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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底蓝花的效果,叫欧洲买家惊艳。今人认为纯白底饰上深钴蓝色线条、图案,是典型的中国风,但其实那是借来的美学风格,或者至少是经过改造转化的风格。中国陶工开始烧制真正的瓷器时,中国在蒙古人治下。当时蒙古人还掌控了中亚,使货物得以从他们的大陆帝国一端经陆路运到另一端。波斯人很早就喜爱中国的陶器,8世纪起波斯就有中国陶器贩卖。波斯陶工造不出像中国陶那么白的陶器,于是发展出用仿似中国釉的不透明白釉掩盖灰黏土的技法。他们在白底上绘上蓝色装饰图案,以本地的钴为蓝颜料,效果不凡。13世纪波斯、中国都在蒙古人统治下,因而有更直接的往来,中国陶工更容易将产品推入波斯市场。一贯敏于市场需求的他们,调整产品外观,以符合波斯人的品味。将钴蓝装饰纳入图案,就是他们调整的地方之一。中国的钴,颜色比波斯的钴淡,于是景德镇的陶工开始引进波斯钴,以制造出他们认为能迎合波斯买家需求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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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瓷就在这漫长的创新过程中诞生。它在波斯销路甚好,而这有一部分要归功于《古兰经》禁止用金盘或银盘进食。有钱人想以昂贵餐具招待宾客,既然不能用贵金属器皿盛放食物,就需要同样讨人喜欢、同样高贵的东西取代,但在《古兰经》问世的时代,没有那样的东西。景德镇的瓷器正符合这一需求。蒙古、中国的买家也着迷于这瓷器的外观。我们所认为与“中国”同义的瓷器,其实是不同文化的物质因素、美学因素无意间交会的产物,而这个产物让全球的陶瓷制造为之改观。例如帖木儿宫廷里的叙利亚陶工在15世纪初开始仿中国瓷制陶。随着全球陶瓷贸易在16世纪扩展到墨西哥、中东、伊比利亚半岛,17世纪扩展到英格兰、荷兰,这些地方的陶工也跟进模仿。人人致力于模仿中国青花瓷的外观和感觉,但有很长时间未能如愿。在17世纪时,中国以外的市集里,卖陶瓷的摊位上,凌乱摆着品质与真品差了一大截的次等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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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年,荷兰读者从扬·惠根·范·林斯霍滕(Jan Huygen van Linschoten)笔下,首度知道中国瓷。范·林斯霍滕是荷兰人,但受雇于葡萄牙人,前往印度工作。他那畅销的《旅行日记》(Itinerario),启发了下一代的荷兰世界贸易商。范·林斯霍滕在果阿的市场见到中国瓷器。他没去过中国,但搜集到有关此货物相当可靠的情报。“说到那里所制造的瓷器,”——在此他所说的中国是从果阿打听来的——“大家听了绝对不相信。那些瓷器每年外销到印度、葡萄牙、新西班牙以及其他地方!”范·林斯霍滕得知,瓷器造于“内陆”——如景德镇——而且只有次级品外销。“精美得水晶玻璃都比不上”的一级品,留在国内供宫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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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从15世纪起,印度商人就已开始将中国瓷器带进南亚次大陆。瓷器贩子将瓷器从中国内陆运到中国东南沿海,转卖给东南亚的中国商人,那些中国商人再转手卖给印度商人。绕经非洲的海上贸易路线的开辟,立刻替瓷器打开了欧洲市场。葡萄牙人是最早在果阿取得中国瓷器的欧洲人,但是再过不久,他们就会将贸易路线拓展到华南,进而可以在那里向中国批发商直接批货。那是荷兰人想参与的路线,而不久之后他们也如愿以偿。但最早运到阿姆斯特丹的一大批中国瓷器,并不是荷兰人千里迢迢运来,而是荷兰人、葡萄牙人在公海上敌对的结果,而且就发生在圣赫勒拿岛外海。1602年,“白狮”号沉没的十一年前,一队荷兰船在该海域拿下葡萄牙船“圣伊阿戈”号(San Iago)。他们轻松夺下“圣伊阿戈”号,将它连同所有船货带到阿姆斯特丹。在该城码头上,随之出现大批中国瓷器,首次抵达荷兰的大批瓷器,引来全欧各地的买家抢购。