钱号所发行的银钱票,背面通常印有关于该银钱票发行情况的告示,这些告示对于研究当时当地的货币流通情况,提供了很好的资料。如果没有告示,那么,正面多加说明。如裕宁官银钱局的钱票,背面没有告示,就在正面印有“此票准交纳本省公款及关税盐课厘金,如有私刻假造者,照私铸例治罪”。该局的铜元票则背面有告示,同时又在正面印有和钱票上相同的文字,并加印:“官票足串,各埠分局底串不同,该地照市折算,以便商民通用。”
1703710966
1703710967
1703710968
1703710969
清末的货币流通由铜钱过渡到铜元,这种过渡反映在钞票上。例如江南裕宁官银钱局在光绪三十三年以前发行的钞票,单位是九八制钱,光绪二十九年发行的钱票,票面本印有“凭票发制钱壹串文”字样,后来新式铜元通行,就在票面加盖“兑当拾铜元壹佰枚”的红戳。到光绪三十三年就正武发行“凭票取当十铜元壹百枚”的铜元票。
1703710970
1703710971
所以清末兑换券的发行制度是十分混乱的。拿发行单位来说,约有五类:第一是旧式的信用机构,包括钱庄、银号、票号和典当,它们的发行,已有两三百年到三四百年的历史,每一单位发行的数量虽然不多,可是全国合起来却不少。因为这些机构不但遍布于全国性的都市和省级的城市,而且深入市镇去。第二是各省的官钱局或官银号。这是各省的官方金融机构,所以每省应当有一家,有些省份有两家,如江南就有裕宁和裕苏,新疆则两家以上。它们的分支机构可能设到外省去。它们的单位发行数量比第一类多。第三是新式银行,包括外国银行和中国人自设的银行。这一类的数目比较少。外国银行从事发行的在清末约有十二三家,如英国的麦加利、汇丰,德国的德华,日本的横滨正金、朝鲜,俄国的华俄道胜,法国的东方汇理,美国的花旗,比利时的华比,荷兰的和囒等。中国人自设的银行从事发行的在清末也只有十几家,如中国通商、大清、交通、四明、殖边、浙江兴业、浙江、上海的中国信成、汉口等地的信义工商储蓄、北京储蓄、宝善、扬州和太、华商通业等。这种新式银行,家数虽然不多,可是规模比较大,特别是外国银行,有雄厚的资本,远非中国自设的任何金融机构所可比拟。加上不平等条约的关系,在它们所从事发行的地方,货币流通几乎就有由它们垄断的趋势。第四是其他机构,包括政府机构如铁路局等以及各种商店。这一类机构发行的兑换券,增加了币制的不统一性。此外还有流入中国的外国钞票,如俄国的卢布票(俗称羌帖)、日本的军用票和日圆票等。
1703710972
1703710973
拿货币单位来说,也是极其复杂的。由于兑换券只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所以当时在中国流通的金属货币的种类,都反映在兑换券上。主要有三大类:第一是钱票,这是历史最久的一种兑换券,以钱文为单位,有些小钱庄的钱票没有一定的金额,临时应客户的需要填发。大一点的发行单位的钱票,虽然印有金额,如五百文、一串文(或一吊,即一千文),但因各地的流通习惯不同,而有各种计算方法,如奉天用东钱,以一百六十文为一吊;北京山东等地用京钱,一千只合得制钱五百文;新疆用红钱,四百文合银一两;其他省份用制钱,但也有各种标准,例如江南裕苏官银钱局的钱票以足钱计算,裕宁官银钱局和湖北官钱局的钱票则以九八制钱计算,即一千文实付制钱九百八十文。甚至同一家发行单位的钱票,前后标准也不同。例如江西官钱局,光绪二十八年发行的钱票是按十足制钱计算,二十九年和三十年的钱票是按九五制钱计算。这种钱票后来有以铜元支付的,如安徽裕皖官钱局的钱票上注明:“凭票发铜元足钱△△文”。第二是银两票,这也是旧有的单位,面额也有临时填写的,但各地所用银两单位不同,所以银票上也注明银两的种类:北京有时用库平两,有时用京平两。汇丰银行的银票注明兑上海纹银,上海通商银行的银票也注明兑上海通用银两,大概是指规元。湖南用省平,即湘平,新疆也用湘平。陕西大清银行的银票用陕议平,江西的银票用该省的市平。第三是银元票。这单位用在兑换券上是比较新近的事,先由外国银行使用。面额比较一致,一般分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百元。小钱庄不大发行大金额的,也有个别发行二元的。但由于各地通用的银元不同,所以兑换券上也反映了这一点。许多兑换券都笼统地标明兑换当地通用银元,还有许多兑换券标明兑鹰洋或英洋。光绪末年和宣统年间的兑换券也有标明兑龙元的。当然也有不作规定的。
1703710974
1703710975
上面几种标准是交叉着的,同一家银行发行几种单位的兑换券。如江西官银钱总号在光绪三十三年同时发行钱票、银两票和银元票。湖南官钱局除了这三种之外,还发行铜元票。又同一家银行同时在各地发行兑换券,这种兑换券上往往加印地名,只能在当地通用,到外地或则须要贴水,或则根本不能流通。因为同一家银行的银两票,在各地所能兑取的银两标准是不同的。
1703710976
1703710977
宣统年间,当局曾企图加以整顿和统一。例如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曾由度支部奏定《通用银钱票章程》,不许官商银钱行号增发钞票,已经发行的逐渐收回。二年又奏定《兑换纸币则例》,由大清银行统一发行,并规定五成现金准备,各省商号所发行的每年收回二成,五年收尽。但这些办法还没有来得及实行,辛亥革命就爆发了。
1703710978
1703710979
1703710980
1703710981
1703710983
中国货币史 第二节 货币的购买力
1703710984
1703710986
一、清初钱价的波动
1703710987
1703710988
