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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51 美国有宝信银行和花旗银行。宝信银行设于同治三年。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于光绪二十七年在上海设立分行,后来在北京、天津、汉口等地设立分行,而以上海行为管辖行。在各地曾发行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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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53 所以到清末,中国境内的外国银行一共在二十家以上〔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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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55 这些外国银行,吸收存款〔512〕,发行钞票〔513〕,对当时的政权提供放款,并通过这些放款在中国取得许多特权。这方面以英、美、日、法、德、俄等帝国主义国家的银行最为活跃。例如光绪三年新疆有阿古柏等人的入侵,而帝俄占据了伊犁。清朝政府为了应付这种局势,曾向汇丰银行借五百万两,以温州、广州、上海、汉口的海关收入为担保。这是帝国主义国家攫夺中国海关管理权的开始。光绪四年为创办海军,向德华银行借二百五十万马克,利率五厘五。五年又向汇丰做一千六百一十五万两的财政借款,利率七厘。二十一年为了对日本支付甲午战争的赔款,向俄法两国银行团借四亿法郎(一千五百八十二万英镑)。次年对日第二次付款,向汇丰和德华两银行借一千六百万英镑。这些借款都是以关税为担保。宣统三年盛宣怀为了把粤汉铁路收归国有,奏请向日本的正金银行借一千万元,激发了湖南、四川等省人民的保路斗争。这时候,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德国的德华,美国的摩根财团、孔洛布公司和纽约市第一国民银行等合组四国银行团,企图垄断对中国的放款。第一次大借款就是宣统三年三月度支部尚书载泽出面借的一千万英镑,名为整理币制、振兴实业,实际是为弥补行政开支的不足。美国想通过这次放款在中国东北同日俄两国对抗,因日俄阻挠,只预付了四十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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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57 这些外国银行对于中国的生产事业是没有什么帮助的,对于中国的资本家有时反加以歧视,不相往来。中国公司的股票也不能向它们抵押。这种喧宾夺主的情形,自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中国最早主张开办银行的是太平天国的干王洪仁玕,他在咸丰九年就主张兴办银行来发行纸币〔514〕。郑观应等在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也力言中国自己设立银行的重要性〔515〕。中日甲午战后,主张的人更多了。清廷终于接受盛宣怀的意见,于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在上海设立中国通商银行,这是中国第一家新式银行。接着在天津、汉口、广州、汕头、烟台、镇江、北京等处开设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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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59 中国通商银行本是由政府创设的,有政府资本;当初原想作为一家政府银行,所以名称上冠以“中国”字样,而且英文名叫“The Imperial Bank of China”(中华帝国银行)。但张之洞主张商办,而由政府加以稽查〔516〕。所以不能看作一家纯粹的私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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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61 中国第一家资本主义银行产生在上海不是偶然的。这说明上海已成了中国的金融中心。后来有些银行把总行设在北京,那只是为了政治上的联系,它们的业务中心还是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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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63 中国通商银行样样以汇丰银行为蓝本,经理也是聘请英国人担任,另外从钱业方面找一个人作华经理。虽然这家银行带有一点政府银行的性质,但实际上在开办之后,各级政府的公款还有存放票庄、银号的,而都市上商民的钱,仍旧存在外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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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65 郑观应所主张的银行是政府银行,由关税中拨四成作为资本。当时各海关每年收入二千二百多万两,四成当有八九百万两。此外北京的英商福公司(Pekin Syndicate)曾在光绪二十四年向清廷“建议”由其代为筹办中国官银行,称为大清银行,以五十年为限,资本一千万英镑,其中六百万英镑为华股,每年纯利中支付八厘股息,剩下的以百分之三十归中国国库,百分之七十由银行持有〔517〕。这种办法无疑是想援英格兰银行的例,因为英格兰银行也是商人同政府讲条件设立的。但当时中国金融界已经为外商所把持,中国正想要自设银行来挽回利权,怎能让外国人来经办政府银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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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67 设立政府银行,主要是为整理币制。当时中国可以说没有一种标准的货币。光绪二十八年的《中英通商条约》中竟至规定中国要设法发行一种有法偿资格的统一货币。光绪三十年乃由户部奏请设立国家银行,当年就决定成立大清户部银行,资本四百万两,股东限于中国人。但民间对于认股毫不踊跃,因为中国人还不晓得银行的性质,有钱的人多喜欢买房地产,没有投资的习惯。结果由政府先拨出二十万两,到第二年才在北京的西交民巷开业,其余资本数目,到光绪三十四年才陆续付足。由于营业不坏,竟增资为一千万两。