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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01 [20]“魏尔特致梅乐和”,1939年6月27日,见“总税务司和伦敦办事处来往私人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735,载毕可思和方德万主编:《中国与西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海关档案》,伍德布里奇:汤姆森——盖尔出版公司,2004-2008年,第91卷。下文简译为《中国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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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03 [21]“魏尔特致梅乐和”,1939年6月27日,见“总税务司和伦敦办事处来往私人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735,载毕可思和方德万主编:《中国与西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海关档案》,伍德布里奇:汤姆森——盖尔出版公司,2004-2008年,第91卷。下文简译为《中国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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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05 [22]关于这些的报告,经常出现在“总税务司的往来函件,1929-1937年”中,载《中国与西方》,第79和80卷。关于安格联的葬礼,参见“华善致梅乐和”,1932年5月31日,见“总税务司的往来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846,载《中国与西方》,第79卷。那些出席贺璧理夫人葬礼的人,载“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4月2日,见“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第89卷。贝泐也是其中的一位。据说,贺璧理曾“反对赫德和安格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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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07 [23]“麻振致罗福德”,1934年7月5日,见“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第8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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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09 [24]“麻振致罗福德”,1934年12月28日,“麻振致罗福德”,1934年7月5日,见“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该文章发表于1934年11月20日,刊在伦敦的《泰晤士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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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11 [25]“麻振致梅乐和”,1936年3月13日,见“总税务司往来函件,1936193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848,载《中国与西方》,第8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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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13 [26]Dianna Yeh, “Entangled Identities: Britain, China, and the Politics of Performing Chineseness in Britain”, paper Presented at “Britain and China: Pasts, Presents, and Futures,” August 24-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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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15 [27]Stephen Endicott, British China Policy,1933-1937,(Vancouve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19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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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17 [28]“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12月17日,载“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第8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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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19 [29]“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7月2日,“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12月17日,载“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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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21 [30]“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7月30日,“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12月17日,载“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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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23 [31]“钮敦致公使[蓝普森] ”,1929年4月17日,载《中国海关》,英国国家档案馆,卷宗号FO 228/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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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25 [32]张福运:《中国海关改革》,口述历史,1976、1979和1983年。由高士达(Blaine Gaustad)和张之安Rhoda Chang撰写,区域口述历史办公室,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班克罗夫特图书馆, 第142-143页。Http://archieve.org/stream/reform chineseoochanrich/reformchineseoochanrich_djvu.txt。张说该事件发生在1933年,实际是在19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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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27 [33]克立福德,“梅乐和”,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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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29 [34]“梅乐和致许阁森”,似在1937年2月,载“梅乐和的机密函件”,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卷宗号PP MS2,第13卷,1936-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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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31 [35]“许阁森致梅乐和”,1937年2月13日,“梅乐和致许阁森”,似在1937年2月,载“梅乐和的机密函件”,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卷宗号PP MS2,第13卷,1936-19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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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33 [36]“丁贵堂答辩书”,载“沈博尘控告副总税务司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9)/180;杨智友:《华籍洋关副总税务司丁贵堂》,载《民国档案》,2003年第3期,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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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35 [37]“梅乐和致张福运”,1931年9月29日,见“总税务司与关务署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6)/1215,载《中国与西方》,第19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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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37 [38]林乐明:《海关服务三十五年回忆录》,香港:龙门书局,1982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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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39 [39]张福运:《中国海关的改革者》,第142-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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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41 [40]“梅乐和致麻振”,1935年7月4日,见“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机密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31687,载《中国与西方》,第89卷。“麻振致梅乐和”,1935年6月25日,见“总税务司与伦敦办事处往来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9)/3000,载《中国与西方》,第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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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43 [41]发自梅乐和的信,没有明确的收信人,但标有“私人机密函件”,载“梅乐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9)/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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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45 [42]“梅乐和致魏尔特”,1936年9月24日,载“梅乐和的机密函件”,第13卷,1936-1939年,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卷宗号PP M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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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47 [43]“海关总税务司署造册处致总务科税务司备忘录”,1929年8月23日,载“赫德先生的职业生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1)/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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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55049 [44]“梅乐和致关务署”,1929年11月4日,载“总税务司署汉文卷总第39号:海关参考图书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7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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