清朝货币的购买力,继续下降。三百年间,白银的购买力,约减成三分之一,以铜钱计算的物价,涨成六七倍。然而除了咸丰年间曾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货币贬值之外,币值的变动,是渐进的。
1703710989
1703710990
清朝政府的开支,差不多完全用银,而且奖励民间用银。不过白银的购买力究竟比较大,而且因为不加以铸造,一分一厘的秤称,有其麻烦之处。所以日常的零用和小民的交易,仍是以铜钱为主。这种现象,在乾隆年间便已明显。到了咸丰以后,因银少而贵,甚至纳粮也是以铜钱计算了。
1703710991
1703710992
币值虽少剧烈的变动,但小的波动是常有的,尤其是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钱价,在清初的百年间,是一个麻烦的问题。
1703710993
1703710994
清廷方面,当时不懂得主币和辅币的道理,只晓得银和钱之间最好有一种固定的比价。这种比价,他们定为银一两合钱千文,自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以后,就是想维持这种银钱比价,特别是十年以后所铸的厘字钱,标明每枚值银一厘。其他制钱也是时常增减分量来维持这个比价。但市场比价变动无常,因此流通的制钱有轻有重,而且轻钱重钱的购买力发生差异,而引起私销和私铸,即销镕重钱,铸造轻钱。本来清朝的制钱分量比明朝的制钱重,尤其是在顺治十七年把钱的分量加成一钱四分以后,对白银的作价并不提高,使铜钱的实价超过名价。毁钱为铜,获利以倍〔114〕。
1703710995
1703710996
毁钱的结果是制钱的数量减少,钱价上涨。这种现象在康熙十八年便为当局所注意了。到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银一两只能换得八九百文。以铜钱计算的日用饮食品的价格很低,一碗面只要十个钱,一碟馒头只要四文钱〔115〕。四百钱便可以买一头猪〔116〕。吏部侍郎陈廷敬提议减轻钱的分量,由一钱四分减成一钱,使铸钱的数目可以增加四成,当时北京的宝泉宝源两局每年铸四十万四千八百串,减重之后,可以增加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串〔117〕,这大概是那一年减重的原因。
1703710997
1703710998
减重之后,钱价就下跌,物价上涨,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一千文只能换得白银三钱二三分〔118〕。比二十三年时相差三四倍,超过减重的程度,这无疑是私铸的关系。
1703710999
1703711000
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又恢复一钱四分的重量,另外铸造一种七分重的轻钱,大制钱每千文作银一两,小制钱每千文作银七钱〔119〕。但由于制钱轻重不一,购买力也有大小之分,使钱的名称也繁多,有新钱,有老钱,有大钱,有小钱。京师以小钱为主,外省以大钱为主,所以大钱在北京以五十为一百,京钱二百,实际上是一百。曾有人主张废止小钱,但另有人说废小钱民间会惊扰,而且大钱数量不够。结果大小钱兼用,预计等到大钱数目多了,渐次销毁小钱。但实际上到乾隆三十六年湖南布政使吴虎炳奏请查禁古钱和小钱时,当局还声明康熙年间的小制钱不在禁例。
1703711001
1703711002
制钱加重之后,对白银的市场比价马上提高了。以前白银一两可以换钱八百八十文,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只能换得制钱七百八十文〔120〕。不过这是指京师的大钱。小钱和私钱,情形则不一样。在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的时候,湖广河南等省私铸的风气很盛。七年因直隶奉天等处钱价过低,曾下令规定白银一两止许换制钱一千文。可见当时市价一两不止换一千文,然而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京师的大制钱仍只要八百文就可以换得白银一两。
1703711003
1703711004
私铸和私销是同时进行的,因为中国当时产铜有限。自康熙年间起便靠输入日本铜〔121〕。乾隆三年京局改用云南铜,江浙等省仍用日本铜。数量都不是很多。至于私铸大部分是靠销镕大制钱,甚至有因为铜器贵而销钱为器的,这事在雍正年间常有所闻。当时官价白银一两换钱千文,市价止换得八百多文,制钱自然隐匿。因此又实行贬值和减重。乾隆五年铸造青钱,就是一种贬值行为。乾隆三年曾有人提议铸当十大钱,每文只重四钱〔122〕,没有获准。但通政使李世绰请将制钱重量减为一钱,五年直隶减为七分,九年湖北改为一钱,十一年两湖改为八分〔123〕,这些减重行为大概受到人民的反对,所以后来又恢复一钱二分的重量。由此可见钱价问题在于铜钱对白银作价太低。
1703711005
1703711006
乾隆初年,当局对于钱价问题,费了一番心血。起初有人主张在北京城内外开设官钱局十所,听人民兑换铜钱,以收进的银两,酌量向各当铺收兑铜钱,因为人民赎当多用铜钱。当铺在需要铜钱的季节,也可以向官局兑换。但有人反对这种办法,以为只要政府规定银钱的比价,让市上的经纪铺户照这比价按日领买若干串,并使他们稍有利润,这样铜钱就会顺利流通〔124〕。结果似乎是设立官局和钱行经纪,不过钱价仍没有平。
1703711007
[
上一页 ]
[ :1.70371095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