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906998e+09
1703906998
1703906999 如果这个系统在跨行清算方面不能做到全天候实时清算,必然影响电子支付体系的整体效率。在有最终清算需求的市场力量作用下,必然会有机构来补充上层的缺位现象。目前在中国,中央银行的清算系统由事业单位运营,显然还不能完全满足电子支付体系的最终清算需求。因此,会有市场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动填补这个需求。但这只是暂时性的,中国人民银行终会下决心提供实时最终清算服务。
1703907000
1703907001 第二,如果新型电子货币向内部货币(类似于银行制造的债券类交换媒介)或私人货币的方向发展,可能会出现专事虚拟货币清算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1703907002
1703907003 例如比特币。2013年,德国央行已正式承认比特币,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比特币是网络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任何人都可以下载运行比特币客户端并参与制造比特币。它通过密码编码、复杂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不存在伪造的可能。这些特性其实非常类似于历史上黄金作为通货的特性,也类似于银行券早期发展的情况。
1703907004
1703907005 网络虚拟货币如果最终发展成为内部货币或私人货币,则必然会加速电子支付体系上层的央行地位变化。有可能央行会吸收专事新型网络虚拟货币的第三方最终支付清算机构,参与承担上层的职能。这会相应地大大加重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整个电子支付体系中的分量。
1703907006
1703907007 比特币、Q币能否发展成为货币
1703907008
1703907009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互联网世界的虚拟货币。比特币和Q币是其中两种形式。
1703907010
1703907011 最近比特币颇为不太平。2013年10月2日,著名地下交易网站“丝绸之路”被查封,此前,4月,比特币曾币值暴跌;5月,美国国土安全部查封了比特币最大交易平台Mt.Gox在美国银行的账号。不过这些并未动摇比特币的根基。比特币网络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网络,根本没有服务器可封。只要比特币客户端仍可运行,该网络即可维持运作,比特币的发行与传输依然安全、可靠;即使部分比特币被“没收”,剩余的比特币也不会受任何影响。
1703907012
1703907013 即使所有政府均明令禁止比特币的流通,它也只能限制比特币与法币的公开兑换,而无法禁止比特币在爱好者手中的流通以及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这是它在安全性上与其他中心化电子货币的本质区别,也是比特币拥有越来越多的支持者的最重要原因。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比特币已经拥有比较坚实的价格基础,尽管不排除未来大幅震荡的可能,但在算法本身未发现重大缺陷的前提下,它的价格已经不可能清零。
1703907014
1703907015 德国政府认可了比特币的法律和税收地位,成为全球第一个正式认可比特币合法身份的国家。德国政府将比特币归类为货币单位和私人资金,意味着与比特币相关的商业利益将被征税,但个人使用比特币仍将免税。
1703907016
1703907017 不过,4月以来的事件说明,监管机构对于比特币日益重视,Mt.Gox事件意味着美国政府已经扼守住比特币与美元兑换的通道,“丝绸之路”事件则意味着美国政府已经有能力打入比特币市场内部。
1703907018
1703907019 作为货币发行非国家化思想的典型代表,比特币的狂热支持者天生拥有逃脱货币监管的追求,这一追求常导致其有意无意地忽视现有法律规范,例如比特币银行的设立、比特币赌场的运营等,甚至以虚拟物品和电子货币的双重标准刻意模糊虚拟与现实的界限。如果一旦出现恶劣的诈骗事件或大面积亏损,势必为比特币带来更多变数。以“丝绸之路”事件为标志,监管机构深度涉水比特币,标志着比特币走到了十字路口:向左,是曾经的理想主义,打造完全自由、独立、拒绝监管的去国家化货币;向右,是比特币赖以普及的现实主义,在基本合法的前提下,把货币发行非国家化的实验向现实世界持续推进。极客们要么呆在虚拟世界里玩弄精致美妙的数字货币,要么弯下腰来捡起叮当作响的现实货币,在严厉的监管之下,再无第三条道路可选。
1703907020
1703907021 腾讯公司推出的虚拟货币Q币运作模式则简单得多,与比特币不同,Q币与人民币有固定的兑换范围。市面上Q币的零售价是1Q币1元,但通过财付通等渠道充值享受一定的折扣。Q币可以购买腾讯公司提供的网络虚拟商品或者增值服务。然而互联网的疆域最难以界定,平台上下的渗透也让Q币引来了一些争议。Q币的流行曾引发民间Q币“倒卖”事件;变相赌博等恶性事件;2006年“超级女声”节目采用Q币投票则导致Q币值离奇暴涨。
1703907022
1703907023 2009年6月,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1703907024
1703907025 随着微信的火爆,将Q币植入微信增值服务的想法应运而生。也许可以依照Q币当初的模式,以购买、话费充值、网络账户充值赠送的方式将Q币与微信用户关联,用户可使用Q币兑换实体经济的商品,收到Q币的商户再想办法将其流通出去,以此实现Q币的循环,同时进一步增加用户黏性,延展服务的领域和平台。一旦Q币通过微信在实体商铺实现流通,它的货币属性必将进一步加强。不过腾讯公司对此态度谨慎,目前Q币尽管与人民币有兑换比率,但是Q币理论上不能兑换回人民币,仅限于腾讯产品的使用范围,也使其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环境中单向循环。
