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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人的标准来看,欧洲人把荷属东印度公司船只卸下的瓷器当成宝物一般,可知见识浅陋,但从欧洲人本身的标准来看,那可是识货的表现。因为欧洲除了意大利、佛兰德陶工所制造那些粗糙、易碎的陶盘、陶罐以外,还能拿什么跟中国瓷器一较高下呢?无论在精致、耐用、风格、颜色上,还是在其他几乎所有陶瓷质量上,中国瓷器都更胜一筹。欧洲陶工无人能造出那样高质量的东西,因此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船只一旦抵达荷兰,就有来自各地的人前来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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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初,瓷器初抵欧洲北部的时候,价格高到大部分人都买不起。莎士比亚在1604年写成的《一报还一报》中,让剧中丑角庞贝以他妓院老板咬弗动夫人最后一次怀孕的冗长故事,逗得爱斯卡勒斯、安哲鲁哈哈大笑。而他说那故事时,提到她叫人端来梅子干。“那时我们屋里就只剩两颗梅子,放在一只果碟里,那碟子是三便士买来的,您老爷大概也看见过这种碟子,不是瓷碟子,可也是很好的碟子。”[10]咬弗动夫人的妓院经营得不错,买得起好碟子,但还是买不起中国碟子。但就在仅仅十年后,这样的台词就显得不合时了,因为十年后,中国瓷器开始大量涌进欧洲市场,价格开始下滑。一如撰写阿姆斯特丹史的作者在十年之后所观察的那样,“瓷器数量与日俱增”,以致中国碟盘已“和我们密不可分,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几乎无时不用到”。到了1640年,有个走访阿姆斯特丹的英格兰人说道,“不管是哪种地位的人家”,家里都有很多中国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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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器输入欧洲,全拜那位阿姆斯特丹作家口中的“那些航运”之赐,那些航运以往往叫欧洲人大吃一惊的方式和速度,改变欧洲人的物质生活。因此笛卡儿才会在1621年惊叹,阿姆斯特丹是“货物无奇不有”之地。十年后,英格兰旅行家约翰·伊弗林来到阿姆斯特丹时,同样惊叹于这城市的风貌:“不计其数的店铺群和在那城市前方往来不断的船只,放眼现今全世界,那城市无疑是最繁忙的地方,那城里的人无疑是最热衷于经商者。”阿姆斯特丹虽然繁华热闹,欧洲其他大城市其实也不遑多让。三年后伊弗林走访巴黎,吃惊于“各种想得到的天然或人工珍奇物品,印度制或欧洲制珍奇物品,供奢侈享受或日常使用的珍奇物品”,“等着人用钱来买”。在塞纳—马恩省河边某个市场区,有个叫诺亚方舟的店铺让他感到特别惊艳,他在那店里发现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橱柜、贝壳、象牙、瓷器、鱼干、稀有昆虫、鸟、画、上千件珍奇奢侈品”。这时,瓷器已是大家轻松买得起的奢侈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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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方制造品的需求暴增,不久就开始影响那些制造物的生产。在那之前,中国陶工几百年来一直都很清楚,该迎合外国品味制造器皿,比如将通常呈葫芦状的花瓶造型扁平化,使其外观如土耳其细颈瓶,或者制出带有分隔的盘子,以配合日本人的饮食习惯。随着来自欧洲的需求增长,东南亚港口的中国瓷器商人得知欧洲人的喜好,随之在回到中国时将讯息告知供货商,要他们据此重新设计产品。景德镇的陶工制造外销品时,不理文震亨所提的中国鉴赏标准。他们只想知道哪种产品卖得掉,并准备为了迎合欧洲人品味,在下一个季度就更改设计。例如土耳其郁金香在1620年代风靡欧洲北部,景德镇陶工就在碟盘上画上郁金香。瓷器绘师没见过郁金香,画出来的花和郁金香几乎是天差地别,但不碍事,重点在他们立即回应市场的变动。1637年郁金香市场崩盘时,荷属东印度公司赶紧取消所有绘饰郁金香的碟盘订单,唯恐进货后滞销,一个都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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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厂特别针对欧洲人的喜好,前后设计出多款混合东西文化的出色产品,而荷兰人称之为“连帽”的大汤盘就是其中之一。这种盘子的形状因让人想起荷兰下层人士所戴名叫连帽的廉价羊毛毡帽而得名。从“白狮”号货舱装有大量这类汤盘来看,这是当时很受欢迎的商品,那名称虽然给人品味低俗的联想,但仍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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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不用这种盘子。问题症结在于汤。与欧洲汤不同,中国汤较接近清汤而非炖汤;中国汤是拿来配主菜喝,而不当主菜。这样,拿起碗喝汤,不算失礼。因此,中国汤碗碗壁较陡,利于就着碗口喝。欧洲用餐礼仪严禁拿起碗,因此需要为此特别设计大匙。但把欧洲匙放进中国汤碗里,汤碗会翻倒,因为碗边太高,重心不够低,无法支撑匙柄的重量。