荷兰人称那是克拉克瓷(kraak porselein),以表明那来自葡萄牙的克拉克武装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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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年又有一大批瓷器用船运到尼德兰,来源和第一批同出一辙。荷兰人在马六甲海峡——连接印度洋与南海的海上通道——的柔佛,夺下“圣卡塔莉娜”号(Santa Catarina)。这是17世纪最轰动的掠夺船货案。“圣卡塔莉娜”号装载了十万件瓷器,总重超过五十吨(还有一千二百捆的中国丝,由于那年意大利丝的生产停摆,那批丝销路甚好)。为北欧诸国国王采购的买家群集阿姆斯特丹,各国国王要他们不管现行价格多少,一律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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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荷兰正发动一场战争,矛头主要指向西班牙,而非葡萄牙。夺取“圣伊阿戈”号、“圣卡塔莉娜”号,还有“白狮”号沉没,只是那场战争里的几场小冲突而已。1580年至1640年这六十年间,葡萄牙受西班牙国王统治,葡萄牙作为属国,处处听命于西班牙。而在荷兰人眼中,葡萄牙人为虎作伥,因此把他们也纳入攻击目标,自然是合情合理。但西班牙才是主要敌人:西班牙在16世纪占领低地国,曾以令人发指的行径镇压荷兰的独立运动。西班牙和尼德兰联省共和国[2]于1609年签订的停战协议,已让低地国境内的直接敌对态势消弭了一段时间,但在欧洲之外,西班牙王国和荷兰共和国之间的斗争仍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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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公海上演的敌对行为——西班牙理所当然称之为“抢劫”——并不只和荷兰本身的独立运动有关,还和重新划定全球秩序有关。这要追溯到1493年,哥伦布首次航行到西印度群岛的次年。鉴于在大西洋彼岸发现新土地,教皇在该年敕令,以摩洛哥外海佛得角群岛(Cape Verde Islands)以西100里格[3]处画下的南北子午线为界,凡是在那线以西所发现的新土地,全归西班牙管辖,以东的新土地则归葡萄牙管辖。其他欧洲国家均不得进入新发现地区贸易,也不得拥有那些新地区。次年,西班牙、葡萄牙签订《托尔德里西亚斯条约》(Treaty of Tordesillas),更改了1493年教皇诏书的条款。该条约将分界线往西移270里格,而这可能是因为葡萄牙人知道,或至少怀疑,有一部分南美土地往东突出于该线之外(他们是对的,那就是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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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地球另一边,这条分界线该划在哪里,《托尔德里西亚斯》条约完全没提,因为缔约双方当时都还没去到那里。因此,葡萄牙、西班牙迅即朝相反方向出发,力图抢先完成环球壮举,葡萄牙人往东经过印度洋,西班牙人往西经过太平洋。他们知道中国在地球的另一头,谁先在世界那个地区立足,谁就有资格取得世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中国政府无意让他们任何一国在中国建立据点。中国只准外国人以到访外交使节团成员的身份在中国逗留。外交使节团的界定很有弹性,且双方对此有共同认知,前来向中国皇帝“纳贡”的邻国使节团,从实际运作角度来看,形同贸易代表团。来华使节可以从事贸易,前提是贸易量不能太大。要做买卖,就得以使节身份前来,而买卖正是葡萄牙想要的。他们早西班牙一步抵达中国,极力想开启与明朝的正式沟通渠道,但一再遭拒,不得不在离岛的背风处从事非法贸易。16世纪中叶,终于达成的一个非正式协议,让他们在华南沿海的一处狭长半岛上落脚,这就是澳门。他们在那里扎根,建立小殖民基地,作为与中国、日本贸易的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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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世纪之交,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船只也出现在南海上,在澳门以北远至福建的沿海,寻找可与中国贸易的地方。