1703907026
1703907027 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比特币等网络虚拟货币还不具备替代法币的可能性。大部分网络虚拟货币虽然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商品与服务提供者绑定发行,但记账单位仍用央行货币的记账单位,比价也比较稳定。结论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私人货币或内部货币(银行制造的债券类交换媒介)不可能完全取代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1703907028
1703907029 因此,总的看来,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电子支付体系的中层不能完全替代商业银行的作用,也不具备进入上层的虚拟货币条件。目前其对上层的补充作用也只是暂时的。同时,中央银行应在电子支付体系的上层不停歇地发挥好作用,才能提高全社会电子支付体系的运行效率。
1703907030
1703907031 因此,未来商业银行逐步把支付、清算结算等非核心业务的发展空间释放出来,更有利于强化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同时,也更有利于中国电子支付体系的发展,提高全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
1703907032
1703907033 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冲突
1703907034
1703907035 总体上,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体系的毛细血管,与商业银行的互补性很强。但现实中,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两头出发,向中间走,并逐步走到了最中间,呈现业务边界模糊化的态势,由此激化了银企之间本来就微妙存在的矛盾关系。
1703907036
1703907037 利益冲突
1703907038
1703907039 在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网上交易时,客户把资金存入第三方平台的账户内,在收到商品且确认后通知第三方平台放款给卖家,这个过程事实上构成了一种结算业务。
1703907040
1703907041 面对不利情况,国内商业银行逐渐认识到零售业务是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因此它们也采取措施,加大对零售支付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在网上零售方面,这就必然会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形成争夺。网上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重叠的业务领域正展开激烈竞争,二者在初始阶段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将会岌岌可危。
1703907042
1703907043 首先,服务收费矛盾。在C2C市场发展初期,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对于大部分服务都实行免费策略。由于网络支付必须要使用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因此无形中也拓展了网银业务,这个时期银企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在C2C市场规模扩大后,第三方支付机构继实行服务低费率甚至免费政策就损害了银行的利益。
1703907044
1703907045 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以低费率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结算、代理收付等服务,已明显挤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例如,相当一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实现了与多家银行、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对接,与各大银行之间可以自由跨行转账,还可以与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进行划账。此类转账汇款业务也与商业银行的传统转账业务重叠,并且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的转账费用更低,对客户更具吸引力,造成银行转账业务的收入缩水。
1703907046
1703907047 另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股票基金申购手续费仅为6‰,而在银行等传统渠道可能达到1.5%,对客户吸引力大,挤占了银行代理业务收入。2012年,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代理基金业务收入回落明显,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基金业务的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
[ 上一页 ]  [ :1.70390699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