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06071e+09
1704060710 Kt=Kt-1·(1-δ)+It
1704060711
1704060712 其中,Kt为t期资本存量,δ为固定资产折旧率,It为新增当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本部分估算数据包括分行业的基建投资,价格指数均来自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等。
1704060713
1704060714 有关基年资本存量测算。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1950~1995》提供了从1953年开始的全国分行业基建投资数据,因此估算全国基础设施资本存量选取的基年为1953年。估算方法各不相同,张军扩、何枫等根据资本产出比乘以国民收入倒推基年资本存量;贺菊煌则运用迭代方法进行估计。此外,如哈尔(Hall)和约内斯(Jones),杨,范九利等、张军等,都运用某一个比例作为分母去除初始年份投资数据以获得基年的资本存量。不同的方法和假设得到了不同的基年资本存量,但如杨等人指出的,研究重点关心的是较近年份的资本存量,初始年份选择越早,基年资本存量数据对近期资本存量数据的影响也就越小。鉴此,借鉴张军的假设,将1953年的基建投资数据除以10%,大致推算1953年全国基建资本存量为202亿元(按照1953年的价格)。
1704060715
1704060716 有关折旧率估计。已有文献在测算物质资本存量时,采用了不同的折旧率,如珀金斯(Perkins)、王小鲁等、范九利等使用的折旧率为5%,哈尔和约内斯、杨采用了6%的折旧率,龚六堂、谢丹阳则假定折旧率为10%。上述研究只是根据经验假定了一个折旧率。我们按照黄勇峰等的方法,根据使用寿命,对建筑、设备和其他费用这三类固定资本的折旧率进行了估算,分别为6.9%、14.9%和12.1%。在此基础上所计算出的固定资本折旧率为9.6%。
1704060717
1704060718 根据计算,2012年城镇基建实际资本存量为35.9万亿元,城镇公用设施、城际交通、水利环保基建存量分别为7.8万亿、14.3万亿、13.8万亿元(均为2012年价格,见图2–13)。预期2014~2020年城镇基建融资需求为102.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11.1%。为实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的目标,2014~2020年期间新型城镇化需要新增财政资金15万亿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需要3.3万亿元(社保、保障房、教育和医疗),基建投资方面的支出需要11.7万亿元。对2014~2020年新增城镇人口人均财政支出(政府支出)的估测结果平均为8.8万元(1.4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保障房、教育及医疗;7.4万元用于基建投资)。以上估算结果与现有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且偏保守(见表2–7)。
1704060719
1704060720 表2–7 城镇化所需新增人均财政支出成本测算比较
1704060721
1704060722  相关研究   新增城镇人口的财政支出成本   方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研组(2006)   小城市2万元,中等城市3万元,大城市6万元,特大城市10万元   抽样调查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   平均为1.5万元(仅涵盖基本公共服务,没有涉及公共设施建设)   抽样调查和基于公开数据的测算   中国发展基金会(2010)   平均10万元   抽样调查和基于公开数据的测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2)   平均8万元   抽样调查   我们测算结果(2013)   平均8.8万元   基于公开数据的测算  资料来源:根据已有对城镇化成本测算文献,作者整理
1704060723
1704060724
1704060725
1704060726
1704060727 图2–13 2003~2012年城镇化基建投资
1704060728
1704060729 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高华证券研究、高盛全球投资研究
1704060730
1704060731 [9]公共设施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统称,也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必要基础。
1704060732
1704060733 [10]张启智,严存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选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1704060734
1704060735 [1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孟春、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研究都认为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60%较为适宜。按照这一目标,2013~2020年城镇化率年均增长约为0.9个百分点,低于2005~2012年1.2%的平均速度,表明新型城镇化更注重质量而非数量。
1704060736
1704060737
1704060738
1704060739
1704060740 城镇化转型:融资创新与改革 [:1704060116]
1704060741 城镇化转型:融资创新与改革 新型城镇化融资面临的挑战
1704060742
1704060743 以上测算表明,按照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无疑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这些投入在规模上远远超出了政府财政收入,必须借助市场力量,构建一个多元化可持续的融资渠道。正因如此,近年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与城镇化有关的资金筹措渠道也不断丰富,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逐渐发展为财政资金、使用者付费、银行信贷、公开发债以及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格局。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融资方式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对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快速增长和供给能力的改善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与新型城镇化融资需求相比,现有融资格局无论是在投融资效率还是可持续性上,都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内蕴的财政金融风险也不容忽视,加快建立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和可持续的城镇化融资机制,仍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1704060744
1704060745 现有城镇化融资问题日益凸显
1704060746
1704060747 首先,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地方政府事权不断增多,可能存在资金缺口不断增大的问题。一方面,考虑到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运作不规范以及缺乏有效监管和严格的资本约束等问题日益凸显,地方融资平台面临着不断规范和整顿。2010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随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多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2012年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原则上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另一方面,受有限的土地资源、城市拆迁与农村征地过程中暴力冲突、官员腐败现象以及地价推高房价与宏观调控初衷背离等影响,土地成本不断上升,土地融资将难以持续。尽管当前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也是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支出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以“土地财政”为代表的传统城镇化资金来源将面临各种现实约束,土地出让收益空间将不断缩小。
1704060748
1704060749
1704060750
1704060751
1704060752 图2–14 2013年各地银行信贷借款占比
1704060753
1704060754 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国家审计署
1704060755
1704060756 其次,现有融资模式难以解决期限错配问题,财政金融风险逐步加大。从支出来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回报周期往往更长,同时公共服务支出也需要长期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从预期收益来看,城镇化发展中的土地增值收益、税收和收费型项目增加等“红利”实现比较慢,而且持续时间较长。相反,现有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见图2–14),偿债期限相对集中,部分债务的期限结构与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不匹配,增大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尤其是作为地方政府偿债主要资金来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急剧下降,将加剧地方政府偿债风险暴露。此外,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融资状况不透明、责任主体模糊,普遍存在信用评级虚高现象,一旦破产,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将成为最终买单人。即使一些平台融资的创新性表外业务,如融资性理财产品、融资性保函业务、委托贷款类业务形式上分散了风险,但由于风险分担机制的软约束,银行实质上承担了大量的隐形担保责任,大量风险仍然积聚在银行体系之内。
1704060757
1704060758 再次,城镇化融资面临着制度性约束,缺乏风险约束机制。受《预算法》限制,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向银行融资,也不能直接发行债券,造成国外较为常见且成熟的市政债券无法在我国推行,转而依靠融资平台大量负债,这样地方政府虽然对平台资金使用拥有支配权,但其本身又不是法律上的负债主体,因此容易产生过度负债的冲动。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稳定的支柱税种和主体税源,偿债来源较为依赖土地出让金,而土地未来增值收益被一次性归入当期政府,容易助长高地价、高房价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短期行为。融资行为不够规范和透明,融资平台多头负债、交叉担保、土地经营权重复抵押等现象时有发生。
1704060759
[ 上一页 ]  [ :1.70406071e+09 ]  [ 下一页 ]