中国政府已和一群“佛郎机”(他们对欧洲人的称呼,袭用阿拉伯人的称法)达成非正式的贸易协议,让他们以澳门为贸易据点,因此无意再给另一批佛郎机贸易特许权。但中国民间商人热衷于和所有佛郎机做买卖,如果价格合理,有些官员也愿意睁只眼闭只眼。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官员,是掌管海关关税的太监高寀。海关税收直接送进皇室私库而非户部,因此,为主子谋利的高太监开始不顾朝廷禁令,在1604年,于某离岛的背风处,设立私营的贸易集散地,让他的人可以和荷兰人做买卖,高太监和皇帝从中得到丰厚的馈赠。地方巡抚不久即风闻这一阴谋,派水师前去阻止高太监的走私勾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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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中国,东南亚缺少强大国家,因此该地区成为荷兰人寻找立足点较为理想的地区。西班牙人(以菲律宾的马尼拉为基地)和葡萄牙人人数太少,不足以控制该地数千座岛屿,荷兰人迅速进入,1605年从葡萄牙人手中夺走当时所谓的香料群岛。四年后,荷属东印度公司在爪哇岛最西端的万丹,设立其第一个常设贸易站。拿下东边的雅加达之后,该公司将总部迁到雅加达,并将雅加达改名为巴达维亚。从此,荷兰在地球的另一头有了一个可据以挑战西、葡人独占亚洲贸易的基地。这个新安排对该公司的营运大有帮助。荷兰从该地区的进口额,每年增加将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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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洲贸易市场的争霸战中,“白狮”号是尼德兰最早且较重大的损失之一。那艘船早在1601年,也就是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的前一年,就已完成从阿姆斯特丹到亚洲的处女航,航程两万五千公里[5]。来年7月返回荷兰。荷兰与葡萄牙船只在亚洲水域的对峙态势升高之后,荷兰人在该船的船头、船尾加装了六门新的青铜炮。1605年,“白狮”号再次启程前往亚洲,挂名在荷属东印度公司旗下。1976年打捞沉船的考古学家从海湾打捞出的铜炮上,就记载了这一新的商业安排。铸炮师傅亨德里克·米尔斯(Hendrick Muers)在炮背刻上他的名字和制造年代——Henricus Muers me fecit 1604——在那上方,则刻上荷属东印度公司互相重叠的头字母VOC,加上该公司阿姆斯特丹会所的识别符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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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狮”号顺利完成第二次远航,然后在1610年展开它第三次远航,此去再无复返。那一次,船在万丹卸货,然后被拨入一个海军中队,随该中队前去平定香料群岛肉豆蔻商人的暴乱。那年冬天,“白狮”号一直隶属该舰队,协同猎捕驶出马尼拉的西班牙船,共捕获五艘。接下来的春、夏季,“白狮”号被调去执行岛与岛之间的货物运送,然后奉命返回万丹装货,展开第三次的返航阿姆斯特丹之旅。1612年12月5日,“白狮”号与另外三艘船合编为船队出发,船队司令是海军将领拉姆。来年夏天6月1日,“白狮”号离开圣赫勒拿岛,展开返回阿姆斯特丹的最后一段航程。接下来的发展,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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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海上劫掠引来欧洲其他国家的抗议,抗议国不只葡萄牙[6]。1603年荷兰人夺占“圣卡塔莉娜”号时,葡萄牙要求归还该船和船上所有的货物,坚称那是非法侵占。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董事觉得,必须好好为自己辩护,以达到在吹捧自己的本事之余,还能不因这类海盗行为而受罚。