扁平状的大汤盘因此应运而生,碗口宽,摆进欧洲匙不必担心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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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对于外销欧洲的产品兴趣不大。如果那怪玩意儿在中国境内流通,也纯粹当它是珍奇物品在流通。后人在两座17世纪初的中国人坟墓里挖出少数克拉克瓷器,而墓主很可能就因为这一理由而拥有那些东西。有件以欧洲风格装饰的分菜用的大盘,出土自1603年去世的明太子墓;两对连帽式的大汤盘,出土自某省级官员的墓葬。两座坟都位于江西省,也就是瓷都景德镇所在的省份,说明这两人因地缘之便而取得那些东西。他们为何想要那些东西,如今只能诉诸揣测。他们或许认为克拉克风格是当地正好弄得到的带有迷人异国风的器物。在此,有个耐人寻味的殊途同归的现象:欧亚大陆两端的上层人士都拥有克拉克瓷器,在中国,是因为他们认为那体现了西方异国风格,在欧洲,则是因为他们觉得那是典型的中国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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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公司运送瓷器的船次在1610年代更为固定,中国碟盘随之不只用来装饰桌子、填满餐具柜、摆在衣柜上方,还出现在荷兰油画里。最早一幅画有中国盘子的荷兰画,由彼得·伊萨克茨(Pieter Issacsz)绘于1599年,也就是在那批抢来的葡萄牙船货第一次大甩卖,使荷兰买家有机会入手那些东西的几年前。第一幅画有大汤盘的画,是两年之后尼可莱斯·吉利斯(Nicolaes Gillis)所绘的静物画。吉利斯画了一堆杂乱摆在桌上的水果、干果、罐子、碗。在今人看来,这和其他荷兰静物画没有两样,但在1601年的人看来,画的主角是那件只有最有钱的人才买得起的中国瓷器,大部分荷兰人从没见过实物,更别提摸过了。以吉利斯的收入,他所画的那件瓷器不可能是他的。要再过两年,“圣伊阿戈”号的船货才会抵达阿姆斯特丹,要再过十年,中国瓷器的价格才会降到一般人买得起。因此,他很可能是受那瓷器的主人委托将之画下:那时候,那不只是静物画,还是珍贵个人物品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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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7世纪中叶,荷兰家家户户都装饰了瓷器。绘画追随生活,于是画家将中国碟盘放进室内场景,在表现真实生活景况之外,也传达些许阶级的优越。在代尔夫特,中国瓷器在维米尔出生之前就已开始出现于市面。荷属东印度公司代尔夫特事务所的旗舰“代尔夫特市徽”号两次远航亚洲,分别于1627、1629年返回,总共运回15000件瓷器,其中有些在维米尔在世时大概还存于当地。代尔夫特收藏中国瓷器最多的是代尔夫特事务所的所长尼可莱斯·费尔堡(Niclaes Verburg)。费尔堡有能力购买他的海船运到鹿特丹和平底船运到代尔夫特的任何商品,因为他于1670年去世时,是代尔夫特最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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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亚·廷斯不是费尔堡那种大富人家,但还是希望自己家能符合时下的优雅品味。如果维米尔的油画可作为判断依据的话,则廷斯—维米尔家也应该拥有几件瓷器。《在敞开的窗边读信的年轻女子》中那件大汤盘,也出现在《睡妇》(A Woman Asleep)中,因此那很可能是他们自己家的。他们家可能还拥有一件中国青花带柄敞口水壶或水罐,因为《被中断的音乐》(Girl Interrupted at Her Music)中,有一只这样的瓷器出现在桌上的鲁特琴后面。但这不可能是直接得自荷属东印度公司,因为已有欧洲工匠画蛇添足,替其加上银盖。在《戴珍珠项链的女子》左侧桌上,也摆了一只克拉克式的姜汁罐。罐子表面的弧形倒影,映出左边一个未见于画中的窗户。如此着迷于光线的维米尔,画起中国壶罐那样富有光泽的东西,想必乐在其中。在这张桌上,戴项链女子的正前面,有一只碗壁曲而陡的小碗,这是否是廷斯—维米尔家拥有的第四件中国瓷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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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公司运回欧洲的瓷器乃是供虚荣性消费的昂贵商品,只落入那些买得起的人手中。对于其他买不起的人,欧洲陶器制造者提供进口替代品,搭这股中国瓷器热的顺风车捞油水。其中卓然有成的包括代尔夫特的陶工和制陶砖工。他们的先祖16世纪从意大利的法恩莎(Faenza)迁来[釉陶(faïence)这一彩陶器的名称,就因原产于该地而得名],先往北迁到安特卫普寻找工作,然后继续北移,以躲避西班牙军队镇压荷兰独立运动掀起的战乱。他们带来陶器制造知识,在代尔夫特知名的啤酒厂里设立烧窑。当时已有许多代尔夫特啤酒厂因劳动阶级抛弃啤酒改喝杜松子酒而被迫关门。在这些新近改建的制陶厂里,他们开始根据来自中国的新的瓷器审美风格摸索复制,成品推出后受到市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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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尔夫特陶工的仿冒品,质量比不上中国的青花瓷,但也还过得去,而且价格低廉。