大清户部银行的总行设在北京,另在上海、天津、汉口、库伦、恰克图、张家口、烟台、青岛、营口、奉天等处设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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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69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户部改称度支部,乃将银行名称中户部两字除去,称为大清银行,颁布《大清银行则例》,赋以代理国家发行纸币并代理国库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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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71 自官商合办的大清户部银行创设以后,别的新式银行也渐多了,例如光绪三十一年四川的浚川源官银行,是第一家省银行。三十三年的交通银行,是由邮传部奏准设立的,也是官商合办,股本总额为库平银一千万两,先收一半。除普通银行业务以外,还经理路电邮航四种官款,也发行钞票。所以交通银行的地位和大清户部银行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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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73 自光绪三十三年起,股份银行渐次发展,这一年就有浙江兴业银行等两家,次年又有四明银行等四家。宣统元年有浙江银行,二年有北洋保商银行,三年有殖边银行等三家。所以在清末,中国已有了十几家新式银行,如果连外国银行在内,当有三四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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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75 光绪三十四年,在颁布《大清银行则例》的同时,又颁布了《银行通行则例》,规定银行的九项业务,即:票据贴现,短期拆款,存款,放款,买卖生金银,兑换,代收票据,发行票据,发行银钱票。凡是经营这九种业务的店铺,都称之为银行。所以票号、银号和钱庄都适用这一则例。又规定银行的资本构成可以为独资、合名或合资,但对于资本的数额却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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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77 实际上各省的官银钱号在清末已开始改称银行。如浙江官钱局于宣统元年改为浙江银行,广西官银号于宣统二年改为广西银行,福建官钱局于宣统三年改为福建省银行,贵州官钱局改为贵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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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79 在关于发行银钱票的项下,规定在纸币法律尚未颁布以前,各种官私行号,都可以暂时发行银钱票。只有官设行号,每月要将发行数目及准备金数目按期咨报度支部,该部也可以随时派员前往稽查。而私设行号,似乎反而不受管理。宣统二年才拟定《兑换纸币则例》,规定发行准备须有五成现金、五成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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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81 当时,不论是官商合办的或私营的股份银行,差不多全着眼在发行钞票上,也可以说全靠发行钞票来维持和赚钱。本来银行的作用在于扶助工商业,应当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但当时中国的工商业不发达,除非银行方面有积极发展工商业的计划,而采取主动,否则当没有适当的工商业可以扶助。当时办银行的人,很少有为社会增进福利着想的。在人民方面,有钱的人,除买置房地产以外,剩下的多加以埋藏〔518〕。所以银行无法收集大额的存款。少数的存款,都被外国银行和本国的票号钱庄所取得。所以清末的新式银行不能有一种正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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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84 中国货币史 〔1〕顺治钱背文所代表的局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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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86 陕(陕西省局)、河(河南省局)、临(山东临清局)、昌(江西省局)、宣(直隶宣府局)、宁(甘肃宁夏府局)、蓟(直隶蓟州局)、江(江苏江宁府局)、延(陕西延绥局)、浙(浙江省局)、原(山西省局)、东(山东省局)、云(山西密云镇局)、福(福建省局)、西(或为山西省另一炉局名)、阳(山西阳和镇局)、同(山西大同府局)、襄(湖广襄阳局)、荆(湖广荆州局)、云(云南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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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88 〔2〕河南省局(河)、陕西省局(陕)、临清府局(临)、宣府局(宣)、蓟州府局(蓟)、山西省局(原)、另一山西省局(西)、大同府局(同)、江西省局(昌)、宁夏府局(宁)、江宁府局(江)、浙江省局(浙)、山东省局(东)、福建省局(福)、云南省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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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90 〔3〕康熙六年以后增设,有江苏省局(苏)、湖南省局(南)、广东省局(广)、广西省局(桂)、甘肃巩川府局(巩)、福建漳州府局(漳)、台湾局(台湾)等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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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92 〔4〕所废的是临清、宣府、大同、宁夏、江宁、漳州等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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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994 〔5〕《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五《钱币考三》:“雍正九年……安徽开局于江宁府,设炉四座,钱幕满文铸宝安二字。……十二年……停安徽宝安局鼓铸。”按:是时安徽布政使司驻扎江宁府城,故江宁局钱幕用宝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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