他们需要借助国际法则,证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名正言顺,于是从代尔夫特聘请了精明的年轻律师惠格·德·格洛特[Huig de Groot,在英语世界,他的拉丁名——格劳秀斯(Grotius)——更为人所知]写辩护状,替他们的主张,即夺取葡萄牙、西班牙船只不是劫掠,而是为捍卫该公司合法利益所采取的措施,提出有力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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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年,格劳秀斯提交了荷属东印度公司董事所要的东西——长篇大作《捕获法》(De jure praedae)。他在这部论文中主张,西班牙海军封锁荷兰——当时仍在封锁——乃是战争行为。这种挑衅行为让荷兰有权将葡萄牙、西班牙船只视为交战船。因而,夺取他们的船是合法行为,而非非法侵占。次年,格劳秀斯将《捕获法》扩充为他的代表作《海洋自由论》(Mare Liberum),英文版的完整书名为《论海洋自由或荷兰参与东印度贸易的权利》(The Freedom of the Seas or the Right Which Belongs to the Dutch to Take Part in the East India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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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洋自由论》中,格劳秀斯提出好几个新奇而大胆的主张。其中最大胆的乃是“人人有权贸易”这个自古未曾有人提出的主张。贸易自由首度被宣告为国际法的一项原则,此后一直是国际秩序的一环。根据这基本原则,任何国家都无权阻止他国国民利用海上通道从事贸易。如果贸易是自由的,那么,赖以从事贸易的海洋,也是自由的。葡萄牙、西班牙无权独占对亚洲的海上贸易,剥夺他人的贸易自由权。西、葡两国主张,他们辛苦地到那些地区贸易,将基督教带给那些地区的土著,独占贸易乃是他们那番辛苦付出所挣来的,但格劳秀斯不接受这一说法。让异教徒改信基督,确是崇高的作为,但未崇高到可以独占贸易;不只如此,在格劳秀斯眼中,这种作为还违反了人人都应受平等对待的原则。“宗教信仰不能不顾主权所衍生出的自然法或人类法。”他人拒绝接受基督教信仰,“并不足以构成向他们开战或掠夺他们财物的正当理由”。同样的,某国投注资金在使他们皈依基督之上,也不代表该国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禁止其他国家和他们贸易。荷属东印度公司从极自私的角度解读格劳秀斯的观点,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随之允许旗下的船长,凡是碰上不准他们入内贸易的地方,均可以用武力强行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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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董事还认知到,主宰瓷器贸易最稳当的办法,是通过正规的贸易渠道取得瓷器,而非从其他船只抢来瓷器。他们开始告知离开万丹的旗下船长,船上若没载中国瓷器,就别回来。1608年,他们发出一份船货清单:五万件奶油碟,一万件盘子,二千件水果碟,还有盐瓶、芥末瓶、多种宽碗和大碟各一千件,加上数量不明的罐、杯。这份清单显示需求暴增,而中国商人最初未能满足这暴增的需求。但需求推升价格。“这里的瓷器通常非常昂贵”,失望的万丹业务主管在1610年给荷属东印度公司董事的信中如此写道。更糟糕的是,只要有荷兰船队到港,中国商人“立即坐地起价,价格涨到叫我看不出有何利润”。唯一能遏制价格波动的办法,是不再买进,要求中国人改善供货质量。“从今以后我们要留意瓷器质量,与中国人签合同时要求他们多带些货来,”他写道,“因为目前为止他们所带来的货,数量不多,且多半质量低劣。”该年所求售的瓷器,他决定一件都不买。“只有非常珍奇的东西才看得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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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年冬天,“白狮”号在万丹码头装货时,中国商人已经开始供应符合荷属东印度公司要求的更高质量的瓷器。“阿姆斯特丹市徽”号——也就是拉姆那支毁损大半的船队的旗舰——只带回五桶瓷器,每桶装了五个大碟。