在荷属东印度公司开始贸易的头几年,一般人只买得起几件瓷器,代尔夫特精陶为这些人提供了买得起的替代品。代尔夫特陶工不只模仿,同时还有所创新。他们最畅销的低端市场产品乃是青花壁砖,满足了代尔夫特资产阶级兴建新宅的需求。壁砖的蓝色散发一丝迷人的中国风,而壁砖表面所绘人物的线描风格,隐约重现了一般人大概会认为是中国风格的东西。安东尼·贝利(Anthony Bailey)在维米尔传记中说得好:“剽窃遥远异地的东西,从中造出如此富有创意的产品——创造出一种民俗艺术——实在少见。”这一产业欣欣向荣。维米尔开始作画时,代尔夫特城的劳动力有四分之一投入与陶器贸易有关的工作。代尔夫特精陶受到那些买不起中国瓷器的人青睐,销路既好又广,该城名字代尔夫特(Delft)跟着产品传开。在英格兰,碟盘被称作china,在爱尔兰则被称为del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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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尔夫特陶砖出现在五幅维米尔的画中。画家和制陶砖匠同属圣路加手工艺人工会,而且维米尔还是该工会的领导之一,因此他必然认识开窑厂的人,甚至认识一些地位高于一般制陶砖匠的陶器画师。维米尔似乎很欣赏陶砖上信手描上的装饰图案——建筑与船、丘比特与军人、撒尿的男人和抽烟的天使——因为他把其中某些图案画进自己的画里。他似乎很喜欢他们所用的钴蓝色,因为那颜色是他绘画的标记之一。18世纪风靡欧洲的中国式装饰风格(chinoiserie),在他的钴蓝设色和在光亮表面仔细重现光线的手法上,或许就已露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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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欠缺具体证据,我们仍可以推断,维米尔既然在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事务所城镇生活,以作画为业,他就应该见过中国画。我们知道代尔夫特事务所的所长尼可莱斯·费尔堡收藏了几幅中国画,但那些画不大可能拿到他家外面展示。但想必有一些中国人眼中的漂亮画作,由好奇的水手带回,在公开领域流通。约翰·伊弗林写他在巴黎的诺亚方舟店见到过奇怪的外国画,那里面会不会有中国画?阿姆斯特丹有位讽刺作家在著作中虚构“一幅一笔画出十二个橘子的画”,让读者看了大笑,在此,他认定读者熟悉中国画家那种奔放流畅的笔法。如果尼德兰有中国画流通,维米尔肯定会想办法一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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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物的流通,不只是单向从中国到欧洲。欧洲器物和绘画也在中国流通。1610年3月5日,“白狮”号第三次离开阿姆斯特丹航往亚洲的途中,也就是文震亨动笔写《长物志》的几年前,有位夏姓艺术品商人前去拜访他经常往来的客户李日华。李日华住在嘉兴,是著名的文人画家和有钱的艺术品收藏家。李日华交往的上流人士,与文家交往的是同一批人,因此大概认识《长物志》的作者。他是夏姓商人的老主顾,向他买画和古玩已有多年。夏姓商人刚从长江三角洲另一头的南京回来,而南京是古玩奇珍的买卖重镇。他带了一些特别挑选的稀世珍品给李日华过目,包括一只明宪宗成化年间(1470年代)的瓷酒杯,一只写书法时用来替墨汁加水稀释的卧虎状青铜古砚滴,还有两只拇指大小的淡绿色耳环。夏姓商人向李日华保证,那两只耳环是稀有的水晶,来自只在五代十国(950年代)生产这类东西的某个窑,借此暗示要卖个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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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华对夏姓商人带上门的东西大部分中意,但他一眼就看出,夏姓商人对两只耳环看走了眼。他决定戏弄一下对方,于是假意拿起来仔细打量,然后点明它们是玻璃制的。它们不但不是宋代的古物,甚至不是中国的东西。那天稍晚,李日华在《味水轩日记》中写道:“此海南番舶所携,乃夷国炼化物也。世间琉璃玻璃之属,皆西洋诸夷销石为之,非天然八宝也。”李日华很得意自己见识更胜夏姓商人一筹,但口气中并无恶意。他知道买卖古玩总免不了碰上赝品,很高兴这次被骗的不是买家,而是卖家。讨来一番指教的夏姓商人心服口服地离开,比起自己想把那耳环卖给像李日华那样精明的人,恐怕更觉得尴尬的是自己花了大钱在南京买下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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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轶事是否表明中国人对外国东西不感兴趣?并不是。我们要弄清楚李日华收藏文物的目的。在他眼中,收藏是为了找出足以证实古人文化优于今人的东西。因此,文物的真伪对他非常重要。他想要得到能让他神游更美好时代的东西,而更美好时代只存于过去。这则轶事所表明的,是17世纪时外国商品的确流通于中国。如果外国商品到了南京,然后经由行商之手流通到周边城市,那么想必有其销路。它们的流通规模不如外国商品在欧洲那么大,但那时候它们抵达中国的数量毕竟少得多。此外,在欧洲,经过约略一个世纪的全球掠夺和贸易,已把欧洲人训练成外国奇珍异品的鉴赏行家,中国则不是如此,外国珍奇物品在中国的需求并不大。对中国收藏家而言,外国商品并非不准碰的东西。在《长物志》中,文震亨鼓励读者弄到某些外国物件。