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046615e+09
1704046615
1704046616 (49) 作为一种维护民族传统、传承文化的“民族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建筑可以使人感受到民族共同体的真实存在,感受到民族的历史传承和自身渊源,同时也是统治者作为巩固统治合法性和进行民族主义社会动员的有效武器。党国对此亦高度重视,政府高官先后于不同场合不乏民族主义的论调。譬如,1927年7月蒋介石在上海特别市成立大会上就曾讲到:上海“非完善建设不可……当比租界内更为完备,彼时外人对于收回租界,自不会有阻碍,而且亦阻碍不了”。同年上海市政府在征集市府大楼设计图案时亦有云:“建筑式样为一国文化精神所寄,故各国建筑,皆有表示其国民性之特点。近来中国建筑,侵有欧美之趋势,应力加校正,以尽提倡本国文化之责任。”时人邝耀坤也在一篇讨论首都计划的文章中说,既然南京已成为新中国的首都,“国都处”的首要任务之一,即是藉由政府建筑的规划设计,“让首都成为民族荣耀和对政府信赖尊敬的象征”。因此,在这种极为浓重的民族主义社会思潮影响下,首都南京的城市设计亦不免受到影响。参见《上海市政府昨日成立盛况——国民政府代表蒋总司令训词》,《申报》1927年7月8日;邝耀坤:《规划新南京》,《中国评论》第9期,1929年9月。
1704046617
1704046618 (50)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1页。
1704046619
1704046620 (51)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33页。
1704046621
1704046622 (52)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33页。
1704046623
1704046624 (53)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63页。
1704046625
1704046626 (54)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62页。
1704046627
1704046628 (55)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63页。
1704046629
1704046630 (56)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63页。
1704046631
1704046632 (57)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编:《首都计划》,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9月,第63页。
1704046633
1704046634 (58) 赵戴文为阎锡山亲信,当时因担任内政部长而出任首建会常务委员。而根据《首都建设》第1、2、3期中刊登的19次常务会议记录来看,担任主席的蒋介石本人只出席过2次,宋子文则从未出席过;17次蒋未出席的会议绝大多数由孔祥熙主持。
1704046635
1704046636 (59) 关于“国都处”的裁撤,1930年6月“首建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都处”和“首都道路工程处”(该处亦由孙科负责)并入“首建会”的决议。“首都道路工程处”不久即与“首建会”合并。于是“首建会”便请国民政府尽快制定“国都处”向“首建会”移交工作的时间表,并对其进行督促,以利“首建会”定期接收。1929年8月8日国民政府经第36次国务会议议决遂训令孙科尽速移交,但对其并没有限定日期。8月27日,孙科在“首建会”常务委员会上做出回应,“国都处”在工作完结后可以与“首建会”合并。但他同时表示,“国都处”工作繁多,所有计划大概到1929年底方可完成,且该处和墨菲、古力治两个美国顾问的合同也是到1929年底期满。所以孙科提出建议,国民政府可以将“国都处”在行政上改隶于“首建会”,但国府需要“准‘国都处’设置至本年年底”。不久国府应允,孙科的该项建议亦得到“首建会”常务委员会的同意。由此“首建会”取得了对“国都处”的管辖权,“国都处”则从直隶国民政府,降为“首建会”的附属机关。而到1929年底“国都处”结束后,“国都处”由“首建会”接收,且“首建会”又以“办公地址过于狭小,不敷应用”为由,从南京市政府迁入原“国都处”的办公地点。参见《请饬知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定期归并以便接受》(1929年7月18日),《国都设计技术委员会设置》,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511.10/6047.01—01;《请饬知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定期归并以便接受》(1929年8月8日),《国都设计技术委员会设置》,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511.10/6047.01—01;《呈报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遵令结束及办理经过情形》(1930年1月13日),《国都设计技术委员会设置》,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511.10/6047.01—01。
1704046637
1704046638 (60) 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首都市政公报》,1928年10月15日,“会议”第1页。
1704046639
1704046640 (61) 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首都市政公报》,1928年10月31日,“纪事”第3页。
1704046641
1704046642 (62) 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首都市政公报》,1929年6月30日,“纪事”第2页。
1704046643
1704046644 (63) 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首都市政公报》,1929年6月30日,“纪事”第7页。
1704046645
1704046646 (64) 刘纪文:《首都建设征古》,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2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论著”7页。
1704046647
1704046648 (65) 刘纪文:《首都建设征古》,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2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论著”11—12页。
1704046649
1704046650 (66) 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首都市政公报》,1928年10月31日,“纪事”第3页。
1704046651
1704046652 (67) 《选择紫金山南麓为中央政治区域》(1929年7月13日),第6—8页,《中央政治区域及划定路线》,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0511.20/5050.01—01。
1704046653
1704046654 (68) 《选择紫金山南麓为中央政治区域》(1929年7月22日),第10页,《中央政治区域及划定路线》,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0511.20/5050.01—01;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2期,南京: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会议”第8页。
1704046655
1704046656 (69) 《决议通过选择紫金山南麓为中央政治区域》(1929年9月7日),第13—14页,《中央政治区域及划定路线》,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0511.20/5050.01—01。
1704046657
1704046658 (70) 《审查首都道路系统计划之意见书》,见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2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计划”第29—33页。
1704046659
1704046660 (71) 《审查首都道路系统计划之意见书》,见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2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计划”第30页。
1704046661
1704046662 (72) 吕彦直:《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见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1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计划”第20页。
1704046663
1704046664 (73) 吕彦直:《规划首都都市区图案大纲草案》,见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编:《首都建设》第1期,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处1929年,“计划”第22页。
[ 上一页 ]  [ :1.70404661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