那些是特地买来要送给荷属东印度公司官员的瓷器。这一趟要运回的瓷器,主要装在另一艘到港的荷兰船“佛利辛恩”号上。该船卸下38641件瓷器,从上菜用的昂贵大盘、白兰地细颈瓶到朴素但讨人喜欢的油罐、醋罐、承置蜡烛的小杯都有。这批货价值6791荷兰盾,根据当时一名熟练工匠一年可赚200荷兰盾来看,这算不上天文数字,但也算不小了。漫长的瓷器贸易就此开始,且贸易额逐年增长。到了1640年,随便挑艘船来看,比如“拿骚”号(Nassau),就运了126391件瓷器回阿姆斯特丹。那艘船上利润最高的货物不是瓷器,而是胡椒——“拿骚”号运回9164袋胡椒——但瓷器仍是荷兰社会里最常见的货物。17世纪的头五十年,荷属东印度公司船只所运回欧洲的瓷器,总数超过三百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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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陶工为全球各地市场制造瓷器,但也为国内市场制造瓷器,且为此制造的瓷器,量与质远大于、优于他们为国外制造的瓷器。明朝的中国人和荷兰家庭一样热衷于拥有美丽的青花瓷,但他们选购青花瓷时,依据复杂得多的鉴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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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震亨(1645年去世)是他那一代的艺术鉴赏大家和艺术评论权威。“白狮”号爆炸、沉没时,他活在文人荟萃的苏州。苏州生产、消费中国境内最俗气的艺术品和文物,也生产、消费最精致的艺术品和文物。文震亨得此地利,得以写出他有关文化消费、高尚品味的著名指南《长物志》。他是16世纪大书画家文徵明的曾孙,工于文章,出身自苏州极有钱的上流家族,由他来代表他所属阶级,评断在讲究礼数的上流社会里何者得体、何者失礼,何物该拥有、何物该避免——这正是《长物志》着墨之处——再恰当不过。该书针对如何买对、用对好东西提出指导原则,对于本身不像文震亨那样的文人雅士,而学识或家庭教养又不足以了解那些东西的人来说,这正切合所需。这是为了那些渴望得到更上流人士认可的暴发户所写的书。就文震亨本身而言,利用他们的无知来牟利,倒也不失为高明的生财之道,因为那本书销路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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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饰物那一节,文震亨将上等瓷器的标准定得很高。他同意瓷器是文人雅士所该搜集、摆设的东西,但认为大约1450年之后生产的瓷器大概没有价值可言,至少那是你不会想让朋友知道你拥有的东西,以免贬低个人品位。他说瓷中逸品该“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7],但他也很了解现实,怀疑如此逸品根本未曾造出过,甚至在15世纪亦然。的确有一些16世纪的瓷器通过他的评鉴,但前提是那些瓷器只供日常使用。例如可能会有人以陶工崔国懋所制的茶杯奉茶待客(崔国懋在景德镇开设的民窑——崔公窑——在1550年至1575年间,生产包括青花瓷和彩瓷在内的精美瓷器)。但文震亨批评,那些杯子实则稍嫌过大而有失优雅。只有在别无杯子可用时,才会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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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想跻身更上层社会的人,拥有高雅器物不难,使用它们则要战战兢兢、小心以对。即使拥有一件文震亨所认为值得拥有的好瓷器,仍需小心,勿用错地方或时机。例如,摆出花瓶供人观赏时,只适合摆在一种家具上,那就是他所说的“倭几”[8]。桌子的大小依花瓶大小、风格而定,而花瓶大小风格又取决于花瓶所摆设房间的大小。“春冬用铜,秋夏用瓷”,他如此主张,其余皆不宜。“贵铜瓷,贱金银。”应避用贵金属材质的器物,并非为了避免傲慢,而是让那些徒然有钱而没教养或品味的人了解自己有多低俗。他还劝道,“忌有环,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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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震亨所立的许多规矩,包括花瓶里该摆什么花。