他推荐朝鲜的毛笔和纸,认为日本有好些东西——从折扇、青铜尺、钢剪刀到漆盒、上等家具——都值得拥有。外国所产并不构成欣赏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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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国货物在中国构成“问题”,那并非因为中国人对外国东西有根深蒂固的鄙视,而是和东西本身随环境变化的特质有关。美的东西要能传达文化意涵才被看重。对古董来说,就是要能传达中庸、和谐、崇古有关的意涵。古董受到看重,乃是因为它们让拥有者具体接触到距今已远的美好过去。东西背负着必须传达意义这个包袱,人们就很难看出外国货的价值。物以稀而贵,对收藏家而言,对神奇或古怪东西好奇,是应予认可的收藏动力,但叫人生起收藏念头的最根本因素,乃是欲让自己接触文明的核心价值。因此文震亨才会推荐读者使用朝鲜、日本的东西。中国与朝鲜、日本的文化互动,其来已久,因此朝鲜、日本的东西可视为和中国的东西属于同一文明精神范畴。它们是和中国之物有所差异,但那差异不强烈,只是奇特,还未到怪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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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之物则不可如此看待。对于海外的事物,李日华并非没有兴趣了解。事实上,他的日记里有多处论及他所听闻驶入中国沿海的外国船和外国水手。但来自外国的东西,在他的象征体系里没有一席之地。它们不具价值,只是引人好奇而已。相对而言,在欧洲,中国之物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那里,差异使人想要拥有。欧洲人往往将之融入自己的生活空间,甚至更有过之,为此修正自己的审美标准。维米尔《在敞开的窗边读信的年轻女子》前景处所放置的那个盘子,是外国之物,而那盘子所置身的那张土耳其地毯,也是外国之物。那些东西未引来鄙视或不安。它们是美的,且来自制造美好且可以买到美物的地方。就这么简单,而光是这样就足以使之成为值得购买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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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外国之物在欧洲人的居室里占有一席之地,但在中国人的居室里则没有。到头来,这个问题与审美或文化无关,症结在于各自能以何种心态来看待更广大的世界。有荷兰官方全力支持的荷兰商人,当时行走全球,将足以具体传达世界另一头是何风貌的神奇东西,带回科尔克码头。代尔夫特人把中国的碟盘视为他们幸运的象征,幸福地在自家里摆出。它们当然美,而且荷兰家庭喜欢那种美所带来的乐趣。而中国碟盘出现于荷兰人家,也象征了看待世界的正面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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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华站在家乡嘉兴的码头往海的方向看,除了看到饱受海寇侵扰的海岸,还看到什么?在他眼中,海外那更广大的世界是威胁的来源,而非美好未来或财富的来源,更不是喜悦或启发的来源。他没理由去拥有象征这一威胁的东西,把它们摆在书斋之中。反之,对欧洲人而言,冒再大的危险和成本去把中国货弄到手都值得。因此,“白狮”号沉没的四年后,舰队司令才会又回到南海劫掠西班牙、葡萄牙的船只,夺取中国船只,只为得到更多的中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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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袋胡椒重约12公斤。按照阿姆斯特丹每一旧磅(0.494公斤)0.8佛罗林金币的零售价,这批胡椒值364000荷兰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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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译注:荷兰共和国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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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译注:旧长度单位,一里格约合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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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603年,高寀派半官方的代表团前往菲律宾马尼拉的西班牙殖民地,以查明该地有座“金山”的传言是否属实。此举让西班牙人大为惊恐,生怕中国接着派兵入侵,于是大举屠杀城里的华人居民。三十六年后,屠杀华人事件再度上演,第六章就以此事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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