他对摆花提出种种劝诫之后,语重心长总结道:“亦止可一二种,过多便如酒肆。”欧洲人买来中国瓷瓶之后,兴致勃勃,插上大把花朵,荷兰画家在不是画客栈情景时,喜爱画上繁丽花朵(有时画客栈情景时也是如此),文震亨若是见到,大概会觉得这些人品味低劣得无以复加,俗得无可救药。不妨想象一下他若见到欧洲人使用中国茶杯的方式,他会何等错愕。例如用崔公窑生产的瓷杯喝茶时,以水果、干果配茶,他认为无妨,但绝不可以与橘子相搭。橘子香气太浓,不宜配茶食用,茉莉、桂皮亦然。在这场文震亨批评低俗品味的战争中,欧洲人若是上场较量,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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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不可能知道这些攸关身份、品味的规矩。他们才刚进入瓷器的世界,只想着如何把一些瓷器弄到手,哪想得到使用瓷器的规矩?欧洲人也有规矩,但他们对奢侈品的使用礼仪,那时还没那么讲究,至少在陶瓷器上是如此。从“佛利辛恩”号卸下的珍贵瓷器,1613年在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仓库拍卖时,买家极其渴望,完全不在意风格或质量。它们所唯一传递的文化价值,乃是它们稀有、独特、昂贵。欧洲人未曾用过瓷器,刚买进瓷器之后,可能会摆在任何他们认为合适的地方。中国碟子开始出现在餐桌上,因为瓷器非常易于清洗,不会残留前一餐的菜味。瓷器也拿来摆设,被当成来自地球另一端的高贵珍奇物品。瓷器成为美化桌子、展示柜、斗篷乃至门上过梁的饰物(17世纪中晚期,荷兰室内场景画开始仔细着墨于门框,这时可见到门框上高高摆着碟子或花瓶)。若要欧洲人只将上等花瓶摆在低矮的倭几上,根本毫无意义,因为当时欧洲人根本不知道倭几长什么样子。他们想把花瓶摆哪里,就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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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震亨极为看重这些规矩。在他所处那个身份地位区隔复杂的世界,只要有富而无礼的有钱人,气焰胜过徒有丰富学识而无钱无势的人,高雅凌驾低俗的态势就随时可能遭扭转。财富无法去除低俗。反之,随着文震亨所置身的那个商业时代,愈来愈多的暴发户汲汲于炫富摆阔,不懂追求生活质量,财富反倒更可能让人流于粗俗,而非助人摆脱粗俗。那些没教养的有钱人,就着银盘、金盘进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粗俗可鄙。他们拿新近烧成的瓷杯洗毛笔,不知根本不该用瓷器,而该用玉或青铜制器皿——文震亨认为只有造于1435年前的瓷水罐才值得用。这些规矩很严,只有具备文化素养的文人雅士才深谙此道,那些有钱老粗不可能具备那些素养,除非他们去买一本《长物志》,这说起来确实讽刺。在身份地位的争夺战中,新取得地位者总是处境艰险,因为他们没机会订立规矩。但另一方面,他们至少有机会下场一玩。毕竟,穷人连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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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震亨若到贯穿苏州城的大运河边码头,看看要装船运往荷兰的瓷器,大概会嘲笑那些瓷器太不入流。那些大部分是为外销而制造的克拉克瓷器。从文震亨的标准来看,克拉克瓷器瓷壁太厚,画工太劣,装饰的图案毫无精巧雅致可言,正是那种可用来骗外地外行人的劣质货。苏州的文人雅士绝不会将点心盛在画工拙劣而底部写上“上品”(许多外销品上写有这标志)的碗里,供客人传递取用;绝不会用底部刻有15世纪的假款、表面涂了乳白釉、釉面密布小孔的低劣碟子盛蜜饯招待客人;绝不会把好茶倒进前一年才造的杯子里。1635年一本自大的北京指南[9]写道,景德镇偶尔还是能造出让拥有者不致有失颜面的“佳品”,但真正的瓷器鉴赏家会尽可能避用当代的东西。若是有所怀疑的时候,古瓷通常是比较保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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